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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义理”对日本社会的渗透

2016-11-05王钦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6年7期
关键词:纠葛义理人情

王钦

【摘 要】“义理”被认为是“日本式”人际交往的对外守则。它根植于日本社会并对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文从“义理”的概念出发, 通过分析“义理”与“人情”的关系、日本赠答习俗、集团生活以及文学作品中的“义理”,来全面考察“义理”对日本社会的渗透。

【关键词】义理 人情 规范 纠葛

从日本江户时代开始,“义理”这一词语逐渐被大众广泛使用,它的范畴也因此衍生出诸多意义。在那之前,只是单纯地体现在风俗习惯当中。如获赠礼物要还礼,就是“义理”的一种原初形态。近世以后,人们更多地将其理解为在人际交往上的一种“非本意”的义务,即不心甘情愿也得履行的义务。《菊与刀》中指出,“义理是道德义务范畴中最珍贵的概念之一,既不来自儒教,也不来自佛教。它是社会生活中独特的规范,在解明日本人的社会行为上起重要作用”。

“义理”与“人情”

“义理人情”是由“义理”和“人情”两个词组合而成的。通常,日本人会把二者组合成一个词组来使用,以强调“义理”与“人情”的纠结关系。“义理”一般指社会生活中对待他人的一种道德规范,也就是父子、主仆、师徒等上下关系以及朋友、邻居等对等关系中所必需遵守的道义。它要求人们在遇到涉及“义理”的事情时,无论情愿与否,受人之恩,必须回报。由此我们可以读出日语中的“义理”一词,有着强调“非本意的,不是个人心甘情愿但又必须要做的”这一意义存在。与此相对,“人情”则是自发性的、任何人都有的与亲人、恋人、朋友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爱情,是对自己以及家人情感的自然表露。土居健郎指出:“日本人的行动很大程度上受‘义理和‘人情的影响,前者强调公,而后者则多指私。”①在日本特殊的“家”制度下,家长的角色是“家”的代表,他的个人行为受到限制。而所有的家族成员,都将以私(人情)为公(义理)奉献当成最高道德。效力于家长是“家”的公事,家庭成员自己的事情则是私事,为公效力的义务被看得很重。因此,各个集团内部乃至社会整体内都存在不同层次的公与私,搞清楚这些形形色色的公私关系,就解开了“义理”和“人情”之间的关系。

由于义理偏公,人情趋私,日本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公的关系规制着私的关系。人们严格遵守的一条准则是“人情不能侵入人生大事”。“义理”与“人情”观念发展至今,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日本人重视公司这个“大家”仍然多于重视自己的“小家”。可以说今天的日本工薪族普遍还是认为与“人情”相比更应注重“义理”。如此,日本的家庭、社会矛盾在某些场合、某些时机就会变得难以调和,影视作品中多强调二者的纠葛,也是现实生活的一种投影。

赠答习俗中的“义理”

追根溯源来看,“义理”的原初形态是以赠答为契机,作为农村的一种习俗被固定下来。在以种稻为主要产业的古代日本农耕社会中,人们的生产劳动主要是以村落为单位进行的。通过共同协作,互相提供(物、劳力、智慧等)资源进行交流,形成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大局观念和集体意识的产物。例如,一家主人生病了无法插秧,亲戚和邻居就会帮忙完成农活,这是为了避免因一家田地遭殃而影响到整个村落的收成。因而不仅亲戚,邻居们对于提供的劳力不会期待报酬。只是这家主人渡过难关后,总想着找机会报答,然而日常生活中的“赠与和还礼”,并不容易做到一赠立刻就还,而是获赠的当事人寻找合适的时机表达感恩之心,因此不是对哪个特定的赠与或是特定的对方进行还礼。这种不特定化的“还礼”意识,作为“不特定化的义务”逐渐在人们心中酿成。“不特定化的义务”在当事人中间被转换成相互的义理关系,成为“还礼”或下次“赠与”的契机,形成了赠与·还礼的“赠答之环”。由于日本式“义理”文化心理的推动,“赠答之环”一再重复,逐渐作为赠答习俗根植于人们的生活中。源了圆指出,“义理”的萌芽阶段并没有带着“非本意”和使人为难的色彩。随着社会的发展,“义理”在日本由于封建制的强化而被形式化了,变成了一种固定的观念,逐渐加入了非人性化的要素。对日本人来说,他人的好意和赠与就像是债务一样,一旦无法偿还,就会被宣布人格破产。所以说日本赠答习俗中强调的“赠”与“答”的平衡性和社会潜在的“义理”原则是有必然联系的。

集团生活中的“义理”

日本社会的最大特征之一就是集团主义。被称为“村落”社会的日本,即使到了现代,从人们的集团生活中仍然可以看到旧时村落共同体的影子。而“义理”对这种集团生活形态的渗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点可以从日本近世到近代时期的村落生活方式中一窥而出。以某家的葬礼为例,村里的各家各户会根据平时跟这家的交情来提供协助。协助的内容涉及到挖墓穴、埋葬、列席者的接待等,从葬礼的准备工作到葬列的编成这些实际的运营事项全部包括在内。值得注意的是,葬礼的礼金以及提供劳务的多少作为参加葬礼家和丧家的各种生活关系的表象呈现出来。这里所指的各种生活关系不仅包含了上下关系和对等关系,还包含了曾经的关系和未来的关系。也就是说,“义理”是通过村落里某一家的形成和存续过程中展开的各种生活关系所体现出来的。根据各种“义理”关系的差异,人们履行“义理”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当然前提是必须得到村民的认可。由于这样的关系不局限于葬礼,任何场合都有可能存在,因此各种“义理”关系逐渐交织重叠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支撑村落共同体整体框架的规范。也可以说是“义理”关系构成了村落共同体的秩序。与其他国家相比,日本人对“义理”和“秩序”格外看重。这种受“义理”关系支配的共同体意识存在于日本社会的每个角落。

文学作品中的“义理”

人们把“义理”作为一种观念来认识,起源于井原西鹤所著的《武家义理物语》一书。此后,由于江户时代俗文学家和讲谈师②的宣传,歌舞伎和人形净琉璃③的演出剧目中,一再上演添加了世俗之情的武士的“义理”。这种因演出而受到关注的“义理”逐渐渗透进人们的生活,形成了一种观念。

江户时代的文艺作品中,以“义理”和“人情”为题材的很多。然而不管是“义理”还是“人情”,亦或是“义理人情”,根据时代和作者的不同,它的意味也有所不同。如井原西鹤《武家义理物语》中所描写的义理“是一种在个人的人际关系中所形成的情感纽带、灵魂的感应,是名誉道德、自尊心等,即义气。”而在素有东方莎士比亚之称的近松门左卫门的笔下,义理作为一种与人情相对的存在,总是处于与人情的纠葛关系当中。他的“心中”⑤故事出神地刻画了男女主人公夹在“义理”与“人情”之间左右为难,最终为情自杀的悲剧。总而言之,西鹤描写的“义理”是武士世界的产物;近松的“义理”是大户商家的产物;而三味线评书中的“义理”是庶民和大众世界的产物。

结语

毋庸赘言,建立在近代契约精神基础上的商业社会,已经不再需要封建社会那种“义理”和“人情”了。如今的日本年轻人中已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义理人情”为何物。然而,日常生活中追求“不欠缺义理”的心理在日本人当中还很常见。重视社会交际的人被认为是“规规矩矩的人”,而不懂“义理”的人还是不会被主流社会所认可。可以说中元节、年底以及婚丧嫁娶时的礼尚往来,也体现了深深渗透于日本人生活习惯中的“义理”观念。

注释:

①土居健郎:《娇宠的构造》,弘文堂,1971年。

②日本大众说唱艺术的一种,讲谈师指说书人。

③说唱偶人戏。操纵偶人、配以净琉璃说唱的日本传统戏剧。

④日本江户时代住在城市的手艺人和商人。

⑤恋人双方一起殉情而死。

参考文献:

[1]石田一良:《近松における義理と人情》(1)(2),《文化》,1965。

[2]源了元:《义理和人情》,中央公论新社,1969。

[3]玉城哲:《稻作和日本人》,现代评论社,1977。

[4]滨口惠俊、公文俊平:《日本的集团主义》,有斐阁选书,1980。

[5]白倉一由:《『武家義理物語』の主題》,《山梨英和短期大学紀要》,1987。

[6]露丝·本尼迪克特(著)、一兵(译):《菊与刀》,武汉出版社,2009。

[7]李东辉:《浅析日本人的赠答习俗与“义理”——以“中元节”为例》,《日语学习与研究》,2009。

作者单位:延安大学 外国语学院 陕西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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