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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与裤子

2016-10-31鲍鹏山

中外文摘 2016年15期
关键词:大盗盗贼士大夫

鲍鹏山

鲁迅不喜欢明朝,一句“无赖儿郎”说得我大呼痛快——我也不喜欢明朝,因为我以为明朝是秦朝的借尸还魂,明清以后的政治,骨子里全是法术势,并由此造就了邪魅的世界和中国人骨子里的奴性。

但明朝有一个人我却喜欢,这个人就是王阳明王守仁。喜欢他也还不是因为他的思想,而是因为他独特的思想方式。

他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硬要盗贼承认自己有良知。盗贼问:“您说人人都有良知,您倒说说看,我们这群盗贼也有吗?”阳明先生肯定地回答:“有。”盗贼说:“请证明给我们看。”阳明先生说:“只要你们照我说的去做,我就能证明给你们看。”于是,王先生让他们一层层脱掉外衣、内衣,最后剩下一条内裤。阳明先生说:“脱!”盗贼喊道:“这个再不能脱!”阳明先生笑着说:“你看,这就是你们的知耻良知。”

这个“不脱裤子”的故事真的很精彩。阳明先生用一条不能脱下的裤子,证明了人类的良知。但是,此刻我突然想起明朝的另一个人来,他与阳明先生以及这些盗贼的选择不一样,他是“脱裤子”的,而且,因为他,明朝成了一个脱裤子的朝代。

这个人,就是朱元璋。

朱元璋发明了一种专门对待士大夫的刑罚,叫“廷杖”,什么叫廷杖呢?就是打屁股。

他打屁股,有两个特点:一是在朝廷之上,当众打;一是,脱下裤子,光腚打。

据明清史专家孟森先生的说法,这是“明代特有之酷政”。为什么是明代特有呢?因为朱元璋特别下三滥,却又特别有权术。

比如,为什么要打士大夫?为什么不在专门的行刑地打,而要在堂堂朝廷之上,当着文武大臣的面打?哪里不能打,一定要打屁股?打屁股为什么一定要脱了裤子?

有人说这是朱元璋心理变态,也不能说不对。但是这就太小看这个流氓皇帝了。

其实,他要打的,不是“士大夫”,而是“士大夫”这个称谓前面的“士”,他需要“大夫”为之役使,但不能容忍“士”。因为“士”,从孔孟以来,其天命,乃是“志於道”,乃是“仁以为己任”,而不是做皇帝的家奴。他们读圣贤书,所学的就是成仁取义,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道统约束政统。朱元璋乃隔世赢政,岂能容下这些?于是始皇焚书坑儒,太祖廷杖棒臀。他曾经取消全国文庙祭祀孔子,还发狠说要杀孟子,可惜他不能穿越,于是,他就杀孔孟的精神,你不是宣称“士可杀不可辱”吗?我就要折辱你们的士气,打掉你们的良知,剥夺你们的廉耻。我要打掉你们的能忧心,能愤心,能思虑心,能作为心,能有廉耻心,能无渣滓心。什么民贵君轻,打!什么民为邦本,打!什么人民可以反抗,打!什么仁政,打!什么王道,打!最后,血肉淋漓之中,个个俯首帖耳,人人犬马牛羊!“士”打掉了,剩下的,是俯首帖耳的“大夫”,“道”没有了,只有他的“政”,从此,政统是人间绝对权威,权势乃是非的最后定夺!

王阳明碰到的强盗,认为裤子是不能脱的。而士大夫们碰到的朱元璋,却认为裤子是一定要脱的。这就是大盗和小盗的区别吧。王阳明拘捕了不脱裤子的小盗,却不得不对朱元璋这样的脱裤子的大盗三叩九拜,噫!《庄子·盗跖》云:“小盗者拘,大盗者为诸侯。”信乎!

这段历史,说到底,就是脱掉裤子的无耻。

权势的敌人,说到底,就是人类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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