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企改革的现状

2016-10-31

中国总会计师 2016年7期
关键词:国资委进展中央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企改革做 出顶层设计和发起总动员以来,国企改革已经两年有余,那么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国企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呢?笔者梳理了相关的公开资料,发现两年多来国企改革的主要的进展如下。

一、公布了首批四组试点企业

2014年7月15日,也就是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8个月后,国资委宣布首批四项改革试点企业名单。其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进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但至今为止,这四组试点企业的试点进展如何,并未公开披露。

二、多省出台了地方性国企改革方案

自2013年12月底上海率先出台国资国企改革二十条意见以来,山东、江苏、浙江、云南、湖南、重庆、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北京、广东、河南、辽宁、广西、宁夏、黑龙江、河北、吉林、内蒙古、甘肃、福建等25个省(区市)明确出台了国企改革方案,其下属地级市国资委也相继确定了更为细化和具体的改革任务目标。部分省份意见虽未正式出台,但一些改革举措已在进行之中。南京、长沙等省会城市也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意见。

地方国资国企改革意见主要集中在混合所有制、分类监管、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公司制治理结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方向,绝大部分省市都对国资改革设立了一个较为具体的目标。

例如,在混合所有制方面,甘肃提出到2020年国有经济中混合所有制比重达到60%左右,江西提出5年内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占国资的70%。在国有资本范围方面,北京国资国企改革意见要求,到2020年,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上海、江西、甘肃、江苏、重庆、四川、青海等省市也都将国资集中在关键领域的目标设定在“80%”上。

三、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出台

2014年国资委深改组调研后认为“国企领导人的选聘、任用、考核、退出机制”是国企改革最核心问题,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点领域。2014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重点对象是中央和国资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央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将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员工薪酬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职工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凝结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的认识、思考和理论论述,是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献,也是国企改革的总指挥棒。《意见》规定了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实现路径,预设了国企改革要达到的目标,指明了国企改革的方向。应该说《意见》的出台对国企改革的意义是极为深远的,但遗憾的是相关配套方案并没有及时出台,这让一些观察者较为失望,股票市场也受此影响向下波动。

五、成立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底国务院组建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为主任,国务委员王勇为副主任的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中组部、国资委、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办公室设在国资委。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把关,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跟踪督促国企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提醒国企改革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金融国企、文化国企等都不在国资委监管范围内,国资委无法统筹国企改革,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成立,解决了国资委统筹乏力的尴尬局面。

六、《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发布

2015年12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这两类企业在改革、发展、监管和考核等方面都将会有不同的政策。其中,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

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对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作用。

七、2016年以来国企改革的进展

2016年以来,国企改革扩大了试点范围,试点从原来的“四项改革”拓展到“十项改革”。除此之外并无突破性的进展公布。但实际上今年国企改革也取得了也一批阶段性成果,虽然这些成果并不具有突破性,但也可看作是缓慢进展。日前国资委在媒体通气会上介绍了2016年国企改革的进展情况。

(一)改革的组织领导体系和文件体系基本建立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指导下,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全部中央企业都成立了改革领导机构,领导挂帅、部门协调、上下贯通、齐抓共推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国务院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重要配套文件的制定出台工作,目前已相继制定出台了14个专项改革意见或方案,还有8个正在履行相关程序,“1+N”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共制定出台国企国资改革文件394件。

(二)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1.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中粮集团、国投公司试点工作继续深化,陆续将21项权利归位于或授予企业,在此基础上,选择诚通集团、中国国新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选择神华集团、宝钢、武钢、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等7家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

2.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

在中国节能、中国建材、国药集团、新兴际华集团等4家的试点进一步深化。

3.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

选择中国建材和中材集团、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中电投集团和国家核电等3对重组企业开展了试点。

4.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

选择中粮集团、中国建筑等2家企业开展了试点。

5.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选择部分地方省市开展了试点。

根据国资委通报,今年上半年,各地共启动国企国资改革试点147项,已有50项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国企分类取得一定进展

据国务院国资委研究通报,国资委提出了中央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但这一方案尚未公布。各地国资委普遍开展了企业功能界定工作,目前已有17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明确了监管企业的分类标准,许多已落实到企业。广东、重庆、上海等地在改革、考核、分配、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分类管理的探索。

(四)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的进展

股份制改革方面,全国国有企业改制面超过80%,中央企业改制面超过90%,股权多元化比例达67.7%。至于这一数据,并没有说明存量是多少,增量是多少。因此,不好评估有无进展。规范董事会建设步伐加快,目前建设规范董事会中央企业数量达87家。开展了宝钢、中国节能、中国建材、国药集团、新兴际华集团等5家企业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试点工作,采取市场化方式选聘了1名总经理和13名副总经理。南方电网、国投、中国通号等中央企业选聘了二级公司总经理。广东对试点企业经理班子成员全部实行市场化选聘,人事档案转交人才市场管理;四川在24户监管企业中推行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现有经理层成员全部转为职业经理人身份。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精简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工作根据企业实际差异化推进,国投总部的职能部门由14个减少到9个,总部人员减少三分之一;山东兖矿通过瘦身健体,总部机构由48个减少至10个,管理人员由867人减少至100人,累计减少各类用工2.1万人,年节约人工成本18亿元。中国建材、国药集团等中央企业初步建立起“周期管总额+年度定水平”的工资总额管理体系。江西将子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权下放给集团公司,山东将工资总额管理权下放给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集团层面重组步伐不断加快,5组10家中央企业重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还有几组重组工作正在酝酿之中,中央企业户数年内有望整合到100家之内。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5月底,中央企业粗钢产量、玻璃产量、电解铝产量分别同比下降5.9%、17%和24.1%,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5、17.4和22.4个百分点。组建中央企业煤炭资产平台公司,深入推进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处理低效无效资产深入推进,指导中央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和产权市场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盘活存量,获得转让收入321.68亿元。压减企业管理层级系统推动,对中央企业所属法人单位和管理层级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明确了5家企业作为压减工作的重点企业,对面上企业也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国家电网目前已经取消所有区域公司管理层级,将电网主业的法人层级减少到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两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驻黑龙江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试点工作基本完成,河南等九省市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面开展分离移交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六)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各级国资委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务院国资委专门成立职能转变机构调整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国资监管职能和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订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起草了推进职能转变和内部机构调整方案,深入开展国资监管文件清理,今年共废止政策性文件106件。目前,各省级国资委取消、下放审批事项462项,宣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597件,19家省级国资委初步建立了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国有资产监督在改进中不断加强。中央企业外派监事会着力推动转型调整,做深做实做细当期和事中监督,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委派总会计师试点,目前已向10家企业委派了总会计师。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上海将金融类国有资产纳入监管范围;江西实现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统计评价和领导人员管理“三统一”;内蒙古、辽宁、湖南、广西、云南等地采取多种形式推进统一监管工作。目前,全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占比超过90%的省份达到16个,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

(七)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得到新的加强

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积极推进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推动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探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途径和方式。认真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监督质量和成果运用,震慑作用明显增强。今年将完成对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巡视全覆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总体来看,国企改革取得了不少进展,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的部署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国企改革仍有不少工作要做。目前为止,除了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改革方案,没有太多实质性的进展,大多停留在探索、准备和试点阶段;到目前为止,没有系统的、可操作性的执行方案出台,没有试点中总结出的经验,没有较大规模的改革行动;到目前为止,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兼并重组、员工持股等“深水区”方面仍处于积极推进阶段,尚无进展和成果。

上文的梳理,尽管不一定全面准确,但它可以为对国有改革的现状描绘一个大概的轮廓。我们看到国有企业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不少进展。但是媒体上、人民群众的街谈巷议中,充斥着对国企改革进展的失望。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认识这一问题呢?下文笔者将重点论述这一问题。

猜你喜欢

国资委进展中央
国资委:国企央企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布局力度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定了!中央收储冻猪肉2万吨
防止“带病提拔”,中央放大招
寄生胎的诊治进展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进展
耳鸣的诊断和治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