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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把握新闻客观性

2016-10-18文可心

活力 2016年10期
关键词:重要意义

文可心

[关键词]新闻客观性;重要意义;把握方法

新闻客观性是新闻学的基础性命题。它不仅是学界极为关注的理论,同时也备受业界推崇。但客观性理念其本身也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因此学界和业界对它的讨论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学界现在较统一的认识是:虽然新闻客观性理念存在诸多漏洞,但是客观性已成为新闻业不可缺少的基石,因此动摇不得。

记者是媒体从事信息采集和新闻报道工作的人,是大众传播的主体,在大众传播的过程中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因此也就必须要在传播过程中保证客观、公正,也就是说,记者一定要习惯做第三方,做公正的旁观者。这便要求记者需具备一定的媒介素养内涵,在笔者看来,需要把握以下两点。

一、不预设立场

真实是新闻报道的灵魂,然而新闻的真实却绝不仅仅是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原因和经过都经得起核对这么简单,它还包括新闻人对事件的态度的客观中立,也就是不去预设立场。普通人预设立场,最多是为了宣泄一下情绪。而新闻人预设了立场,就像戴上了一副有色眼镜。如果记者在报道前已经对要报道的事件形成了是非对错的价值判断,就很容易在采访中倾向于去选择符合“预设立场”的事实,对与其相悖的事实“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从而导致报道失实、大大降低媒体的公信力。

前央视记者柴静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过:她在《新闻调查》早期采访时,常用的采访句式是“但是……”“你不觉得……”“难道你没想到……”有人曾认为这种采访方式“更短,更直接,更来劲”。后来她意识到这样的问句中包含着一种迎合公众的快意恩仇和预设立场的自负。后来她的问句变成了“有没有一种可能”,这表明她也不明确什么是一定正确的,只想提供一个供人判断的可能性。所以说,记者不要自负地以为掌握着真理和真相,拒绝接受他人的观点和提供的事实。要意识到,自己掌握的事实是有限的,要保持一种可能被更有理的观点、更确凿的事实说服的心理准备。

有报道价值的新闻,常有冲突,记者在报道时,常常会先入为主,为弱势一方说话。比如,当发生医患冲突时,记者会站到患者那一边,替患者维权。当带着“替弱者维权”的立场去报道时,关于医患冲突的报道自然就很难保持客观。当年著名的深圳“八毛门”事件,医院就深受患者的谎言之害,媒体也被患者牵着鼻子走。当下医患的交恶,与一些媒体在医患冲突中不客观的报道、对医生的妖魔化有很大的关系。

一篇好的报道,不仅体现在新闻的新鲜度和点击率上,更体现在报道本身客观公正的程度上,这就要求新闻从业人员要对新闻对象进行多元化采访,不仅反映一方的看法,还要反映多方的见解,使一篇报道更加充实而有力度;在采访主体上,要做到“主我”与“客我”意识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写出好的新闻,做出真正客观的报道。 采访如此,记者就新闻写评论时更是如此。习惯了“预设立场”,那么评论就可能“脱轨”。如果在评论之前,心中已经完全有了“证实”或者“证伪”的冲动,那么论证过程就不是为真相而论,而是为自己的立场而论。新闻评论是要讲道理的,如果“立场”先行,真正的“道理”和“逻辑”就会被忽略。不能以理服人,评论的价值自然大打折扣。

二、保持理性

有些时候,媒体人在采访时总会有意或无意地附带着自己的情感。这并不是说新闻一定要是冷血的,而是因为媒体人的主观偏好有时会影响对事实的判断。如果因为陷于某种情绪之中而不能自拔,就容易丧失理性,做出不客观的报道。

曾有媒体对城管执法发布一个系列报道和评论: 第一天,城管劝走小贩,小贩一会儿即回,媒体发文《堂堂城管竟奈何不了无照商贩》;第二天,城管直接把小贩轰走,媒体发文《狠心城管请给下岗工人一条活路》;第三天,城管直接给小贩跪下,媒体发文《如此作秀的城管》;第四天,城管长了心眼,一动不动等记者离开,媒体发文《但愿这冷眼旁观,不是你一天的工作》……这便是记者在自己的主观情感操纵下,戴着“有色眼镜”看城管,城管无论做什么、怎么做都是错的——类似的报道方式和评论腔调,在近些年的媒体上实在太多了。

这种报道,很容易取悦读者,并在网上成为热点。可惜,新闻报道不是编段子,不是写剧本,必须忠于事实。记者写报道,不是帮人申冤,不是替谁维权,也不是当某个群体的利益代言人,而必须站在中立、公正的旁观者的位置去记录真相。面对突发事件,新闻人应当做一面镜子,全面地如实地展现新闻事实,而不应被自身情绪裹挟,更不应人云亦云,被盛行的舆论和情绪牵着鼻子走。

前几年发生的温岭教师虐童案,曾有一位调查记者,陷于一种刻意跟大众闹别扭、刻意钻牛角尖、刻意唱反调的伪专业主义中。教师虐童人人喊打,而这位记者偏要为此人辩护。他在微博中说:“人最容易被什么欺骗?自己的眼睛。单独看这张照片,我估计每个人都会愤怒。但是,只有了解颜艳红究竟是在什么氛围下做的这个举动,才能帮助我们抵达真相。今天采访知道,当时这位被颜艳红揪着耳朵提起来的孩子,放下来之后,笑了。”对于另一张“小朋友倒塞入垃圾桶”的照片,他称,“今天办案的警察告诉我,他们调查,现场颜艳红是把孩子放进去的,不是扔的。”

记者在生活中有很多身份,患者、消费者、乘客、家长,自然便具备与这些身份相对应的情绪,但作为记者时,就应该去掉这些利益身份,保持理性,做一个公正的旁观者。

目前,随着传媒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异军突起,真相与谣言泥沙俱下,舆论生态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巨变。这样一个“众声喧哗”的时代,给新闻从业者的职业素养带来了更为严苛的挑战,每一位记者都应当秉持客观的媒介素养,严格遵守新闻伦理和记者的职业精神,以不负历史的记录者、信息的传播者、真相的挖掘者、公正的守望者和舆论的引领者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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