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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代号是“67124”

2016-04-19阎明复

中外书摘 2016年4期
关键词:囚室犯人管理员

秦城监狱有中国“第一监狱”的称号,专门关押重要犯人,曾关押过国民党战犯,各类大案、要案的案犯。“文革”中关押着不少当时所谓的重要人物,包括由第一专案办公室审查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政治局委员,由第二专案办公室审查的军队系统的相关人员,由第三专案办公室审查的中央委员、省部级领导。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成员后来也被关在秦城监狱。

我的七年半噩梦般的人生从此开始了。在这里,永别了和我几墙之隔的父亲;失去了美好人生中最宝贵的“自由”;感受了“独牢”之孤寂、“思亲”之痛苦……也就是在这里,感悟了“不说假话”的勇气;揣摩了难友的“声息”和命运。值得欣慰的是,无论面对“立即释放”的诱惑还是“不交代拉出去枪毙”的威胁,始终坚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从未讲过半句假话,直到走出这个炼狱般的牢笼。

代号:“67124”

1967年11月17日那个漆黑的夜晚,被“公审”“逮捕”的我,坐在两名军人的中间,一路漆黑,弄不清楚黑色轿车开向哪里去……走了很久,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在夜灯的照明下,看到马路北侧有一大排平房,当中有一个紧闭的大门,外表看上去同农村地区的政府大院没什么两样。我们的车在大门前停了下来,一个军人下车向哨兵说了些什么。过了片刻,大门大开,车驶进大院,在一座平房前停下,押送我的军人把我带进室内,交给了那里的军人,他们就走了。

值班的军人叫我把衣服脱光,换上他们发的白色粗布的衬衣衬裤、黑色的棉袄棉裤。裤子没有裤带,只在上端缝了两根短短的窄布条,用以系扎裤子,棉裤根本扎不紧,走路时要用手提着。值班的军人叫我把鞋袜都脱下来,用一种探测棒反复伸到鞋里,可能是想找到微型收发报机吧。我的脚大,穿45号鞋,他们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鞋,就让我穿上自己的棉布鞋。其他所有的衣物都没收了,只有这双鞋伴随我度过了漫长的铁窗下的严冬。

在楼里,押送我的军人把我交给了管理员。管理员领着我走过很长的过道,其一侧是灰墙,一侧是一间一间的牢房。

走到一间牢房的门口,他用钥匙打开了门上的锁,打开外面的铁门,接着又打开里面的木门让我进去,对我说,你的代号是“67124”,在这里不允许叫外面的名字,只叫代号。除了不准说自己的名字外,他还接着宣布了其他几条纪律:一、不许大声说话、唱歌;二、不许在墙上乱画;三、按哨声起床和就寝,有事报告;四、不准和任何人交谈。他发给我两个搪瓷饭碗、一个搪瓷缸、一把勺子、洗脸手巾、牙刷、牙粉和手纸。

次日清晨,我听见哨声立即起床。我始终没搞清楚几点钟起床,可能是六时或六时半,也可能是七时。

过了一会儿,走廊里传来小车的轮声。小车很快到我门前停了下来,突然看见木门下端的小门打开了,管理员说,开饭了,把饭碗、水杯拿出来。

于是,我连忙把两个碗和水杯放在小门外面,管理员用大勺舀了一勺稀饭放在一只碗里,另一只碗里则放了一个窝窝头和一点咸菜,又用大勺舀了开水倒在水杯里,说一天就三杯开水,省着点儿喝。我把饭碗和水杯拿进来后,小门就关上了。

这样,我才知道小门的用途。昨夜彻夜未眠,早饭后困劲上来了,就和衣躺在床上,没等合眼,木门上端的小门打开了,哨兵厉声地说,白天不准睡觉!我立刻爬了起来,坐在床上。

入狱最初的日子留下许多记忆的细节,大概是它们太特别,也因为这些“牢规”几乎成为我数年监狱生活的惯性模式,留痕较深。它们似乎一直以无声的方式考验着人的意志,时刻提醒我“没有自由”的严酷程度。

看守、管理员

先谈谈牢房。我们的牢房是一幢“U”字形的三层建筑物,东、西、北侧各有五间囚室,由走廊相连,北侧牢房走廊的两端有铁门与楼内的管理区相通,其中有若干间审讯室和看守人员办公室。在牢房中,犯人是在看守、管理员的眼皮底下被“牢规”管制的。

天天同犯人打交道的是管理员、看守。我不知道他们应怎样称呼。

所谓的看守,也就是士兵或哨兵。我们的牢门外是一道长长的走廊,一个士兵看三到五名囚犯。他们在走廊里巡视,从每间囚室门上的窥孔监视犯人,发现有违规时,如白天卧床、大声说话,等等,当即纠正,或报告管理员处理。每天起床哨一响,就得迅速地爬起来,谁起来得慢或起不来,他们就来干涉。白天不能躺在床上休息,只要一躺下,士兵就会命令你站起来。睡觉时如果不面向门,他们也会立刻踢门。他们不能随意开门进入囚室。这些士兵很少有熟面孔,常常换新的。

管理员是不常换的,通常少言寡语。管理员做的事情,据我看到的,则是处理犯人的日常生活事务,如放风、洗澡、发饭、发报、押送犯人去审讯室、去门诊室、去探访室(如有亲属来探监),等等。犯人有事都要向他们讲。同他们讲话要先说“报告”。管理员有权打开囚室的门进入囚室,对犯人进行管制。在囚室里殴打、虐待犯人都出于他们之手。我记得几个管理员。最先接触的是一个小个子的南方人,给我们剪头、安排洗澡、放风都是他。工作勤勤恳恳,但态度粗暴,可能他以为对待犯人就应如此。后来,从海军来了一批人。应该说,他们忠于职守,一丝不苟,但从来没听到过他们大声训斥犯人。他们当中有一位年纪较大,可能是监狱长,常常见他做些发报、送饭这些寻常的事。

1975年夏,我获释后,一次到三里河工人俱乐部观看洪雪飞主演的样板戏《沙家浜》。这是中联部为招待外国党贵宾举办的专场演出。在中联部工作的我的爱人吴克良为我要了入场券,因为多年来一直被囚禁,我从未看过样板戏。

当我们走到剧场大门前,我突然看见一位值班的便衣警卫,面孔非常熟悉,仔细端详。他原来是那个从海军来的监狱长。我急忙走上前去。他也认出我来了。两人热烈拥抱,长时间地握手,互道姓名,我记得他好像姓孙。他讷讷地说,当时把你们都当作“反革命”,实在对不住,还望包涵。我说,那是特殊时代的事,都过去了,我也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我问他,在这里干什么,他说,复员后他分配到西城公安局,今天来值班。这样,我们就分手了。后来,在三里河的马路上,有几次看到他一个人拿着钓鱼竿向八一湖走去。真是世事无常。

在“文革”极“左”风暴中,尤其在监狱中,对“反革命”粗暴虐待式的“管制”似乎是司空见惯的。一些“管理者”尚能够善待我们这些所谓的“反革命犯人”,其实也是难能可贵的,世上还是善良的人多,总希望好人有好报。

她“救”了我

再谈谈监狱的伙食。入狱后的大半年,的确尝到了“饥寒交迫”的滋味,可以用量少质差概括我的伙食。一碗稀饭、一个小窝头,就是一顿早饭,中饭或晚饭,有时是两个小窝头或一碗糙米饭和半碗菜。我们吃的菜可能是劳改农场供应的。看来,农场收什么菜,我们就吃什么菜。每年春天差不多都是菠菜下来了就吃菠菜,一吃就连续吃上个二十多天,然后就是小白菜、萝卜,等等。这些蔬菜看来根本不刷洗就放到大锅煮一下,盛到碗里上面是菜叶,下面是泥汤,菜里夹着蚂蚁、苍蝇是司空见惯的事。

有一次吃菜,一下子咬了一个肉鼓囊囊的东西,还有点香味,我还以为是一块肉呢,连忙咽了下去,剩下一半用筷子夹起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条青色的大菜虫,也不敢扔,只好放在碗里,等洗碗的时候才扔到便池里。前些时候,我的邻居吃饭的时候不知把什么扔到便池中,没等冲洗,就被哨兵看见,立刻从走廊里把自来水闸门关上,硬是强迫这位难友从便池里把扔掉的东西捞上来,一口一口地吃掉,还大骂他这个反革命不想活了,竟敢糟蹋人民的粮食。

最难熬的是星期天和节假日,一天只给两顿饭,而且早上一大早就送来早饭,大都是两个窝头,下午两三点钟就开中饭,也是两个窝头。这样要熬到第二天早上才有饭吃,这十五六个小时真是饿得心里发慌。而遇到“五一”“十一”节日连续放两天假时,更是难上加难。

我很清楚地记得,1968年“五一”假日的第二天早上,我饿得难受。开饭了,我把饭碗摆放在小门外,趁管理员正在用大勺把饭菜倒进碗里,我抓紧时机说,“报告,我个子大,吃不饱,饿得难受”。管理员也没理我,舀完饭就把小车推走了。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听见小车的轮声又向我们的走廊传来,越来越近,到我囚室的门口停了下来,只听见管理员说,“把碗拿来”。我急忙把碗里没吃完的米饭和菜倒在床板上,把空出来的碗送到小门外,只见管理员从饭桶里舀出一大勺米饭放在一只碗里,又把一大勺菜放在另一只碗里。我含着热泪端起两只碗走回床前,大口大口地吃得干干净净,又把刚才倒在床板上的饭菜小心地拾到碗里,通通吃掉了。我从心底里感激这位管理员,从上面的小孔里,隐约看见海军的服装,再从小门里往外瞅,我看见是一双女同志的脚,猜想她可能是海军来的一位女战士。1968年5月2日那一天正好她值班,她“救”了我。从此以后只要她值班,总是把我的碗盛得满满的。在“无所事事”的独牢中,这对我是件“很高兴”“很大”的事,常用俄语自言自语地表达我的心情。

后来,过了一段时间,男、女犯人分监,她不再在男监值班。接替她的是一位年轻的海军男性战士。他发饭的时候给我的饭菜也是极多极多的。当时我以为,肯定是那位女管理员对他说了些什么照顾的话。我并不迷信,但是那位海军女战士在我的心目中无疑是观音菩萨的化身。

1968年夏天以后,伙食有明显改善。我获释后了解到,当时有几位老同志在狱中死去,周总理闻讯后特地到秦城视察,指示要认真改善审查对象的生活。于是,每个星期菜里也出现一两块小肉,或菜汤里有一点点儿的油花。这已是了不起的改善。而每次过春节,伙食大改善,不是吃大肉包子就是吃炸大油饼,我们要几个,管理员给几个,而且还来回地打开每个囚室的小门问,还要不要,还要不要……记得一次,我吃过十多个包子、八九个大油饼,吃完以后,胃涨得难受。真是饿也难受,饱也难受呀。

“文革”后,作为受迫害者,组织上给我补发了工资,但扣除了坐牢期间的伙食费。杨尚昆的老秘书崔双甫认为这不符合政策,因为受迫害才坐牢嘛。经过他力争,又把扣掉的伙食费补发给我了。我才知道,头一年的伙食费是每月八元五角,后来几年则是每月十三元。这就算是坐牢期间被扣工资全部结清和补发了。可是,怎么能够结清饥寒交迫、饥饿难挨的日子里饱含的非人经历、辛酸和耻辱,而这些不过是这场牢狱之灾的一角而已。

亲人探监

不许探监的六年独牢,与世隔绝,家人死活,杳无音信。每年夏天,囚室的窗户斜开,类似风斗,只能看见尺余宽的长方形的天空。农历八月十五,皓月当空,站在窗下,遥望一轮明月,常常想,今生今世不知何时才能和家人相聚。

1974年春节后,有一天,管理员打开门说,跟我走,探监。我没有理解他的意思,谁来探监,到哪里去,都不清楚。只好跟他走,心里不断揣测。

走出了监狱区,来到大门外的一个大院子。院子里靠着监狱大墙的是一排平房,对面种着许多树。管理员带我走到平房中的一间房子的门前,打开门,我突然看见爱人吴克良与专案组的蔡渊和老周坐在那里,老周说,你爱人来看望你,你们好好谈谈。说完他们就走出去了。

我走到吴克良跟前,紧紧握着她的手,仔细端详她的面孔,禁不住说,你老了。是的,坐在我面前的吴克良,脸色略黑,前额和眼角出现了皱纹,手掌上磨出了茧子,穿着粗布的罩衣,同六年前的她宛若两人。后来得知,这几年来,她受到我的牵连,在“五七干校”备受折磨。作为“双料反革命家属”(我父亲也被诬陷为“反革命”),她被派去从事最繁重的劳动:制砖、装窑、卸窑、盖房、种地、做饭。这一切她都顽强地挺过来了,不仅挺过来了,而且干一样,精通一样,成了劳动里手。在所谓不能同我“划清界限”的理由下,她被取消党籍,被视为“阶级异己分子”。她同女儿阎兰(小名南南)相依为命,在干校度过了五个春秋。直到1974年春节,干校当局第一次允吴克良回京探亲,她当即踏上了寻找我的征途。

她先到上海,找到我姐姐阎明光,商量怎样才能找到我的下落。然后又来到北京,住在大哥阎大新的家里,托人给周总理呈递信,要求批准去监狱看望我,但没有结果。于是,吴克良毅然直接找到中办政治部。出面接待的年轻军人,一口咬定中办没有阎明复这个人。吴克良说,怎么可能没有呢,他六年前在中办“学习班”被捕,至今是死是活,总应告诉我。他们答应查找。

当晚,原中办专案组的李某来到大哥家,对吴克良说,你要相信党中央,相信毛主席,一定会给阎明复做出正确结论。吴克良听了,知道我的问题已经查清,是人民内部矛盾,否则一定会说要她同我“划清界限”的话。

当年,我被逮捕后,正是这位李某要吴克良揭发我,同我“划清界限”,希望她站到毛主席革命路线上来。当时吴克良说,阎明复绝不是苏修特务,我没有什么好揭发的,你们中办“学习班”打倒了那么多老干部,不执行毛主席的政策,我希望你要站到主席的革命路线上来。当时不欢而散。这次相见,李某态度大为不同,主动提出是不是想去看望阎明复。吴克良说,就是为此从河南远道而来。李某答应回去报告领导,尽快安排。据说,经汪东兴批准,在中央专案组的老蔡、老周陪同下,吴克良终于来到秦城监狱,我们两人分别六年后才得以相见。

据吴克良回忆,我当时身着黑色囚服,脸色苍白,剃个光头,坐下来就滔滔不绝地讲起自己是冤枉的,好像生怕没讲完就会被带走似的。我记得当时吴克良告诉我,爸爸妈妈都很好,到二姐高玲家去了,现在在杭州一家疗养院休养。出狱后才知道,其实二老早已去世,为了不让我难过,暂时瞒着我。

吴克良还告诉我,女儿南南学习刻苦用功,在学校里名列前茅。她还讲了林彪叛逃、爆炸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她讲了中办政治部李某说的,要相信毛主席会给我做出正确的结论。她劝我要保重,耐心等待。

吴克良这次来探监给我带来一大手提包的书籍和巧克力糖,我回牢房时几乎提不动。

同亲人相见,给我极大的安慰,一连数日都在兴奋之中。吴克良带来的书籍,我记得有《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还有《资本论》等。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一本一本地读个不停。

我照着吴克良给我的小学生自学英语课本学起了英语,课本上为每个音标的发音都画了口、唇、舌的国际音标拼读图形,我照着图形发音并朗读课文,自以为学会了英语发音,实际上完全错了。

吴克良送来的糖果,每天舍不得多吃,大半年才吃完。

时隔一个月,吴克良又来探监,令我喜出望外。她说,她向中办政治部提出申请时,他们说你不是刚刚去过吗?她说,我马上要回河南了,来一次不容易。这样又得到批准来探监。吴克良又给我带来新的书籍和食品。我给她背诵了我刚学会的英文课文。她说,我的发音是俄文腔,根本不像英文。她说,她回干校后会让女儿和其他亲属来看望我。

吴克良走后,还给我写了一封信,请中办转给我,我居然收到了。她在信中描写了干校周围的风光,干校坐落在大沙河畔,每天帆船来来往往,夕阳照在风帆上,映在水面上,金光闪闪。她和南南坐在岸边,望着远去的船队,思绪万千……她还鼓励我不要急躁,好好读书,耐心等待中央的结论。

南南知道我喜欢喝酒,和她的堂姐偷偷地给我带来一点点儿茅台酒,装在注射用的小药瓶里,我一口就喝干了。谁知道,酒虽然少,但六七年没喝了,喝了一点儿,就晕头转向,胆子也大了,大骂上面对我不公,吓得南南说,以后别给爸爸带酒了。关于爷爷、奶奶,南南照妈妈说的,去二姑家了,都很好,叫我不要挂念。

审查结论

可能是在1973年秋天,我的专案组向我宣读了对我的审查结论,征求我的意见。结论大意是:

第一,“文革”初期,有人揭发阎明复于1966年6月借给他父亲阎宝航的收音机是一台电台。经总参三部技术局鉴定,这是北京酒仙桥北京无线电厂生产的“牡丹牌”收音机。

第二,“文革”初期,有人揭发阎明复参与了彭真、杨尚昆“里通苏修”的罪恶活动。经向同阎明复共同参加翻译工作的某某某、某某某(结论中列举了十多位翻译的姓名)调查,他们没有发现阎明复里通苏修的事实。

第三,阎明复给彭真、杨尚昆做翻译过程中犯有严重的政治错误。

我听了以后,仔细考虑,专案组对我提出的两条主要罪名已被事实驳倒,证明我不是“苏修特务”,证明我是清白的,是冤案,这就是胜利。至于说我犯了严重政治错误,只要我能活着出去,承认了也没什么。于是,我向专案组表示同意,并在结论上签了字。专案组对我说,这个结论报中央批准后很快就会释放你。

但是,等了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直等了一年半,仍然杳无音信。我既然无罪,又不释放,我开始越来越焦躁,越来越愤怒,同管理人员发生了相当严重的冲突。结果他们宣布“我疯了”,对我进行强制“治疗”达三四个月之久,所幸1975年4月我终获出狱,否则一定会死在秦城监狱。

这段“我疯了”的骇人听闻的经历,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宛如昨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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