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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狗的记忆

2016-10-24花西

小品文选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二娘姊姊铁链

花西

那天,母亲打电话告我,来福死了,刹那间,我泪如雨下。

我决定写这篇文章,因为它值得悼念。来福来我家十年,不仅作为一只狗存在,更是我们家的一份子。我把它带回家,如同孕育一个新的生命。我愿意这样比喻,因为我并不把它看做一个人的附属品,而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它尽忠于人类,并获得应得的回报,这并不低人一等。动物的世界简单得只剩下主人,却被人类冠以侮辱的名讳,这实在说不得是什么善意。

我希望为来福写一篇文章,并不是说它的一生有多么伟大和轰轰烈烈,世界那么多忠信善良的狗,但只有八公拍成了电影。来福的一生也不需要多轰轰烈烈,它只是安安静静的,在那个小窝里度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一次次花开花落,安静地守护了我们家三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

十年前,小镇的人还很多,集市也真是个集市的模样。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花一样的年纪,阳光像风一样清澈。我一个人蹲在集市边看流动商贩叫卖,赶集的人真多,比现下过年时候的人还多。旁边的大叔揽着一窝的小狗,一边笑骂一边逗我,我只傻乎乎盯着小狗,我自来是喜欢这些小动物的。叔叔看我喜欢的紧,说便宜卖我,我搜遍了全身,只怯生生递给他一块五,是我所有的零花钱。大叔接过钱,拿绳子拴了一条杂色的狗给我,我于是欢天喜地的往回去了。

那狗全身只二十来厘米,小的可怜,比可怜的我还小,但是很凶,已经很能利用自己的武器保护自己,一有人靠近就龇牙咧嘴做出一副凶狠的模样,但其实是个可怜相。我那时只知道平生第一次自己买了狗,高兴的很,并不知道它不愿意跟我。我把它往前拽,它自己就拼死往后退,可它到底是个不成年的小狗,我虽年幼,也比它气力大些。论力气它比不过我,但比恒心可真是它强上许多。它拉不过我,却是一副赴死的英勇样,头被颈项的绳子扯得上扬,四脚硬生生在地上摩擦出一道划痕,还得配上典型小狗的叫声。

这叫声大了,又加上是一个小女孩与小狗之间的博弈,引得街坊邻居都引项注目,我实在难为情,但又不能松了手。小镇毕竟不大,邻里也都相识,就有人出主意替我寻了塑料口袋来把小狗装里面。虽然小狗是不闹腾了,但只要我一接近,也还发出呼噜噜的声音向我示威。我后来知道,如果那天我没有买下来福,估摸着也不会再有人买它了,它那么瘦那么丑还那么凶狠。那么它的命运将会是什么样?一块五,换了一条命,换了它的十年。

待回了家,只父亲在,父亲叫我自己去与母亲说,母亲在百米开外的人家吃午饭,那家人正在办理丧事。

来福就是这样在我家安定下来,也还是一样的很凶,但已经不对家里人。小一些的狗都是放养,晚上家里做晚饭,猫蹲坐在近前,来福随在几步开外。等来福大一点,就换到了前方,还要回头吓唬猫与猫抢食。待到再大一些,就不敢放养了,怕咬了人。第一天挂上新买的项圈时,来福很委屈,一整个晚上都耷拉着头,叫它也不应,给它平时最喜欢的吃食也不吃。全家围在桌前吃晚饭,就见它低头蹲坐在一角,像有天大的冤屈一般。爸爸让我开了门,对着来福说,既然不吃就出去,来福果真很听话地低着头极慢极慢地踱了出去。我把它的碗端了放在它窝旁,半夜去看也没吃,第二天再看就终于吃了。

小的时候很愿意在太阳下晒热水来给家里的猫狗洗澡,给猫洗澡的时候猫总是玩命一样挣扎,给来福洗澡,来福只战战兢兢立在水里发抖,也不叫唤也不动弹,连眼睛也不眨一下。来福平时都是杂色的短毛覆盖着,等被水浇透了才显露出一条条的肋骨来,瘦得可怜。来福就是带着这样瘦的身体这样凶狠的性格忠恳地守了我们家十年。

慢慢长大了,反倒没了那份热心,是很久不与猫狗亲近了,父母也是很少搭理这些“小事”。后来知道来福是怕水的,洗衣服时常有水溅到它的居处,它就拖着铁链轰隆隆蹿了回去。刚开始时觉得新奇,反倒专门向它泼水,它就又发出呼噜噜的警告声。久了,我也不这样逗它,我以为是逗,但其实是不尊重。来福是这样听话地活着,但也竭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即使是带它回来给它家的主人。

养的时间长了,亲戚都知道我们家有这样一个瘦小而凶恶的门神,外祖母时常来我们家看我们,是每一次来每一次被咬,十年如一日。最狠的一次,来福甚至扯断了铁链直冲到了外祖母面前,只我一人在家,吓得除了挡在来福面前已经做不出其他的反应。父亲的姊姊我们叫二娘,二娘家离得不远,每次串门都带了吃食专程收买来福,一边喂一边说“我给你带吃的,下次我来你莫要咬我。”来福很随大流地摇尾巴,但只要二娘是从我家拿了东西往出走还是一样咬。反倒是中途认识的姊姊,来福似乎知道是本家人,是从来不咬的。

来福是雌性,这么些年都没放几次,每每难得放一次都撒着欢到处跑,但也跑不出方圆十里,且是自己知道回家的。这为数不多的几次放生里,来福只受过一次孕,产下一窝很漂亮的小狗,漂亮得不像是来福的孩子。我实际不敢去碰小狗,来福那么凶的性格,又怎么不会护着自己的骨肉。但来福很明事理,别的人不敢近前,家人为它挪窝添食它也很乖的接受了。

小狗长大后在本家是留不住的,就得给小狗找下家。我为此伤心很久,以为来福是肯定不依的,哪里知道抱走小狗时,来福什么也没做,只是一动不动盯着小狗。我知道它是悲伤的。来福放的时间越发的少,我问父母,父母说产了小狗很难打理。我知道父母是对的,但只是很哀伤,为了来福。我们剥夺了来福做母亲的权利,甚至也剥夺了来福做女性的权利。来福没有自由,但也没有怨言,它的一方天地里,只有寒来暑往不变的景色,只有春去秋来不变的主人。

从来福被拴上铁链开始,它的住所只有屋前一块大石板下的小木箱,它的活动范围只有拖着铁链晃动的四平米。夏天的时候,它会在房屋遗漏下的阳光里晒晒,傍晚也看不到一墙之隔的晚霞,只能听到多少年不变的蝉鸣。冬天的时候打着喷嚏啃骨头,用像穿着高贵的白袜一样的爪子刨地,在空无一物的木箱里等雪停。每次雪夜,我总怕它在那个小木箱里冻死,第二天早上一定要叫到它应了我才肯作罢。但它终于还是在那一片小天地,了了一生。

我想,我对来福不仅是爱惜,更是敬重与羡慕。来福不是宠物,从来不是,它带着职责活,不祈求,不低头,活得堂堂正正。带着我最深切的祈祷走,也走的了无遗憾。我记得离家的那天,我跟来福告别,我说了什么?我忘了。

哦,我说的是“等我回来不要认不出我”。

来福,愿你来生不再做一只狗,愿你来生还做一只狗。

选自“时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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