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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一体化”育人长效机制探讨

2016-07-04卢荡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16年6期
关键词:金融保险校企育人

卢荡

[摘 要] 高职金融保险专业作为高职院校发展的一个新兴的学科,其发展对于未来我国的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将会有重大的意义。简单阐述了该教育机制的主要内涵以及对于高职金融保险专业的重要的发展意义。从现阶段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发展“校企一体化”的教育模式现状入手,深入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未来教育发展的展望建议。

[关 键 词] 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16-0129-01

一、高职金融保险专业下“校企一体化”育人长效机制所具有的特点

(一)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向标准的一致性

当前,我国的金融保险行业对于实践性人才的稀缺与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培养的技术型人才的方向和目标是非常一致的。这为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和企业之间加强一体化的合作奠定了基础。我国高职教育的一个主要优势就是非常契合市场的人才需求,在深入构建“校企一体化”教育机制下,保险金融相关的行业企业应该积极地参与到高职院校的行业的教育中去,对于课程的安排、师资力量的建设以及有效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的机会等方面发挥自己的优势条件。

(二)精神文化方面合作的长效性

在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阶段,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并不少见。但是传统的校企合作只是高职院校和企业在经济物质以及人力资源上的互相协作发展。但是,现阶段在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发展“校企一体化”的教育模式中,我们提倡的是一种精神文化方面的长期性合作,从外在的合作深入到内在的合作层面,可以说精神文化方面的校企合作的模式是意义最为深远的“校企一体化”的模式。

(三)教学资源人力资源的共享性

在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发展“校企一体化”的教育模式中,高职院校和金融保险行业之间应该积极形成资源的共享发展。金融保险的企业应该积极投入院校的教学课程的开发、教育课程的安排等方面,同时也可以有效地利用高职院校的教学资源进行员工的培训教育,以及进行产品设计或者技术的研发。形成金融保险企业和高职院校之间资源优势的共同发展的局面。

二、现阶段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在“校企一体化”育人长效机制发展中的现状问题分析

(一)校企合作的深入程度不够

目前,虽然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发展“校企一体化”的教育模式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很多的合作仅仅是停留在建立实训基地或者是提供实习就业的机会上,合作的层次是非常浅显的,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发展“校企一体化”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链条的发展。

(二)校企合作的发展动因不足

校企合作最终应该形成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共赢的局面,但是由于目前校企合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很多的企业都没有深刻地意识到校企合作会给企业带来的长期发展的利益。再加上目前校企合作的主动方大部分都是高职院校,由于教学资源的需求,所以对于企业而言要求比较多。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之所以有上述的情况发生,究其原因还是由于校企合作的双方没有找到利益的契合点,所以直接导致到校企合作的发展的动因不足,所以很难调动建立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一体化”教育模式的建立。

(三)校企合作模式死板

针对现阶段校企合作模式出现的问题,最为突出的原因就是所进行的高职学生的实训教育与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经营模式存在很大的出入。很多高职院校的实践的教育都是形式化。作为从事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教育的高校,应该充分地认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实践教育应该能够跟上现阶段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速度,才能够成功地为学生走向就业岗位提供良好的实践经验基础,为企业未来的发展积极地打造优质的金融保险人才。

三、对于有效的建设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一体化”育人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将校企合作制度化

想要进行有效的“校企一体化”育人长效机制的建立,现阶段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将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和金融保险企业的校企合作的发展制度化,形成有效的契约关系,实现双方在进行校企合作时的利益需求。从而有利于校企双方在合作的时候能够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

(二)同时保证校企合作的双方利益

想要建立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一体化”育人长效机制,首先从合作的积极性来看,我们首先要同时保证校企双方的利益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去调动高职院校和金融保险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的动力。高职院校可以把学习的实训基地设置在企业内部,同时企业也可以将企业内部的培训基地设置在院校。从短期的利益来看,高职院校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可能不够明显,但是企业需要从长远的发展着想,同时学校也要积极地利用和发挥自身的优势去挖掘金融保险行业的业务资源作为校企合作的切入点,以有效地保证金融保险企业在校企合作中能够充分达到利益标准,更好地配合建立“校企一体化”育人长效机制。

(三)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想要建立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一体化”育人长效机制,我们就要做到不断创新校企合作的模式。目前,我国的高职院校和金融保险行业的校企合作模式非常落后。纵观国外优秀的校企合作的模式经验,我们可以积极引进金融保险行业将营业的机构设置在高职院校内,让学生深入接触到金融保险行业的业务操作的流程,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同时也能够有效地为金融保险企业节约相应的成本。这样的校企合作模式不管是对高职院校还是对企业而言都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李佩禹,刘芹,王玉芳.与海爾实施“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实践探索[J].中国成人教育,2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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