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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的组织凝聚力探源

2016-03-15金小方

合肥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墨家墨子弟子

金小方

(合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合肥230601)

墨家的组织凝聚力探源

金小方

(合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合肥230601)

墨家是一个组织严密的学术团体,以强大的组织凝聚力著称于世。信仰是墨家凝聚力的基础,巨子的人格魅力是墨家凝聚力的源泉,墨家学团的组织形象增强了墨徒的认同感,墨者之法强化了墨家的向心力。可以说,墨家因其信仰坚定、领导有力、组织严密、法纪森严而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墨家以凝聚力为核心的独特管理智慧是构建当代中国管理学的重要理论资源。

墨家;凝聚力;巨子;墨者之法

墨家以其强大的组织凝聚力著称于世,《淮南子·泰族训》载:“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1]681郑杰文指出:“墨家学团是一个有严密组织纪律的、行动统一化的、经济一体化的半军事学术团体;成员遵守统一的纪律,遵奉同一个领袖,信奉同一种学说。”[2]57这正是墨家在先秦一度成为显学的重要原因。

墨家强大的组织凝聚力来自何处,学术界对此问题有一定研究。学者们对墨家的兼爱、尚贤、尚同、功利等思想关注较多,还对墨家的巨子制度、宗教信仰等问题进行了一定研究,但少有在组织凝聚力问题上的系统研究。组织凝聚力指群体成员之间为实现群体活动目标而实施团结协作的程度,它是衡量大到一个国家、民族、政党,小至一个团体、企业综合力量的一项重要内容。笔者认为,从组织凝聚力的研究视域看,墨家的凝聚力可以从宗教性信仰、巨子领导、学团组织和墨者之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这种以凝聚力为核心的独特管理智慧是构建当代中国管理学的重要理论资源。

1 宗教性信仰

“世界上有两种事情最能凝聚人心,一是宗教,二是愿景。宗教可以统一人们的价值观,而愿景是给人们带来的希望。”[3]22墨家具有明显的宗教性倾向,这正是其凝聚力产生的重要根源。梁启超认为墨学是“据宗教之基础以立一哲学”[4]3159,它有信仰的内容,但不是纯粹的宗教信仰,而是一套以宗教信仰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哲学。

孟胜殉城是体现墨家信仰行为的标志性事件。《吕氏春秋·上德》载:巨子孟胜和楚国的阳城君关系很好,阳城君让他守卫食邑,分璜玉作为符信。阳城君因参与在楚王停尸的地方射杀吴起而犯罪逃走了,楚国因此要收回阳城君的食邑。孟胜不见符信,又无力抵御楚国的进攻,只好殉死,他临死前说:“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5]522孟胜为坚守墨者之义而殉城,一百八十弟子跟随赴死,传巨子之位给田襄子的两位弟子也不听从田襄子的劝阻而坚决回去为孟胜殉死。如果以普通的学术团体来考察,很难理解孟胜及其弟子的行为。但如果从信仰情感与信仰行为的角度则很好理解,以孟胜为代表的一群墨徒对墨家之义十分崇信,他们对墨家道义的信仰已上升为内在情感的执著或狂热。孟胜此时考虑的不是个人的利禄,而是以墨家在社会上的形象为重。孟胜和弟子殉城这一行为既捍卫了墨者之义,又体现了鲜明的超越性特征,具有典型的宗教性属性。

除了以身殉道这种极端的信仰行为之外,墨家的信仰行为还体现在求职、交往等诸多方面,如墨家弟子高石子的求职事件,亦体现了强烈的宗教性信仰特征。《墨子·耕柱》载:墨子派管黔介绍高石子至卫国去做官,卫国国君给予高石子很丰厚的俸禄,封他为上卿。高石子三次朝见国君,每次都把意见讲得很透彻,但是都没有被采用。高石子谨记墨子的教悔“天下无道,仁士不处厚焉”[6]433,如今卫国国君无道,因此他离开卫国回到墨子身边。墨子指出,只要离开符合原则,即使背上狂妄的名声也无所谓,“夫倍义而乡禄者,我常闻之矣。倍禄而乡义者,于高石子焉见之也”[6]434。高石子由于不能施展墨家的政治理想,抛弃高官厚禄而回到墨子身边,他对墨家道义的执着情感,贯穿于思想信仰与行为。这种为了道义而甘愿自我牺牲的精神并非单纯地出于个人人格与志向的选择,在更深层次上,它是以对墨家道义的宗教性情感体验和信仰为依托的,这与耶稣的殉道精神具有很强的相似性。

通常认为,信仰观念是以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有关信仰的理论、信义信条等观念体系,是信仰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7]9具体来说,墨家的信仰观念体现为三个层次。

首先,内化于道义精神。墨子把墨家三科谈辩、说书、从事的目标都指向“义事”,从这三方面努力而义事可成。墨子止楚攻宋和孟胜殉城是墨家道义精神的集中体现。墨子听说公输盘为楚国制造了云梯作为攻城器械,将要攻打宋国,墨子于是赶了十天十夜的路去楚国找公输盘和楚王制止这场战争,同时派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帮助宋国守城。然而,墨子在止楚攻宋返程路过宋国时遇天下大雨,到一座门楼下避雨,守门的人竟不让他进去,这表明“众人不知其功”,宋国老百姓并不知道墨子的功劳,他止楚攻宋完全是出于道义的行为。孟胜向弟子徐弱说明殉城的原因道:“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5]522孟胜在守城的危难之际,考虑的是墨者的道义精神,墨者对他人、社会的承诺,也就是墨者以严师、贤友、良臣形象而受世人尊重,他最终以自己的生命去兑现墨者的承诺,鲜明地体现了墨者的道义精神。

其次,外化于对天志与鬼神的信仰。墨家“置天之为仪法”,将天作为衡量人间是非的标准,顺天之意则得天之赏,反天之意则得天之罚,获罪于天则无所逃避。天志的主要内容“兼相爱,交相利”。天志是人们行为的最终裁判者与监督者,“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6]208,天志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天子和王公大人。墨子认为鬼神能够“赏贤而罚暴”,鬼神能够明察秋毫,不畏“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6]244。墨子对天志和鬼神的崇信,与原始宗教信仰有所不同,他所言天志与鬼神并非单纯畏惧和祭祀的对象,而是其哲学体系的神学基础,天志与鬼神都服务于其哲学理念和政治理念,具有明显的理性倾向,正如有学者指出:“在封建社会的中国,哲学吸收神学,让神学信仰服务于哲学信仰,造成为一种准哲学信仰。”[7]12

最后,落实于经世治国的实践。墨家的宗教性信仰落实在治国经世的十大主张:“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憙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即语之兼爱、非攻”[6]475-476。墨子见各国君主,都宣传这套经世理论,其弟子到各国做官,也努力践行这此理论。在十大主张中,墨家以非攻为导向的军事防御理论十分丰富,包括积极的军事防御战略战术和各种守城技术与方法,还包括守城器械的制作与使用。治国理论和军事防御理论都是墨家信守的。

2 巨子领导

信仰领袖是那些创立信仰的宗教大师和思想家。信仰领袖以其巨大的思想力量、真诚的信仰态度、伟大的道德榜样和杰出的组织宣传等才能赢得信徒的衷心爱戴和尊敬。[7]9-10墨家的信仰领袖是墨子及后来的巨子。墨子及后来巨子的人格魅力就像磁石,把墨徒紧密地凝聚在自己的周围。

不论墨子是否为第一任巨子,但他曾是墨家的领袖则是无疑的。墨子的光辉人格获得了庄子和孟子的肯定,庄子认为墨子真是天下难得的好人才,“虽枯槁不舍也”[8]1080,他纵使变得形容枯槁也不放弃自己的主张。孟子指出,墨子主张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9]313,只要对天下有利的事情,摩秃头顶走破脚跟都愿意做。《墨子·鲁问》和《吕氏春秋·高义》都记载了墨子拒绝越王封地的故事:墨子派公尚过到越国去宣传墨家思想,越王听了公尚过的游说后很高兴,非常希望邀请墨子到越国来,并且提出用一大块土地封赏墨子。墨子并不为越王提出的优厚待遇所打动,说:“意越王将听吾言,用我道,则翟将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自比于群臣,奚能以封为哉?抑越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则是我以义粜也。”[6]475墨子关心越王是否愿意采纳他的学说,只要越王采用他的学说,听从他的建议,他就会去,而且去了并不要求丰厚的待遇,只要有饭吃有衣穿,当一个普通的臣子就行。如果越王不听从自己的建议,不采用墨家的学说,就是在出卖道义,这是他决不会做的。墨子面对高官厚禄不为所动,这种坚守道义而不为利禄所动的形象正如后来孟子所描述的大丈夫人格,“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对墨徒有极大的感染力。

《庄子·天下》记载了墨家后学崇拜巨子的情形:“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8]1079“巨”字在向秀、崔譔本中写作“钜”。“尸”训为主。郭象注指出:“巨子最能辨其所是以成其行。”向秀注指出:“墨家号其道理成者为钜子,若儒家之硕儒。”[8]1080可见,巨子是墨家理论上最为通达,并能将理论付诸行动的人,近似于博学的儒者。墨家后学把巨子奉为圣人,都愿意尊他为主师,希望继承他的事业。梁启超指出:“巨子很像天主教的教皇,大约并时不能有两人,所以一位死了,传给别位。但教皇是前皇死后,新皇由教会公举;巨子却是前任指定后任,有点像禅宗的传衣钵了。”[4]3278

史籍关于巨子的记载很少,现在知道的墨家巨子仅有孟胜、田襄子和腹三人。孟胜殉城的故事表明墨家巨子的影响力很大。田襄子的情况仅见于孟胜殉城前的介绍:“我将属钜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5]522。田襄子是宋国人,因为他是位贤者,所以孟胜推举他为继任巨子。腹的故事见于《吕氏春秋·去私》,该文记载了腹不接受秦王免去其子杀人的死罪,执意施行墨者之法处死自己唯一儿子的故事,吕不韦评价腹忍痛杀掉自己心爱的儿子去遵行天下公理真是公正无私。

从《吕氏春秋》《墨子》《庄子》等书的记载看,巨子的特点有四:第一,博学,精通墨家学说,墨家巨子精通墨家治国经世的理论,近似于博学之儒。例如《庄子》称墨子“好学则博”,好学而博闻,墨子精通六艺之论,重视古代典籍的学习,经常提到的“先王之书”有《尚书》《诗经》《逸周书》,先王之《乐》《官刑》和各国的《春秋》,还有一些逸书如《子亦》《总德》等。第二,道义,为了社会的安定而奔走天下,帮助小国抵御大国的进攻,伸张社会正义,例如墨子日夜兼程去止楚攻宋。第三,笃行,坚定地实践墨家之道,为了实践墨家之道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例如孟胜带领一百八十弟子殉阳城而践行墨者之义。第四,守法,墨家巨子以遵守墨者之法为重,例如腹不惜按墨者之法处死自己的儿子来维护社会正义。巨子具有以上优点,使他在墨家学团中树立了崇高的权威,获得了墨家学团和社会的广泛认可,成为墨家凝聚力的核心。

3 学团组织

一个有凝聚力的组织,一定是能使大多数成员的不同需要得到最大限度满足的组织。[3]167-168墨家正是一个从知识技能、工作安排、政治诉求等多方面满足了墨徒需求的组织。

首先,墨家传授弟子知识与技能。墨子和孔子一样,“修先圣之术,通六艺之论”[1]303,他重视传承先王之道、圣人之言,认为“王公大人用吾言,国必治;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行必修”[6]474,先王之道与圣人之言的内容主要为治国经世的十大主张,提倡个人修养与道义精神。墨子作为下层劳动者,不仅重视传承先王之道,也重视各种知识和技艺的传承。《庄子·天下》指出:“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己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经》。”[8]1079《墨经》中有丰富的逻辑学和自然科学思想,可谓当时社会的最新科技知识。《墨子》从《备城门》到《杂守》等11篇全面论述了守城战术和器械制作技术。墨子主张因材施教,将教学内容分为三科:“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6]427谈辩是游说诸侯,参与政事,推行墨家学说。说书指从事记录、整理和传授墨家思想。从事指从事守城防卫和器械制造。不同层次的教学内容满足了各类弟子的需要。

其次,墨家重视弟子入仕,精心安排弟子到各地去工作。如《墨子》提到“子墨子游荆耕柱子于楚”,“子墨子使管黔游高石子于卫”,“子墨子游公尚过于越”,“子墨子仕人于卫”。“游”字毕沅注为“谓扬其名而使之仕”[10]13,墨子推荐弟子到一个国家工作之前,会派其他弟子先去游说,向对方介绍该弟子,使该弟子在那个国家扬名,从而为其出仕做准备。墨子派高石子到卫国去工作,就是派管黔先行去游说的。因为墨家学团对弟子工作的高度关心,弟子为了自己的前途也愿意成为墨者的一员,这增强了学团的凝聚力。

墨家弟子参加工作以后仍受墨家领导,墨子辞退弟子胜绰的故事便是典型体现。《墨子·鲁问》载:墨子推荐弟子胜绰到齐国将军项子牛那里去做官,推荐的目的是为了让他“济骄而正嬖”,制止骄横,纠正邪僻,维护正义,而胜绰却协助项子牛攻打鲁国,项子牛三次侵略鲁国,胜绰三次都是随从。在墨子看来,胜绰因为丰厚的俸禄而放弃对正义的追求,这是俸禄的价值超过了心中的正义。墨子对胜绰放弃正义的行为十分生气,于是“使高孙子请而退之”[6]479,派弟子高孙子请项子牛辞退胜绰。这表明,胜绰从墨子那里学成外出工作,其性质相当于墨家的外派弟子,他的工作仍受墨家团体的控制,这种强有力的控制强化了墨家学团的凝聚力。

最后,墨家能为信徒提供政治和心理的依靠。《吕氏春秋》中孟胜谈到殉守阳城的原因时指出:“吾于阳城君也,非师则友也,非友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5]521-522当时社会对墨家十分推崇,人们都从墨家学者中寻求严师、贤友与良臣。阳城君可能是在当时社会普遍推崇墨家的情况下,将食邑的防守任务交给孟胜的。这表明,当时墨家学团在社会上影响很大,有强大的号召力和组织力。墨家弟子以属于这个强大的团体而光荣,这是墨家凝聚力的重要来源。

4 墨者之法

墨者之法在凝聚墨家学团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墨子指出:“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6]20天下做任何事情的人,都不可没有法度、法规。墨者之法正是墨徒的组织行为规范。

墨家提倡法律精神,明确赏罚原则,《吕氏春秋·去私》记载的腹处子的故事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墨家巨子腹住在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秦惠王看他年岁已高,而且只有一个儿子,因此命令官吏不要杀他的儿子,并希望他听从自己的意见。然而,腹对秦惠王的照顾并不领情,仍然根据墨家的法规“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杀掉了自己的儿子。他认为:“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5]31虽然秦惠王命令司法官不杀其子,但是禁止杀伤人是天下的公理,墨者之法是维护了天下的公理,腹仍决定执行墨者之法。由此可见:

第一,墨者之法是墨家管理重要内容。墨家学派以严格组织纪律而著称,“墨者之法”是约束墨者行为的规则。文中提到的“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就是墨者之法的重要内容。此外如墨家弟子在诸侯国任职应宣传墨家的学说,遵守墨家的纪律,应服从墨子及后来巨子的调遣,如违背墨家理念,墨子及巨子有权将其召回也应属于墨者之法。墨者之法形成了墨徒统一的组织行为特色,增强了墨徒对墨家组织的认同感,墨者之法有利于墨家组织整体社会形象的提高,有利于墨徒产生自豪感而增强墨家的凝聚力。

第三,墨者之法超越于帝王的权威和血缘亲情。从维护社会正义的角度看,腹施行墨法来禁止杀人和伤人,维护了天下的大义。《吕氏春秋》对此事的评语为:“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巨子可谓公矣。”[5]32腹处死自己的独子而维护社会正义,真可谓大公无私。从挑战帝国的权威角度看,秦惠王念在腹年岁已高,又只有这一个儿子,因此命令官吏不要杀死他的儿子,而且秦惠王还明确提出要求让腹在赦免他儿子的事情上听从自己的意见,但是腹最后还是没有答应秦惠王,杀掉了自己的儿子。有学者指出:“不听从君王之言,并切断了血缘之情,坚持实行‘墨者之法’,强烈地显示出墨者的特色。但是,以君王的立场来看,墨家可说是一个不听从君王命令的集团。认同墨家的存在等于认同国内的治外法权,这个问题对君王来说是很大的困扰。”[12]56墨家在汉代以后成为绝学,应与墨家挑战帝王权威的特色有一定关系。

墨家是诸子中具有鲜明法律意识的一派。《经上》曰:“法,所若而然也。”[6]314法则是人们遵循着它而能得到确定结果的东西。《经上》曰:“罪,犯禁也。”[6]316有罪是违犯国家法律的禁令。《经说上》曰:“罪不在禁,惟害无罪,殆姑。”[6]339某人的行为如果不包含在国家法律的禁令之内,则其行为虽然有害,也不算有罪,例如欺骗虽有害于人,但若不在国家法律的禁令之内,则不算有罪,这正符合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墨家在学团管理和军事防御方面都强调法律法规的约束性。在学团管理方面,墨家对外派学生工作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不仅在推荐工作之前会派人去游说,在工作以后还对弟子的行为进行监管,在经济方面要求弟子支持学团的发展。这些方面应有靠墨者之法来维系。墨家实际从事过军事防御工作,所以十分重视军事防守中的纪律、法规、禁令和奖惩办法,如对城内官吏和民众的禁止行为,对叛变投敌者相关人员的连坐处罚,为对知情不报者的处罚。这些法律法规强化了墨家组织的纪律性,维护了墨家的社会形象,从外在行为方面强化了墨家的凝聚力。

[1]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M].冯逸,乔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9:681.

[2]郑杰文.中国墨学通史: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7.

[3]马作宽.组织凝聚力[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22.

[4]梁启超.梁启超全集:第4册[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3159.

[5]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M].梁运华,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09:522.

[6]孙诒让.墨子间诂[M].孙启治,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433.

[7]冯天策.信仰导论[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9.

[8]郭庆藩.庄子集释[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4:1080.

[9]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5:313.

[10]毕沅.墨子注[M].苏州:扫叶山房,1925:13.

[11]方授楚.墨学源流[M].北京,中华书局,1989:117.

[12]冈本光生.墨子思想图解[M].黄碧君,译.台北:城邦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56.

[责任编辑:杨立平]

On the Sources of Mohists’Organizational Cohesion

JIN Xiao-fang

(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Hefei University,Hefei 230601,China)

Mohists are a well-organized academic group with a strong organizational cohesion known to the world.Faith is the foundation of Mohists’cohesion and Giant’s charisma is its source.Image of their organization enhanced Mohists’identity,while Mohist law reinforced their centripetal force.It can be said that because of their firm belief,strong leadership,good organization,and stern sense of law,their strong cohesion came into being.Mohists’unique management wisdom with cohesion as its core,can be taken as an important theoretical resource to build management in contemporary China.Key words:Mohists;cohesion;Giant;Mohist law

B244

A

2096-2371(2016)05-0064-05

2016-03-22

2016-05-18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墨家管理思想研究”(AHSKHQ2015D06)、安徽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现代新儒家的文化自觉及其对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启示研究”(SK2015A481)、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现代新儒家对现代化的探索与启示研究”(gxyqZD2016265)资助。

金小方(1979—),男,安徽安庆人,合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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