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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校园枪击案为何启用反恐程序

2016-06-30朱江明

博客天下 2016年12期
关键词:学理公共场合枪手

朱江明

在孤狼式袭击开始普及的今天,普通打架斗殴、仇杀、劫持和恐怖袭击的征兆,至少在案发开始时区别并不明显。警方和反恐单位需要厘清的并不是学理上的定义,而是一个可以操作的标准,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决定如何调配兵力以及执行何种处置方案。

近日,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确认,该校工程学院发生枪击事件,共造成两人死亡。事发之后,当地警方迅速出动超过200名警员包围现场,并出动了特殊武器及战术小组(SWAT)进入枪击现场搜捕凶手。从新闻画面中可以看到,现场执行封锁任务的警察,要求全部师生必须高举双手跪地,接受搜身和检查后方能离开学校。警方不仅对所有从学校逃出的人员进行搜查,还始终保持对事发现场的武装警戒,直到确认枪手已经自杀后,才松了一口气。枪手的杀人动机很可能是私人纠纷,因为除了一名在校教授之外,他并未像其他校园枪击案凶手一样大开杀戒。

对警方而言,这无疑是坏消息中的好消息,然而现场处置却仍旧按照反恐作战的要求,一丝不苟走完了程序。从美国警方处理此次事件的流程可以看出,这样的应对方式和应对恐怖袭击毫无区别。拿出反恐作战的态度来应对校园枪击事件,实际上和近年来一线处置中对恐怖袭击定义的修正有很大关系。

中国最新颁布的《反恐怖主义法》中,将恐怖主义定义为“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而国际普遍公认的恐怖主义定义,既包括行为定义(如劫持飞机、绑架人质、攻击公共设施等),也包括动机定义(如传播和扩张自身的政治主张、传播意识形态等)。这些定义仅仅从学理或法理上认定了恐怖主义的内涵和外延,然而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挥官而言,可操作性并不大。

2013年昆明火车站暴恐事件发生时,赶往现场增援的昆明特警队,在途中实际上并不确定现场发生了什么状况,因为报警台通报的情况是,现场发生打架斗殴。此次行动中,成功击毙击伤5名暴恐分子的特警,开枪后非常担心自己武器使用过当。最终经过现场情况汇总,才发现这是恐怖袭击事件。我们看到,恐怖袭击发起时,现场人员很可能无法清晰告知处置人员具体情况。也就是说,在情报和信息不足的情况下,警方很可能把恐怖袭击处理成普通治安案件。

尤其是在孤狼式袭击开始普及的今天,普通打架斗殴、仇杀、劫持和恐怖袭击的征兆,至少在案发开始时区别并不明显。警方和反恐单位需要厘清的并不是学理上的定义,而是一个可以操作的标准,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决定如何调配兵力以及执行何种处置方案。

几年前,我在和以色列反恐部门进行交流时,发现他们已经开始全面调整反恐和普通刑事案件的区别方法以及现场处置方法。以色列警方和情报机构在平日工作中,调低了恐怖袭击的预警阈值,任何正在持续发生的公共场合及地标性建筑的持械暴力攻击报案,一律先进入处置恐怖袭击程序,再由赶赴现场的第一波力量做进一步甄别。为了避免反恐部队疲于奔命,以色列10年前就开始加强一线普通治安人员的战术能力和作战水平,让更多化装成平民的特警,在公共场合执行分散孤立的游弋任务,一旦发生攻击,立刻投入战斗,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以班组或者小队作为基础行动单位。

近年来,美国警方和其他执法机构也同样调低了恐怖袭击预警的阈值,无差别对所有公共场合的枪击案件严肃对待,并且开始培训基层安保人员,对付恐怖分子或者校园枪手。这次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枪击案的现场处置,实际上已经是一次标准的反恐作战流程。对于一线人员而言,什么人算是恐怖分子呢?我曾经问过以色列一名反恐官员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他来到这里打算杀死很多人,并且没打算活着回去,这样的人就是恐怖分子。”这样看来,将校园枪手视为恐怖分子好像并没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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