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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思考

2016-03-15汪小亮

关键词:公正公安机关公安

汪小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关于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思考

汪小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物质生活逐渐富足、精神生活逐步完善的同时,我国人民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得到展现。作为维系社会公正的重要执行部门,公安机关通过公正执法调节社会各生产部门、各生产要素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国家法律强制性来制约,以道德舆论性来引导,进而促进社会公正的实现和完善。

公正执法;社会公正;执法弊端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深入发展,社会公正理念已深入人心,公正执法也引起了专家学者以及公安机关的重视,学术界对这一热点问题的研究也层出不穷。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执法行为如果不公平公正,发生公安民警职务违法违纪行为,不但直接影响民警的执法行为,还会严重损害警民和谐关系,影响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公安机关如何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是我们各级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重视和思考的重要课题。

一、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定义

公正是从古至今的一个永恒话题,从字面意思理解,“公”就是公平、平等的意思,“正”就是正直、正义的意思。现代法律上的公正,是指公平无私、平正不偏斜。其含义通常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正直等,是人类普遍追求和公认的、至高无上的价值。从法学理论的角度来阐述,公正是指人们之间权利或利益的合理分配关系。公正,意味着平等地对待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人,对所有的人平等和公正地适用法律[1]。从现实来讲,公正和公平有着不同层面的差别,而对于公安执法机关来讲更贴近于公正,人民警察与公正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公安机关公正执法,是指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执法理念和执法行为要以公平、公正、无偏私为原则,依照法律准则处理事件的过程中不掺杂私人感情的行为。公正执法的精神内涵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和一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办事公道,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正确公平对待各类人和事。公安机关应在分析当前影响执法公正的因素基础上找出执法公正的对策,坚持执法有理有据和公平公正,促进警民和谐关系和执法有序。

二、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意义

公安机关是权力部门,职责是保证执法工作顺利进行,促进警民关系融洽,而要实现这些愿景,执法公正是第一要素。公正执法,从古至今为在对各类社会冲突处理的过程中,执法者所坚持的一种指导思想和行为理念,是执法者在执法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坚持的一种行为理念,也是现代社会价值观中执法机关公平与正义原则的一种体现, 公正执法的出发点就是要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得到公平的对待,公正执法是现代社会必须坚持的理念。

(一)开展执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进行治理国家的行为总称,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相关法律来治理国家。公安机关则充当着依法治国与人民大众之间的执行媒介,我国公安机关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执行机构,这种执行的方式主要表现在对相关事物的强制力执法上,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正性正是依法治国的体现。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以维护社会公正作为行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反之,公安机关作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者,在执法工作中坚持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和方法,也是维护整个公安系统的形象和国家威严的重要体现。

(二)保障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提要素

我国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治系统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策与人民权益的规模最大、执行范围最广的法律保护机关。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既是国家法律的执行机关,也是权力的执法者和对人民群众的维护者,并作为服务者在替百姓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处理案件和执法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妥善处理案件,无差别对待人民群众的问题,使广大民众的问题得到切实公平地解决,从而促进警民关系的良性发展。

(三)维护公安机关的公平公正的权威性的体现

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公平与否直接影响执法的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程度也会影响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在他们心中的形象和可信程度。无论法律有多么严密,多么公平合理,都需要通过一定的执法途径才能完全彰显出法律的真正效力,从而在实际执法中,体现出法律的公平性。只有对群众执法坚持公平公正,一切从事实出发,合理解决百姓难题,才能提高执法机关的公信力,才能树立公安机关的社会公正形象。

三、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弊端及原因分析

执法工作必须由执法人员去完成,而在执法的过程中,受自身素质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执法者的思想和行为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从而使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存在不公正现象。

(一)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

1.执法过程的人情世故性

受封建思想的影响,找人、托关系和送礼等现象已成为了人们解决问题的必要手段,这对公安机关的执法产生了很大的阻力。有的民警由于受了他人的委托,在执法过程中包庇当事人或者隐藏编造当事人的违法事实,阻碍案件执行的正常进行。有的民警碍于各种情面会偏袒一方当事人,有的民警更成了别人的眼线,在执行案件前通风报信,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平有序进行。

2.由警察自身素质原因导致执法办案的偏差

个人自身的素质不同,对案件的认知和定性也不一样,在对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受自身意识的影响会形成一定程度的认定错误:(1)职责履行意识淡薄。个别民警对待普通群众缺少耐心,在对小案件的处理中工作态度消极,群众观念不强,处理事情作风粗暴,对待报案人态度冷漠,办事推诿、拖拉,语言生硬,不履行服务承诺。(2)存在随意执法和办案认知错误等问题。不按规定程序执法办案,很多案件搁置一边形成旧案不破、新案累积的局面。滥用职权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拘留、罚款、体罚。在对案件的口供录取过程中随意编造案情,扭曲了事实,办案缺乏公开透明。

3.抵不住利益诱惑导致执法不公

不给好处不办事,办事不及时,给了好处乱办事,办事不公,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个别民警为了一己之私,私下接受委托人的财或物,接受吃请或者索要礼品的现象严重。有的民警在处理没有背景民众案件时,不给好处不办事,或者以有关系为优先原则来办事,对待报案人员不予理睬或者推脱闲置案件,优先对待那些有背景有关系的强势群体,影响了普通民众的知情权。这些行为导致民警或者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会偏离事件本质真相,从而不利于公正执法。

(二)导致公安机关执法不公的原因探讨

1.对公正执法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不公正执法得不到最有效的监督

法律中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执法监督不完善,虽然都不同程度制定了一些监督制度,但是实施强度不明显,监督的程序不明确,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上级监督下级不变、同级与同级之间监督不客观公正、下级无法越级监督上级、法律监督滞后”的现象。有的单位领导陷入了监督多了会影响同事之间的关系和感情的误区,认为部门之间相互监督打击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要保证公安执法的公平和正义, 必须有良好的法律监督制度作为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公安执法的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存在不完整性和滞后性,影响了执法的公平性,不能完全有效地确保公安执法的质量。

2.执法者执法意识不强,政治觉悟淡薄

很多民警认为我就是法,在一定程度上以自我为中心,缺少一定的法律意识,在对个别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并没有以案件事实为出发点,而是以自己的理解去解决案件,在处理某些案件时,部分民警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认为工作得过且过,完成指标即可,工作消极被动。特别是在侦办涉外案件、智能型犯罪时,由于自身知识水平有限,对待案件无从下手,以至于对案件的正确处理产生了影响。

3.执法环境的影响

当前的执法环境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治思想氛围,公安机关的部分领导或者民警受人情关系的牵绊,对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包庇一方,而把责任推向了真正的受害者。找人、托关系的现象也很严重,只要出了事,违法者首先想到的是送礼找关系来逃避责任,以至于案件的处理偏离了本来的真实性,损害了受害人的权益,使真正的违法者逍遥法外。

四、促进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相应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公安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公安执法要想做到公平公正,必须有强大的行政执法体系作为后盾。就如邓小平所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2]

1.建立健全公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建立错案追究制度和依法赔偿制度,保证在处理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办事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当所带来的问题时有法可依。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健全刑法中对公安机关执法的硬性规定,及时找出公安机关在工作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建立相关的解决办法,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实际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不断完善刑法中对公安执法的要求,从而保证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进而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干警的执法水平。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公安机关执法的管理

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受国家权力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对于办错案、办假案的公安机关执法现象,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的作用,严厉处罚此类执法人员。在当今社会中,很多冤假错案层出不穷,而这些现象的出现也正是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所导致,许多案件相关者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和不公平对待,基于此,监督部门就要发挥效应,及时发现和处罚在执法过程中不严谨、不负责的执法人员,从而使整个公安机关都能形成自觉的公正执法态度。

(二)完善内外互动、内部整改、外部促进的多重监督制度

在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法工作研究中,即使建立了多级执法体系,完善了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公平性和办案效率,这也只是公安机关内部完善了执法制度,实现了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制度化,这对于公安机关的公平执法工作的整体发展是不够完善的,还需要公安机关与其他兄弟单位、上级公安机关建立、完善内外互动、内部整改、外部促进的多重管理制度。

1.内外互动

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互动,公安机关与各级领导部门的互动,与下级执法工作部门监督工作,可以通过加强内部公平执法工作交流、召开执法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来实现公安机关公平执法工作的内外互动环节,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吸取其他各级公安机关执法部门的先进经验,从而优化自己的公平执法工作。

2.内部整改

内部整改其实是公安机关内部加强人才培养、执法制度的缩影,是整个“内外互动、内部整改、外部促进”多重管理制度的核心执行部分。内部整改主要有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是在具体的工作上要加强干警培训,展开公安战线大比武活动,最大程度的提高公安机关各级干警的工作能力和应付大案要案的能力。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强干警之间的融合程度,使之真正成为一支能打硬仗、敢打硬仗的公安执法队伍,为真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好基础,做好队伍建设。

3.外部促进

各级公安机关的兄弟执法单位、各界人民群众的作用不仅仅是内外互动中的体现,更重要的是,他们将在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内部整改完成后起到督促和促进作用,这对公安机关的公平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是一种有效补充。作为维护一方治安的公安机关,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来自当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使其开展的执法工作更加有效,效果也更加显著。

(三)培养公安机关全体的执法意识,促使执法公平公正

思想指导我们的行为,因此公正执法的最基本是要改善公安机关全体人员的政治意识和思想觉悟,增强民警为民服务意识、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和证据意识。 一方面, 要定期开展政治性教育活动,向民警灌输公平执法理念,长此以往,形成一种自我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对机关整体的理论教育,增强机关整体的执法行为理念和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只有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中树立了法律意识,建立了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才能促进执法的公平有序进行。

(四)加大力度来改善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

加强公安机关公平执法工作的建设进程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任务,这就要求公安机关的领导者们要尝试更多的方式方法,来进一步加快公安机关公平执法工作的发展进程。管理多样化、现代化、信息化,是针对我国各级公安机关部门如何维护社会公正问题而采取何种执法工作的有效举措。

1.国家加大反腐力度,消除公安执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我国公安机关的领导者要注重改变过去那种简单粗暴的执法观念,向广大干警灌输我以工作为荣,我以工作为责的敬业观念。对于我国各级公安机关而言,为了更好地实现执法工作的开展,就必须要改变和完善执法观念,加强党对公安执法机关的领导,建立作为与不作为制度,让公安机关明确自己的权力职责,不正当的执法行为就要受到处罚。国家加大反腐力度,从根本上遏制送礼、请吃、找关系等在执法工作中影响执法公正的现象,保障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和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威。

2.公开透明的执法手段保障执法公正

思想是决定行为的潜在因素,手段是实现这些思想的具体措施。因此可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来实现加快公平执法进程的目的,执法工作明晰化操作、开展已侦办案件的效果回访工作等多样工作手段。对于各级公安机关而言,执法手段不仅仅是国家统治机关针对专政对象进行的专门专政行为,而更为重要的是,执法手段的实施,应该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生活安乐而进行的重要的手段,我们应该使公安机关执法手段更加大众化、公平化、透明化。从而使人民真正体会到法律的可信性,提高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3.加大财政投资,合理布置警力资源

现阶段警务人员不足,警务工作量大,是制约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国家增加财政投资,提高警察的薪资水平,提高执法的积极性,增加警力资源并予以合理有效的分配,保证在执法过程中快而有效的办案效率[3]。合理分配办案经费,完善公安民警的利益保护机制和改善警察的待遇,增建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加大对公安机关的装备投入,为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公正执法营造良好的硬件环境,提高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办案的有效性。

[1]杨玉海.试论人民警察公正执法[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6).

[2]刘保瑞.浅析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公安研究,2008,(6).

[3]杨丽君.提高公安机关公正执法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8,(4).

[责任编辑:陈 晨]

2015-11-15

汪小亮(1990-),男(土家族),湖北恩施人, 2013级公安管理学专业公安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

D916

A

1008-7966(2016)01-01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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