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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魔戒》谈电影与小说的叙事策略差异

2016-03-25

电影评介 2016年1期
关键词:小说作品魔戒叙述者

唐 琛 梁 浩



从《魔戒》谈电影与小说的叙事策略差异

唐琛梁浩

梁浩,女,辽宁沈阳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讲师,博士,主要从事汉语言文学方向研究。

托尔金所创作的幻想文学《魔戒》,一经出版就畅销欧美,同时也收到了广大青少年的喜爱与追捧。2001年,彼得·杰克逊对魔戒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进行了改编,这部电影不仅获得了较高的票房,而且在第74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中狂揽最佳摄影、最佳视觉效果、最佳配乐、最佳化妆四项大奖。之后的第二、三部,在所获得的成就与赞誉方面也同样如此甚至超越前者。小说与电影都属于叙事艺术,因此在叙事方面具有可比之处,以《魔戒》为例对电影与小说的叙事差异做出探讨,能够为电影改编策略提供重要的借鉴与启示。

一、《魔戒》电影与小说的叙事差异

(一)叙事主体方面的差异

在叙事过程中,信息需要通过叙述者来传达给接受者,无论是对于电影艺术还是小说艺术,叙事存在的前提是具有叙述信息的叙述者与接受信息的接受者,因此,叙述者在叙事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电影艺术是需要观众看的艺术,而小说艺术则是需要读者读的艺术,因此,二者在叙事主体方面也存在着明显差异,《魔戒》的电影版本和小说版本也对这种差异进行了体现。

在《魔戒》小说叙事中,叙述者并不能够简单地界定为某一个人,而是一种功能,叙述者负责传达故事信息,并为叙述文本的存在提供基础。在《魔戒》的开端,具有“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霍比特人的故事”,虽然讲述主体没有明确提出,但是显然就是作者本人。在对霍比特人的历史做出讲述的过程中,叙述者(作者)是以记录者的身份出现的,他不存在于《魔戒》的故事剧情中,并且了解一切与《魔戒》有关的事情,这种超越与文本的存在体现出了叙事者的外显特征。然而,在进入正文之后,这个叙述者(作者)却逐渐消失了。正文第一章以“比尔博·巴金斯”为主语,同时他也是这一部分内容的叙事者。当然,作者对《魔戒》的情节发展仍旧具有着操纵权,因此,比尔博·巴金斯对作者这一叙述主体的替代使作者成为了内隐的叙事者。而从《魔戒》电影叙事来看,并没有对小说叙事的叙事主体作出继承。在电影开端,同时是讲述了霍比特人的历史,但是不同点在于屏幕处在30秒左右的黑幕中,在音乐的烘托下,一位精灵女性和同步翻译的声音完成了对相关内容的叙述。而在比尔博出现之后,这个精灵女性的声音也就隐去了。直到《魔戒再现》的115分钟时,观众才了解到这段声音来源于精灵女王盖拉德丽尔。这一叙述者虽然了解很多与故事情节相关的信息,但是却无法对故事情节作出改变,因此,电影艺术使用这种方法来对叙述主体进行处理,不仅是十分合理的,同时能够让电影作品中多出一个生动丰满的人物形象。电影与小说在叙述主体方面的设置差异是由艺术形式的特点所决定的,因此而没有孰优孰劣之分。[1]由于电影观众是在观看影片而非读书,因此将作者搬出来与观众进行交流难免会有些不伦不类。而如果小说在一开始将盖拉德丽尔作为叙述者,则难以达到拉近叙述者与读者距离以及提升叙述内容可信度的效果。

(二)人物方面的差异

叙事的视角与叙事的人物具有着紧密的关系,因此人物对于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在《魔戒》小说中,弗罗多是承担着推动情节发展的人物,销毁魔戒是弗罗多的职责,而整部作品也是在讲述他销毁魔戒的历程。在影片中,弗罗多的功能得到了继承,这对于确保电影具有与小说作品一样的发展方向起到重要作用。同时,电影中的弗罗多所具有的性格与小说中有明显差异,小说中的弗罗多对他人充满友爱,并始终具有着坚强的意志,而电影则重视对弗罗多成长历程的展现,这种叙事改编策略能够让故事人物符合现实人物特征,在迎合观众审美需求的基础上体现出人物心理与性格突出所营造的戏剧效果。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叙述文本都是由人物之间的关系来构成的。小说版本涉及到的人物较多,人物关系也错综复杂,而电影版本则在对主要人物关系作出继承的基础上,对一些人物进行了删减和增设,如小说中出现了汤姆·邦巴迪尔这位世外高人,他无意参与关于魔戒的任何事情。而电影版本删除了这一角色并增设了树人恩特,虽然他同样不关心魔戒,但是却与萨茹曼之间产生了矛盾,因此树人参与到支援弗罗多的队伍中。这种设置精简了小说原本复杂的任务关系,并且能够让人物具有更强的吸引力或传奇性色彩。

(三)叙事时空方面的差异

在《魔戒》小说叙事中,文本时间与故事时间中的差异可以通过时间倒错体现出来,如倒叙和预叙述等。这种手法在电影艺术中则表现为“闪回”,即镜头和画面转换到从前或者未来。小说叙事时间的倒错可以表达出作者对一些事件和人物的情感以及所持有的态度。如在《双塔奇兵》第一章所讲述的帕斯嘉兰草地战役中,阿拉贡是被聚焦的对象,阿拉贡在听到博罗米尔所吹响的号角后随即赶到,但是此时博罗米尔已经濒临死亡。此时博罗米尔的战斗并没有作出叙述,而是使用追叙的叙事方式在第三章中德奥了呈现。第三章中博罗米尔的应用成为了聚焦对象,虽然他抢夺魔戒,但是出发点确实善意的,因此,追叙的方式能够更加强烈表现出对博罗米尔的态度。但是在电影中,并没有使用闪回来对这段故事进行叙述,而是通过使用慢镜头等方法直接聚焦博罗米尔,并将博罗米尔的悲壮和英勇表现出来。在此过程中,博罗米尔不用像小说中那样通过死亡来澄清自身抢夺魔戒的出发点和确认自身的英雄身份,死亡与战斗都同样具有意义。由此可见,小说的时间叙事重视结果,而电影的时间叙事重视过程,对结果的重视能够体现出小说对事件所具有的意义做出强调,而对过程的强调则体现了电影对悲壮场面和英雄情结的直观。

从《魔戒》电影与小说的叙事节奏差异来看,小说的叙述时常无法像电影那样用具体的时间来进行概括,在小说的叙述速度控制中,省略、概要、停顿、延缓、场景等是主要的方式。具体而言,事件过度需要省略和概要、事件发生需要场景,而在场景中也会夹杂一些停顿与延缓。如在战场中,罗瀚将军伊奥尔莫尔多次吟诗,而事实上,真正的战场不会给这位将军如此多的吟诗机会,而这种延缓的手法有利于表现将军所具有的英雄情怀。相对于小说而言,电影艺术在叙事节奏的控制中具有着明显优势,并且电影的叙事时间也可以使用时间刻度做出衡量,这决定了电影可以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对所有的画面表现节奏进行安排,如一个镜头占用多少时间等都可以具体掌握,而对节奏进行控制的方式则包括动作快慢、镜头长短等。如在《魔戒》电影战争场面的塑造中,战争爆发前的镜头剪接频率较低,平稳的长镜头有利于表现战场暂时的宁静和人物紧张的状态。在战争爆发后,短镜头会逐渐增多,剪接频率也就加快,其中,慢镜头也有利于表现战场中人物的英雄气质。而战争停止后,则可使用较长时间的长镜头来表现,这有助于表现出战争的惨烈。而电影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小说中大量的叙事内容呈现出来,就是因为电影的叙事具有空间性特点,而小说的叙事具有线性特点,电影能够同时呈现对话、动作以及周边景物,往往需要较多文字叙述的内容,电影只需要一个镜头就能表现出来,而这也决定了电影叙事比小说叙事具有更快的速度与更加明显的时效性优势。

二、基于电影与小说叙事差异的电影改编策略

《魔戒》电影改编的成功,决定了《魔戒》电影与小说之间所体现出的叙事差异,能够为文学到电影的改编策略提供启示与借鉴。

在文学到电影的改编中,从叙述者的处理方面来看,小说作品所设置的叙述者可以处在故事之外,而电影作品中的叙述者只能是主叙述层中所设置的人物。电影作品在叙述者方面所作的处理,能够让故事得到完整且具有真实感的叙述,同时能够塑造出丰满的人物形象。由于小说作品以文字为载体,因此小说作品强调讲述,通过使用内在式聚焦的方式讲述故事的过程中,可以制造出悬疑的效果。而电影作品则以声画为载体,更加强调表现,通过使用外在式聚焦的方式来将声画和故事情节传达给观众,这种叙事方式体现出了对观众视角的尊重和叙事人性化的特征[2],而这种方法的运用,在《魔戒》这类具有幻想性质和史诗性特征的作品表现中,能够取得良好的叙事效果。

从文学到电影的人物方面来看,由于小说作品在人物形象的塑造方面能够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影响,因此为了尊重读者的这种印象,电影一般不会改变原著中人物所具有的行为功能,但为了塑造冲突效果并给观众带来新鲜感,原著中人物的性格和形象往往会在搬上银幕后产生一些变化。从电影《魔戒》对文学版本的改编来看,人物之间所具有的关联基本得到了继承,即便是人物的取舍也是在不影响故事主线的基础上完成的。事实上,人物的取舍十分重要,对剧情功能较弱的人物进行删减或者合并,可以有效减少电影中的人口密度,使电影不至于出现太过复杂甚至超出一般观众接受能力的人物关系网,同时也能够为人物形象的增设提供空间。而增设的人物则可以围绕剧情主线融入一些小说中没有但是现代观众希望看到的思想观念,这对于增强电影作品的时代感具有重要意义。相对于小说叙事而言,电影能够通过视听直观的呈现出任务的动作特点和语调特点,这有利于丰富人物个性、带给观众良好的视听享受。

从文学到电影的时空改编方面来看,小说叙事具有插叙、倒叙等多种叙事方式,而电影则可以运用剪辑来处理小说作品中表现的情节。从电影《魔戒》的改编可以看出,电影必须在两个小时的时间中将长篇小说中的部分故事处理完成,这要求电影能够通过剪辑与运用实现叙事节奏加快。所幸的是,电影可以通过场面调度来将小说作品中使用大量笔墨描绘的情境呈现于一个画面中,并可以利用蒙太奇手法来对时间的发展进行展现,因此,发挥电影艺术的这种优势,是电影在对文学做出改编中处理好时空关系的关键。[3]

当然,如《魔戒》这一类电影的完成必须对小说作品做一定的改编,而由于改编过程中,电影作品需要通过合理的叙事策略来将小说中的故事重塑成为不同的文本和表现形式,因此,电影所具有的叙事美学效果与小说所具有的叙事美学效果会表现出差异。即便文学在经过改编之后成为了另外一种艺术,但是这种艺术与文学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认识电影与小说的叙事差异,尊重电影与小说的叙事差异,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合理的改编策略,是《魔戒》为电影改编提供的重要启示。

结语

依托于文学进行改编的电影作品并不缺乏,但是在改编效果方面却莫衷一是。成功的电影改编,需要选择科学的叙事策略,在此方面,《魔戒》系列可以提供许多有价值的借鉴与启示。在《魔戒》的电影与小说版本中,无论是叙事主体、人物还是叙事时空,都产生了一定的改变,这些改变是由电影艺术的叙事特点以及期望达到的叙事效果所决定的。尽可能尊重小说原著,并尊重电影艺术独有的叙事特征,是电影对文学作品进行改编时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

参考文献:

[1]郭海洋.比较中寻找电影改编的可能——试论从小说到电影两个客体间的转化[J].齐鲁艺苑,2009(2):56-59.

[2]高字民.论当前从小说到电影改编的一种新趋向[J].小说评论,2009(4):156-159.

[3]程惠哲.电影改编研究[J].文艺理论与批评,2007(3):125-129.

【作者简介】唐琛,女,江苏南京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讲师,硕士,主要从事英美文学与英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方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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