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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纳税服务的实践与探索

2016-04-11◆张

税收经济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办税结构性纳税人

◆张 锐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纳税服务的实践与探索

◆张 锐

内容提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的应有之义。从纳税服务视角看,纳税人需求快速增长与纳税服务供给不足之间存在矛盾,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服务产品不能有效对接纳税人现实需求,制约着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的提升。为此,税务部门必须科学把握纳税人需求,从服务水平、效率和创新角度出发,不断提升纳税服务供给质量,提高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企业及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纳税服务;纳税人需求;服务供给

在2015年11月10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工作如何有效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课题。本文从供给侧管理的现实背景出发,依托供给侧相关理论,在青岛市国税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提升纳税服务的有效途径,为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法。

一、现实背景

(一)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的运行现状

进入新常态后,我国的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并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失衡,产业结构升级动力不足造成产能过剩,原本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的产业开始逐渐饱和,而新兴产业未能真正兴起,供给与需求不匹配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产能过剩企业占据大量人力、资金等生产资源,使得生产成本居高不下,阻碍了新经济的发展。单纯的需求管理已经不能满足宏观调控的需要,必须通过强化供给领域的结构改革来解决发展中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经济工作的重点

面对新形势,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2015年12月18日至21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稳定经济增长,要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三五”时期要突出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无效供给,提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使供给和需求共同协调促进经济发展。

(三)财税体制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2016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财税体制改革要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投资、化解过剩产能。就征管体制而言,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国地税征管体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新常态经济形势下的新要求相比,仍存在职责不清、分工不统一的问题,降低了税收工作的总体质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能够降低企业的显性和隐性成本,激发微观经济活力,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和关键。

(四)优化纳税服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纳税服务面临着纳税人需求快速增长与纳税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传统落后的服务方式以及新的服务供给方式缺乏,使得纳税服务产品不能有效对接纳税人现实需求,严重制约纳税人获得感的提升,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应从跟进国地税协作、落实征管体制改革、增强税收优惠成效、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开展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二、理论依据

需求学派和供给学派是经济学的两大学派,在对待政府干预经济的态度上两者观点截然不同。需求学派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主导作用,忽视市场对经济的决定性作用;供给学派则强调市场的主导作用,忽视政府的调节作用。供给和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基本方面,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新的需求可以催生新的供给,新的供给也可以创造新的需求。放弃需求侧谈供给侧或者放弃供给侧谈需求侧都是片面的。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当前,供给和需求两侧改革,在做好需求侧管理的同时,重点应放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从而有效提高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公共财政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或者服务。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纳税服务,可以视为一种公共产品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研究对象。我们要从供给侧相关理论出发,认真研究供给侧理论的深刻内涵,探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效率和创新工作的有效方法。

(一)提升供给质量是供给侧管理的内在要求

供给学派认为,经济发展的标志是供给的水平和能力,经济学的首要任务应当是研究如何促进生产、增加供给。由此可见,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纳税服务是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税务部门)提供给纳税人的一种公共产品,税务部门应在分析把握纳税人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纳税服务产品的供给质量,创造科学的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机制,构建多元化、高效能的纳税服务供给体系,创造性地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进而减少企业经营成本,降低企业税收风险。同时,税务部门应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纳税服务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促进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投资、消化过剩产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提升供给效率是供给侧管理的有效途径

以拉弗为首的供给学派认为,只有解决资本和劳动力投入的数量、质量和效率等“总供给”问题,才能使资本主义经济恢复活力。因此,提升工作效率也是政府部门供给侧管理的工作重心之一。税务部门应该以服务纳税人为中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转变工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有效节约企业时间成本和精力,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

(三)提升创新能力是供给侧管理的动力源泉

供给学派的“鼻祖”萨伊提出了“供给创造需求”的著名论断。萨伊定律进一步指出,社会的购买能力取决于社会的生产能力,而社会的生产能力就是社会的供给能力,人们在向社会提供商品的过程中自然会创造出多方面的需求。公共产品的颠覆性创新将激发出新的需求,使潜在需求转化成显性需求。税务部门应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制度、体制机制创新工作,通过不断深化 “大数据”分析,为纳税人精准“画像”;依托“互联网+税务”,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精心打造“智慧服务”平台;积极拓展社会化服务等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供给质效,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青岛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工作实践

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是做好纳税服务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始终坚持将纳税人需求与服务供给相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拓展各类智能化办税途径,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更强的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多措并举,提升服务质量

1.为企业办税习惯“画像”

青岛市国税局以全市所有近35万名正常企业纳税人为样本,以近两年的5000万笔涉税数据为基础,从纳税人咨询、申报、发票使用、文书申请和同城通办习惯等5个方面,逐项做好数据扫描。目前,青岛市国税局已累计扫描出纳税人的21项行为习惯,通过“画像”,初步掌握了纳税人办税行为习惯的全貌。

同时,青岛市国税局更加注重做好“画像”结果的增值应用,在风险防控、便民服务领域发力。如根据周二纳税人领用发票比较密集的时间习惯,要求当天各办税服务厅扩大发票窗口比例;针对新办小企业申报不及时比例较高问题,在首次申报期前开展跟踪提醒等。

2.大力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2015年,青岛市国税局不断推进信用办税工程,联合地税局开发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做好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同时,联合市银监局、市地税局在22家商业银行开展“税银互动”,缓解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转化。

3.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青岛市国税局积极推进便民办税工程,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首问责任制,实现了31项业务“同城通办”,25项表证单书“免填单”,进一步助力纳税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规范便捷,提高服务效率

1.全面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在总局《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下发后,青岛市国税局在第一时间就组织人员结合现有业务流程对《规范》进行了细化分解,并结合当地实际编制了《纳税服务规范操作指引》,力促《纳税服务规范》系列举措在青岛落地。截至目前,725条基本规范在青岛市国税局全部实现,374条升级规范实现292条,实现率达到78.1%,纳税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进程不断推进。

2.取消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

青岛市国税局按照总局要求,从2016年3月1日起,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了增值税发票认证,进一步减轻了A级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让诚信纳税者享受更多实实在在的便利,在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也有效避免了办税服务人员的重复劳动,提升了税务机关的整体服务效率。

(三)科技引领,创新服务手段

1.打造移动服务平台

2014年,青岛市国税局自行研制开发了“手机税税通”移动互联纳税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实现信息速递、预约办税、发票查询、网上咨询、税企邮件、小规模纳税人零收入申报、涉税提醒等移动办税服务。

2015年,青岛市国税局进一步优化“手机税税通”各项功能,增加了“手机税税通自贸版”,并支持微信参与功能关联。

2.创建〇2〇办税模式

青岛市国税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行动战略部署,推动税收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

2015年,借鉴电子商务〇2〇模式线上提交订单、线下后台处理、自助领取或快递送货的流程设计,依托“网上办税厅”和“手机税税通”两个平台,青岛市国税局通过业务流程重组再造,针对发票代开、发票领用、文书受理等8项预约服务,推出了〇2〇办税模式。

“线上下单、线下办理、邮寄送达(或自助领取)”的全新办税模式,可使纳税人24小时足不出户享受全功能、全覆盖、无纸化的办税体验,突破办税时空界限,让服务从线下向线上和个人移动终端延伸,使办税模式更加多元化。

四、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的对策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是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纳税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以提质、增效、创新为纳税服务的改革路径,做好纳税服务的转型升级,实现纳税服务向“智慧服务”的转变。

(一)以完善供给方式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1.科学推送政策,优化宣传结构

科学推送政策将有效提升纳税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运维成本和纳税服务成本。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纳税服务工作应更加注重大数据的分析应用,科学分析企业需求,优化供给结构,在制定针对性、时效性更强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相关优惠政策,将之前地毯式的全面宣传与个性化推送有机结合,让政策的落实更到位,让纳税服务从智能化向智慧化进一步转变,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支持创业创新投资、化解产能过剩方面的作用。

教师要有“见贤思齐”的美德,向模范人物学习,激扬优秀品质,善于发现并激活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古人云:“师不必贤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在教师品德心理素质的自我完善过程中,特别应该提倡眼睛向下,发现学生身上闪光的品质,向自己的教育对象学习,不断在生活实践中发掘美德的宝藏。社会生活是一座道德宝库,每时每刻都有闪光的思想和行为。教师要善于从中吸取精华,不断积累并发扬光大。

2.完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体验

要通过有效的服务手段的探索,不断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一方面,探索实体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网上办税服务厅三大平台的融汇贯通,推动纳税服务手段创新,全面推广“〇2〇办税模式”,突破办税时空界限,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式、响应式、推送式、个性化的全方位服务,积极推广和拓展“手机税税通”移动互联办税应用,为纳税人提供从“足不出户”到“如影随形”的服务体验;另一方面,针对大量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办税服务厅即办事项的要求,更新纳税服务规范,与相关部门配合编制服务指南,加强与其他工作规范的协调,明确职责和标准,促进各部门工作协作顺畅高效,实现优质服务和风险防控的有机统一。

(二)以优化供给流程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

1.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创新服务模式

“互联网+税务”并不是互联网与传统税务机关的简单相加,建立“互联网+税务”模式,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互联网+税务”建设的精神和要求,按照有效对接、合理分工、统筹资源、积极稳妥的实施思路,大力推进“互联网+税务”建设。

一是解决好重技术投入,轻运行管理的问题,将软件的运行很好地兼容到硬件设施上去;二是解决好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问题,利用“金税三期”推广的契机,把税务、工商、银行、国土、统计等部门的信息进行共享,将税务平台与电子商务的支付平台结合,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无缝隙的办税服务;三是解决好纳税人信息的安全性,在大数据时代,用户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是阻碍“互联网+”发展的最大因素,要统一做好风险评估、预判和防范,保护好纳税人的隐私权。

2.推进征管体制改革,降低办税成本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坚持依法治税、便民办税、科学效能、协同共治、有序推进的原则,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一是完善合作组织机制,在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国地税合作工作组,配备专人负责,并定期召开国地税领导联席会和工作例会,逐项研究国地税合作事项,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安排。二是全面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做到“三统一、三明确”(统一文书、统一受理资料、统一受理渠道;对每项工作明确衔接环节和传递路径、明确信息化支撑需求的解决方法、明确突发事件的响应措施)。三是继续抓好示范单位,引领带动全局工作,与地税联合内训外宣,统一制定相关制度,有计划地全面推动工作的开展。四是要狠抓落实,国、地税间要互派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保证核心业务操作落实到位,切实减轻群众办税负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以增加供给选择为途径进一步提升服务创新能力

要增加纳税服务供给选择,就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提升纳税服务创新能力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行社会化管理,形成对纳税服务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服务管理体系。同时充分调动各级、各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协税护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难题,形成社会化管理的工作合力,不断培育良好的社会化管理氛围。

在纳税服务推进社会化管理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税务代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税务机关专门服务与税务代理社会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税收服务体系,按照职责和纳税人实际需求,规范和界定税务代理的服务行为。同时,搭建完整一体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使税务代理能够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变化,以便为纳税人提供准确、高效、优质的服务。

五、展望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新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带来了许多思考,我们不仅要从纳税人的需求角度出发做好服务,还要从自身服务质量、效率和创新角度出发,提高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让纳税服务由被动转向主动、由智能转向智慧。下一步,我们应从先进理念支撑、大数据分析应用和电子税务局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让纳税服务更为精准、高效、便捷。

(一)供给需求双轮驱动,提升服务工作站位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坚持需求供给双轮驱动,依托大数据平台,借助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处理等有效手段,分析企业需求;通过对海量数据的高效分析处理,丰富纳税服务内涵,创造出符合企业需求的纳税服务产品,缩短供给半径,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纳税满意度和遵从度,与此同时,拓展纳税服务外延,为企业提供深层次的智慧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实现引导企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1.坚持需求导向。既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地响应和满足纳税人的正当需求,又注重正确引导纳税人服务需求,做到响应式服务和推送式服务相结合,防止出现形式服务、无效服务。

2.坚持供给支撑。充分利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利时机,做到精准服务、高效便捷和技术引领相结合,大力提高服务质效,减轻办税负担,完善纳税服务手段和载体,为纳税人提供渠道多元、优势互补、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体验良好的现代化纳税服务产品。

(二)深化“互联网+税务”,转变办税服务模式

1.全面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运用“互联网+税务”思维,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将使现有的办税模式发生根本性变革。电子税务局工作方式与现行方式比较,最大优势和特点是利用互联网能够超越时间、空间和形态限制。电子税务局的不断完善也将解放大批窗口服务资源,为纳税人提供智能化服务,有力地推动实体办税厅转型,实现常规业务的网络化、无纸化办理,使实体办税厅最终成为咨询辅导和疑难问题处理中心,让纳税人享受到“无事零干扰,有事服务好”的优质便捷化纳税服务。

2.充分发挥金税三期效用。将金税三期工程融入电子税务局的建设中,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合并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搭建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全国税收数据的集中处理,进一步降低税务机关执法成本,提升纳税服务整体效率,从而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

(三)深度运用“大数据”,拓展纳税服务维度

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将大数据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要深度运用“大数据”,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对于纳税服务工作而言,科学运用大数据分析,将有效地帮助我们掌握纳税人行为模式、趋势和相关性,在此基础上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使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与此同时,我们应以科学数据分析为基础,运用大数据思维,开展多项税收分析,为各类社会群体提供针对性更强的行业分析和经济预测服务,为企业内部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帮助纳税人了解相关税收信息;另外,可以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做出更加优化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使纳税服务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助力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1]郭庆旺,鲁 昕,赵志耘.公共经济学大辞典[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滕 泰,范 必等.供给侧改革[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6.

[3]冯志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J].经济问题,2016,(2).

[4]叶双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几点思考[J].发展研究,2015,(12).

[5]刘 伟,蔡志洲.经济增长新常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J].求是学刊,2016,(1).

(责任编辑:东方源)

F812.423

A

2095-1280(2016)03-0066-06

张 锐,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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