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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霞浦水门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项目实施及成效监测

2016-07-20林祖建

绿色科技 2016年11期
关键词:生长率森林抚育效益

林祖建

(福建省霞浦水门国有林场,福建 霞浦 355100)



福建省霞浦水门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项目实施及成效监测

林祖建

(福建省霞浦水门国有林场,福建 霞浦 355100)

摘要:通过对福建省霞浦水门国有林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成效的监测,探索总结了适合霞浦水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增效的抚育措施,为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产量质量,科学经营森林提供依据。监测结果表明:经森林抚育的林分比没有抚育的林分蓄积年均生长量增长5.21 m3/hm2,抚育成效结果为:生长伐为主综合抚育>疏伐为主综合抚育>割灌除草抚育。

关键词:森林抚育;效益;成效监测;生长率

1引言

森林抚育,是指从幼林郁闭成林到林分成熟前根据培育目标所采取的各种营林措施的总称,包括抚育采伐、补植、修枝、浇水、施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以及视情况进行的割灌、割藤、除草等辅助作业活动[1]。长期以来,福建省对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够,福建省林业厅和财政厅于2009年启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霞浦水门国有林场于2011年起纳入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单位后,已连续4年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活动,共完成1034.2 hm2,占霞浦水门国有林场中幼龄林面积1521.7 hm2的68.0%。旨在通过对霞浦水门国有林场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成效开展研究,为正确开展森林抚育、评估森林经营活动提供依据。

2霞浦水门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情况

2.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落实目标任务

2.1.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场长任组长、分管副场长任副组长,由生产股、财务股、经销股、森保股、安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1.2落实责任

场部与生产股签订责任状,生产股与工区队长、施工技术人员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2.1.3明确任务

根据省、市有关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文件安排,霞浦水门国有林场2011~2015年共承担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1033.3 hm2,补助资金155万元,其中:2011年任务200 hm2,2013年266.7 hm2,2014年266.6 hm2,2015年300 hm2。每年任务下达后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工区实施。

2.2科学布局,规范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2.2.1科学布局

按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按照“生态优先、持续经营、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将抚育任务优先安排在生态区位重要、急待需要抚育的山头地块。

2.2.2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实施全程监督指导

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成立了项目质量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分管副场长为组长,生产股长为副组长,生产股成员与工区队长为小组成员,负责项目作业质量与生产进度的监督。按责任区指定专人巡查监督、技术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2.3成立检查验收小组确保质量到位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成立森林抚育质量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场长为组长,分管副场长为副组长,生产、财务、森保等相关业务股室为成员,按照《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4】140号)和作业设计等有关规定,及时对森林抚育小班进行验收,抚育质量不合格的,责令其返工。

3项目完成情况

经林场自查验收,2011~2015年霞浦水门国有林场累计完成抚育面积1034.2 hm2,占任务的100.1%,各年度完成情况如下:2011年200.9 hm2,其中间伐39.5 hm2,割灌除草161.4 hm2;2013年266.7 hm2,其中间伐160 hm2,割灌除草106.7 hm2;2014年266.6 hm2,其中间伐160 hm2,割灌除草106.6 hm2,2015年300 hm2,其中割灌除草300 hm2。经自查,2011~2015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未出现乱砍滥伐现象,抚育质量合格率达100%。

4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4.1监测标准地的布设

根据《福建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成效监测方案》的要求,分别立地类型、林分类型和抚育措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小班作为监测点,科学布设72个(20 m×30 m)矩形标准地,其中2012年18个、2013年24个、2014年18个、2015年12个,抚育标准地与对照标准地各占一半。按要求埋设固定标桩、钉挂树号牌,分乔木、灌木、草本层逐一调查,填写相关卡片。

4.2成效监测的方法

针对2012年设立的9个固定标准地和9个对照固定标准地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在抚育实施后l年内(即2012年3月)以及抚育后第3年(即2015年3月)各完成一次调查,调查内容为林分树种组成、郁闭度、胸径、树高、蓄积以及林下植被、林分健康等变化情况。同时,认真建立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成效监测档案,做到档案资料完备,图表、数据和影像资料齐全。调查数据详见表1。

表1 森林抚育对林分胸径、树高和蓄积量的监测成效

注:“F”为抚育标准地,“D”为对照标准地;“200”为生长伐为主的综合抚育;“300”为疏伐为主的综合抚育;“400”为割灌除草抚育;“111”为杉木;“121”为马尾松,“234” 为木荷

4.3森林抚育措施

生长伐为主的综合抚育:在中龄林阶段,当林分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目标树或保留木受到明显影响时进行的抚育采伐,同时清除防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的抚育方式。进行生长伐需确定目标树或保留木的最终保留密度。

疏伐为主的综合抚育: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或中龄林阶段,当林木间关系从互助互利生长开始向互抑互害竞争转变后进行的抚育采伐,同时清除防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的抚育方式。

割灌除草抚育:清除防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的抚育方式。

5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5.1林分胸径、树高、蓄积量实施效果分析

5.1.1森林抚育对林分胸径的影响

数据表明(表1):在立地类型、龄组和抚育措施基本相同的条件下,森林抚育对林分胸径年均生长率有明显影响。对照标准地林分胸径年均生长率为5.1%,实施抚育后提高到7.1%,同比增加2.0%。经抚育的杉木林分胸径年均生长率增长量高于马尾松和木荷。杉木林分对照标准地的胸径年均生长率为8.1%,实施抚育后提高到11.4%,同比增加3.3%;马尾松对照标准地林分胸径年均生长率为3.6%,实施抚育后提高到5.5%,同比增加1.9%。木荷对照标准地林分胸径年均生长率为3.6%,实施抚育后提高到4.5%,同比增加0.9%。

5.1.2森林抚育对林分树高的影响

数据表明(表1):在立地类型、龄组和抚育措施基本相同的条件下,森林抚育对林分树高没有明显影响。对照标准地林分树高年均生长率为1.2%,实施抚育后提高到1.8%,同比增加0.6% 。

5.1.3森林抚育对林分蓄积量的影响

数据表明(表1):在立地类型、龄组和抚育措施基本相同的条件下,森林抚育对林分蓄积年均生长率有明显影响。对照标准地林分蓄积年均生长率为11.4%,实施抚育后提高到16.6%,同比增加5.2%。经抚育的杉木林分蓄积年均生长率增长量高于马尾松和木荷。杉木对照标准地林分蓄积年均生长率为17.5%,实施抚育后提高到26.3%,同比增加8.8%;马尾松对照标准地林分蓄积年均生长率为8.0%,实施抚育后提高到12.7%,同比增加4.7%。木荷对照标准地林分蓄积年均生长率为8.8%,实施抚育后提高到11.0%,同比增加2.2%。

5.1.4不同抚育措施对林分生长的影响

数据表明(表1):在立地类型、林分类型和龄组基本相同的条件下,抚育措施对林分生长有明显影响。以生长伐为主的综合抚育林分胸径年均生长率同比增长2.4%,树高年均生长率同比增长0.6%,蓄积年均生长率同比增长6.3%。以疏伐为主的综合抚育林分胸径年均生长率同比增长2.0%,树高年均生长率同比增长0.5%,蓄积年均生长率同比增长4.9%。割灌除草抚育林分胸径年均生长率同比增长1.6%,树高年均生长率同比增长0.6%,蓄积年均生长率同比增长4.4%。抚育成效结果为:生长伐为主综合抚育>疏伐为主综合抚育>割灌除草抚育。

5.2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分析

5.2.1经济效益

霞浦水门国有林场近4年总抚育面积1034.2 hm2,抚育间伐生产出木材2637.00 m3,按800元/m3的销售价(当地价)计算,为林场直接创收211万元。监测数据表明(表1),经森林抚育的林分比没有抚育的林分蓄积年均生长量增长5.21 m3/hm2,林场此举年可多增加资源蓄积量5388 m3,按主伐时增加60.0 m3/hm2蓄积计算[2],经抚育林分可新增蓄积62052 m3,促进林场“双增”指标早日实现。

5.2.2生态效益

(1)森林生态功能得到改善。通过项目实施,清除了杂草、被压木、枯立木等,调整了林分结构,改善林下光照及通风状况[3]。扩大了保留木的营养空间,提高了地下根系活性,更好地发挥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环境作用,提高碳汇能力,森林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

(2)树种龄组结构得到调整。通过项目实施伐除了过密、被压的针叶树种,保留有培养价值阔叶树,促进林分的加速演替,形成复层针阔异龄林,森林生态系统趋于稳定。

5.2.3社会效益

(1)有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实施森林抚育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力,林场雇佣周边的农民施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据统计,项目实施4年来增加林区群众25183工日就业机会,按平均每工120元计算,林区群众直接获得300多万元工资收入。改善了场群及场村关系,促进了林区的和谐稳定。同时,也有效的改善了林区对非木质资源的利用,如蘑菇、药材、野菜等,对改善林场职工及周边群众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2)带动了周边群众森林抚育的积极性。霞浦水门国有林场实施的森林抚育项目为群众提供了直观的样本,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使群众认识到森林抚育的好处,逐渐改变了传统育林观念,提高了抚育技术技能,带动了群众开展森林抚育工作的积极性。

(3)提升林场营造林的科技含量。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场积极推广先进的营造林技术,如定株经营、测土配方施肥、林下套种及无节材修枝等技术,提高了营造林科技含量,改变了林业增长方式,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6结论与讨论

霞浦水门国有林场于2011年起纳入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单位后,已连续4年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活动,在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①森林抚育项目实施后,使林分胸径年均生长率同比增加2.0%,林分蓄积年均生长率同比增加5.2%,经森林抚育的林分比没有抚育的林分蓄积年均生长量增长5.21 m3/hm2,经济效益可观。杉木林分胸径、蓄积年均生长率增长量均高于马尾松和木荷。生长伐为主综合抚育成效>疏伐为主综合抚育>割灌除草抚育。②经抚育的森林,生态功能得到改善,健康状况得到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加强。③项目实施,促进社会就业,推动了林区群众开展森林抚育的积极性,林场营造林科技含量得到提升。

通过对霞浦水门国有林场森林抚育成效的监测,其结果能客观反映林场森林抚育的效果,为林场今后开展森林经营提供科学依据。但是,霞浦水门国有林场首次开展森林抚育成效监测,专业技术力量薄弱,设置的标准地类型单一,分析不够深入等问题,有待今后加强。

参考文献:

[1]国家林业局.GB/T 15781-2015.森林抚育规程[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

[2]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森林抚育经营工作总结[Z].福州:福建省林业厅,2012.

[3]叶文强.福建省罗源国有林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措施与成效分析[J].北京农业,2015(23):93~94.

收稿日期:2016-05-11

作者简介:林祖建(1972—),男,工程师,主要从事森林培育与资源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1-00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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