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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现状、成因与对策

2016-05-30李锋

现代管理科学 2016年3期
关键词:国家安全国有企业

摘要:近十年来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频发于美澳等发达国家的能矿资源行业,而且中央企业是受害主体。究其原因,资源掠夺论、技术窃取论、不公平竞争论、国家安全威胁论等四类质疑成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主要外因。对此,我们应当坚持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在国家政策指引下不断优化海外布局,在国企改革背景下强调市场主体地位,并结合经济外交战略增进战略互信。

关键词:海外投资风险;国有企业;国家安全

近年来中国海外投资发展迅猛,已成为全球第三大对外投资来源地。但在投资大国的光环下,中国海外投资失败受阻的案例比比皆是,海外投资风险居高不下。有鉴于此,我们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风险成因,寻求解决之道。

一、 数据解读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风险

根据China Global Investment Tracker数据库,2005年1月到2014年6月(以下简写为2005年~2014年),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共发生风险案例(troubled transactions)130起,涉及金额高达2 359.7亿美元,平均每起风险案例涉及18.2亿美元。

1. 地区集中度高,主要分布在美澳等发达国家以及社会动荡的发展中国家。2005年~2014年,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风险发生在全球59个国家或地区,但地区集中度比较高。首先,不管是案例数量还是涉案金额,澳大利亚和美国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高发地,共发生风险案例40起(占总数的30.8%),涉及金额837.7亿美元(占总金额的35.5%)。其次,在社会动荡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也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典型代表是利比亚,仅2011年的动乱就给中国企业造成损失106.9亿美元。

总体来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主要集中在美澳等发达国家以及社会动荡的发展中国家。如果按涉案金额排序,在排名前十的国家里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共发生风险案例67起,涉案金额1 690.1亿美元,分别占51.5%和71.7%,可以看出地区集中度相当高。

2. 行业主要集中在能源矿产领域。2005年~2014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行业分布也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能源和金属行业,这两个行业共发生风险案例77起(占总数的59.2%),涉及金额1 522.6亿美元(占总金额的64.5%)。不难看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过分集中于金属和采矿业,属于相对低端的资源型行业,但却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金融业,该领域的海外投资风险虽然数量不多,但涉及金额都比较大,如果按照平均涉案金额计算则高达27.3亿美元,居于首位。(能源和金属行业的平均涉案金额分别为22.3和17.2亿美元)

3. 频发于中央企业。2005年~2014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案例主要发生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中央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案例共发生73起,涉及金额1 596.6亿美元,分别占总数的54.1%和总金额的67.7%。另外,中央企业的投资风险涉及金额比较高,平均每起风险涉及21.9亿美元,高于中国企业的均值18.2亿美元。如果按金额对海外投资风险案例进行排序,前十大失败案例里中央企业占了一多半。

近十年来中国海外投资几乎每年都有央企巨亏的风险案例,企业层面造成了利益损失和声誉影响,不利于其全球化经营,产业层面延误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国家宏观层面则拖累了“走出去”战略和海外能源布局。

二、 四类质疑成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主要外因

为了避免海外投资风险及其连带负面影响,我们有必要从源头出发进行因果分析。内因的角度,大而不强的尴尬窘境无疑是一重要原因,但我国从投资大国向投资强国的过渡还需要一定的积累和漫长的过程,短期内难以实现。外因的角度,现实中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大都遭遇过资源掠夺论、技术窃取论、不公平竞争论和国家安全威胁论等四类质疑。海外投资的互惠性、国有企业以及国家安全是美国决策机构在审查来自中国的海外投资所要考虑的三大因素,事实上这也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主要成因。

1. 资源掠夺论。2005年~2014年,中国企业共进行海外投资项目599起,总金额5 152.9亿美元,其中金属和能源行业307起,涉及金额3 429.6亿美元,分别占总数的51.3%和总金额的66.6%。不难看出,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是资源寻求型,但在国外政府和民众眼中,很可能是“资源掠夺型”。

中国企业投资的海外能矿项目基本上都是不可再生的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而且海外开采的能矿又大都以贸易的方式运回中国。海外买矿固然是为了满足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能源需求,但从稀缺性角度考虑,全球资源总量是固定的,中国在海外大量购买能矿资源,必然会导致其他国家的资源储备受到影响,海外项目受到质疑和阻碍也就不难理解了,现实中能矿资源的海外投资的确更容易遭受政治风险。

另外,相比于发达国家的能矿企业,中国的海外投资过于强调战略布局和经济利益,忽视了互惠性和社会责任,容易招致东道国政府和民众的抵触,我们在互利共赢方面的工作和努力还远远不够,往往让对方误以为仅是中国单方面受益。

中铝并购力拓、中海油并购优尼科等一系列失败案例无不深受“资源掠夺论”的毒害。能矿资源行业的稀缺性、敏感性及其重要战略意义,再加上中国企业的巨额投入,容易使得“资源掠夺论”被西方媒体、政客、NGO、民众不断夸大并妖魔化,继而造成海外投资风险。

2. 技术窃取论。随着中国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国际竞争力提升,中国跨国公司开始在全球价值链上做文章,高端制造业和高科技行业的跨国并购屡有发生,其动机可以理解为技术获取型,但可能被国外政府和企业误认为“技术窃取型”。

中国跨国公司起步晚但发展快,为了赶超欧美发达国家竞争对手,往往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获取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由于欧美发达国家对高科技的垄断和控制(如美国严格限制对中国的高科技出口),加上中西方文化差异以及国外老牌跨国公司对中国新兴跨国公司收购行为的排斥,技术获取型的海外投资往往遭遇众多阻碍,国外媒体舆论的“技术窃取论”宣传也无异于火上浇油。

最典型的风险案例莫过于华为公司在美并购受阻,在收购3com、2Wire、3leaf、Sprint等美国公司时相继失败。美国在审查外资并购时,对“关键技术”(Critical Technologies)的并购审查十分严格,而且种种迹象表明,美国对来自中国的技术并购审查尤为严苛。结合一直以来美国对华的高科技出口限制,不难看出美国在技术领域一直提防中国,不仅给我们扣上“技术窃取论”的帽子,而且肆意诋毁中国企业。

3. 不公平竞争论。国有大中型企业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力军,凭借其强大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在海外投资领域逐渐崭露头角。但中国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常常在海外备受质疑和批评,原因之一在于“不公平竞争”。

中国国有企业享受了中国政府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领域给予的各种优惠政策,尤其是在资金融通、政府补贴方面的便利和优惠,而且国有企业在各自行业都拥有政府批准的不可撼动的垄断优势。为此,欧美发达国家常常以妨碍公平竞争为由拒绝中国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认为东道国企业在与中国国有企业竞争中明显处于弱势,是非市场因素或政府干预导致的。事实上,国外政府近年来频繁将中国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当作政治问题讨论,海外投资活动泛政治化的倾向不断加剧,国外政府经常以“国家资本主义”、“竞争非中立”等借口对中国国有企业强加指责,将正常的市场行为视为非商业化运作。

“竞争中立”原则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这实际上是美澳等发达国家发起的、针对发展中国家国有企业“不公平竞争”的国际新规则。2015年10月TPP取得实质性突破,其中包含了约束国有企业的限制性条款,具体来讲可能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TPP成员国强化反垄断法的要求,二是要求各国定成员国政府不得对国有企业进行不当支持,三是要求成员国政府提高支持和控制国有企业政策措施的透明度。

4. 国家安全威胁论。在审核外来投资的时候,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都会进行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审查。美国主要审查重要基础设施、关键技术以及国有企业,加拿大以“净利益”标准进行判断,严格限制或者禁止金融、能源、交通及文化与通讯等敏感行业的外来投资,澳大利亚重点审查投资金额较大、目标企业员工众多、市场份额较大、涉及敏感行业或拥有特殊资产的外资项目。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是欧美发达国家在审核外来投资时所考虑的首要因素,会从经济、社会、政治、军事等多重维度综合考虑,权衡利弊得失,一旦认定威胁国家安全就加以严格限制。

中国国有企业一方面会面临不公平竞争的质疑,另一方面也会引发国家安全的担忧。国有企业代表的是中国政府,自然很难割舍同政府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常常会被误以为是政府战略意图的实践者、行政命令的执行者。由于在社会文化和政府管理理念等方面存在的诸多差异,再加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中国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更容易招致东道国政府对产业和金融安全、政治和军事安全、社会和就业稳定等各个层面的顾虑。

另外,在发展中国家谣传的“新殖民主义”,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出中国海外投资在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国家安全威胁论的质疑。

三、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应对策略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大规模走出去的发展态势已不可逆转,但如何规避海外投资风险,如何走出去、走进去、走得稳成为迫在眉睫的难题,我们应当基于风险的特点和成因做出有针对性的积极应对。

1. 坚持互利共赢、践行社会责任。与国际贸易不同,海外投资是一项细水长流、放长线钓大鱼的长期工程,应当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走进东道国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心坎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基业长青的持久回报。因此,中国企业不仅要抓经济利润,还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让自身受益,也要让东道国政府、企业和普通民众分享投资合作的收益。只有最终实现互利共赢的正和博弈,才能让海外投资可持续发展下去。

面对“资源掠夺论”的质疑,我国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实现海外能源战略势在必行,短期内我们也无法改变我国海外投资的资源获取型导向,但我们要坚持和践行的是互利共赢和社会责任,通过双赢的本地化经营和良性互动的公关宣传,让东道国政府、企业、工会、NGO、社区民众等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都能认可我们的海外投资,不能仅局限于股东(Shareholder)的一亩三分地。

2. 优化海外布局、跟进国家政策。为了解决海外投资风险难题,扫除“资源掠夺论”、“技术窃取论”等质疑,一方面我们要立足长远,不断优化海外投资的行业和地区布局,别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不要集中于某个行业和某个国家,既要朝着价值链高端行业迈进,避免过分集中于能源金属等低端的敏感性行业,又要选择政治和外交关系较好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另一方面,我国海外投资企业要紧跟国家战略步伐,尤其要结合当下的“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项目,做到企业投资与国家战略相融合,及时掌握和学习国家各部委发布的有关政策法规、投资指南和风险预警信息。当然,紧跟国家政策不是等靠要,绝不是让企业完全依托政府优惠政策进行海外投资,要坚决杜绝“不公平竞争”的因素。

3. 淡化政府背景、强调市场主体。国外政府和社会非常重视市场公平和竞争机制。因此,面对“不公平竞争论”的质疑,我们一方面要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减少过多的行政干预和政策扶持,让国有企业在国内和国际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淡化政府背景和国有色彩;另一方面要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展海外投资,给予民营企业适当合理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和信息服务支持,并探索“抱团式走出去”的新模式(民企与民企抱团取暖、民企与国企联合出海、中外企业强强联合等多重模式),同时要充分发挥国内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保险、咨询或公关公司以及战略投资者的作用。

4. 借助经济外交、增进战略互信。为了更好地应对“国家安全威胁论”的质疑,国家层面要依赖政府的外交斡旋和国际协调,尤其要借助双边投资协定对海外投资的保护和促进作用,借助经济外交途径增进战略互信,通过对话和磋商消除不必要的误解和猜忌,必要时可使用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这也是解决“技术窃取论”的手段之一);行业层面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NGO的力量,进行非官方或半官方的良性互动和有效沟通,我国在这方面尤为薄弱,未来应多向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学习取经;企业层面要适当开展积极主动的公关宣传,封闭运行、与当地相隔绝的海外投资项目是不能长久的,要避免因不了解而产生的猜忌和误解,应当与东道国政府、企业、民众和媒体进行及时有效的交流。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要通力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增进国家互信、提升企业形象,减少东道国对国家安全的担忧并保障我国海外投资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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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外交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项目号:3162015ZYQB02)。

作者简介:李锋(1984-),男,汉族,山东省潍坊市人,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讲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跨国公司与对外直接投资。

收稿日期:201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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