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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色中国的“守护神”—邓发

2016-04-08江西曹春荣

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守护神政治工作

(江西)曹春荣



赤色中国的“守护神”—邓发

(江西)曹春荣

1931年11月7日,在赣南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了!这个由中国共产党创建并执政的国中之国,史称赤色中国。在这次全苏大会上,时任中共苏区中央局委员、政治保卫处处长的邓发,当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在随后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被选为中央人民委员会(最高行政机关)组成部门之一的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从此,邓发担当起赤色中国守护神的重任,为党为人民为革命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为新中国的人民公安工作积累了足资鉴戒的宝贵经验。

邓发

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的最佳人选

邓发,原名邓元钊,1906年3月7日生于广东云浮县城西一个多子女的贫苦农家,以其排行第八而曾名邓八。省港大罢工时,他参加罢工工人登记,被工作人员误记为邓发。14岁时,他从云浮老家来到广州谋生,不久随兄长邓芳到了香港,在外籍轮船上当海员。次年,他参加了苏兆征领导的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从此一步步走上职业革命路。在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宣传、斗争活动的同时,他刻苦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学会了英语和绘画。

1925年6月,省港工人大罢工爆发,邓发积极参加这一反帝斗争,被选为罢工工人代表大会代表,并参加了苏兆征为首的罢工委员会工作,担任工人纠察队小队长。10月,他由苏兆征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后来被组织分配做宣传工作。

1927年4月15日,国民党反动派在广州发动反革命改变。一时间,大革命策源地广州血雨腥风。当天,住在省港罢工委员会宣传部的邓发突然听到外面的嘈杂声,他顿时想起三天前在上海发生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意识到敌人要对省港罢工领导机关和罢工工人下手了。他没有惊慌失措,一边布置同志们赶快转移,一边急速清理文件。当一阵敲门声骤然响起时,他从桌上拿起常用的画夹,将来不及销毁的文件往画夹一放,便从窗户跳了下去。敌人发现有人跳窗逃走后,立刻循踪追来。他思谋跑不过子弹,索性停了下来,坐在一户人家的门槛上画起写生。敌人放过“画师”追了过去,邓发却不敢松口气。他喊住开门出来的母子俩,说要给小孩画像,小孩高兴地站着让他画。这时,敌人杀了个“回马枪”。然而,在邓发从容不迫的对答、惟妙惟肖的画技面前,还有那母子俩的从旁“证明”下,敌人一无所获。

广州起义时,邓发担任五区副指挥,负责领导油业工人在米市路五仙观一带作战。面对敌人的疯狂反扑,他指挥赤卫队员们顽强抵抗,直至弹尽粮绝。嗣后,他退入陶街牌坊巷其四叔公家,化装成病人,躲过了敌人的追捕。

1928年春,邓发奉命到香港担任太古船厂党支部书记,开始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后历任中共香港市委组织部长兼中华全国总工会南方代表、香港工代会主席,中共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兼香港市委书记。他努力克服革命处于低潮的不利影响,深入工人群众中,组织工人进行各种斗争,成了赫赫有名的香港工会领袖。他还在中共中央特科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香港特科工作,取得了卓尔不凡的成绩。从布置、警卫会场,到护送领导干部进出香港;从侦破、捕杀叛徒,到营救入狱同志,香港特科成功地保卫了党的组织和党的机密,保护了同志,惩处了敌人。邓发自己也多次在港英警探、国民党特务和叛徒的眼皮底下化险为夷。

1929年春,邓发到码头迎接抵港工作的战友、也是女友的陈慧清。刚刚安顿好陈慧清,邓发就从一家商店的玻璃橱窗里,发现一个女叛徒正盯着自己。他马上走开,但叛徒跟了上来,并高声喊着他的名字,于是他神情泰然地停下。叛徒故作惊叹道:“哎呀,你让我找得好苦,我找不到组织,党费也无处交……”这时,邓发瞥见两个港警正向自己走来,便轻声对叛徒说:“其实,我也不清楚组织在哪里。我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吧。”不容叛徒多想,邓发拉起她就走。到了一家咖啡馆门口,邓发“礼让”叛徒先进门后,敏捷地从地上捡起一截甘蔗尾,塞进裤袋。喝过两杯咖啡,聊过一些闲话,邓发见外面行人稀少了,才叫叛徒出去走走。出门后,邓发越走越快,叛徒生怕到手的鸭子飞了,赶忙高喊“邓发”,企图引来港警或特务。邓发把裤袋里的甘蔗尾顶住了叛徒的腰,叛徒顿时想到枪和特科的“打狗队”,连忙跪下讨饶,邓发则趁机飞奔,离开了险境。

1930年9月,邓发出席了中共六届三中全会,被补选为中央委员。稍后被派去闽粤赣苏区主持工作,担任中共闽粤赣边区特委书记、闽粤赣军委会主席、闽粤赣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从是年11月初进入东江苏区,到次年7月上旬离开闽西苏区,邓发在短短八九个月里,认真贯彻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央赋予的使命,果断停止冒进政策,将闽西苏区稳步向东江苏区推进,使闽粤赣苏区连成一片,成为中央苏区重要组成部分,出色地实现了中央的“苏区计划”。他领导闽粤赣边区特委及所属各地党组织,配合中央交通局,成功开辟了从上海经香港、汕头、潮安、大埔进入中央苏区的红色地下交通线,加强了中共中央和苏区中央局及红一方面军的联系。他亲自布置闽西特委交通员卢伟良,完成了护送留居香港的叶剑英平安到达中央苏区的紧急任务。事后又委任卢伟良担任大埔交通站站长。卢伟良不辱使命,调动、配合各方力量,成功将项英、任弼时、周恩来、刘少奇等200多名党的高级干部、军政人才,从白区带进中央苏区,又将黄金等贵重物从中央苏区带到上海的中共中央。

由于多种原因,邓发在领导闽粤赣苏区“肃反”过程中,犯了“左”倾错误,造成了严重恶果。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邓发主观上绝无恶意。事实证明,当他意识到此前“肃反”上的所作所为错了之后,他不仅勇敢地承认了错误,作了深刻的检讨,而且主动提出了许多防止重犯错误的办法。

正是因为邓发具有丰富的革命经历、高度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对党对革命事业的无比忠诚,以及丰富独特的地下斗争经验,使他成了赤色中国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的最佳人选。

开创“肃反”工作新局面的首任局长

1931年8月3日,邓发来到江西苏区,就任中共苏区中央局委员,并接替此前由王稼祥代理的政治保卫处处长一职。为加强保卫力量,便于开展工作,在兴国县高兴墟地区单独建立了直属苏区中央局的保卫机构(原先政治保卫处设在红一方面军总部)。新的政治保卫处下设四科一队,即秘书科(科长欧阳毅),预审科(科长胡底)、侦察科(科长钱壮飞)、执行科(科长张然和)、保卫大队(大队长吴烈、政委海景洲)。与此同时,红军各军、师、团也设了特派员,营、连设秘密保卫干事。这个格局,后来成了赤色中国国家政治保卫局的机构设置母本。

1931年11月在江西省瑞金组成新的中共苏区中央局。图为部分成员。右起:王稼祥、毛泽东、项英、邓发、朱德、任弼时、顾作霖。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最初设于距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叶坪约一公里的庙背村,村中有幢宽大的谢氏私宅,其右边横屋及厅堂部分楼房,即国家政治保卫局办公场所。

邓发就任国家政治保卫局首任局长后,立即着手组建内设机构、配备部门领导,同时制订国家政治保卫局组织纲要,以形成上下一体、领属有序、权责分明、快捷高效的国家政治保卫体系,切实保障新生的红色政权及军队的安全,维护工农群众的根本利益。

国家政治保卫局初设侦察部、执行部、总务处、预审科及政治保卫大队,1932年增设红军工作部和白区工作部。各部门负责人绝大多数都是此前的政治保卫处各科、队领导,外加李克农(他和钱壮飞、胡底一起,就是在上海从事情报工作的“龙潭三杰”),以及李一氓等。

根据中央人民委员会第五次常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组织纲要》之规定,国家政治保卫局在各省苏维埃政府与中央军委会中有它的代表机关,指挥国家政治保卫局在地方机关和红军中的工作。地方省、县两级,红军中自中革军委以下之各方面军、军团、军,都设分局;地方区级及军中师、团级设特派员,负责政治保卫工作。《纲要》规定:国家政治保卫局在苏维埃境内依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之规定,在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管辖之下,执行侦查、压制和消灭政治上经济上一切反革命的组织、活动、侦探及盗匪等任务。换言之,它是赤色中国的最高“肃反”机关。为保障国家政治保卫局履行如此重大的职责,《纲要》确立其组织原则是“完全集权的”;其上下关系是一贯的垂直系统;其工作原则“应分侦察和执行(审察侦查所得材料与复查均在内)两个工作系统,彼此分开,不得隶属”。保卫局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也应尽可能事先征得地方或军队中党与政府机关的理解配合,或于事后报告。

面对国家政治保卫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权力非比寻常,邓发更多想到的是如何建章立制,按规矩办事,既不滥权又不渎职。为此,他亲自挂帅,和局内领导、行家一道,先后制订了《政治保卫局的工作原则》《政治保卫局在红军中的组织及其工作权能》等一系列文件,对国家政治保卫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力、办事程序及应注意的、防范的问题,进行规范或提醒。他还亲自撰写了《纠正对工作网认识的错误》《要与肃反工作的消极及对肃反问题之错误认识作斗争》《论红军中的保卫工作》等文章,或以密件下发,或公开刊登在《斗争》《青年实话》《红星报》等苏区报刊上。这些举措,大大提高了国家政治保卫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政策、略策水平以及工作能力。

邓发把国家政治保卫局承担的机要、保卫、警卫工作,称为“内线作战”,就是对蒋介石派遣到苏区的暗探和埋藏在我们内部的奸细作战的问题。俗话说:“外贼易备,家贼难防”,所以这是比和蒋介石公开对垒更难打的仗。为提高有关人员的内线作战本领,粉碎敌人妄图盗窃我党和红军的机密情报,刺杀我党、政、军高级干部的阴谋,在邓发直接领导下,国家政治保卫局有计划、有组织地分批轮训了各级机要、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训练的主要内容,大多由邓发和李克农亲自制定并主讲。

在一次有20多名中央级机要干部参加的集训班上,邓发从保守党和红军核心机密的重要性说起,带出顾顺章叛变引发的危机,被担负内线作战任务的钱壮飞阻断,并由周恩来主持化解的事例;说明国家政治保卫局和所有做机要保卫工作的干部,除了对党对革命要绝对忠诚可靠以外,还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来约束、保证。他规定:机要保卫干部对党和红军的机密情报,除了向组织和直接首长报告、负责外,对任何人(包括自己的亲朋好友)、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许透露,一定要守口如瓶,否则,就要受到严厉的惩处。这是铁的纪律,应该坚守。他表示,要从自己做起。

正是由于党中央、中革军委及国家政治保卫局对机要保卫工作,既在政治思想上高度重视,又采取了一系列严密的组织保证措施,因此尽管蒋介石派飞机侦察、派暗探偷窃情报、破译我军机要密码,都没能得逞。中央红军主力撤离中央苏区进行长征,直到突破敌人第一道封锁线后,蒋介石才如梦方醒,这与当时的机要保卫工作做得好有很大关系。

国家政治保卫局对担任首长警卫任务的警卫员,也进行了集训。在每期警卫训练班上,邓发都要亲自讲解“保卫首长安全”这一课题。邓发明确要求警卫人员如遇首长人身安全受到突然袭击时,必须挺身而出,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卫首长的安全。他还以亲身经历,教给受训人员应付突发情况的具体方法。警卫员训练班还讲怎样关照首长生活,保证首长身体健康,以及严守机密的课题。在邓发主管的国家政治保卫局、李克农主管的红一方面军政治保卫分局的精心培育和严密组织安排下,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内线保卫上,警卫人员都忠于职守,圆满完成了党赋予的使命。

警卫中枢和重大活动安全的前线指挥

邓发在国家政治保卫局(及此前的政治保卫处长)任上,经历了整个瑞金时期(1931年至1934年)。这一时期中共中央(中央局)、临时中央政府、中革军委,以及工、青、妇等群团中央机关、中央首长的安全,重大会议等活动的安全,都由国家政治保卫局负责谋划、组织和安排,国家政治保卫大队则具体执行了大量警戒、警卫任务。邓发为此亲与调查研究、部署督查,履行前线指挥职责,切实保证了中枢机关、首长和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

1931年10月底的一天,尚为苏区中央局政治保卫处长的邓发,来到政治保卫大队,对大队长吴烈和政委海景洲说,最近几天,苏区中央局准备在瑞金召开苏区第一次党代会,要他们担任警戒,做好警卫工作,保证出席会议人员和会场的安全。邓发强调,要选派政治上可靠的党员和老战士担任会场的警戒,对进入会议的人员要严格查验证件。吴烈与海景洲遂按邓发指示,挑选了20多名党团员、老战士担任会场的警卫工作,并由吴烈具体负责;通往会场的大小路口的警戒,由海景洲负责。

1931年11月1日至5日,苏区第一次党代会(史称赣南会议),在瑞金叶坪谢家祠顺利召开。会议结束的次日,政治保卫大队接到了更为繁重的任务,这就是警卫即将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邓发和红军总参谋长叶剑英亲自给吴烈、海景洲下达任务,要求他们在一天一夜的准备时间里,务必把通往叶坪的大小路口、山头、会场、代表驻地,详细察看,选好哨位,布置好哨兵。待到吴烈他们把一切工作安排就绪后,邓发和叶剑英又进行了严格检查。

第一次全苏大会从1931年11月7日在叶坪谢家祠开幕,到11月20日在原地圆满结束。会上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接着组织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人民委员会。邓发由此进入了新的角色,承担了为新生的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保驾护航的重任。

按原貌在瑞金叶坪重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旧址(丁斌英摄影)

1933年春,因为要在苏区中央局和临时中央政府驻地叶坪修建飞机场,中央领导决定将机关搬到沙洲坝去。一天,邓发叫上吴烈等人,一起去瑞金城西边的沙洲坝附近几个村子,察看了准备用作中央机关驻地的地形,选好了首长的住处。两天后,由政治保卫大队担任警戒,保卫中央首长和领导机关安全地从叶坪迁移到沙洲坝。国家政治保卫局也从庙背迁移到离沙洲坝约3里路的铜锣塘。驻铜锣塘的还有国家政治保卫大队的一个队,担负值勤任务。

1934年1月22日至2月1日,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沙洲坝临时中央政府大礼堂举行,会上邓发继续当选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担任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

为了保证第二次全苏代表大会代表和中央领导人的安全,国家政治保卫大队奉命日夜奋战,在会场周围挖了很多防空洞,并在会场后面山上设了防空哨,以防敌机轰炸。在领导人和代表住处、往返路线及会场周围,布置了严密的警戒哨。与此同时,吴烈和新任政委马竹林等还拟定了几条安全警戒措施,经邓发审定后,由大会秘书处通知与会人员。准备工作和警戒措施得到中央领导及与会人员的理解和赞同,执行得很好。整个会议因而开得很顺利,安全保卫上没有出过问题。

第二次全苏大会结束后,形势比较紧张,地方团匪配合国民党反动军队对中央苏区的“围剿”也兴风作浪。为打击团匪嚣张气焰,消除中央苏区核心区的隐患,国家政治保卫局所属保卫大队曾奉中革军委命令,开赴闽西剿匪。保卫大队在闽西配合福建省政治保卫分局、福建省军区及兄弟部队,清剿土匪达半年之久。完成任务后经过短暂休整,于1934年9月奉命调回瑞金梅坑村(中革军委所在地),进行整编。

在梅坑村,邓发对吴烈说,国家政治保卫局成立了一个政治保卫团,原来的第一大队改为第一营,第二大队改为第二营,从江西省的几个独立团挑选一批战斗骨干组成第三营。考虑到第一大队一直担任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苏区中央局、临时中央政府以及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周恩来总政委等领导人的警卫工作,基础好,有一定经验,能完成任务,决定让吴烈带第一营,去于都保卫毛主席。吴烈很快带领人马赶赴于都履职。这种安排,充分反映了邓发对党对革命领袖的无比忠诚,也反映了他虑事精细、知人善任的一面。

1934年10月初,中央红军准备实行战略突围即长征。邓发担任了由中共中央、临时中央政府机关及后勤、卫生、工会、青年团、担架队等部门组成的军委第二野战纵队(代号红章纵队)的副司令员兼副政委(李维汉任司令员兼政委)。他身上的担子更重了,除了要统筹安排政治保卫团及以下各营的保卫任务外,还要负责红章纵队的编组、生活、思想工作等。参加红章纵队行动的,还有一个干部休养连,连里多是些年岁大的老同志和女同志,如董必武、谢觉哉、林伯渠、徐特立、蔡畅、邓颖超、贺子珍等。行前,邓发召集干部休养连全体同志开动员会,并特地把负责这个连保卫工作的吴烈介绍给大家,要大家有什么事尽管找他。

就这样,邓发把赤色中国送上了马背,继续在长征路上尽他的“守护神”之责。

正确进行“肃反”工作的积极探索者

邓发在领导“肃反”工作中,也有过“失手”犯错误的时候。那是他担任中共闽粤赣边区特委书记,主持闽粤赣苏区全面工作时。为此,邓发深感内疚,多次反省作检讨,承担领导责任。与此同时,他也吸取教训,积极探索正确进行“肃反”工作的途径与方法。这一过程的开启,可以1932年1月7日刚到瑞金履职不久的、中共苏区中央局书记周恩来,主持苏区中央局会议,通过《苏区中央局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为标志。周恩来在会上作报告时,列举了他在途经闽西各地见到的解决“社会民主党”问题上的种种荒诞表现,以及产生的严重恶果。这对邓发内心形成强烈的冲击,使他陷入深深的沉思。《决议案》指出,在“肃反”中专凭犯人口供,依靠肉刑,造成“肃反”工作的唯心论,更使党内因此产生恐慌,同志间互相猜疑不安,甚至影响到指导机关。邓发极其认真地学习、领会了决议案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这在他主持制定的“肃反”文件及个人的署名文章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在瑞金时期提出的正确进行“肃反”工作的途径与方法,就是他在进步和成熟的证明。概括起来,他认为正确“肃反”,一要坚持群众路线,二要正确区分敌我,三要重在思想教育,四要注意政策策略,五要坚守立场纪律。

1932年春,由邓发签署的红字第一号密令指出,在主力红军部门中,“肃反”工作还没有依靠广大群众基础,保卫局工作停留于机关中,同群众没有密切联系;另一方面,洗刷部队中阶级异已动摇分子时,没有站在坚决立场上去执行保卫局应有的权力,而把自己看作是建议的机关。为消除这些弊端,密令提出了包括发动工作网和依靠党员及群众斗争的积极性,去彻底举发一切阶级异已、动摇、贪污、造谣、违抗命令之分子;加紧与敌探作斗争,领导群众参加“肃反”,要使每一破获都使群众了解与拥护;保卫局本身要开展反贪污腐化思想上的斗争,严格执行保卫局纪律,依靠阶级政治教育去提高干部积极性,以争取保卫局干部在群众中的信仰等内容的指示。

同年4月6日,由邓发签署的红字第二号密令,围绕纠正对工作网认识的错误观念指出:“工作网是建立在最基本群众中的侦察路线,也就是保卫局工作的群众路线之一,是最基本的侦察工作。”这是由苏维埃政权的性质决定的,因为苏维埃是工农群众自己的政权,苏维埃的“肃反”工作便得到广大工农群众的拥护。仅仅靠侦探技术,而忽视群众,把工作网单纯看作如资产阶级雇佣的职业侦探一样的东西,是绝对错误的。

发表在1932年11月出版的《青年实话》第10期上的邓发署名文章——《要与肃反工作的消极及对肃反问题之错误认识作斗争》,批评了苏区各级党部在“肃反”问题上的种种消极、取消、夸大、恐惧表现后,指出“还有一种更错误、更危险的认识,以为过去的‘简单化’是‘敏捷’,什么团体可以捉人,可以决定生死,所以群众都会起来捉反革命分子。现在又不准随便捉,捉了又要经保卫局侦察登记。又要裁判部审判,审判后还要待上级批准,所以群众不愿捉反革命,群众觉得太‘麻烦’”。文章认为,这种错误认识是由于不了解群众,党与“肃反”机关对“肃反”工作转变的宣传没有深入到群众中去,没有把过去“肃反”工作的错误(简单化、扩大化等)与缺点在群众中作充分的解释而产生的。文章强调,我们应当站在党的正确路线上,站在正确的阶级立场上来做到“不枉杀一人,不容许一个反革命分子在苏区内活动”的原则,来加紧“肃反”工作。

邓发写于1933年6月14日,发表于同年7月5日出版的《斗争》第17期上的另一篇署名文章——《论新区与边区的肃反工作》,通过分析新发展苏区与边区面临的反革命派别活动之形势,以及助长他们活动的社会基础,指出要肃清新区与边区反革命的组织活动,与国民党侦探间谍作斗争,必须党、政府、政治保卫局一致动员,才能达到目的。

1934年春,邓发签署的国家政治保卫局中字第三号训令,就坚决不动摇地镇压反革命问题作出指示。训令认为在国民党反动派对中央苏区进行第五次“围剿”背景下,国家政治保卫局系统面临的镇压反革命的任务更为艰巨繁重。为此,在正确地坚决地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的同时,也要纠正我们工作中的一些偏向和弱点,才能彻底肃清反革命。训令重申:必须执行群众路线,发动群众来参加“肃反”斗争,依靠群众力量和群众自动的举发反革命。

邓发在瑞金时期对正确进行“肃反”工作所作的探索和总结,有力地指导了国家政治保卫局系统镇压反革命的斗争,有效地起到了护国安民的作用。它还被延安整风时期,闽粤赣边区党史座谈会在总结闽粤赣苏区内部“肃反”的教训时所吸收。由此可见,它成了党的精神财富。

邓发主持国家政治保卫局所建立的功勋,在瑞金重修的国家政治保卫局旧址的辅助陈列中,有相当多的展示。它从文物的角度表明:邓发无愧于赤色中国“守护神”的美誉。

主要参考书刊:

《红色中华》、《斗争》、《周恩来传》、《邓发纪念文集》、《峥嵘岁月》(吴烈著)、《中共闽粤赣边区史》、《国家政治保卫局旧址陈列方案》(曹春荣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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