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有效防范洗钱犯罪

2016-11-12刘孟飞

金融经济 2016年10期
关键词:手机卡马某身份证

刘孟飞

犯罪分子触犯法律和受到惩罚的性质相同,但犯罪过程却各有各的不同。

想发财,寻歪路,费尽心机找信息

四川男子马某、王某合伙经营车行亏损后,感觉赚钱不易,应该寻找快速发财致富的门路。苦思冥想几个月后,在2013年8月,两人花费2000元,从网上购买了200多万条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证号码,以及与身份证号码相对应的论坛或者游戏网站之类的登录密码。马某、王某尝试在QQ群里学到的“复制手机卡盗窃他人手机银行资金”手法,用购买到的身份证号和对应的登录密码,试验网上银行的登录密码,如果两个密码相同,就能成功登陆网上银行。经过不断测试,两人发现有家银行仅需输入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就能登录该银行的网上银行,并且可以看到与身份证号码对应的银行账户名、卡号、余额以及是否绑定手机银行等信息。

为了从海量信息中获得可用于作案的信息,两人又狠下血本,花费8000元在网上聘请程序员孙某。经过孙某层层筛选,两人获得380余条关键信息,包括用户手机号码和对应的身份证号码,以及与身份证对应的银行卡号、手机银行登陆密码、账户余额(余额都在5万元以上),且手机号码均同属于某通讯公司,能够在全国异地补卡。

如果要通过网银转账盗取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就需要接收验证短信,解决的办法是补办相应的手机卡。于是,马某、王某频繁与某通讯公司的代理商接触,谎称自己是开通讯店的,手机卡生意特别好,愿意出高价租用该通讯公司内部员工的工号。金钱的诱惑总是能量惊人,在多次讨价还价后,一家经营通讯的淘宝店主同意以9300元的价格将3个员工工号和密码租给马某。随后,王某购买了写卡器和数百张空白手机卡,通过员工工号登录通讯公司官方网站后,利用写卡器可以成功补办手机卡。至此,王、马二人已经万事俱备,随时可以作案。

怕风险,舍收益,偷偷摸摸去洗钱

登录网上银行,马某、王某可以看到380多人的银行账户,金额显示的数字都是能直接变现的真金白银,想着随时能将其据为己有,两人既异常兴奋,又莫名地害怕起来。因为他们知道,通过网上银行或者手机银行转账,都会留下完整的交易记录,一旦被人发觉后报警,警方就能通过IP地址和MAC地址等信息,对其进行精准定位,那他们落网的日子可能很快就会到来。

偷鸡不成蚀把米,没有因犯罪获利却要受牢狱之灾,这是马、王二人无法接受的,但不知道如何规避这些风险,一时无法破解难题的二人便又在互联网上转悠起来。不久后,马某在QQ上看到黄某忠发布的替人洗钱的信息,黄某忠宣称其洗钱渠道安全可靠隐蔽。马某觉得可以一试,遂与黄某忠商议,最终同意将洗钱所得的50%作为酬劳给予黄某忠。黄某忠明知道马某的资金是非法所得,但看在高额酬劳的份上,认为值得冒险。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黄某忠很快联系到同乡黄某春,说最近要帮贪官洗点钱,询问其在澳门赌场有没有关系。黄某春随即找到朋友郭某帮忙,郭某答应后联系在澳门太阳城娱乐有限公司(实为赌场)工作的陈某,谎称自己的朋友想去澳门赌博,希望去之前换些港币。陈某为了揽住生意,同意帮这个忙,从公司拿出两个银行卡号,告知郭某可以向这两个卡号转账,并要求分成转账金额的10%。

2013年9月19日,王某从四川赶到福建厦门,与黄某忠面谈具体洗钱方案,并敲定在广东珠海提取现金等事宜。9月20日至21日,留守四川的马某秘密登录11人的手机银行,将共计309.75万元人民币转至陈某提供的两个银行账户。待陈某确认到账后,由郭某、黄某春从位于珠海市拱北口岸附近的“嘉兴商行”老板李某那,兑换成等额港币现金。之后,黄某忠分得港币70万元。

另据马某向成都警方交代,201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他多次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累计从被害人账户转走资金1400万元,其中310万元用于购买5台豪车。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机关算尽终被捕

2013年9月21日10时许,湘潭警方收到九华响水乡一居民的报案,该居民新办不久的手机卡突然作废,绑定的银行卡也被注销,账户上的数十万元存款被转到广东省珠海市的一个账户。湘潭警方迅速出击,经过缜密侦查,及时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某忠、郭某、黄某春,并率先发出通缉令。

在异地警方的协助下,三人于2013年9月、10月先后被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刑事拘留。此后,雨湖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以“洗钱罪”依法对三人作出一审判决。

随后,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三人明知他人的资金是非法所得,通过转账、取现的转移方式掩饰、隐瞒赃款来源和性质,其行为构成洗钱罪。最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为:黄某忠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郭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黄某春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依法追缴黄某忠的犯罪所得港币七十万元,返还给被害人。

目前,利用钓鱼网站或者直接花钱即可获得个人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再复制手机SIM卡接收短信验证,犯罪分子就能成功盗取受害人银行卡里的存款,并通过他人银行账户和地下钱庄将非法所得进行清洗。为预防和打击此类洗钱犯罪,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

一是加强网络数据保密管理,防范个人信息非法买卖。当前,个人信息的保密管理不严格,特别容易遭到泄露,这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正是通过网络购买大量个人信息,再聘请程序员进行破解,从而顺利获取到银行卡号、手机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关键信息,完成盗转他人资金的第一步。建议相关部门强化网络数据信息保密管理,加大对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切实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

二是严格通讯代理资格准入,防止手机SIM卡非法复制。本案的马某谎称代理通讯业务,仅花费9300元就能取得某通讯公司内部员工工号,随意补办他人SIM卡,说明此类业务的管理非常松散。事实上,手机卡作为个人的私有物品,应该由本人提出申请才能进行更换或补办。建议工信部门督促通讯公司加强其在代理商准入、经营、退出等环节的管理,杜绝随意复制手机SIM卡的行为。

三是强化网络信息筛查分析,阻止各类犯罪信息传递。QQ等网络聊天工具原本只是属于社交类软件,在本案中却成为了发布犯罪信息的平台,不仅可以在线传授盗转银行卡资金的技术,还可以明目张胆发布洗钱业务信息。建议网络宣传管理部门强化对网络信息的筛查分析,针对涉及犯罪的信息,应进行屏蔽或查处,有效阻断犯罪分子之间的信息传递。

四是抓实个人账户资金监测,及时发现非本人控制的账户。本案中多个受害人的账户资金在短时间内集中转入同一账户,而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往来关系,且收款人身份与其账户资金交易明显不匹配,符合非本人控制账户的特征。银行机构作为反洗钱的义务主体,应高度警惕此类情况,抓实个人账户资金监测,做好身份识别及交易甄别分析,及时发现非本人控制的账户,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五是拒绝蝇头小利诱惑,不出租出借身份证、账户、银行卡等。根据本案部分证人的供词,澳门赌场提供的接受资金的银行账户全部由内地公民在内地开立,他们听信赌场工作人员的劝诱,以自己的身份证开立银行卡交给赌场使用,得到少量的好处费,而他们名下的银行卡就成为洗钱工具。因此,每个公民都要牢固树立反洗钱意识,不要出租出借身份证、账户、银行卡,防止成为违法犯罪的“替罪羊”。

猜你喜欢

手机卡马某身份证
辣椒也有身份证
趣说古人的“身份证”
大学生手机卡及套餐消费心理的调查研究
建议
恋爱期间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恋爱期间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身份证里的“X”是什么意思
捡10万元索万元报酬引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