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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里的阅读时代

2016-11-21

东方剑 2016年9期
关键词:张无忌那本书土地

◆ 王 爱

山寨里的阅读时代

◆ 王 爱

关于阅读,梅特林克的童话剧《青鸟》里有一句话为我所喜爱:死去的人活在人的记忆里,只要有人记得他们,他们就永远活着。我认为它印证了所有存在和消失事物之间一种永恒的关联。人如是,物皆如是。我一直相信,一只看不见的青鸟给山寨衔来了一颗种子。晶莹剔透,像一个饱满的梦一般,在山野里破土发芽,悄然成长。这就是我们的阅读时代。对书籍的迷恋已经记不起具体是从哪一天开始的,或许这片土地本身就充盈鼓荡着书籍的气味,青鸟的种子已深深埋下,古老的土地再一次预言神灵赐予的福泽。

在人的孩童时期,是不是都玩过这样一个游戏: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埋进土地里,模仿农人种植粮食的行为,给它施肥松土浇水,然后殷勤守护,等待它复制成功,结出累累果实。种书是因为我丢失了一本书,还书期限到了,我还没想出办法来。无计可施,百般惆怅。鬼使神差之下,我在屋后面的楠竹坪里挖了一个坑,埋了一本《小溪流》。指望它能像那些肥胖的小竹笋一样,循着人间的气息,长出更多的书来。我当然知道这个类似赌气的行为是极其可笑的,就像小猫种鱼。

我把所有亲戚家的藏书都一知半解地看完后,不得不把触角伸到其他有书的人家。利诱威逼之下,我的小伙伴菊伢终于把她父亲的一本小说偷出来借给我看。因为借书途径不那么理直气壮,我看书的过程也变得偷偷摸摸。

那个早上,母亲摘了一背篓新鲜的辣椒,安排我去晒。晒谷坪在百米远的一个小坡顶上。完成晒辣椒的过程,我至少得花二十几分钟。这个时间变得十分漫长和难以忍受,意味着跟我费尽心思得到的小说分开的时间。我把书藏进红辣椒里,怀着一种跟书亲密相依但却不为外人所知的良好愿望,去了晒谷坪。那里人多,大家来来往往忙碌不停。当我沿着那条沙子覆盖的小路快要到达地方时,看见了菊伢的父亲,他正在晒谷坪里摊晒苞谷。因其沉默黝黑,素来为我们小孩子所忌怕,如果我现在上去,那本书很可能会暴露无遗。想起菊伢的反复嘱咐,我特别心虚。那本书像我的心脏一样,在背上狂跳起来。我进退两难,再三踌躇,最后急中生智,把书埋进了路边的沙子里。我刚埋好书站起来,就看见菊伢父亲朝我走过来。

接下来的事情开始朝虚构发展。我说不准它究竟有没有真实发生过。以我现在成人的眼光探究起来,它实在太荒谬了。我的回忆也许并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但谁知道呢,它确实作为一个明证长久保存在我的精神版图里。

等我晒好辣椒怀着得意暗喜的心情来取我的书时,它不翼而飞了。沙子很平整,以我那时的观察力,我不知道它是否被人动过。那一刻我茫然、惊慌,甚至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我默默流泪,顺着那条不长的路,在沙子里仔细翻检。没有书的任何踪迹。我问过很多路过的人。尽管他们的笑容在我看来神秘而不怀好意,但我一无所获。

我跟菊伢反目成仇,她天天逼迫着我还她的书。她威胁我要告诉她的父亲,告诉我的父亲,甚至还要告诉我的班主任,让他在班上宣布我借书不还的恶劣品性。在她的追讨下,我的心里夹杂着恐惧、忧伤和一种莫名其妙的孤独感、无助感,委实疲累不堪。这是一个方面,另外是我常常想那本书后面的情节。这种感觉抓心挠肺,让人茶饭不香,像得了最严重的相思病。那是金庸的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我记得很清楚,我正看到张无忌从山洞里摔下去,结识朱九珍一家。朱在父亲的授意下进屋去查看张无忌睡熟了没有。张无忌装睡,随后跟踪她,打算“扮鬼吓她”。那时,我觉得张无忌傻得可笑,心想我都能看出来那一家人的阴谋,为什么他自己不知道呢?这个情节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里。我反复忧虑着张无忌后来的身世命运,感觉书丢了,我的魂也丢了。我那颗悬乎着的心就永远没有着落。后面的情节我没法在场,也就不能对他的命运进行窥测了。我当时并没意识到这是一本小说,不管我读没读完,人物的命运早已设定。

多年以后,一次无意中的机会,我看到那本被我弄丢的书正好好地放在菊伢父亲那口装书的大箱子里。我无法再去追究什么,只是为我年少时的情怀深深地可惜和遗憾。当然,我也曾多次补看过《倚天屠龙记》,故事人物所有发展脉络都在我眼前清清楚楚展开着,但我此时看书的心,却永远停留在丢失的那一次暂停的情节上。

我坚信那本书是从地下消失的,或许地下的世界太过丰富迷人,它一时贪图新鲜四处游走,从而迷路。嗯,书一定是被风不小心吹到地底下去了。最开始,它乖乖呆在我埋它的地方。但书是有呼吸的,自然也是有脚的。它也许感到寂寞,便主动跟地下的眠虫一起游玩。也许受了蚯蚓的引诱,它开始四处游走,最后越走越远,致使我一次次扒开土地,但怎么也找不到它。地下的道路四通八达,土层里无数纤细的纹路脉络条条畅通。它是不是已经乘着轻盈的翅膀飞去了远方,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日子里,从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破土而出,转而去迷惑另外一个跟我相同年龄的小孩。

我常常看见母亲把一些种子扔进土地里,然后施肥、翻土、杀虫,耐心等待着它们在阳光下慢慢抽枝拔节,最后收获更多种子。我突然异想天开,那本书是在地底下走失的,假如我种书下去,丢失的那本也许就会重新长出来。就算不重新长出来,也许会循着同类的气味重新回到原位。我知道我抱了很大的侥幸心理,但那几乎是我绝望中能想到的唯一办法。

我是在一个太阳很亮很美的早晨把我的书种下去的。我花了几个晚上选择我种书的地方,最后决定把它种在我家旁边的竹林子里。这个地方干净漂亮,最重要的是距离近而且隐蔽,不会有人窥探到我的秘密,也方便我浇水施肥随时查看。我选好地方,瞄准家里翻土的锄头,策划好动手过程,就剩下最后一步选种子。二伯父喜欢给大家订阅儿童刊物,家里就有他送给我们的几十本《小溪流》。这种书大人不爱看,而我们小孩子早都看过了,数量也多,我偷偷拿走一本,一定没有谁注意。就这样,在一个所有人都不在的安全日子里,我怀着近乎悲壮的心情,按照母亲播种的方式,把其中一本《小溪流》埋进了我家的竹林。

多年以来,虽然知道绝无可能,但我一直习惯扒开土地去看看那颗“种子”。除了封面烂掉,书页从发黄到字迹湿润模糊,它没有让人激动的变化。我不敢肯定说它没有从内部裂变膨胀过,也许它其实是发了芽的,以一种外人不知晓的方式在我心里偷偷发了芽。谁知道呢?我相信那本书的确从我的心里重新长了出来。我扒开土地看一次,心里就渴望一次。这种渴望促使我不停寻觅,每借到或买来一本书,我必定要一口气把它看完才能罢休。再也不能把它弄丢,更重要的是再也不用受未知情节的折磨。

如今,我有机会多次路过种书的地方,也一次次蹲下身来,试图用手去抠那块土地,扒开那个埋书的小坑,看看那本书还在不在。但最后都忍了下来,书已经在心里扎根,又何必解开谜底去探究早已陈腐的尸迹。

种书的经历让我常常回味。我由此猜想,稻谷、雨水、草木、月光、音乐、舞蹈,绘画艺术,这些财富,最初的创造是不是人类在孩童时期所玩的一次种植游戏。他们把野生的谷物、蔬菜种植下去,然后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和收获。我相信他们还尝试种过鲜美的肉食,那些动作矫健优美的动物。种植过无数天籁和自然的杰出艺术。后来他们发现,除了植物外,其余的种植都是死亡,肉在土地里陈腐溃烂,音乐和绘画等艺术散逸不见。于是聪明的人转而为它们寻找适合的土地和空气,最后找到的是人的心灵。用心血浇灌,用所有的信念去喂养,心灵是最适合那些东西生存的高贵土壤。

偶尔的一次恶作剧般的举动,自然和神灵却赋予其生长的魔力。一次次临摹、复制和粘贴,世界由此变得无比美好。关于信念、力量、善良和美,包括所有良好的品质和纯粹的艺术,青鸟借此在人间复活重现,并葳蕤生长。从而填充人这个干瘪空荡的躯体,有了独立行走的可能和勇气。而我的种植,一次无意识的举动,是不是显现了祖先流传在我体内的血脉基因?甚至我自己,也是祖先当初的一次无意识种植?

我出生的寨子,在我少年时代接触到的人,几乎都有阅读习惯,就像吃饭睡觉一样自然。犁田耕地的人,守牛赶羊的人,养鸡喂鸭的人。还有屋顶上的瓦匠,堂屋里的木匠,竹林旁的篾匠,棉花堆里的弹匠。山崖下挖草药的赤脚医生,深院里纳棉鞋的闺阁女子。在他们闲暇时,最好的消遣方式就是看书。我的父亲,会在停电的晚上,让我高举一盏煤油灯伴他阅读。我的外祖母,一个略微识些字的普通农村老太太,劳累一天后,会翻看几页书才歇息。她的枕头下,常年压着一两本小说。有时候,一个农人,早早出门,顶着大太阳翻爬几座山去另一个寨子。苍山云海之中,烈日枯焦之下,他也许不是去商量农事,而是听闻此间主人珍藏有一本好书。

逼仄的天空,困顿的环境,粗粝的生活,永远缠绵不去的高山,青嶂之中一群目光饥饿的农人。活在这个小山寨里,人是没法远望的。无法望见自己的来处,也无法望见自己的去处。无论从哪个角度望出去,看见的只能是山。这种先天的,如命运般的梗阻,与生俱来,横在农人的平常日子里。身体被束缚,也就格外渴求心灵上的自由和出路。按照惯例,当命运在早已铺设好的轨道上静候多时,指引我们步步前驱时,我们偏偏生出逆反,摆脱控制,拐向另一条岔道。用书籍,来雕琢蛮荒的心灵。

不同的人,拥有各自的兴趣,一些人爱上这种,一些人爱上那种,那个时候觉得理所当然,世界本应如此。在贫穷落后的山寨里,人们没有更多的娱乐,只好选择阅读。就像人生中无数个必然降临的命运一样,这也是我们的命运之一。或许是书的光辉,我喜欢这种安静而有尊严的生活方式。也习惯这种姿态,安静和僻静。到现在,一种外来的被称为“文明”的东西挤进了乡村,打破了原有的秩序,一种贫穷在消失,另一种贫穷正在滋生。那个美好的阅读时代已经消失在时间的缝隙中去了,再无人看书,也无书可看。

我写下这些,并非有意夸赞,只是觉得怀念。这个最美好的读书时代放在今天几乎不可思议,任何一个地方也不会出现这样集体阅读的盛况了。一个人不可避免会受到儿时记忆的影响,一个人也必然会受到一群人的影响,这种力量是不可逆转的。生活在其中,你除了爱上阅读没有第二个选择。关于阅读,我总是想起那次种书事件。后来呢,如果有人问我,我就会回答说,那本书真的长出来了,不是从土地里,而是从我心里。

有回生病住院,父亲丢下我,穿越大半个县城,跑到新华书店里为我挑选了两本书,一本《水浒传》,一本神话故事集。我第一次接触真正意义上的文学是以连环画形式出现的《堂吉诃德》,看到那个把脸盆顶在头上当头盔的笨蛋,我跌在楼板上打着滚笑,我父亲在旁跟着笑。等我真正爱上阅读时,有一天我父亲说,你那么爱看书,以后你也写一本给老子看看。这句话简直就是一粒种子,比埋在土里的那本《小溪流》有效多了,它长时间潜伏在心里,一直无意识地孕育着。

为什么会用写的方式?从来没有人这样问过我,我也是第一次这般自问。一个人爱上阅读,然后开始写字,这难道不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只不过心里的种子刚好发芽而已。我每次回家,车子从大峡谷穿过,面向车窗外,心里总觉得焦灼。风景美在斯地,实在委屈,我如何才能减轻它的疼痛感呢。比如说在时代碰撞中一些正在消失和正在产生的东西,它们没有在任何时代消失和产生,它们恰好在我们这个时代消失和产生。这种消失或产生在每一个亲临其中的人心里,多少会起点涟漪,欢悦和痛苦也就无可回避了。书写,意味着对身处此间的看法和必然会肩负的道义感,这理由当然太过堂皇。你要永远相信,一颗水珠和一枚植物的幸福,只有自己成了水珠和植物才能完全感受,个体的经验永远是独特的,写作会让人获得这等微妙的自由,因为在写作中,你有可能会变成这颗水珠和这枚植物。对个体而言,我相信佩索阿所言:写下即是永恒。你原本跟世界关联甚少,一旦把个体经验复述下来,一些物体就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了,随着书写的进度,你对世界的看法在不断修正,促使你关注自己的内心,并呈现对话。写作对他者产生不了任何意义,仅仅是恢复自我的一种姿态,让你回到童年时代,让你回到少年时代,让时光走得慢些。这就是永恒吧。

发稿编辑/姬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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