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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李诗”真伪情况研究概述——兼从《艺文类聚》看唐初对“苏李诗”的认识

2016-03-16韩志远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韩志远

(烟台大学 人文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苏李诗”真伪情况研究概述
——兼从《艺文类聚》看唐初对“苏李诗”的认识

韩志远

(烟台大学 人文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摘要:“苏李诗”即“苏武李陵诗”,相传为苏武李陵相赠之诗歌,但其作者是否为苏武、李陵历来争论不一。试通过《文选》《文心雕龙》等书籍的记载和各家的言论来简单梳理一下历代对“苏李诗”真伪情况的判定,并从唐初的一部类书《艺文类聚》来说明唐初人对“苏李诗”作者的认定等情况。

关键词:苏李诗;真伪;艺文类聚

“苏武李陵诗”简称“苏李诗”,相传为苏武和李陵所作,降将李陵与被拘禁的苏武之间互相赠别之诗。分为李陵赠苏武诗三首、苏武赠李陵诗四首,是研究文人五言诗的重要材料。确立记录“苏李诗”最早的文献是梁昭明太子萧统的《文选》。之后“苏李诗”真伪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刘勰《文心雕龙》、钟嵘《诗品》等都曾对其做出过自己的评价,宋代苏轼、洪迈,清代的顾炎武,以及近现代的很多学者如梁启超、胡适、鲁迅、范文澜、逯钦立、郭令原等都对这个问题提出过看法。在此我们做一下简要的叙述。

《文选》收苏李诗入“诗已”卷第二十九“杂诗上”,在《古诗十九首》之后。分“李少卿诗三首”:《良时不再至》《嘉会难再遇》《携手上河梁》;“苏子卿”诗四首:《骨肉缘枝叶》《黄鹄一远别》《结发为夫妻》《烛烛晨明月》。李善注本“李少卿”下注曰:“汉书曰:李陵,字少卿,少时为侍中建章监,善射、爱人。降匈奴,为右校王,病死。”[1]412“苏子卿”下注曰:“汉书曰:苏武,字子卿,为栘中监。使匈奴十九年归,拜为典属国,病卒。”

早在萧统编纂《文选》时这些作品就已经流传了,并且也是提名为“苏李诗”的。当时人们就有的将信将疑,比萧统稍早时期的颜延之在《庭诰》中就说过“李陵众作,总杂不类,元是假托,非尽陵制”的话。可见他认为李陵诗是假托的。但其后的萧统在《文选》“杂诗”中还是将这七首诗记为了“李少卿三首(A)”“苏子卿四首(B)”加以录入。其诗曰:

与苏武三首李少卿(A)良时不再至,离别在须臾。屏营衢路侧,执手野踟蹰。仰视浮云驰,奄忽互相逾。风波一失所,各在天一隅。长当从此别,且复立斯须。欲因晨风发,送子以贱躯[1]412。

嘉会难再遇,三载为千秋。临河濯长缨,念子怅悠悠。远望悲风至,对酒不能酬。行人怀往路,何以慰我愁。独有盈觞酒,与子结绸缪[1]413。

携手上河梁,游子暮何之。徘徊蹊路侧,悢悢不得辞。行人难久留,各言长相思。安知非日月,弦望自有时。努力崇明德,皓首以为期[1]413。

诗四首苏子卿(B)骨肉缘枝叶,结交亦相因。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况我连枝树,与子同一身。昔为鸳与鸯,今为参与辰。昔者常相近,邈若胡与秦。惟念当离别,恩情日以新。鹿鸣思野草,可以喻嘉宾。我有一罇酒,欲以赠远人。愿子留斟酌,叙此平生亲[1]413。

黄鹄一远别,千里顾徘徊。胡马失其羣,思心常依依。何况双飞龙,羽翼临当乖。幸有弦歌曲,可以喻中怀。请为游子吟,泠泠一何悲!丝竹厉清声,慷慨有余哀。长歌正激烈,中心怆以摧。欲展清商曲,念子不能归。俛仰内伤心,泪下不可挥。愿为双黄鹄,送子俱远飞[1]413。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欢娱在今夕,嬿婉及良时。征夫怀往路,起视夜何其?参辰皆已没,去去从此辞。握手一长叹,泪为生别滋。努力爱春华,莫忘欢乐时。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1]413。

烛烛晨明月,馥馥我兰芳。芬馨良夜发,随风闻我堂。征夫怀远路,游子恋故乡。寒冬十二月,晨起践严霜。俯观江汉流,仰视浮云翔。良友远离别,各在天一方。山海隔中州,相去悠且长。嘉会难两遇,欢乐殊未央。愿君崇令德,随时爱景光[1]413—414。

这说明萧统认为这七首诗是苏武和李陵所作的。并且他在《文选序》中也提出了自己对五言的“苏李诗”的“时代判定及其原作者”的看法,如“自炎汉中叶,厥涂渐异:退傅有‘在邹’之作,降将著‘河梁’之篇。四言五言,区以别矣”。自此以后对这些诗的内容上很少有人提出异议,但对其作者的认定和创作时间的判定上却是历来争论不一的。

刘勰对“苏李诗”的作者就持一种怀疑的态度。《文心雕龙·明诗》篇中有记载曰:“汉初四言,韦孟首唱;匡谏之义,继轨周人。孝武爱文,柏梁列韵。严马之徒,属辞无方。至成帝品录,三百余篇,朝章国采,亦云周备;而辞人遗翰,莫见五言;所以李陵、班婕妤,见疑于后代也。”[2]115

钟嵘《诗品》出于《文心雕龙》之后,但其并没有受《文心雕龙》影响,仍然将其列为上品。他评价李陵诗“逮汉李陵,始著五言之目矣。”[3]8又说:“其源出于《楚辞》文多凄怆,怨者之流。陵,名家子,有殊才,生命不谐,声颓身丧。使陵不遭辛苦,其文亦何能至此!”[3]88《诗品》大约创于齐末梁初,江淹裴子野(“其五言为家,则苏李自出。曹刘伟其风力,番陆固其枝叶。”)等人都没有对此问题提出过疑问,可见齐末梁初时的人们是认同萧统《文选》对“苏李诗”的观点的。

到宋代,苏轼言论一出又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苏轼在评价萧统《文选》时,提到了“苏李诗”真伪的问题,他评价《文选》“编排无法,去取失当”时说:“刘子玄辨《文选》所载李陵与苏武书,非西汉文,盖齐、梁间文士拟作者也。予因悟陵与武赠答五言,亦后人所拟。”(《题蔡琰传》)即苏轼认为李陵、苏武五言诗,李陵与苏武书,在《文选》中皆伪而不能去。而洪迈、欧阳修、张戒、陆游、严羽等却都认同《文选》和《诗品》中的观点。

明代许学夷就认为“苏李诗”非后人所做,他在其《诗源辩体》中提到:“《左氏传》子长不及见,《汉书》所载而《史记》有弗详者,正以当时书籍未尽出故耳。由是言之成帝品录而不及苏李又何疑焉,东坡尝谓苏李之天成,是矣。”[4]他主要是从语言和文字风格上认定苏李诗不是后人伪作的。但到清代顾炎武等人就认为苏李诗为伪作。

到了近现代依然有对此问题的争论,梁启超、胡适等就认为“苏李诗”是伪作。梁启超在其《中国之美文及其历史》中说:李陵《别苏武歌》(见《汉书·苏武传》)(昭帝时,匈奴与汉和亲,汉使求苏武等,单于许武还。李陵置酒贺武曰:“异域之人,一别长绝”,因起舞而歌,泣数行下):

径万里兮度沙漠,为君将兮奋匈奴。路穷绝兮矢刃摧,士众灭兮名已隤。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将安归?

苏李往还诗,见正史者只此一首,词句甚质俚,还不及戚夫人、乌孙公主诸作。后人因此附会,造出“河梁”“结发”等五言诗七首,殊不足信,辨详次章[5]241。但鲁迅先生并不这么认为,他认为“苏李诗”是苏武李陵的真作,遗憾的是他并未对“苏李诗”真伪问题做过专门考证。

到20世纪后,对这一问题的争论也没有间断过,而且双方都互相批驳,至今仍未有令人完全信服的结论。认为“苏李诗”为伪作的主要有:逯钦立的《汉诗别录》,郑文《论李陵〈与苏武〉三首诗的假托》,胡大雷《苏李诗出自代言体说》,松原朗、李寅生《苏武李陵诗考》,汪春泓《关于〈汉书·苏武传〉成篇问题之研究》,等等;认为“苏李诗”为真作的主要有:雷树田《试论李陵及其几首五言诗的真伪》,章培恒、刘骏《关于李陵〈与苏武诗〉及〈答苏武书〉的真伪问题》,王清淮《苏李诗辩难》,柳春蕊《〈诗品〉“汉都尉李陵诗”考辨》,等等。

这基本上是关于“苏李诗”争辩的历史进程,但我们还没有提到唐代,那么唐代对“苏李诗”又是怎么认识的呢?

宋代的苏轼在评价《文选》对“苏李诗”的收录情况时引用了“刘子玄辨《文选》所载李陵与苏武书”作为例证。刘子玄又名刘知几,是唐高宗永隆元年的进士,主要在武则天长安二年开始担任史官,他的评价主要代表的是这一时期人们的看法。那么唐初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在钟嵘《诗品》的影响下唐初是否也会接受与钟嵘同样的观点?我们试通过唐初的一部大型官修类书《艺文类聚》作简要的论述。

类书尤其是官修类书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当时的社会风尚和人们的思想倾向。《艺文类聚》收录“苏李诗”在第二十九卷人部十三别上,于“古诗”的后边列出。根据《艺文类聚》收录的议论,毛诗曰:“出宿于泲,饮饯于祢;又曰:显父饯之,清酒百壶”;又曰:“燕燕,卫庄姜送归妾也”;又曰:“之子于归,远送于野”[6]510,等等。可见“别部”主要是记录离别、饯别、送别类的诗的。也就是说“苏李诗”在唐初被分析、认识得更为详细,人们按照诗的性质将它分入了“别部”,不像《文选》仅归入“杂诗类”。但时间顺序上《艺文类聚》与《文选》都把“苏李诗”放入了“古诗”之后,这点是相同的。

《艺文类聚》与《文选》还有不同的就是《艺文类聚》共录“苏李诗”11首,不算内容上小的差异,《艺文类聚》收录有《文选》所选录的李陵赠苏武诗:《良时不再至》《嘉会难再遇》《携手上河梁》三篇,另又多出《晨风鸣北林》《陟彼南山隅》《烁烁三星列》与《钟子歌南音》四首;又记录了《文选》苏武赠李陵诗中的《骨肉缘枝叶》《黄鹄一远别》《结发为夫妻》(《艺文类聚》少前三句,作《征夫怀往路》)三篇,少《烛烛晨明月》一首,又添加了《双凫俱北飞》一首。虽然如此,我们仍能看出选录者或选录者所代表的唐初主流思想,因为《艺文类聚》收录的《良时不再至》《嘉会难再遇》《携手上河梁》等三篇上都有“(李陵)又赠苏武别诗曰”的说明;《骨肉缘枝叶》上有“苏武诗曰”,《黄鹄一远别》上也有“又苏武诗曰”,《征夫怀远路》(《结发为夫妻》)上亦有“又别李陵曰”话语。也就是说《艺文类聚》所代表的唐初时代风尚或主流思想在当时仍然和《文选》《诗品》的观点是一样的,承认苏李诗的作者为苏武和李陵,并且认同《文选》将“苏李诗”列于“古诗”之后的做法。之后的杜甫、韩愈、元稹等大多也持此种态度。例如杜甫作于夔州的《解闷十二首》中就记有:“李陵苏武是吾师,孟子论文更不疑。一饭未曾留俗客,数篇今见古人诗。”元稹《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并序》亦有“苏子卿、李少卿之徒,尤工为五言”“至于子美,盖所谓上薄风骚,下该沈宋,言夺苏李,气吞曹刘”之语。

希望通过此次简单的梳理能够对“苏李诗”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也能更好地发掘类书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其价值。

参考文献:

[1][梁]萧统.文选(中册)[M].[唐]李善,注.北京:中华书局,1977.

[2][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译注(修订本)[M].周振甫,译注.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

[3][梁]钟嵘.诗品集注[M].曹旭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4]许学夷.诗源辨体[M].杜维沫,点校.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

[5]梁启超.中国之美文及其历史[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

[6][唐]欧阳询.艺文类聚[M].王绍楹,校.上海: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

(责任编辑:刘东旭)

Overview Research on the Authenticity of “Poems of Su and Li” ——Seeing the Early Tang Dynasty’s Cognition on “Poems of Su and Li”

from One EncyclopediaYiWenLeiJuHAN Zhi-yuan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Yantai University, Yantai 264005, China)

Abstract:“Poems of Su and Li” refers to the poems of Su Wu and Li Ling, allegedly given each other by Su Wu and Li Ling. But whether its authors are Su Wu and Li Ling has different arguments. According to the record by Selected Works, WenXinDiaoLong and some famous speeches, we’ll comb all previous dynasties’ judgments on the authenticity of “Poems of Su and Li”. And based on one encyclopedia YiWenLeiJu we’ll explain early Tang Dynasty people’s recognition on the author of “Poems of Su and Li”.

Key words:poems of Su and Li; authenticity; YiWenLeiJu

中图分类号:I2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6)03-0098-03

作者简介:韩志远(1990—),女,山东沾化人,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2015-09-18

doi:10.3969/j.issn.1001-7836.2016.0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