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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森林”商标由《海燕》注册完成

2016-11-26本刊讯

海燕 2016年10期
关键词:大连市委教学材料宣传部

作家CLUB

“作家森林”商标由《海燕》注册完成

本刊讯 7月22日,由大连市委宣传部委托大连海燕文学月刊有限公司(简称《海燕》)注册的“作家森林”商标,取得了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注册商标证,这意味着大连“作家森林”的品牌拥有了一定的法律效力,其品牌效应也将随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作家森林”商标注册证号码为:第16410095号。注册人:大连海燕文学月刊有限公司。注册日期:2016年05月07日。有限期至:2026年05月06日。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16类:书写工具;包装纸;印刷出版物;印刷品;纸;文具;绘画材料;图画;杂志(期刊);教学材料(仪器除外)(截止)。

今后,凡侵犯“作家森林”商标权益者,《海燕》将在主管单位大连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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