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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研究—以山东省为例

2016-03-23孙梦迪曹成铭

农机化研究 2016年11期
关键词:社会化山东省

施 威,孙梦迪,曹成铭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语言文化学院,南京 210044)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研究—以山东省为例

施威,孙梦迪,曹成铭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语言文化学院,南京210044)

摘要:农机社会化服务旨在通过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途径消除传统农机使用的非经济性,并从根本上解决农机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新型农机服务机构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农村市场化的组织创新,并逐渐从农业组织创新“切换”到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当前,应推动农机服务组织与机制创新,构建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综合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关键词:农机服务;社会化;组织创新;山东省

0引言

随着现代农业的迅速发展,传统农业服务体系逐渐“失灵”,继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后,十八大进一步明确了“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发展方针。在农业机械化领域,截至2014年底,全国农机合作社已达4.74万个,拥有各类农机具315.3万台(套)。但由于政策、资金、资源和机制等因素限制,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尚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本文以山东省为例,旨在通过对农机合作化组织及其运行机制的考察,为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对策和建议。

1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内涵和外延界定

当前,我国农业仍以“小而全、小而散”的家庭经营为主,劳动力弱质化形势日益严峻,导致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相对低下。为满足不断升级的农产品消费需求,必须充分认识现代农业生产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关联性,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整体上推进产加销诸环节的有机衔接。

所谓农机服务社会化,是指从传统农业生产体系中分离出来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科学化配置、专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等原则,为农业生产提供全过程、多层次、系列化农机技术服务的一种经营体制。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服务的社会化,即农机技术服务来自于农业生产部门之外;二是组织的系统性,指不同层次、类别的服务组织通过有机整合,为农业生产提供综合性配套服务[1]。农机服务社会化突破了农业生产单位规模、能力限制及地域、行政社区界限,实现了存量资源的优化组合和经营者的利益最大化,是对传统农机服务模式的一种根本性颠覆。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则指在社会化经营体制之下,拥有一定数量的农业机具、资金、人员和较为健全的制度规范,为农业生产提供系列化农机服务的市场化经营体。在农业产业分工日趋深化的背景下,深化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是克服小规模家庭经营局限性、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内在要求。它一方面表现为各类农机组织为节本增效、降低风险和优势互补,为促进农业要素融合和产业结构升级,为增强农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而采取的追求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努力;另一方面,表现为各类农机组织之间为增强协同效应和网络效应,更好地对接要素市场、产品市场和增强竞争优势,而采取的横向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行动[2]。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后出现的一种组织创新,并逐渐从农业组织创新“切换”到更高层面、更深程度上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

2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价值考量

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本质功能,在于其改变了农机的生产要素属性及其与劳动者的组合方式,通过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途径消除了传统农机使用的非经济性,并从根本上解决农机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总之,通过组织创新来实现对农机资源要素进行系统化设计、科学化配置和高效率协作,已成为加快农机服务模式转变的关键所在。

2.1 发挥规模经济优势,显著降低交易费用

家庭经营必然导致土地细碎化和劳动力、资金分散化,从而构成对农业机械化的现实性约束。作为一种“俱乐部产品”,农机服务需要建立供需双方间的契约关系,但在实践中往往以“熟人介绍”方式替代,造成农机转移频繁和无序作业,导致交易费用高、经济效益低和资源浪费等现象,且极易产生违约成本。而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集聚和整合机具、资金、技术等资源,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开展跨区作业和延伸服务,从而发挥了规模经济优势。

就参与合作组织的动机而言,农机户希望藉此改变个体购置成本、市场信息获取费用、谈判和监督执行成本,以及违约风险高等传统弊端。

农户合作的经济预期为

πF(P,TC)=(P1×Q-P2×Q)+(TCF2-TCF1)﹥0

农机户合作的经济预期为

πM(P,Q,TC)=(P2×Q2-P1×Q1)+(TCM1-TCM2)﹥0

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实现合作后交易单价下降(P2﹤P1),而交易量增加(Q2﹥Q1),且价格下降幅度远低于交易量增加幅度(P1×Q1-P2×Q2﹥0)。同时,因合作组织可通过一次性谈判解决市场信息搜寻、谈判和监督执行等问题,总交易费用明显下降(TCM2﹤TCM1)。

2.2 专业化分工协作,推动农业产业要素集聚

作为产业演化过程中的一种地缘经济现象,农业产业集聚通过将地理上相邻的关联资源和机构聚集起来,在实现要素和功能互补的基础上形成完善、稳定的合作机制,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这是因为,农业个体生产单位的专业化水平取决于社会专业化水平的提升,个体收益与整体规模正相关。在传统农业阶段,产业集群的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必然导致农业经营分散、农产品商品化和综合效益低下等弊端。

根据发展经济学,一个地区所形成的“发展极”,能够带动资本、技术、劳动力资源的集聚和整合,并通过规模经济体的“扩散效应”和“回波效应”缩小地区发展差距[3]。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正是将农户、科研部门、农机户及关联组织等整合在一个网络之中,形成稳定高效的供给机制,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规模化分工的报酬递增。在专业化分工体系下,一方面,农机生产效率和经营规模不断提高,形成了从耕地、播种、施肥、收割到运输、销售的农机服务产业链,产业关联度不断增强;另一方面,稳定合作关系的确立及规模经济效应的实现,为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2.3 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和壮大区域农业主导产业

阿尔伯特·赫希曼在分析产业关联度时强调了“主导产业”的作用,这个主导产业未必已成为支柱产业,但在未来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较强的扩散性和带动作用[4]。通过发挥该主导产业的关联作用,能够将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汇聚为产业集群带,进而形成区域比较优势。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专业化协作体系有利于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产业关联度和要素密集度,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就山东省而言,在充分考虑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特性的基础上,通过发展农业机械化特色经济,能够迅速挖掘和培育出适合本地的主导产业。在此过程中,农机服务组织通过提升主导产业的前、后、旁侧关联度形成“扩散影响”和“梯度转移效应”,能够促进农业产业链和规模经济的形成。

2.4 开展内部协作,带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宜采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原则确定各地的农机服务方式。根据非均衡发展理论,农机服务社会化应坚持系统论的发展观,推动农机合作体系与外界环境在不同层次、多种要素上的有机结合,实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和有序运转,形成区域农机化服务一盘棋,通过区域内部协作带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以山东省为例,应在优势农产品区发展全过程机械化,在平原地区推行规模化机械作业,而大城市郊区则鼓励经济作物机械化。总之,应围绕培育“两高一优”农业的目标,在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鼓励措施和土地流转政策,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机服务组织模式,并推动区域间服务组织的资源共享和密切协作,形成“大区域”“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3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形式与运行机制

自1978年农村改革以来,农机服务体系逐渐由国家计划调配、行政经营模式转变为多元主体投资购配、多种经营并存模式,大体上可分为自购自用型和对外经营型两类。研究表明:制度、技术、经济和要素禀赋都是影响农机服务模式演进的重要因素,由制度锁定的耕地细碎化抑制了农机的自购自用,而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等因素促使对外经营型模式迅速发展,农机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分离趋势日益明显[5]。以山东省为例,近年来陆续形成的一系列农机服务组织及运行机制,均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1 政府主导型组织

3.1.1组织形式

政府主导型农机服务组织由县或者县以上政府部门投资建立,由乡镇、村级负责具体经营和管理事务,如农机站、排灌站、植保站及农机作业队等。仅2007年,山东省政府就创办该类组织1335个。以菏泽市为例,该市有74个村采取村集体创办和经营模式,村耕综合机械化水平达 90%。

3.1.2运行机制

政府主导型农机服务组织一般以村集体为主,机具由村委会统一购买、管理和经营,机械操作和维修保养由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县级政府则负责资金扶持、技术支持及人员培训等事务。农户按照土地数量上缴市价95%的作业费及市价55%的机工、燃油等费用,所缴费用由村委会统筹支出。作业时,由县、乡镇政府统一安排耕作区域、核定业务量、签订合同,并提供维修、物资、监督执行和纠纷处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3.1.3理论评析

首先,农机设备本是私人物品,但对外经营后会转化为俱乐部产品,因后者具有非纯公共物品的资产专用性和消费非竞争性,会产生“搭便车”等行为。因此,必须发挥政府的调控和引导作用,采取政策、资金和技术等激励措施,才能保障农机户的动力和利益。其次,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机械化本身属于公共事务范畴,受经济、社会和技术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这就要求政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再次,政府作为农机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可以通过统筹协调和专业化分工消除“市场失灵”现象,一方面实现跨区连片作业和订单服务,有利于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农机户与同质、同类产业相关联,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3.2 重点企业带动型组织

3.2.1组织形式

重点企业带动型服务组织是指以重点企业为龙头,通过农户、资源和市场的有机结合发挥集群和辐射效应,形成区域性复合产业链。以时风集团为例,经过多年探索,构建了“公司+基地+农户” 和“龙头企业+农户+股份”两种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

3.2.2运行机制

在“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下,时风集团以县为单位建立农产品基地,以“自愿、平等、互利”原则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统一供给农机、良种和其他生产资料,以及农机质量检测、养护、维修业务和技术指导等。通过这种方式,基地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实现了规模经营和科学管理。在“龙头企业+农户+股份”模式下,基地吸纳农户的土地、资金和劳动力后将其转化为股份,统筹安排生产活动,由此形成了以基地为中心、以农机服务为纽带的集种植、养殖、加工、农机服务等环节的产业化联盟。

3.2.3理论评析

该模式的创新价值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首先,集中化生产和统一服务易形成基于产业集聚的规模经济,从而在某一区域实现整体生产成本下降;其次,充分发挥种、养、加、运、销各环节分工协作优势,利于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带;再次,通过有机整合农户和基地资源,既可以引导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发挥集中连片种植的规模优势,也利于科学管理方法和新型产品、技术的推广。总之,该组织模式能够集聚分散的土地、人力资源,大大降低了管理和交易成本,部分消除了农业商品化和综合效益低下等弊端。

3.3 农机协会带动型组织

3.3.1组织形式

该类组织是由农机专业协会搭建的中介平台,以维系农机户、乡镇农机组织和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为目的,主要从事农机服务信息的搜集、发布及协助结算等事务。农机协会是由农机户自发成立的自我服务型团体,并不改变农机的产权关系,入会成员的利益关系较为松散。如2003年发起的桓台县农机协会,会员超过300人,年作业收入逾4 000万元。

3.3.2运行机制

以桓台县农机协会为例,该协会以“平等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当”为宗旨,制定了若干规范性制度。其中,“三会”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一队”专注于培育和完善专业化农机服务队伍;“一中心”则指明确协会的服务性质即“服务中心”。该协会下设办公室、配件仓库及学习室等机构,并设置财务会计、技术顾问等,为会员提供信息、物资、培训和“七个统一”服务,包括农机保养与维修、保险服务、跨区作业、配件和油料供给等。为提高效率和效益,该协会按照耕作、播种、收割、运输、加工及水利工程等门类进行明确的内部分工与合理的业务分配,避免了会员的无序竞争。

3.3.3理论评析

从属性来看,该类组织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而采取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所具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机户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集体谈判和签约能力,并通过技术、信息和物资支持提升了农机服务的专业化水准。从组织原理上看,它符合科斯提出的市场交易理论,即为了克服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和利益排他性的影响,市场上必然会出现某种中介组织,以降低信息搜寻、谈判、监督等交易费用。此外,该协会虽然是松散型组织,但其目标明确、分工合理且资源配置效率高,既降低了单机作业的盲目性和成本损耗,又避免了恶意竞争,真正实现了1+1﹥2的效应。

3.4 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动型组织

3.4.1组织形式

此类组织是农机户与其他关联性服务组织联合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互助性合作机构。与其他互助型组织不同,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在《农民专业合作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之下独立运营的公司制组织,成员间具有紧密的利益关系。由于外部发展环境良好,产权关系明晰且社员权益有保障,合作社规模化和组织化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山东省入社会员作业收入平均增加20%~30%,而经营成本下降10%~20%。

3.4.2运行机制

以2007年成立的青岛某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总股本达100万元,拥有来自周边7个行政村的社员120多家。2010年起,该合作社开始实行区域化连片作业和全程机械化操作,作业效率较传统插花作业提高300%。

在运行机制上:一是制定完善的股份合作制度,在最高决策部门成员大会下设置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又下设业务部门、机耕机收作业队、农资经营队、农田工程队和植保队,监事会则负责财务核算、结算和年终分红等事宜;二是设定合作社章程,在统一标识、服装、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实行“五统一、一核算”管理机制,涵盖业务订单、机具调配、后勤服务、纠纷处理等内容,对外提供从耕地到收获的一条龙服务;三是鼓励农户以机具或现金形式加入,并统一给予“三优先、二方便、一照顾”的会员待遇。

3.4.3理论评析

该合作社在政府相关部门和农机协会的指导和协助下,提升了周边4乡镇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使农户的农作时间大为缩短而生产成本下降,农机合作社也通过连片作业降低了运营成本,年均节本增收达50万元多。

相对于其他组织,农机合作社是一种更具科学性和执行效率的制度安排:首先,合作社产权关系明晰且权、责、利紧密结合,以股份制形式将出资(机具)农户连接为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社员既可以参与日常经营也能够参与年终分红[6];其次,通过规模化经营和科学化管理降低成本和风险,一方面借助于跨区作业和延伸作业链条,实现集约化生产,另一方面以集体形式进行业务谈判、合同签订和纠纷处理等,显著降低了交易费用;再次,以长期稳定的契约关系消除“斯密悖论”风险,即通过章程和内部分工将不确定性、机会主义、有限理性及排他性等影响降到最低。

4存在的弊端与创新思路

4.1 山东省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存在的弊端

尽管山东省一直致力于规范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结构和运营机制,但由于起点低、缺乏科学规划和指导、市场发育不足及农民素质欠缺等多种因素制约,仍存在诸多弊端:投资主体和融资方式单一,发展资金短缺;产权安排不合理、不清晰;内部管理不规范,决策、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利益联结链条松散,分配方式混乱;政府激励不足,外部发展环境欠佳等[7]。

就具体模式而言,政府主导型组织采用计划管理方法,在投资、经营上过分依赖政府部门,难以调动农机户的积极性,易产生“平均主义”思想,因而缺乏发展动力、效率和竞争力,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重点企业带动型组织在带动区域发展方面也有局限性,由于缺乏长期稳定的激励和监督执行机制,企业和农户之间仅依靠契约关系来约束,易产生违约现象;协会带动型组织的缺陷在于产权边界不清晰,如公益金的收益分割不合理,在业务量核准、作业区域分配以及监督执行等方面也存在不公平现象。合作社带动型模式虽然解决了产权界定问题,但随着规模不断扩大,其效益会受到运营机制和内部管理水平的限制,会出现市场决策、资源调配、部门协作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漏洞。

4.2 山东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的目标

农机服务组织的运营机制一般分为内、外部两个部分,前者包括产权、投资、治理、利益分配、风险控制及退出机制等,后者则指组织与政府、市场、关联机构、农户之间的联结与互动体系。因此,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的总体目标:一是要从全局角度,确立“大区域” “大农机”思路,发展符合各地资源禀赋特征和生产需求的农机服务组织;二是在组织体系方面,要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构建面向农机服务组织、农户和农业企业的信息和管理平台人;三是要通过扶持政策、财政补贴、贷款优惠、教育培训、技术支持等方式促进农机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化、专业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具体而言,就是要构建以综合指挥中心为核心的农机服务“大平台”,提供信息服务、订单作业、跨区域作业、全委托服务及其他延伸服务,并开拓信息服务、财务结算、维修保养、物资供应等多元化经营;融合科研部门、农机生产企业、金融机构及农业专家等资源,形成政府牵头、企业参与,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综合性服务体系[8]。在该体系之下,各地可根据资源状况和农机需求设计适合的农机服务方式,包括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两种模式。

4.3 推动山东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的策略

4.3.1成立区域性综合指挥中心

由市、县级政府主导建立的区域性综合指挥中心,在功能上既可以发挥政府的协调、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基层农机服务组织的科学发展,还可以通过资源整合和调配来缩小区域内差异,促进经济一体化发展。

作为中枢部门,综合指挥中心除了实施调控功能外,还履行以下4个方面的重要职能:一是进行信息搜集和汇总,为管理机构评判农机服务体系运转情况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对农机服务组织进行个体审查和运营监控,形成政策、资金和技术等专项报告,供决策部门参考;三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年度调研,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并对基层服务组织进行指导;四是通过“农业机械银行”进行农机资源调配和服务信息发布,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农机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如图1所示。

图1 农机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

4.3.2纵向一体化:农机服务组织创新

纵向一体化,即围绕“组织”这一要素,构建以农机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为核心,融合其他分散性关联机构而形成的农机服务组织体系,全面推广“专业合作社+农机协会”模式。

首先,实行“质量最优”“标准化统一”和“统筹规划”三原则:确保农机服务符合标准和规范,如作业程序、操作规范、作业质量等;强化农机具和机械管理,包括采购、停放、维修和保养等,提高农机管理水平;根据区域总需求,对农机具进行统一调配,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其次,在综合考虑各地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前提下,根据作业环节、机械型号、服务功能和组织体系等因素选择不同发展模式。在作业环节上,由中间形态作业向动力、控制密集型依次扩展,由自购自用型向多方组合模式扩展;在服务方式上,发达地区重点发展合作经营、全委托服务和长期契约关系,山区或欠发达地区则以自营型、兼营型为主,适度发展小范围农机联户模式。

再次,运营机制建设上,采用资金、农机、技术入股等方式建立产权明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联合体;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实现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调有力;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机构章程开展经营活动,健全决策、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利益调节机制,保障参会成员权益;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签订作业协议,确保作业质量,防止出现纠纷。

4.3.3横向一体化:农机服务方式创新

横向一体化,即以农机服务方式为中心,构建涵盖订单作业服务、跨区作业、全委托服务、管家式服务等在内的多元化服务模式。

1)订单服务。即在市场发育较好地区实行的一种规范化、个性化的契约服务,一般分为“菜单式”和“套餐式”,由农机服务组织根据具体需求与农户签订,相关要求包括作业期限、作业环节、农机型号及作业质量等。订单作业既有利于降低农机服务的不确定性,规避分散服务的经营风险,也利于优化农机配置,提高农机使用效率。

2)全委托服务。即农户将土地以转包、入股、代耕等方式进行流转,通过签约方式全程委托给农机合作社,由后者负责播种、管理、收割乃至加工、销售。该方式有利于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作业风险,实现了外部交易内部化。

3)管家式服务。其内容包括信息服务、“六统一服务”及“家政服务”等。其中,信息服务是依托信息平台,向农机户和农户提供天气、物资、援助等信息;“六统一服务”针对土地全面托管,提供统一耕作、品种、物资、田间管理、收割等服务;“管家”可全程代管无人或无力耕种的土地,从而解决土地闲置问题;“家政服务”则采用分段托管方式,根据外出农民需要开展灌溉、打药、收割及加工等服务。

参考文献:

[1]孔祥智,徐珍源,史冰清.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J].江汉论坛,2009(5):13-18.

[2]姜长云.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的路径与逻辑[J].改革,2013(8):37-48.

[3]弗朗索瓦·佩鲁.经济空间:理论与应用[J].经济研究,1988(9):1-6.

[4]阿尔伯特·赫希曼.经济发展战略[M].曹征海,潘照东,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1:89.

[5]康运河.农机经营模式研究[J].农机化研究,2012,34(2):246-249.

[6]谢始荣.发展农机合作社的建议[J].福建农机,2010(4):13-15.

[7]吕孟琪.山东省农机合作社运营机制的综合评价:基于层次分析法[J].中国农学通报,2015(14):268-274.

[8]马炅旻.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模式与推进机制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2:53.

Innovative Study on Social Service Organization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in Shandong Province

Shi Wei, Sun Mengdi, Cao Chengming

(School of Languages and Cultures, 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anjing 210044,China)

Abstract:Social service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aims to eliminate their traditional non-economic use and solve the problem of dynamic system in their development fundamentally.The new type agricultural services, which appear after rural reforms in Shandong Province, in essence are a kind of organizational innovation based on rural marketization,switches gradually from the innovation of agricultural organization to the one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ed organization.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service,system innovation should be promoted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organization,and a comprehensive social service system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should be constructed with clear ownership and scientific management.

Key words:service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socialization; organizational innovation; Shandong Province

中图分类号:S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88X(2016)11-0001-06

作者简介:施威(1976-),男,江苏新沂人,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E-mail)shiwei5107@sina.com。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14FJL004)

收稿日期: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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