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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民主完善路径探究

2016-03-15刘焕明

贵州社会科学 2016年4期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从严治党民主

刘焕明 蒋 艳

(江南大学,江苏 无锡 214122)



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民主完善路径探究

刘焕明蒋艳

(江南大学,江苏无锡214122)

党的十八大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中国共产党建党近百年来,党内民主建设在探索中遇挫,又在践行中发展。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任何时期都更为艰巨和紧迫,而完善党内民主是从严治党的有力保证。坚持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严密完善党内民主程序;坚持严格开展党内民主生活;坚持从严构建党内民主文化是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完善党内民主的有效路径。

党内民主;全面从严治党;完善路径

完善党内民主,是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优良传统。党的历届领导集体都十分注重党内民主的建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要持续创新式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坚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对完善党内民主的方方面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完善党内民主的重大意义。建党90多年来,我们党内民主建设在探索中遇挫,又在践行中发展。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坚持从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从严完善党内民主程序,从严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从严构建党内民主文化是完善党内民主的有效路径。

一、党内民主及其发展历程

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突出性地位。充分把握党内民主的实质和内涵,全面了解党内民主的发展历程,汲取党内民主的建设经验是我们党完善党内民主建设的必要前提。完善党内民主是新时期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和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推动力量。

(一)党内民主的内涵

最早明确论述党内民主实质的是列宁,他认为党内民主是指全体党员或代表平等地处理党内一切事务,通过选举产生党的所有负责人、领导人和机构必须向党员做工作报告,并且可以被撤换。”[1]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党内民主的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实践中,毛泽东深入地分析了党内无民主生活的原因后提出:“必须在党内开展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活动,使党员懂得民主生活的内涵,了解民主制和集中制的关系及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样既能扩大党内的民主生活又能遏制自由放任主义的蔓延”[2]毛泽东根据中国革命的实际不断创新党内民主理论,推动了党内民主的发展。刘少奇在中共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发扬党员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是党内民主的实质,提高党员对党事业的责任心,鼓励党员和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发表意见,积极参加党对人民事业的领导工作,只有认真地扩大党内民主,才能巩固党内自觉纪律和集中制,才能使领导机关的领导工作臻于正确。”[3]邓小平同志在继承毛泽东关于党内民主思想基础上,重点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和加强制度建设,以大力发展党内民主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江泽民将党内民主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他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胡锦涛同志强调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他指出完善党内民主是激发党的创造力和永葆党生机活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增进党内和谐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推动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严格党内生活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各种方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4]

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对党内民主的认识和实践,我们可以将党内民主的内涵归结为两方面:一方面,党内民主主要是指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一种民主权利,在党章和法规范围内一律平等地享有直接或间接了解、参与和决定党内一切事务的权利。即从党的性质、宗旨和目标角度理解党内民主的关系。党员、党内领导以及党组织是党内民主关系的主体,是党内民主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另一方面,党内民主是一种民主制度,是一种保障民主集中制有效运行的制度模式。即相对于党内民主主体而言的客体,具体主要包括党内民主的选举、管理、决策和监督等内容。也就是说,党内民主的实质是实现主体——党员民主权利和客体——民主与集中运行机制的有机结合。党内民主的这一主客观实质就要求必须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为主体作用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客体环境,发挥党内民主主客体的重要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二)党内民主的发展历程

党内民主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随着实践探索不断深入而完善的发展过程。近百年来,我们党在追求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斗争中发展壮大,一直孜孜以求地探索党内民主的发展建设,不断提升党的执政水平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民主的实践探索

中国共产党建立伊始就是与民主相伴而生的,中共一大通过的第一个纲领明确规定党实行选举、监督、少数服从多数和委员会制度,这实际上是对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践行。1922年,中共二大首次规定了党员的基本权利和应尽义务,体现了民主的思想和原则。1927年,中共五大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进行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的指导原则。随后,在6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将民主集中制原则写入党章。1928年,在中共六大上,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了制度法规的保障,被明确规定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获得了全党的认可。在古田会议上,毛泽东明确提出在组织生活上要坚持贯彻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并确立了民主集中制得以实现的五大原则,极大地促进了党内民主的发展。

但我们党在这一时期先后出现了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瞿秋白的盲动主义、李立三的冒险主义和王明的教条主义三次“左倾”错误。这一时期的党内民主遭到了巨大的破坏。尤其是陈独秀的“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在党内蔓延,严重地破坏了党内民主,将集体领导原则抛之脑后,最终导致大革命的失败。1931年王明夺取党中央领导权后,借助共产国际权威,实际上抛弃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教条主义、命令主义、左倾冒险主义和宗派主义统治我们党长达4年之久,几乎葬送了党和革命,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深重灾难。

遵义会议的召开,及时地纠正了党的“左倾”错误,对党内的错误思想进行了批判,重新认识了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党内民主生活开始日渐正常。1945年七大召开是我们党建设民主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刘少奇修改通过的党章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基本权力和义务,党员权利的行使有了合法性基础,并在组织上也保证了党内民主的实施,全面、根本地推动了党内民主的建设。

2.建国后党内民主的实践探索

1956年,我们党在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充分发扬民主,系统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给予党内民主充分的发展空间和党员充分的民主权利。但是1957年党内开始了反右派斗争,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遭到严重破坏。

1958年,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将崇拜区分为正确的崇拜和不正确的崇拜,这实质上是为党内个人崇拜开了绿灯,以致党内民主探索走上歧路,对八大提出的关于党内民主制度和法规的探索也由此中断,最终使得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个人崇拜浪潮达到顶峰。激烈的“反右”斗争使得彭德怀等正直敢言的党员干部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和错误批判。明哲保身、独断专行和盲目崇拜的不正之风在党内泛滥,党内民主精神遭到严重摧残,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陷入混乱之中。“大跃进”的失败和自然灾害使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陷入困境,党中央召开七千人大会试图发扬民主,集全党之力突破困境,但大会所提的民主集中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而是围绕集中谈民主,民主和集中根本不处于同等地位。因此,七千人大会不但没能解决经济社会面临的困境,也没能改善党内民主的建设,民主危机进一步加深。1966年,文化大革命伴随着“五一六”通知而来,发动了亿万群众的大规模的、全面的阶级斗争,将个人崇拜推向极端,严重扰乱了党内政治生活秩序,给党和国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中共八大规定的大部分有关党的建设内容在九大和十大被删减,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被剥夺,并废除党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内民主得以运转的主客体不复存在,党内民主的发展陷入了历史上最为深重的危机中。

3.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内民主的实践探索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重新开启了党内民主发展。党在总结过去错误经验的基础上,邓小平提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动了党内民主走向制度化和法律化。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对恢复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及践行党内民主具有重要意义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党的十三大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提出以党内民主的完善来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党的十四大及十四届四中全会都强调了党内民主的重要意义,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党的十五大后,邓小平理论开始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极大地推动了党内民主的发展。

进入21世纪后,党内民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形象比喻,突出了对党内民主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党内民主得到进一步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是改革政治体制和创建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重申了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党在2009年召开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肯定了党内民主作为党的生命的重要性,并且强调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内民主建设又获得了一次重大飞跃。党的十八大专门论述了“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问题,重申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科学论断,在总结几十年党内民主建设经验基础上,将确保党内民主主体的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和党内民主运行的载体得到有效完善,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重大举措和工作着力点。

二、完善党内民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的要求,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征。面对新的国内外形势,我们党的自身建设面临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以迎接新的挑战。面对纷繁复杂的世情国情和党情,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比先前任何时期都更为紧迫和艰难。“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蓝图已经绘就,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建党90多年的发展探索和实践经验来看,落实党要管党的责任,完成从严治党的任务不可能仅仅依靠少数领导干部和机关,必须要有全体党员的拥护和支持,要有完善的党内民主作保证。

(一)通过完善党内民主使从严治党成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

只有完善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全体党员的民主权利,才能督促党员承担好自身的责任,才能有效提高党员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治吏,必须从每一个党员抓起,从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抓起,必须认真细致地而非敷衍随意地落实到位。

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历史的经验和现实面临的新情况告诉我们不坚定意识、不落实责任、不明确任务是无法做到从严治党的,而坚定意识、落实责任和明确任务离不开党内民主的建设和完善。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党建问题虚而不实,抓党建跟搞经济建设比起来更难出成果和政绩,因而往往以开几次例会的方式草草解决党建问题。但是,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领导干部的其他政绩将毫无意义,我们的国家也不能兴旺发达。因此,各级党委和各部门要增强从严治党的意识,切实落实从严治党的责任,坚持将党建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应该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完善党内民主,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需要靠制度的完善和法律规章的保障。但仅靠制度的约束和硬性的管理还不够,应努力调动党员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大党员是党内民主的主要力量,必须增强党员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党员不仅仅是“治党”所含的对象,更是“治党”的主体。按照党的原则和党章的要求,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给广大党员充分自由的发展空间,使他们感受到自己的主体性地位,感受到自己是党的主人。只有这样,广大党员才能在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中真正像“主人”一般地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承担自己的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使从严治党成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

(二)通过完善党内民主使从严治党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

纵观我们党建党90多年的发展史,是一个在曲折中前进、在纠错中反正、在探索中发展的历史过程,管党治党的严肃与严格程度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发展的方向与速度。新形势下,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坚持和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完善党内民主,严格党内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实质性,党内生活要有深度、有内涵、有实效,要增强党员干部对党内生活的重视度,反对党内生活随意化,不断增强我们党的先进性,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世情、国情和党情发生的深刻变化,对我们党在新时期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们党内的政治生活总体上呈现出积极健康的状态,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过去组织生活涣散的现象。但是,党内生活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在一些组织和部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缺乏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往往只是为了走形式、走过场,平淡和庸俗现象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时有发生。首先,有些党员甚至领导干部将政治学习停留在读报、看文件等形式化的狭隘方式上,不能进行深入的思考,不能从实际工作出发,不能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问题。其次,在党内生活中,部分党员不敢也不愿意开展深入的、真实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往往是避重就轻,蜻蜓点水地说一些无关紧要、不伤大雅的话,明哲保身。再次,党内平等的同志关系、上下级关系出现异化,滋生出不少利益关系的小群体,党内单纯的同志关系也异化为帮派利益关系、人身依附关系。

当前,我们党员干部的主体主要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这些党员干部没有接受过战争的洗礼、生命的考验、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同生死共患难的艰难经历,虽然基本都接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但严格的党内生活历练不足,应对重大政治风波考验的准备不足。他们迫切需要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因此,使从严治党成为党内生活的新常态,不仅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思想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党解决面临的现实考验的迫切需求。

(三)通过完善党内民主使从严治党成为拒腐防变的有力抓手

拒腐防变就是抵制腐败、防止蜕变。在物质丰裕和生活安逸的今天,我们的共产党人比起战争年代更易在糖衣炮弹面前打败仗。对于执政党而言,拒腐防变在任何时代都是个永恒的、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空前加大,初步形成党员干部“不敢腐”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赢回了党心民心,在保持党的纯洁性、廉洁性和发展先进性上起到了巨大的政治凝聚作用。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方面,彻底纠正和解决党内存在的能力转型问题、理想信念问题、道德操守问题、作风问题、脱离群众问题不是一朝一夕、一劳永逸之事,很难以在短期内完成。另一方面,腐败和反腐败的“两军对垒”不同程度上呈现出“胶着态势”,甚至出现了区域性腐败、行业性腐败交织等新特点,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的思想意识尚未完全形成。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和艰难紧迫的从严治党任务,我们管党治党的决心和勇气更不能有丝毫的动摇。

只有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反腐败斗争才能事半功倍,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方面,能有效约束自身的腐败,另一方面也能对其他党员起到及时有效的监督作用。在全党范围内形成积极向上、清正廉洁、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新时期党能够永葆先进性与纯洁性。我们党要紧紧抓住完善党内民主建设这个关键,保障党员基本民主权利、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使从严治党成为拒腐防变的重要抓手,坚决防止领导班子中走形式的现象,防止腐败问题在合法程序掩盖下滋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民主的完善路径

党内民主是从严治党的有力保证,从严治党是党内民主的内在要求,完善党内民主与落实从严治党是相辅相成的。任何政党如果忽视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任凭党内歪风邪气肆意生长,不论其执政多久、资历多深,都终将会被人民唾弃,失去政权。习近平同志强调,实现新时期的各项重大任务和目标,关键在人、关键在党。虽然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但发展机遇期的条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虽然我们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得到巩固,但党的执政方式需要不断改善,党的执政能力需要不断提高;虽然我们目前比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要接近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但要实现中国梦的蓝图依然路途曲折而艰险;虽然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党的发展规律都有了一定的经验积累,但对于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部分重大问题的认识仍处于深化探索中。这些问题的存在都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努力探索如何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不断完善党内民主的建设。

(一)坚持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

2012年6月,习近平在全国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它正确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反映、体现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利益与愿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的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5]坚持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障全党和全体人民利益、提高党的决策效率和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首先要厘清民主与集中之间的相互关系。民主和集中不是简单的机械组合或决策先后。民主与集中互为前提和目的,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保障的矛盾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既立足于广泛发扬民主,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又着眼于集中统一,坚持集体领导,保证效率和战斗力。将民主的思想、利益和行动进行统一的集中就是民主集中制的功能。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进行集中,同时又在集中的指导下开展民主,民主和集中是有机的统一整体,决不能割裂。如果片面追求民主而忽略集中,那么党组织必然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如若片面地强调集中而不顾民主,那么党内“一言堂”、“家长制”等不正之风便会泛滥,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无从谈起。历史雄辩地证明:民主与集中的科学有机统一,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蓬勃发展。其次,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到党和国家建设的各项事业中去。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建设的全程中,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再次,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现实途径,一是要深入探究衡量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有了有力的客观标准,以便对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针对态度不认真、贯彻不到位、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和处罚;二是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是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在要求,有助于防止“破窗效应”的发生,有利于从严治吏,严肃党纪党规;三是培养民主集中制践行领袖。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激发党的创造力、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民主集中制贯彻得怎么样,关键看高级干部做得怎么样。”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带头践行民主集中制,给全体党员作出示范,使得民主集中制真正地由上到下,层层落实。

(二)坚持严密完善党内民主程序

“党内民主程序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在处理党内政治生活时所必须遵循的方式和步骤,也就是处理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原则、方式和步骤。”[6]科学高效的民主程序的建立,能有效提高民主决策的质量,降低民主决策的成本和风险,减少民主决策失误,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确保决策正确性的同时有助于决策的落实。严格党内民主程序,使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在民主生活中有明确可依的顺序原则、方法和步骤,是我们完善党内民主的重要任务,是事关我党稳定、发展的大事。

探索严密党内民主程序,一定要转变我们传统思想中只注重实体民主而忽视程序民主的观念。这就需要经常性地对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民主程序方面的教育,包括理论教育、案例教育、实践教育,从历史经验与现实的角度,让广大党员意识到党内民主程序对保证党的重大决策正确的重要性;意识到党内民主程序在党内民主生活中的重要性;意识到党内民主程序对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性;意识到党内民主程序对于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严密完善党内民主程序制度,使党内民主有规可依,有例可循。党内民主程序一般包括党内的民主选举、管理、决策和监督四个方面。党内选举是党内民主活动开始运行的起点。邓小平同志曾提出:“不管党也好,政也好,根本的问题是选举。”[7]在党内选举过程中要坚决完善候选人产生机制和差额选举机制,以确保真正优秀的、真正想为人民服务的候选人成为党的领导干部。党内管理和党内决策主要是指广大党员自己管理自己和自己决定自己事情的民主过程,党内管理和决策有利于广泛发挥党内的智慧和力量。但是在进行管理和决策之前,一定要结合问题实际、细化协商、充分论证,在决策中避免个人专断、一言堂、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和决策失误后拍屁股走人的现象,以确保民主决策更严谨、更科学、更高效。党内监督是党内民主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监督的权力,针对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腐败主义、形式主义等现象,迫切需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需要激发和调动党员的监督积极性,在党内营造监督的氛围,把各项监督制度建立在党内民主的基础之上。

(三)坚持严格开展党内民主生活

严格党内生活,是解决党自身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党凝心聚力的重要法宝;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长期要求;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要求。当前,由于我国党员队伍主体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加之社会环境和风气的影响,使得党员干部们在精神上较易产生懈怠、在工作上较易出现偏差、在组织上表现较为松散,他们迫切需要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增长知识、加强历练、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队伍就散一尺。党员、干部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8]建党90多年的发展实践历史雄辩地证明,只有党内生活真正严格、严肃起来,对党员干部开展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巩固党的指导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性。

严格开展党内民主生活,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必须在党内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党员干部讲真话和心里话,鼓励不同意见的碰撞和争论,鼓励建言献策、贡献智慧,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保障好党员的各项基本民主权利。其次,严格开展党内民主生活必须坚决反对党内政治生活低级化和庸俗化。党内政治生活一定要讲究原则和规矩,谨防假大空,拒绝随意化、娱乐化和平淡化,坚决反对庸俗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至关重要的是要使全党深刻认识到正常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和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下大决心和大力气解决好影响党内生活正常开展的各种问题,原则性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创新党内民主生活的有效形式以增强党内生活的战斗性和实效性。最后,严格落实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利益格局和人们价值观念的深刻变化,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大行其道,我们党内的部分领导干部和党员也受其影响和侵蚀,导致党组织软弱涣散,民主生活会制度没能得到认真、经常和严肃地执行。在一些部门和组织民主生活会没有坚持开展,即使是经常开展的部门,民主生活会也只是走个形式和过场,为了提交材料而不得已为之,根本没有达到检查思想和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党内思想的重要作用。习近平同志强调,民主生活会的标准要定得高,尺子要把得严、功夫要下的深。只有经常、认真、严肃地召开高标准、严尺子、深功夫的民主生活会,才能有效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锻炼;才能增强党的先进性,保持党的纯洁性;才能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四)坚持从严构建党内民主文化

进入新时期,一方面,随着文化多元化和价值自由化的发展,不同程度的精神懈怠危险、精神信仰危机、价值观念扭曲、思想行为浮躁现象在部分党员干部身上出现,我们党的精神生活领域,不可避免地遭到了重大侵蚀;另一方面,由于封建特权文化的残留,党内依然存在着落后腐朽的“特权文化”、“官场文化”,拉帮结派、阿谀奉承、潜规则等歪风邪气依然存在,严重破坏了党的整体形象,危害着党的事业。这种封建主义德道体系是与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格格不入的。[9]新时期,坚持从严构建党内民主文化,对于提升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全体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及党员的行为,在全党形成统一的思想共识,促进党内民主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事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坚持从严构建民主文化,首先思想要严,理想信念要坚定。坚定理想信念是预防意识形态被腐蚀的坚强屏障。当前,我国的社会生活愈发功利化、世俗化,传统精神道德和伦理规范体系不断陷落,个人失德、社会失范。一些党员、干部精神空虚、道德缺失、腐化堕落,共产主义信仰淡化。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接受思想洗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为构建健康的党内民主文化提供统一的思想基础和精神追求。其次,品格要严,民主素养和道德素养要高。党员个人的民主素养和道德素养是民主文化建设和形成全党民主氛围的基础和土壤,为提升党员民主意识和参与民主实践创造条件。一方面,加强对全体党员的党内民主知识教育,使党内民主教育融入党员日常的基础教育和政治学习中,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民主素养;另一方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引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党员干部更要不断加强自身道德品格修养。每一个党员干部多向党的革命先辈、先进模范、优秀典型学习,传承和发扬“仁爱、孝廉、守信”等为核心的传统道德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个人德性培养,提升人格品质,有效抑制腐朽思想的侵袭和影响。最后,发挥全体党员的主体作用。党员干部作为党内民主文化构建的主体,必须要平等充分地参与到党内民主活动中来,不断增强他们建设党内民主文化的主体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地投入到党内民主文化建设的工作中,使得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实现从学习党内民主文化、实践党内民主文化,到最终创造党内民主文化。

[1] 列宁全集:第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249.

[2] 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8.

[3] 刘少奇.刘少奇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327.

[4] 习近平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J]. 实践(思想理论版),2013(10):4.

[5] 习近平. 始终坚持和充分发挥党的独特优势[J]. 求是,2012(15):3-7.

[6] 杨小冬.积极推进党内民主程序建设的新思考 [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3(9):4.

[7] 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321.

[8]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

[9]焦国成.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研究[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4.

[责任编辑:黄旭东]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建立健全‘惩戒防范保障’三维反腐机制研究”(15BDJ019);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大问题研究”(14ZD009)。

刘焕明,博士,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风廉政建设;蒋艳,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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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6924(2016)04-029-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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