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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遭盗刷银行需赔偿

2016-04-02王旭东

21世纪 2016年8期
关键词:王旭东持卡人风口

文/王旭东

异地遭盗刷银行需赔偿

文/王旭东

背景:吴某人在兰州,他的银行卡就在身上,可是卡内的47万余元存款却被短信告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POS机异地刷卡消费”。之后,储户吴某将发卡行告上法庭,索要赔偿。7月4日记者从兰州市七里河法院获悉,近日该案经开庭审理后,法院支持了吴某的诉求,判决银行全额赔偿存款及利息。(7月11日澎湃新闻网)

银行卡遭异地盗刷,法院判银行赔偿“无独有偶”。秦先生的交通银行储蓄卡在异地被人通过ATM机盗刷了5.48万元,他认为银行未能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起诉要求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赔偿损失。最后,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秦先生胜诉。法院判银行赔偿,无疑具备典型性与代表性,可以鞭策银行更清楚、更清醒、更自觉地履行职责,更好更周到更安全地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异地盗刷站在“互联网+”的风口,只不过是一股“妖风”,抑或称之为“劣风口”。曾有媒体报道,当你用某商铺POS机刷卡消费时,当你用银行的ATM机取现或转账时,当你进行网络购物时,或许你的银行卡信息便已被窃取了。2014年8月,就有一名男子上网“自学”克隆银行卡技术,在网上买来工具和身份证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入职快递公司,利用工作之便复制多张银行卡,盗刷现金9.5万元。

银行卡安全面临着互联网时代的严峻考验。盗刷银行卡设备居然在网上公然叫卖,克隆银行卡技术可以在网上“自学”,获取或“买卖”他人身份信息是那么容易,银行对克隆的银行卡似乎没有一点“识别能力”……作为持卡的普通消费者,只能全力保护自己的相关信息,别无良策,而风险与损失很大程度上由自己承担,这就会加剧公众的焦虑情绪,同时也会导致银行的公信力有所下降。普通公民可以做“卡奴”,但不能成为“卡怒”。

银行保护银行卡天经地义。据悉,几年前,在ATM机上加装设备偷窥用户信息,成了不少犯罪分子的首选。而现在的ATM机具已经较之前有了不少改进,较好地堵塞了这道“犯罪通道”。现如今,不法分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侵入银行卡,严重威胁了持卡人的财产安全,银行也有责任不断提升保障措施,保护能力与水平站在“互联网+”的风口。其实,从银行自身利益出发,普遍使用的银行卡也是银行获利的一条路径,有力地保护银行卡,就是在保护自己;保护持卡人权益,也是在保护银行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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