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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收费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6-09-06陈亚菲宋建功徐鹏

法制与社会 2016年7期
关键词:机动车收费培训

陈亚菲 宋建功 徐鹏

摘 要 针对当前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乱收费、教练员吃拿卡要、收费少服务或不服务等问题,从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监管部门三个角度分析原因,并提出强化公示制度、提高教练员准入门槛、完善收费制度、实行责任倒查等措施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关键词 机动车 驾驶 培训 收费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省级一般项目,项目编号201510329027Y。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

作者简介:陈亚菲、宋建功、徐鹏,江苏警官学院。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183-02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也越来越高,汽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必要交通工具,时至2013年,我国私家车数目保有量已达8507万辆。学车练车的人也迅猛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很多驾校浑水摸鱼,趁机上浮收费标准到法规规定的最高额度,其中不乏有些驾校还出现了超额收费、缩水培训的现象,本文针对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存在的这些收费问题进行分析,并思考解决的对策。

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中收费问题的主要表现

目前,各省、直辖市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仍由本省的物价局和省交通厅根据所在省的财政情况制定。 由于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日益繁荣的驾驶培训行业成了驾校、驾驶考试服务中心谋取利益的“摇钱树”,在收费过程中也因此滋生了许多突出的问题,严重扰乱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

(一)不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

机动车驾驶考试培训收费管理制度并没有很好的落实执行,具体表现为没有在相关场所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比如说收费情、培训范围、收费标准等;即使有公示的,也存在公示不实、公示不全,公示不阳光的现象。甚至有的驾校只由教练员口头告知学员,并没有相关的实质公示制度,更不用说相关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收费公示制度不阳光、不透明,缴费的学员只能一头雾水,给了驾校、教练员谋取利益的可乘之机,加重了乱收费的不正之风。

(二)强制服务并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考试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对持学习驾驶证并掌握驾驶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这意味着机动车驾驶考试之前的场地训练并未纳入驾考学员取得驾驶证所必须的法定步骤,学员是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的。但事实上,不少驾校都存在着强制服务的现象,比如学员报名机动车驾驶考试,有的驾校收取驾驶培训相关项目费用时,其中经常包括代收学员的场地训练费用300元/人,然而学员最终得到的只是一张非税收发票。 可以说,学员、驾校、考试服务中心并没有任何法定协议效力,与之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考试、培训等责任也就没有法定归属方,导致考试学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暗藏二次收费、隐性收费

驾考培训中同样暗藏二次收费、隐性收费问题:一是转嫁税金支付对象。比如将代考试服务中心收取的驾驶员考前场地训练费的税金慢慢分摊到学员缴纳的费用里,结果反而是由学员承担了驾校应该缴纳给考试服务中心的税金。二是考试教材费用被重复收取。例如部分驾校在公示收费项目时,收取公示了的培训教材费用的同时也收取了模拟光盘费用,而实际上模拟光盘是教材书中自带的,学员被重复收取了模拟光盘的费用。三是私自收取驾驶学时IC卡的工本费。存在部分驾校片面地认为向学员收取的IC卡工本费是收取的器材费。甚至现在一些小驾校频频出对市场最具诱惑力的降价绝招,吸引学员交了学费后,又会另设各种名目的二次收费,比如重复要求交体检费、报名费等费用,变相地“补回”学车费用。

(四)收费后服务缩水

一是收费后无服务。理论培训课作为驾驶基础课程却很少有驾校开设,通常情况是学员自己根据教材和题库刷题练习,或者下载手机软件自己模拟学习,没有专门驾校老师来教课,理论考试时直接应试。二是缩减培训项目。由于有些驾校或下属培训点根本没有健全的硬件设施,连基本的训练场地都没有,但是这并不妨碍驾校向学员收取全额费用。三是缩减培训学时。一些驾校教练员以提升考试通过率为目的,依考教学,随意性大,实际上并没有达到交通部教学大纲的要求,比如其规定的IC卡培训时间通常由其它方式“跑满”。

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中收费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针对以上驾驶培训收费中具体的问题现状,结合实际概况进行分析,主要原因包括:培训收费公示不透明、学员维权意识淡薄、经营者责任意识淡薄、监管不严、培训市场“僧多粥少”等。正是这些因素导致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中收费问题花样百出、频频出现。

(一)学员维权意识淡薄

驾考培训中,很多学员被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却对此无动于衷,主要原因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意识淡薄。很多学员其本身不知道哪些费用应该交给驾校,哪些费用不应该交,只能任由教练员收费。二是证据意识不强。很多学员意识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但是并不知道如何取证并妥善留存,只能“被”交钱。三是维权意识落后。很多考试学员不愿向运输管理部门或者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不想多事,怕举报了不能拿到驾驶证。

(二)驾校负责人责任意识淡薄

由于驾驶培训行业发展迅速,制定的培训机构制度标准并没有及时完善,加上相关审批部门对驾校经营并未作严格的审查,导致部分驾校经营者文化程度不高,对驾驶培训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只把驾驶培训收费作为谋取暴利的手段。由此导致了驾驶培训质量和上路行驶要求严重脱节,直接量产了“马路杀手”,为民众的交通安全埋下了危患。

(三)监管不严

机动车驾驶培训收费过程中,相关的监督部门并没有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落到细处。主要由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驾驶培训服务性收费具有垄断性。驾驶培训收费通常只能通过驾校这一个途径收取,监督部门难以从中予以监管。二是驾校管理制度虚化。由于驾校管理制度还没有比较完善地制定出来,导致目前各个驾校还是各自为政,难以达到实际效果。

(四)培训市场“僧多粥少”

驾校招生名额没有上限,“扎堆学车”的现象明显增加。虽然驾校发展也很迅速,但还远远跟不上学车人员增长的节奏。所以,优质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缺失很明显成了当前驾驶培训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驾校和教练利用职务之便牟利的可趁之机,加重了乱收费的不正之风。

三、关于解决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收费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公示制度,实施阳光收费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实施阳光收费。一是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公开各类收费项目,遵循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实行阳光收费。二是各驾校应该建造报名的服务大厅,按照制度规定,所有机动车驾驶考试学员报名考试、培训时统一在服务厅进行,通过一站式管理各项收费举措,驾驶培训才能公开、公正、透明。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练员准入门槛

除了授予学员驾驶技能和驾驶知识外,驾校还应该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规定予以教学。 一是加强行业道德教育培训,完善现有的驾驶考试职业培训道德教育体系,营造诚实守信、顾客至上的服务氛围。二是提高教练员准入门槛,从制度上把对学员吃拿卡要的教练员堵截在驾培队伍之外。同时,应多渠道征求学员意见,同时广泛征集各个考试阶段的学员对驾驶培训机构的评价。只有真正做到了深入学员大众,才能了解学员对驾校的评价,对照不足,认真改进,逐步形成良性、有序、高效的运行机制。

(三)完善收费制度,坚持退费制度

一是完善收费管理制度。驾校考试收费项目应该在总课时、总费用按照规定打包的基础下,以IC卡即时收费为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收取驾驶培训学员的理论课、操作课以及驾驶员考前场地训练费。在此前提下,还应该促使达到培训条件标准的驾校积极推出品牌培训活动。此外,分段计时培训模式也很有必要,即驾校适当程度地降低冷时段的驾驶培训收费标准,让学员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时间预约教练员学车,可一定程度上缓解双休日扎堆学车的窘境。只有这样才能正本清源,要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收费行为。二是实行退费制度。驾驶培训收费制度应设立IC卡计时数的标准,并按相关规定计算出课时数及时返还学员对应的课时费。而且,对于驾驶培训中教练员出现的乱刷、代刷学员的学时IC卡现象着重进行检查监督,进而有效减轻学员经济负担,着实提升驾校管理水平。

(四)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一是严格把控驾驶培训机构准入。针对目前许多已进入运营流程的培训机构,应按期全面审查驾校经营资格和教练员教学资格,让“严要求、高标准”成为管理常态,逐步强化驾校的软、硬件建设。二是增加培训资源。驾校培训资源增多了,制度严明了,排队练车的情况少了,练车、考试中存在的“潜规则”也就无处行使。三是尽快落实驾驶培训责任机制。相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应该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下尽快制定责任追查机制,进一步完善驾驶考试培训机构负责人、教练员的责任追查制度。

(五)做好行风监督,实行责任倒查

一是要加强制度宣传和收费公示力度。通过媒体新闻等宣传途径,向学员大力普及驾驶考试培训收费制度,这样有助于推行公开、公正、自愿的阳光收费制度,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二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整合科技资源,强化科技手段应用,形成信息化的监督体系。 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并逐步完善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多在三个“结合”上下功夫,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多结合,专项检查与问卷调查多结合,巡查与社会评价多结合,进而及时、准确地掌握驾驶考试培训的收费情况。针对驾校中存在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反驾驶考试培训管理规定等行为,应该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坚决做好行风监督。三是实行驾驶考试责任倒查制度。对于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驾龄低于三年的驾驶人,相关单位应该就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考试和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结语

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中的收费政策和行业现状进行了初步的介绍,阐述了目前考试培训中收费问题的主要表现,并对其原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最后就如何解决考试培训收费问题提出了几点可行建议。笔者希望的是能够通过这样的措施,对解决当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中的收费问题有所帮助。当然,要想真正解决驾考培训中的收费问题,给学员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值得信任的考试环境,主要靠学员自身、培训机构、机动车驾驶考试服务中心、车辆管理所共同的努力,也需要其他管理部门联动协作、社会各个阶层的支持与帮助。

注释:

何平.试论我国机动车驾驶证培训考试制度的完善.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1(2).

沈午清、韩伟伟、张连海.驾驶培训收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1(11).41.

吴洪宝.责任倒查:驾驶人源头管理的有效举措.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60.

刘磊、胡大鹤.机动化社会初期公安车辆管理问题研究——公安车管部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探析.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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