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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政建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几点认识

2016-05-14郭阳阮怀堂

人间 2016年7期
关键词:廉政建设

郭阳 阮怀堂

摘要:廉政建设是一项具有系统性、综合性、复杂性的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故障都不能保证廉政建设稳定、持续的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就需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完善“不敢腐”的法律惩罚机制、“不能腐”的规范防御机制、“不想腐”的思想内化机制,将“不敢”、“不能”、“不想”方针落到实处,将法律、制度、思想有机统一起来,实现统筹兼顾、相互补充,才能加快中国向廉洁政府迈进的步伐。

关键词:廉政建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00-01

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层次也能看出,党中央已经深刻的认识到廉政建设必须要先从法律的角度入手,从制度的方向规范,从教育的层面预防,三维一体的打击贪污腐败。

一、关于“不敢腐”机制的认识

“不敢腐”,是指必须将法律的惩处措施提上新高度,通过惩处的震慑力对贪污腐败分子的违法行为进行遏制。我们说惩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通过高昂的代价使腐败分子远离这条犯罪道路,同时也使腐败分子看到,为了利益出卖人格,出卖家庭是不值得的事情。廉政建设需要从严治党,对贪污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党内坚决不允许留有任何腐败分子,要尽力避免一切腐败现象的滋生,对待腐败分子,不管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党和国家都不会放过,这足以看出党和政府对清除腐败分子的决心。从历史的长流中我们可以看到,反腐斗争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复杂的过程。所以,打击腐败切不可三分钟热度,若半途而废反而会产生更剧烈的反弹,甚至会导致之前的成果付之东流,不仅如此也会使群众对国家法律的权威性产生质疑。

反腐败斗争从小事着手,从大事着眼,一旦发现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有贪污腐败的动机、趋势和行为,党和政府将坚决的给予教育、制止和制裁。在任务分配方面,党的领导干部要敢于承担责任,把中国共产党的廉政建设工作扛在肩上,放在心里,廉政建设作为党生死存亡的关键。在贪污腐败案件的侦破方面,国家需要提升立案、审判、执行、结案等的效率,务必认识到高效、快捷、准确的处理案件是当下国家大范围、高强度整治腐败,建立国家法律震慑力的关键所在。

二、关于“不能腐”机制的认识

“不能腐”的问题是制度问题,健全的制度是廉政建设工作的基本保障。国内领导干部发生贪污腐败问题,不是因为他们没有体验到法律的强制性、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也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接受廉政教育的洗礼,而是因为他们钻国家法律制度漏洞。我国目前有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还不是特别完善,有些贪污腐败分子行走在合法与违法的边缘,做一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事情,但这些都或多或少的损害了国家、社会和群众的利益。因为没有确定的法律制度,缺少了相应的制度约束,让贪污腐败分子在制度盲区以权谋私、为非作歹、谋取私利。因此在现阶段,大力打击腐败分子的大环境下,党和政府必须将法律制度建设提上议程,把廉政建设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完善作为核心内容,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领域为切入点,建立符合时代特征的廉政建设法律制度。建设“不能腐”的廉政王国,还必须做到将权利分散。过度的将权利集中在一个人手中会导致腐败的动机,会增加腐败发生的概率,只有适度的权力才能促进党和国家的领导干大事、干实事、为人民服务。在廉政建设法律制度的制定方面,要合理分配与统筹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要划分各部门、机构之间的权力,防止权力的集中化和权力大包大揽的现象,严格禁止权力垄断的现象发生。

从“不敢腐”到“不能腐”,除了法律严谨的惩罚措施和完善的制度约束,还需要强大的监督网络。廉政建设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将权利暴露在阳光下,实现监督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网络的使用已经到达普及化的程度,许多贪污腐败交易都是通过互联网为载体进行交易的,这就需要党和政府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使用创新的、科技的、科学的手段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通过信息技术,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揭露贪污腐败分子的违法行为,使得不少政府官员在外更加重视行为举止和自身形象。

三、关于“不想腐”机制的认识

“不想腐”,是指党和政府领导的干部在思想意识、道德修养方面上的提升,是党员干部把廉政建设思想内化的表现,当“不想腐”观念深入到每一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心中的时候,便是廉政建设取得胜利的时候。大量的案例报告显示,党内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是由思想上的腐败引起的。可见,及时开展党内廉政道德建设和廉政法制教育对促进党员将廉洁思想内化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上自觉性、自律性、自省性,构建一条稳定而持久的防御腐败心理机制,利用反腐倡廉的正面教育和负面教育全面的向党员干部进行宣传。当面对积极的廉政观要采取效仿的模式进行学习,树立廉政典范,挖掘领导干部的优秀品质,通过党内的讲座、报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当面对腐败分子的犯罪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惩罚,分析犯罪分子踏上不法之路的心理变化过程,告诫党内其他领导干部腐败思想是万万要不得的。当出现任何违法观念时一定要勤于反思,不可让腐败观念占据整个大脑。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必须明确国家的工作只有与人民紧密结合,与群众融为一体才能成功。

参考文献:

[1]唐嘉荣. 铲除腐败根源[J]. 社会主义论坛, 2016(1).

[2]熊惊峰.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J].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6(1).

[3]赵俊丽. 关于如何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问题的研究[J]. 共产党人, 2015(9).

[4]程文浩. 中国廉政建设的关键五年[J]. 人民论坛, 2015(33):39-40.

[5]于伟峰, 张笑雅. 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兼谈以习近平为总书记党中央的反腐思想与实践[J].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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