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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中与融合:重审明末诗学论争与学风特色

2016-05-30王逊

北方论丛 2016年1期
关键词:论争学风

王逊

[摘 要]论及明代学风,学人多有党同伐异的印象,然相关论断不免失之于苛,尤其是对明末以来学风层面的诸多转变未曾究心。具体说来有三点应当引起重视:一则,“吾党”之中本就同中有异;其次“吾党”中人对“异”有明确意识,并已然暗含了消解“异”的因素;其三,因观念分歧而引发争论之事虽然不免,其同人也会积极介入,主动调停。职是之故,明末学风一改偏狭、霸道,呈现出折中、平和的的新貌。

[关键词]明末;学风;吾党;论争;调停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6)01-0036-06

论及明代诗学,学人的基本意见不外乎派别林立,党同伐异,观念之争实为意气之争,如郭绍虞说:“我总觉得明人的文学批评,有一股泼辣辣的霸气。他们所持的批评姿态,是盛气凌人的,是抹杀一切的。因其如此,所以只是偏胜的主张;而因其偏胜,所以又需要劫持的力量……易言之,一部明代文学史,殆全是文人们分门立户标榜攻击的历史。”[1](p.513)此类批评林林总总,构成了探讨明代学风的基调。相关言论并非全然偏颇之辞,明人对其时学风也多有反思,如吴应箕感慨于其时“评文而相攻击而至谩骂”[2](p.10)。董应举亦云:“近世文士,每不相容,如何之于李,七子之于唐应德、王道思辈,互轧交讥,不遗余力,斯皆偏见独识,不睹其全,宜其所就者不远”[3] (p.237)。尽管明人在文学批评方面不无过激、偏狭之举,但相关论调仍不免太过严苛,且不乏误解、忽略之处,尤其是对明末士人的融通、调和思路未曾究心。

一、“吾党”的同与异

明代的文学团体极多,其人多好以“吾党”相互称呼,明后期结社之风甚炽,其人尤然。例如:徐允禄云:“于是吾党之游余者莫不盛知予之薄今而嗜古也”[4] (p248);刘城云:“今年癸酉,吾党得隽者数子”[5](p.408);又徐世溥亦云:“万历季年,学者方厌苦拘牵法脉陋习,吾党兄弟,乃力为古学以振之,天下翕然向风焉” [6](p3230)……相关言论甚伙。派别林立,又好标榜或凸显自己的“吾党”身份与情结,就此而论,明人确有鲜明的“党同”意识,然“党同”并不意味着“伐异”,且今人对“党”的认识也不无偏颇。

1.存“异”求“同”

同一文学团体中的成员常因主张不同而屡屡交锋,所谓“党同伐异”“同室操戈”之论皆由此而发。这一看法自然有其道理,却不无可议之处,至少它高估了或想当然地预设了文学团体内部的一致性,而忽略了本就存在的种种具体分歧。譬如七子派,其内部并非铁板一块,李思涯指出:“李梦阳、何景明的文集中几乎找不到关于所谓‘七子的论述。到了后七子时,七子的人数与人员不停变动,或者‘七子或者 ‘五子,成为一种夸耀和自觉的身份认定。”[7]不唯如此,他们内部存在诸多差异,并时有论争。这些论争皆发生在他们结社之后,而观念上的分歧无疑早在结社前就已存在。作为一个较大的文学团体,本不能奢望所有成员的观点完全趋同,他们虽是在共同理想的感召下聚集于一处,并致力于推广某种文学新风尚,但此一“理想”(比如复古)在起初酝酿时多半较为含混,孟洋云:

壬戌举进士……当是时,关中李君献吉、济南边君廷实,以文章雄视都邑,何君往造,语合,三子乃变之古。自是操觚之士,往往趋风秦、汉矣。 [6](p4565)

三子因“语合”而聚集一处,所谓“语合”当是指共同崇尚“复古”而言,但他们当日对“复古”的探讨想必尚不太深入,复何时的古,如何复古这些日后引起巨大争议的具体问题想来尚无从顾及,否则“复古”大业根本不可能成为现实。故而所谓“党”,在“同”的名义下本就(或曰必须)涵盖了或曰潜藏着多样的“异”。

明末的文学团体更是鲜明地呈现出这一特色。明末所谓“党”,最突出的表现形式就是文社,“文社特指明代末年以研讨科举八股文为主的社团组织”[8],一些士子为了揣摩学习八股文而自觉结合在一起。文社活动需要“时习”,所以,其成员一般限于某一地域内,由于地域文化、学术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各地的风尚必然要存在差异。明末文社众多,其中影响最巨者为五家:以金沙周钟为代表的应社,以张溥为代表的太仓复社,以吴应箕为代表的安徽贵池匡社,以松江陈子龙为代表的云间几社,以艾南英为代表的江西豫章社,彼此主张各异,甚而分歧明显[8]。甚而同一社内部,由于个性、兴趣等因素的差别,各人主张也并不完全一致。譬如说,陈际泰、罗万藻与艾南英同属豫章派的领袖人物,但不管是性格还是观点,他们之间都存在不小差异。一社之中,抑或诸社之间,“异”无疑普遍存在,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彼此间的密切交流,甚而因“宗经复古”这一理想的号召共同聚拢在同一旗号之下。因此,存异以求同本就是文学团体得以形成的先决条件。

2.为“同”存“异”

文学团体形成之初,在某一宏大理念的笼罩下,相关成员能够暂时搁置争议,随着文学活动的深入开展,分歧必然会逐步浮出水面并有引发矛盾的可能,但不少文学团体内部对于此类“异”同样能够予以包容,明末尤然。其时士人在主观意识上对“异”有着明确的自觉且表示理解,他们非但不一味求同,反而充分认同“异”的价值,认为正是“异”的存在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罗万藻云:

缅念其时,古道犹存,交情质切,连床讲艺,分座说书,毫不苟为雷同,而退而相服,虽相服亦竟不相为也。故予社之胜在于能异,异故风会之司各有攸得。[9](p.424)

文止等之所以能够认同“异”,关键在于他们清楚地认识到,每个人千差万别,“异”不可避免,所谓“出材之区,不一其处;别用之道,则有乎人”,因之“文章之道,言人人殊”[10](p.442)。“异”是必然存在的,无法抗拒这一客观事实,那么实际的做法就是认同它的存在并尽量发挥其正面价值。

文学创作,特别是时文创作,毕竟存在相同的旨趣与大致的思路,或曰有其根本性的指导思想,细节方面的“异”无法掩盖此总体方面的“同”,而若能真正贯彻这作为根本的“同”,又不必拘泥于具体的“异”,张溥云:

当介生论著之日,执己之正,以信天下之文,是圣者进焉,不合乎圣者退焉,未尝以豫章、昌阳之人而私之也。即豫章、昌阳之贤者,与江以南之贤者,有性情之得,亦相与以道而已,非有所私于江以南之予夺是非而意轻重也。[10](p.413)

他们清楚豫章、昌阳与江以南的分歧,但并不狭隘地固守自己的立场,因为他们同样清楚地知道存在一个更高的标准凌驾于具体差异之上,即所谓“相与以道”,所有的文学活动都必须遵守并最终指向这一最高理想。张溥此论并非凭空而发,文社乃地域性产物,各地皆有其特定的文化传统,后人出于表彰前贤和抬高本土的意愿,往往会有偏颇之举,即所谓“其服向狃于乡党之情,而忘其久远之论”,艾南英与陈子龙、张采等人的冲突,就颇有江西与吴中争夺文坛中心的意味。如若皆限于一己私见,自然不免“士无美恶咸称有群,彼此之意无所弃受,而贤者不得以表见二者,固物之通害也”,因此,张溥才强调要“当此而欲广其教化之端,必使人皆明其不得已,多为之引而终裁以正,圣贤之道,或有存焉” [10](p.442),即包容并尊重各自的差异,但目的不在于标榜,而是为了协同合作,从而更好地实践“道”。为了贯彻他的这一理想,《国表》之选经历了数次调整,且与介生约四方之文,各本其师、因其处,于是介生、维斗、子常、麟士、勒卤主吴,彦林、来之主越,□□、昆铜、伯宗、次尾、道吉主江以上,大士、文止、士业、大力主豫章,曦侯主楚,昌基、道掌、仲谋主闽,□岚主齐鲁之间[11](pp.357-358)。

既可见这一工作的不易,也可见编选者的拳拳之心。张溥所理解的“道”未必能够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但至少表明他试图超越狭隘的乡土立场,寻求根本性的指导原则,这一意识无疑应当肯定。罗万藻与张溥,前者肯定异,后者寻求同,二者的视角虽然不同,但都体现出了超越狭隘、包容分歧的诉求。就此而论,我们便不可给轻易给明代文社扣上“党同伐异”的大帽子。

万历后期以来,由于时局、政局的日益败坏,士人的经世意识高涨,文社的职能也由单纯的衡文论艺转而趋向关注政治。由于使命感与责任感的号召,更加有助于士人们超越分歧,更好地团结在一起。刘城云:

虽然,铺张扬厉,贡诬谀之辞,皆吾辈所不能也。分别纤微,清疏雅郑,仰钻圣贤之语意,按以高皇帝之尺度,其合焉者是之、表章之,以助为说于天下;苟其离焉,虽有司所矜重、举世所奔归,吾辨之、非之,正告之世,使承学之士心手有所戒。若是者则吾党皆能为之,皆有所不得已于其间。[5] (p.408)

“吾党”之所以聚集,为的是担负起传承圣贤之道、匡时济世的使命。众人的观念或有分歧,但在“经世”的号召下,毕竟存在一个根本性的指导思想,有着现实的目的,有助于他们消除或者回避分歧,尽量向共识靠拢。

3.“异”之开拓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能对“异”保持客观的态度,否则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争论,或有学者认为,同一文学团体内部,正是由于这些“异”的存在,才导致了流派活动的解体,现下述及七子派文学运动没落原因时大都承袭此论,认为何、李之争预示了七子派复古运动必然解体的趋势云云,并因其必然的没落而怀疑其价值。这些推论或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却未必全然反映了事实的真相,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理解和评价复古运动(乃至一切文学运动)的思维方式存在局限。此类判断背后隐含了两层内涵:其一,“异”的存在说明他们没有完全取得共识,所以他们推行的文学运动必然难以为继。但一则如上文所示,任一文学团体内部不可能取得完全一致,强求一致则文学团体必然难以成形;再者,又有哪种文学运动可以一直持续下去呢?我们必须承认任何文学主张皆是一定背景下的产物,有其鲜明的现实针对性,那就注定了它必然带有“阶段性”的特点,纵然全体成员的观念一致趋同也难以逃避被取代的命运。任一文学流派内部都会有程度各异的差别,一种文学运动或主张能够蔚然成风靠的是内部成员“求同存异”,搁置具体的争议,推动共同的理念,因此文学活动的价值,同时也是我们应该关注的,是他们的共同倾向对于当日的文学活动有何意义,又产生了何种影响。其二,既然必然会没落,很容易会使人怀疑其正当性或合理性,但从另一个角度说,由崇尚“同”到关注“异”,正说明了思考的深入和发展,就流派活动而言,它是消极的因素,但就文学的发展而言则是积极的力量。

不同文学派别由于观点上的歧异,有所争论在所难免,艾南英与陈子龙、张采等人由于观念上的分歧而产生严重冲突,甚而出现了陈子龙殴打艾南英的闹剧及艾南英“胪列张尔公之大罪三、丧尽良心者一”的激烈行为,愤激冲动,全无客观平和气象。从消极的方面看,此类带有愤激情绪的论争影响极坏,且意气之争于文学也毫无裨益。闻一多曾对此发表过极为严苛的意见,认为:

我们只觉得明清两代关于诗的那许多运动和争论,都是无味的挣扎。每一度挣扎的失败,无非重新证实一遍那挣扎的徒劳而已。本来从西周唱到北宋,足足二千年的工夫也够长的了,可能的调子都已唱完了。[12](p.18)

站在新文学进化论的立场上,他认为传统文学已至末路,需寻找新的方向才能继续发展并进而开创新时代,对于明清文学的发展有此认识自不足怪。但我们对这一文学史观不能完全认同,更重要的是,不能因为文学运动与论争的“似曾相识”就彻底否认它的意义。每一时代的人都有其独特的情境、需面临特殊的问题,一切的运动与争论都是基于自身的特殊处境,是对自我生存状况的思考与回答。纵然相似,也是属于“自己”的。争论非但有其意义与价值,且有其正面的意义与价值,不能因“互相攻击”“交相攻讦”就以“无谓”二字一概抹杀。彼此的论争中,不只是意气之词,也有对文学问题的严肃思考与深刻反思,许多文学问题正是在往来的辩驳中得以深化,论争各方也通过与对方的交流,认识到了彼此的优劣,并积极予以借鉴、吸收,从而促进各自理论的完善。这一倾向在明末表现得尤为普遍,不论是对师古与师心两种潮流的取舍,还是面对秦汉文与唐宋文的选择,彼此的视野都已然超越了七子、唐宋、公安诸先导者的视野,体现出豁达、融合的趋势,我们将有专文予以阐述,此处暂付缺如。

二、争论的消解

文学流派中“同”中存“异”,“异”虽有其正面价值,但若不积极引导,也会引致不良局面,明代文学史上的诸多文学论争即是明证,但若是不过于夸大那些案例的普遍性,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文学社团来说,尽管存在观点上的歧异,为相关争论埋下了伏笔,但也蕴含了抗衡与消解“异”之负面力量的元素,上文提及的文社诸子为了某一共同理想的感召搁置争议,便是一个极好的说明,事实上他们的“文人”身份即已保证了争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化解。文学团体的形成,固然依赖志趣的接近,但此“志趣”包罗万象,非仅是指文学主张而已,政治理念的一致,生活情趣的契合,也是重要原因,尤其是后者。郭绍虞称:“明代文人,大都风流自赏……借了以文会友的题目,而集团生活却只是文酒之宴,声伎之好;品书评画此唱彼酬,成为一时风气。”[1](p526)朋友间的彼此唱和对于他们来说意义极为深远,王世懋就曾云:“吾辈事事坎坷,惟是一二故人,岁时寻一好会。”[13](p551)时运不济、命运多舛,朋友间的诗酒唱和似已成了他唯一的精神寄托,此中喜悦和快乐非他事能够代替,故其称:

每振藻扬葩,则雕虫之技痒时作;举觞白眼,则醉乡之侯印复归。至于风雷迫人,呼序未解,主既称醉,客曰无归,虽复南皮之游,无以逾此矣。 [13](p564)

他们更是惺惺相惜的同道,是相知甚深的知己,王世懋乞休故园,本已打算斩断俗缘,但想到“生平知己,足下暨伯玉、明卿、助甫、本宁辈,遂与生诀,不能不作怅怅耳”。共同的追求与爱好,在他们之间结成了超越物质与功利的情谊:

方嗒坐蒲团,不敢起一念,忽辱远书发椷,若见故人颜色,则使心喜,儿女披珍贶罗列几案,则使心惊。已读四诗,此心又不觉技痒,顷间火便上腾,亡论不能出一言为答,即欲手作尺牍,苦为医家所禁,偷便口占耳。 [13](p567)

一见故人书,则喜不自胜,颇感安慰;一见故人诗,旋即技痒,纵然医家禁止,也要偷偷口占数句。王世懋们之所以汇聚到一起,不单是为了提倡某种文学信念,也不仅是为了主导文学发展,而首先是生活情趣与精神品格的相通,建基于生命体验与心灵交流之上的理解与认同早已超越了某些具体的观点与主张。

此一文人情怀贯穿始终,徐允禄亦云:

予与吾邑前后诸文人,送往事居,奉前提后,项背手足之相应,嬉笑怒骂之关生,以助消日月于弹丸之上者,盖几三十年,而吾邑之诸文人无不予见也,其不予见而经吾门竟遇者,□可知己,而后予乃得散发狂歌,以自托于寒贱而无怨焉,则惟二三子之赐也。

徐氏与诸友全系道义之交,趣味相投、习性接近,所谓志同道合乃是他们友情的基础,由于“二三子”的存在,交流才成为可能,理解才成为现实,从而得以“嬉笑怒骂”,使平庸、烦琐的生活具有意义。同这样的人相处,超脱了世俗的烦扰,获得了精神上的超脱与安慰,所谓“散发狂歌,以自托于寒贱而无怨”,正是得益于超越现实的拘束与束缚,任情恣肆,自由挥洒。由于这一“精神愉悦”的存在,观点上的分歧不足以成为“偏狭霸道”甚而“同室操戈”的源头,至少说,这里既存在引起争端的因子,也拥有抗衡分歧的要素。“党”中诸友平日的聚会中自然少不了诗酒唱和、衡文论诗,各人的偏好与崇尚并不尽同,免不了要于彼此的切磋、探讨中进行辩论、交锋,如徐氏就曾因“于国门所悬制义鲜不观也,而观之鲜有竟者”而遭“同好者”“相诮”[4](p.248),不过“诮”虽有之,并不能影响彼此的交谊,更不至于恶语相向,朋友间的友情可以超越观念分歧之上。即使意气用事的情况不能全免,甚而出现较糟的局面,但由于真挚“友情”的存在,这些所谓的“鸿沟”仍然可以跨越。廖可斌就指出:

李开先《闲居集》之十《何大复传》、王世贞《艺苑卮言》卷六都记载,何景明临卒时遗嘱墓文必出李梦阳手,只是因为何氏的门人亲友自作主张才未果,可见李、何总终还是相互信任的。[14](p.125)

“吾党”内本不必看法完全一致,观念差异也并不必然导致争论,纵然产生矛盾也未必不可以调和,称之为“党同伐异”未免太过。当下的研究仅仅关注古人的某些文学主张,并以此来给他们贴上标签,并划分不同的阵营,这样做自有其道理,却不免忽略了他们整个的精神生活和生命体验,以及他们作为文人群体的特殊情趣与意蕴,同时也过度放大了他们的分歧与矛盾。由于这样一种割裂和断裂,我们不可能走进古人的灵魂深处,也不可能对他们有同情之了解。

三、争论的调停

尽管有种种的客观因素与主观自觉,明代文坛毕竟上演了多番“好戏”,给人留下了“党同伐异”“褊狭霸道”的印象。但文学毕竟不同于政治,分歧虽有,却不截然对立;争论虽存,断不至你死我活,绝非像权力争斗那般残酷激烈,现下关于“争论”的种种描述不无夸大或扭曲之嫌。艾南英与复社之争在明末影响极大,学人论之虽多,但皆注目于论战双方观点、态度的对立,或是后世的评价与影响,倒是对当日文坛的反映关注甚少,因而只看到了“剑拔弩张”的一面,忽略了时人调和、折中的努力。

综合艾南英与复社中人的诸次争论来看,复社中人始终有息事宁人的考量,即使是在矛盾异常激化时也没有放弃过这样的努力。艾南英与张自烈曾围绕选文发生过激烈的论争,张溥、吴应箕、陈弘绪、万时华等人都曾牵涉其中,最可见时人消除分歧、崇尚平和的用心。曾肖有专文论及此事,惜乎论之尚简,时人的殷切苦心与复杂心态有待进一步予以展示,今在曾文的基础上作拓展如下。

吴应箕面对张、艾论争,想起李梦阳与何景明来,不免感慨良多。其云:

弟读古人辩驳之书,其人品心术亦往往见之。远姑不论,如近代李何之辨驳几至相骂矣,其言俱无关至极,夫亦未尝不各存其说。然李书过激,似乎名高相忌,而何书平温,犹不失朋友相规之道。卒之上书理李者,何也,未尝以相驳而至相怨。[2](p.10)

又有刘士云,陈际泰称:

近日天□偶有吾党兄弟离合之隙,士云日夕忧之,而深原始造者之本意,为之调停,亦既几乎离而合矣,则士云之心之苦之为之也。[15](p.468)

二人皆对张、艾之争的过度激烈表示不满。但事情毕竟已然发生,就当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吴应箕出力甚多,先后去信艾南英、张自烈与万茂先、陈士业,极力斡旋。信件的篇幅较长,今择其要点,略作概括如下:《与艾千子书》起始即强调选文当持公允平和的态度,不当躁竞气矜,有伤和气,所谓“尊朱明理,原从先生后学起见,而以过直伤厚,遂致朋友异同,此不必更述矣”,并称自己对艾氏的观点也有意见,“即弟向时亦欲正兄数事,语颇详之茂先、士业”,可见想与千子探讨者不只尔公一人,文学主张的争鸣实属正常,张自烈的观点虽与千子有所龃龉,却并非出于个人恩怨,由此为张、艾之争定下了基调:不是意气之争或私人嫌隙,而是正常的学术探讨,从而为化解矛盾奠定基础。并强调“即弟意见所不合,可更以其言相往复,决有以谅鄙意之无他也”,既是表露心迹,同时也树立了让艾南英反观自省的样板,因为他“胪列张尔公之大罪三、丧尽良心者一”,“此毋乃兄气之过甚而言之太激乎?”鲜明地指出了千子在这一争端中的错误。当然,既是调停,一方面要指出当事人的不足,平息他的愤激情绪,更重要的在于为对方辩解,化解矛盾,吴应箕论述了四个层面的内容:第一,他指出“尔公之选,原非专意驳艾,此弟所知也”,进一步减弱这一争论的意气成分;第二,“所驳不必尽合,然人各有见,不妨各存其说,天下自有明眼人,亦自有公论在,何必彼此自相非乎?”文学观点本就人言人殊,有所争论势所难免,本不必争个你死我活,且有“公论”在,“从来是非久则自定”,一应攻讦终属徒劳,“尔公之言是也,兄安得以一人之私掩其长?若非也,则代千子而议尔公者多矣,千子亦何必使尔公之□书自一人定乎?”更何况“今天下吠声之人诋骂千子者不少……又何必亟亟求伸于尔公也”;第三,尔公的批评毕竟是针对千子而发,次尾也尽量减弱其中的交锋色彩,其云“尔公虽有辩驳,其意未尝不善”,次尾要求千子不要从消极的方面去看待批评,就积极方面来说,尔公“欲千子之说无疵,然后可以息浮议、传久远。是尔公正为千子明是非而反罪之乎?”第四,他特别表彰了张自烈的人品,称其“清立屏处,内行甚修,未可以选文不合而遽谓其丧尽良心也”,次尾此语深有用意,他是要告诫千子措辞不可太过偏颇、极端,否则日后难以自处,因为“使尔公异日著名节于天下,则兄在所取乎?所弃乎?而犹将执今日区区论文之议以绳之乎?出语而不能使人受,且亦不为人生平之地,兄何不思之甚也?”既有对批评者动机的分析,也有对文学争论特点的认识,还有替千子设身处地的周密思量,客观公允,情真意切,千子读后当能有不少感悟。当然,这封信不只是为了化解往日的矛盾,更要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因此,吴应箕在对过往纠纷进行了细致剖析,感觉对方能够有所感悟后,又告知“至于尔公欲为辨艾书,弟已移书止之”,他希望千子也能息事宁人,并强调“人毁我我亦毁人,论始于公而怨成以私,后遂至于不可解”[2](pp.8-9)。

与张自烈的信函大抵仍持上述的态度与观点。首先他劝阻张自烈发布辩艾之书,并以调笑的口气称“夫文辞之间,如里妪相诟,徒为大雅一笑,故曰此不足伤也”,并强调“选文之功何可尽没”,千子选文毕竟取得过巨大成效,于改良文风与学风甚有裨益,不当一味否定。次尾再次重申了他致千子信中的观点,“两家之说具存,其是非可否,天下自有明眼人能辩之,而何用千子之哓哓为也?”对比次尾致千子与尔公的两信来看,次尾对千子的态度更多批评与不满,在给千子本人的信中,从大局着眼,话说得还比较克制,在给尔公的信中则有所不同,其云:“然弟又于是叹千子之过亢,而尤信千子之非深人也。向使千子见兄之书,置其与己异者,而取兄辨驳之可从者,正告天下曰:尔公之言是也。则天下方谓千子之虚怀好善,而为尔公者,因反而循览其说,亦或有未安于心乎?是彼此两成也,而何至如今相背戾之甚,令识者有以窥其长短哉?”对千子多有抱怨,并认为二人争论发展至不可收拾的局面,多是千子的责任,对千子凌厉态度的不满,从反面说明了时人对宽容平和的文学批评风气的崇尚。对千子的批评,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化解尔公的怨气,并且既然千子“非深人”,“何必与千子等见耶?”,于是他顺理成章地要求“弟愿兄辩艾之书亦自今已矣”,即使“必不可止”,他也希望“仍当从文字起见,而诋诃谩骂之语切宜戒之”,不愿“评文而相攻击而至谩骂”[2](pp.9-10)的恶俗气习在他们之间滋生。终究还是要既化解矛盾,又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吴氏不但自己积极给论争双方写信调停,还建议彼此的朋友共同参与这一工作。其《与万茂先、陈士业书》云:“但近见千子尔公以选文相构窃,恐将来因两家门户文墨之场,化为戈戟,天下亦自此多事矣,故欲以力诤之诣属之两兄”,其后,他担心万、陈二人不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不便于他们进行调停工作,于是“以两家事分别言之”,在他看来,“阅千子戊己以来之选,尊注明理,从先圣后学起见,功何可没?”,但对于千子在此次争论中的表现,他多有不满,云“然读其书,自知其旨意所在,不必指名介生,不必毒骂大力,是千子以矜气负直道,不自知其沦于薄也”;至于张自烈,他一方面承认“尔公苛举毛细诚有之,其宽严去取或有未当,固宜千子之反唇而用为罪端”,但千子的反应无疑过于激烈,以至于“罪尔公之言又甚于往者之书,尔公其何能堪?”由于这封信是写给第三方,没有太多的顾忌,基本代表了吴应箕本人的真实想法,总的来说,他在情感上更倾向于张自烈一边,但他对于张自烈的认可并非源于观点上的一致,在他看来,“人各有见,不妨各存其说”,“从来是非久则自定”,对于文学主张的分歧秉持客观、融通的态度,反对偏狭霸道的行为,而艾南英却“言之太激”,由此造成了他情感上的偏向,其个人立场虽带有倾向性,但也从侧面说明了他对恶俗习气的厌恶。次尾给二人写信不是要对争端进行评价,根本目的仍在于化解矛盾,平息争端,因此,在给万、陈书信的最后,他再次表达了对文坛风气的担忧:“天下不少读书明眼人,以评选之场为口舌之薮,适足令人窥其长短而已”,为了避免情况的恶化,他请求二人“爱千子,并求千子自爱,痛言力止,仍移书尔公,俾各相忘,此真朋友责也”[2](pp.11-12)。拳拳之心,殷勤之意,清晰可见。

其间,积极予以调停的并非次尾一人,尔公书中提及的尚有刘城、方晋田、徐虞求、陈士业、罗万藻、吴仲升、汤季云、姜燕及、蔡云怡等多人《复吴次尾书》云:“顷承兄慰诲,伯宗手书亦适至”;《与同社论艾选书》云:“拟刻辩艾书正告天下,时司成方书田、考功徐虞求二先生,引古义相戒”;《与陈士业书》云:“闻吾兄过临汝,力为弟解纷,罗文止、吴仲升、汤季云诸人,复规切千子”;又云:“姜燕及、蔡云怡二先生皆知弟亡它,皆谓千子不足较。”。多位友朋的调停无疑是有效的,艾南英虽似乎“终不释然”,但面对罗文止等人的劝慰也曾表现出“颇自悔”的意思。至若张自烈收到诸人信后“实愧甚”,并明确表示“辩艾书可以不出”[16](p136)。虽说尔公对二人的争论不能完全释怀,但却并非出于个人意气之词,只是“心术邪正、学问醇疵,必不可无辩”[16](p.137),一切皆出于至公、冀望取得共识。他在给诸友的回信中详细论述了与艾南英争论的始末,虽然言辞不免激烈,却绝无私心,亦非阴谋算计。张自烈认为:“今试取事理与次尾商之,次尾转告千子,使之自悟,彼此两忘,一以息浮议,一以全交道” [16](p.133),正常的学术批评与交流是不可缺少的,只要立场公正、论说依理,非但无害,反而有益。他对于党同伐异造成的危害有深切的感受,云“弟少读宋史,至洛蜀本末,不禁流涕,窃叹苏轼辈不学贻国家害甚大,今弟与千子皆不能无过”[16](pp.140-141),坦然承认二人的不足,并明确保证绝对不会令事态恶化至斯,“李何之论,敬佩苇弦,当不至诋诃嫚骂,与市儿里妪等也”[16](p.136)。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明末的学风非但不是“法西斯式”[1] (p.513)的,而且其时士人一直致力于避免这一不良现象的出现。无独有偶,汪祚民发现:“今检校方以智《诗说》,明代诗坛偏执的诗评风气已彻底改观。”[17]据此我们可以说,明代学风固然有“泼辣辣的霸气”,但也呈现出折中诸家、平和公允的气象,及至明末尤其如此。这其中既有历史渊源,比如文学团体的构成形式、文人活动的特殊情趣等等,也与其人的自觉矫正密切相关。由偏狭霸道转而为平和踏实,影响深远:只有在这样的学风之下,方能开展公允、深入的理论探讨,可以说,明末文人的很多创见首先归功于这一良好的学术环境。从直接的意义上说,我们似乎看不出某些探讨与学风有何关系,但从根本上论,若没有这样一种环境作为支撑,相关探讨根本不可能得以开展。学风转变的意义首先在于营造良好的学术风气,态度的转变促成了方法的完善,进而推动了观点的调整与更新。

[参 考 文 献]

[1]郭绍虞.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2]吴应箕.楼山堂集[C]//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3]董应举.崇相集[C]//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

[4]徐允禄.思勉斋集[C]//四库禁毁书丛刊. 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

[5]刘城.峄桐文集[C]//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

[6]黄宗羲.明文海[M].上海:中华书局,1987.

[7]李思涯.明代前后七子文学复古的自觉意识及其意义[J].北方论丛,2013(2).

[8]张涛.文学内律:明末“文社”兴起的真实动因[J].河北学刊,2007(1).

[9]罗万藻.此观堂集[C]//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1997.

[10]张溥.七录斋集[C]//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

[11]张溥.七录斋诗文合集[C]//明代论著丛刊.台北:台湾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

[12]闻一多.闻一多全集[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

[13]王世懋.王奉常集[C]//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1997.

[14]廖可斌.明代文学复古运动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15]陈际泰.太乙山房文集[C]//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

[16]张自烈.芑山文集[C]//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

[17]汪祚民.方以智诗论初探[J].安庆师院社会科学学报,1997(2).

(作者系扬州大学讲师,文学博士)

[责任编辑 洪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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