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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社团』何以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2016-11-11□钟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3期
关键词:书画院民政部将军

□钟 赫

『山寨社团』何以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钟赫

拉大旗作虎皮的“山寨社团”

不久前,民政部又公布了100个“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这是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民政部公布的第五批名单。目前,被公布的“山寨社团”总数超过400个。中国奢侈品协会、中国风水学会、中国国际书法家协会、中国房地产行业协会……这些乍看上去“高大上”的行业协会,纷纷出现在民政部公布的“山寨社团”名单中。

在被通报的400多家社团中,八成以上名称里都有“中国”字样,其他还有“中华”、“全国”等字样。其中,“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投资协会”等还与正规社团重名。

在之前公布的第四批百家山寨社团名单中,文化艺术类协会占到一半以上,高达56家,包括中国将军部长书画院、中国艺术家联合会、中国摄影联合会等。此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四批公布的前九家山寨社团,都利用“将军”或“部长”的头衔出来招摇撞骗。

九家“将军山寨社团”包括中国将军部长书画院、中国将军书画家协会、中国部长将军书画院、中国将军部长书画研究院、中华将军书画研究院、中国长城将军书画院、中国两岸将军书画院等。以中国部长将军书画院为例,记者从其网站上了解到,该书画院是一所由国政安生态环保科技中心承办,自称是以部长、将军为核心,其他组织人员共同组成的机构。据了解,该中心自称是为了把中国部长将军书画文化立足国内走出国门,在港澳地区利用书画开展爱国教育宣传,于是在2011年9月在港注册登记了“中国部长将军书画院、中国翰林国际书画院”,并认为这是“为中国部长将军书画艺术推向国际文化市场打下了基础,使中国部长将军书画院的手续更加完善”。这家名为“国政安”的生态环保科技中心是2008年3月5日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主要从事城市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管理、公共关系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投资管理、环境监测、市场调查等活动。不难看出,在其开展的多项业务中,真正和文化交流相关的并不多。

此外,在已经曝光的“山寨社团”中,医药行业也是重灾区,涉及到医药行业的社团主要包括中国医药行业协会、中国中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行业管理协会、中国药品零售企业协会、中国药品零售管理协会、中国制药行业协会、中国食品药品行业协会、中国医疗器械管理协会、中国医疗器械贸易行业协会等十余家行业内活跃频繁的“山寨社团”。

根据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在内地成立社会组织,需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民政部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据悉,“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主要是一些内地居民,利用境内外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差异,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的社会组织。

且看“山寨社团”如何敛财

与正规协会的公益性质不同的是,“山寨社团”的主要目的是敛财牟利。

“山寨社团”的敛财手段有明码标价买卖头衔和奖项、通过培训交流搞活动大肆收费、巧立名目变相敲诈勒索企业等,人们称之为“三大敛财术”。

一位曾加入过“山寨社团”的摄影爱好者称,成为一个“山寨社团”会员的过程非常简单:填个申请表,交上几百元不等的所谓工本费和会费就可以了。

广西南宁一位姓苏的书法爱好者,近几年通过缴纳会费的形式成为“中国书画名家研究会”等10多家协会的会员或副会长。据他透露,各协会入会费门槛不一,少则三四百元,多则1000元,不少都是终身会员制,申请时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

“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也是被通报的“山寨社团”。该社团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要想成为协会的理事单位需要交5万元,企业主要负责人可担任促进会理事,每届任期5年,颁发牌匾和证书。如果要成为副理事长单位、理事长单位和副会长单位,费用更高。

一些个人与单位之所以愿意掏钱参加这些社团的活动,主要是受到颁发奖项的吸引。例如获得“杰出青年奖”、“杰出华人奖”、“最具影响力奖”等,可以提升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搞培训和交流活动是这些社团的另一主要敛财手段。

曾被通报、现在仍继续开展活动的中国艺术家协会一名工作人员称,如以该协会名义开展商业活动,需要交纳几万元的费用。

很多“山寨社团”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培训、交流、旅游观光等活动。参加活动除了场地费之外,其他费用均需自理。

一位民营企业负责人称,这些年经常会收到一些社团发来的评比、邀请函,个别协会甚至威胁称如果不参加评比,就会在业内被看低、市场被挤压。

此次曝光名单中有一家“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广东省质监局官网信息显示,该局此前曾查处了一家与“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签订业务代理协议的公司,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是协会21315系统中心在广东地区的代理单位。结果,该公司却冒充质监局的身份致电企业,要求缴纳“质量信誉企业”建档费等,50多家企业被骗取千元不等的“费用”。

虽然遭到点名通报,但一些社团的运营依然故我,仍在继续收纳会员、组织活动。

“山寨社团“为何屡禁不绝

为警示公众,民政部门已连连曝光多批社团黑名单,但从效果来看,显然难以遏制早成规模化的“山寨风”。业内普遍认为,无论是健全法规、提高违法成本还是公安跟进执法,监管部门要做以及可以做的还有很多。

我国民政系统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实行的是较严格的许可制度,民政部公布“山寨社团”名单,意在曝光此类社团没有经过正当登记,但只能起到警示作用,事实上,若此类社团没有明显的违规行为,民政部门并没有强有力的理由予以取缔。可这样的机构却始终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单纯曝光难以威慑,健全尚不完善的法律法规或才是对症良药。有专家认为,目前在“山寨社团”的治理上,我国尚无政策能够将境外非政府组织纳入法律监管范畴,更别提这些组织在境内开展活动前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或进行备案了。

针对这一情况,业内人士透露,《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已经正式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三审,根据草案,中国公安部门拟将对被怀疑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拥有约谈负责人、停止活动以及列入黑名单等三大权力。但截至目前,这一草案尚未有任何最新消息。

有专家认为,“山寨社团”之所以能够通过发展会员、发牌照、搞评选等获取巨额利益,原因之一就在于信息不对称。因而,需要强化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公众能够更加便捷地查询社会组织的真伪。

然而,时评员朱永杰却在《南方都市报》撰文指出,纵观各类“山寨社团”,三类造假方式比较常见,一是“改头换面”类,在国内原本有正规的社团情况下,故意使用近似的名称;二是“无中生有”类,部分社团,在协会命名时叠加使用“中华”、“国际”、“世界”等,创造了一些看似“高大上”,实则未在境内登记的社团;三是“同名仿冒”类,在命名时直接使用了与在民政部登记的合法社团同样的名称。

无一例外,“山寨社团”都唯利是图,都是为了捞钱敛财。“山寨社团”之所以“通过发展会员、发牌照、搞评选等获取巨额利益”,一定是有合法登记的真社团“通过发展会员、发牌照、搞评选等获取巨额利益”在起着示范作用,这就是“山寨社团”捞钱敛财、唯利是图的原罪之所在。“山寨社团”在京城随便租个地方,挂上牌子,刻个公章,开个网站,生意就来了。

所以,专家说什么“信息不对称”,只要强化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便捷地查询社会组织的真伪,就能让“山寨社团”偃旗息鼓,这种判断属于避重就轻。关键不在真伪,而在于一些真社团并没有洁身自好,也在非法牟利,这种示范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倘若一个“山寨社团”能够牟利5000万元,却可能只面临50万元或500万元的处罚,这种处罚显然起不到有效的警示作用。于是有人认为,必须严管严罚,提升违规违法成本,让“山寨社团”不敢碰“红线”。这固然不错,但是如果真社团依然牟利不止,那么单靠猫鼠游戏来消灭“山寨社团”,这肯定又是一厢情愿,既不斩草也不除根。

在业内看来,高压监管虽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招摇撞骗的空间,但仅凭民政部一家之力显然难以斩草除根。事实上,“山寨社团”存在的社会基础,在于传统行业协会承接政府精简的权力,所以终结“山寨社团”的关键,还在于斩断行业协会与公权力的关联。

如何让“山寨社团”无处遁形

《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连海平撰文指出,这边厢民政部不断敲打“山寨社团”,那边厢“山寨社团”依然故我,“马照跑舞照跳”。如此一幕,叫人尴尬。比如,在今年的五一劳动节期间,就有一场名为“2016杰出劳动者全国劳动英模五一座谈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的山寨报告会举行,引起舆论轩然大波。

“山寨社团”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不断冒头,成因错综复杂。信息不对称,公众难以辨识是其一;市场有需求,出现“周瑜打黄盖”现象是其二,一些人不但心甘情愿上当,事后还极力替“山寨社团”说好话;监管不到位,跟不上社团发展步伐是其三,相关部门存在不敢管、不想管、不会管等问题;名人不自觉,替其站台背书是其四,“拉大旗作虎皮”是“山寨社团”的老戏码,一些退休高官或名人成为他们的“金字招牌”;“国字头”社团的含金量高,社会趋之若鹜是其五,官办“国字头”社团门槛太高,普通人甚至一生也进不了,“山寨社团”成了一些人心中的替代品。

前不久,在一次山寨颁奖礼的现场,有一位胸挂8枚奖章的老人,不断地向参会者介绍其发明的可治多种肿瘤的万能膏药,但在当地卫生局的备案中,他却涉嫌非法经营。“山寨社团”之所以会滋生乃至泛滥,与当前的一些“协会经济”脱不了干系。特别是当营利性和权力化有机结合,“协会经济”便大有市场,也为“山寨社团”依附其敛财提供了空间。

其实,民政部门对山寨社团的打击整治不可谓不多,但是另一方面,是不是一些人“甘愿被骗”的心态养肥了“山寨社团”呢?铲除“山寨社团”或许还需破除“山寨荣誉”的心魔。

“山寨社团”防不胜防,治理思路应当灵活多样。一方面,要严管——法律法规跟不上的,补法律法规短板,如“离岸社团”管理;管理不足的,要强化社团运行的事中管理,对社团账务、信息公开等方面施加外部约束;惩戒“规则破坏者”,公布“山寨社团”名单只是第一步,对违规社团有效惩处才能凝聚起震慑力。另一方面,也要加大透明度,给社团祛魅。当社团揭去神秘面纱,向本位回归,公众以平常心视之,一门心思捞钱的“山寨社团”自然就没了市场。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执法机构的公安、工商等部门也应跟进查处,例如限令“山寨社团”立即关闭网站,解散非法机构,停止一切非法活动等,而如果发现“山寨社团”继续组织活动,无论是盈利性活动,还是非盈利性活动,都应依法进行查处。唯有监管到位,“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才没有招摇撞骗的空间。(据新华社央广网《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北京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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