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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的“绿化费”进了谁的口袋

2016-05-30魏文彪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6年1期
关键词:民和县广大干部事业性

魏文彪

近日,记者获悉,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要求县机关单位缴纳“绿化费”,而该行政事业性收费在2013年已被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叫停。民和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当地政府已获悉此事,这笔“绿化费”的具体资金去向将尽快查明对外公布。(11月15日《新京报》)

2013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中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就包括林业部门的绿化费项目。《通知》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而在国家已经明确取消绿化费项目的情形下,民和县依然要求县直机关单位与企业缴纳绿化费,无疑属于典型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据报道,由民和县绿化委办公室代为发布的《关于尽快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的通知》中要求,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均应缴纳“绿化费”。而这笔违规收取的绿化费,最终得由广大干部职工承担。民和县一中学教师称,教育局工会向学校下发通知,要求学校教师每人必须缴纳50元“绿化费”,“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另有一所学校的教师表示,校方通知,50元的“绿化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由此可见,像民和县这样违规收取绿化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损害的是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相关通知明确,包括绿化费项目在内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而在财政已经拨款支付绿化部门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的情形下,民和县绿化委依然违规收取绿化费,并且没有公开该笔费用的去向。在这种情形下,人们难免怀疑这笔违规收取的费用,是否真的是被全部用于当地绿化工作,亦或其中部分资金被挪作他用,比如用于发放相关部门职工的福利,甚至进入个别人的私人口袋,也未可知。而近些年来新闻媒体报道的乱收费往往伴随着乱发福利乃至腐败的现象,更是会进一步加重人们的这种怀疑与担心。

其实,不单是民和县违规收取绿化费,其他地方其他部门也一定程度地存在各种乱收费现象。由于国家取消部分收费项目,会触动部分地方相关部门的利益,部分地方相关部门为了避免自身利益损失,不惜公开违抗国家规定,实施违规收费行为。显然,唯有在明令禁止取消相关收费项目的同时,对那些实施违规收费的相关部门责任人实施严厉的问责,使其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杜绝类似民和县违规收取绿化费这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的再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并促进反“四风”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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