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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元小说话本的女祸观念

2016-03-13易水霞九江职业大学江西九江332000金建锋南昌师范学院中文系南昌330032

名作欣赏 2016年11期
关键词:宋元男权妇人

⊙易水霞[九江职业大学, 江西 九江 332000]⊙金建锋[南昌师范学院中文系, 南昌 330032]



项目呈现

论宋元小说话本的女祸观念

⊙易水霞[九江职业大学, 江西九江332000]
⊙金建锋[南昌师范学院中文系, 南昌330032]

摘要:宋元小说话本表现出浓厚的女祸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女妖以色祸害男性;贪花恋色让男性破国亡家亡身;妇人贪淫狠毒;妇人之言,亡国祸家。这种女祸观念是男权社会的产物,是男尊女卑的性别压迫的体现,时至今日,仍根深蒂固地盘踞在人们的意识中,值得我们反思。

关键词:宋元小说话本女祸观念

宋元话本中,以小说话本的成就最高。小说话本包括灵怪、烟粉、传奇、公案等各种类型,题材内容极为丰富。作为典型的市民文学,小说话本反映的主要是市民阶层的生活及思想感情、意识等。一方面,它反映了新兴市民阶层的一些进步思想,如描写、同情地位低下的小人物,歌颂男女真情,揭露司法官吏的罪恶等;但另一方面,它也反映了市民阶层一些庸俗浅薄甚至陈腐落后的观念,例如女祸观念。笔者粗略统计,流露出女祸意识的小说话本共计14篇,约占总数的21%。①可以说,宋元小说话本中的女祸观念还是比较浓厚的。

一、妖怪化身妇人,魅惑祸害男性

小说话本中,妖怪常化身为女性,且个个美貌动人。白娘子便是一个“如花似玉的美貌妇人”(《白娘子永镇雷峰塔》);白猫精幻化的玉蕊娘娘更是生得“绿云堆鬓,白雪凝肤。眼描秋月之□②,眉拂春山之黛。桃萼淡妆红脸,樱珠轻匀绛唇。步鞋衬小小金莲,十指露尖尖春笋。若非洛浦神仙女,必是蓬莱阆苑人”(《洛阳三怪记》)。

然而话本中的女妖又是邪恶的。宋元小说话本中的女妖总是以美貌魅惑男性,或以妖术俘获年轻男子,以满足自己的淫欲。在这个过程中,她们会吸取男子的精血,十天半月便使得他们面黄肌瘦。她们还凭着妖术,动辄威胁男性,以将他们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例如,许宣得知白娘子的真面目,吓得求饶,白娘子圆睁怪眼道:“我如今实对你说,若听我言语喜喜欢欢,万事皆休。若生外心,教你满城皆为血水,人人手攀洪浪,脚踏浑波,皆死于非命。”(《白娘子永镇雷峰塔》)让人不寒而栗。更可怕的是,她们甚至会以“新”换“旧”,每当有了“新人”,她们就会残忍地剖取“旧人”的心肝下酒吃,《西湖三塔记》和《洛阳三怪记》中都有这样的情节描写。与《聊斋志异》中女妖女鬼的多情善良不同,话本中的这些女妖全无情义可言,显露出她们作为妖的邪恶本质。当然,话本中也有妖主观上并未存心要害男性,可结果依然给男性带来灾祸,如许宣就被带累得连番吃官司。对这一类妖,话本也毫不留情地将她们看作必须剪灭的异类,为她们安排的下场几乎都一样:被高人收服,得到应有的惩罚。这其实是对妖心存恐惧的表现。这种恐惧很大程度上又与对“色”的恐惧相伴,因为话本认为色迷心窍则易招邪恶。小说话本中这种美丽而又邪恶的女妖形象,折射出了几千年来中国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复杂心态:既对她们的主动示爱心怀期待,又将她们看作附属于男性的“第二性”加以歧视;既出于本能地感受到女性美貌的巨大魅力,又对这种魅力心怀恐惧,这才有了对女性妖魔化的描写。

二、蛾眉本是婵娟刀,杀尽风流世上人

不但对女妖,小说话本对普通女性之色也怀有深深的恐惧,即便她们根本没有要祸害男性的意思。贪恋女色会让男人破国亡家亡身,这种思想意识在小说话本里常有表露。

话本讲了许多男性因女色而遭祸的故事,以渲染女色的可怕。这一类故事中的男性并不是什么奸邪之徒,他们大都老实本分,仅仅是因为没能抵挡住美色的诱惑,便遭受灾祸与不幸,轻则损失家财,官司缠身,重则家破人亡。例如,年逾六旬的张员外,因为贪恋美色,娶了小夫人。小夫人从招宣府出来时,偷了一串数珠,结果带累张员外“荡散了一个家计,几乎做了失乡之鬼”(《至诚张主管》);吴山也是“只因不把色欲警戒,去恋着一个妇人,险些儿坏了堂堂六尺之躯,丢了泼天的家计”(《新桥市韩五卖春情》)等。

此外,话本还常在入话(或头回)、结尾等处,引用俗语或诗词来直接点明小说的主旨。如:“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新桥市韩五卖春情》);“世事纷纷难竟陈,知机端不误终身。若论破国亡家者,尽是贪花恋色人。”(《错认尸》)话本认为,女色是危险的,可怕的,面对女色的诱惑,男人应该像张主管那样“立心至诚”,不为所动,这样就可以“鬼祸人非两不侵”。若做不到这一点,只要能知几识务,痛改前非,便是“善悔过者”,依然能得到亲邻的钦敬。至于卷进这场危险情感纠葛中的女性,她们今后的命运如何,话本根本不考虑,因为在话本看来,她们本来就是男性的祸害。这一点,从《刎颈鸳鸯会》的头回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步飞烟是豪门侍妾,邻家书生赵象为其美色所动,再三托看门人转达心意,终于得偿所愿。后来事情败露,赵象只身逃走,步飞烟则被活活打死。对此,话本这样议论道:“且如赵象知几识务,事脱虎口,免遭毒手,可谓善悔过者也。”这其实就是《莺莺传》中“尤物妖人”的观点的翻版。元稹《莺莺传》:“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③薄情负心、始乱终弃的张生反而被称赞为“善补过者”,同理,将弱女子拖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却顾自逃走的赵象也是一个“善悔过者”。对男性如此宽容的背后,其实质是对女性价值乃至生命的漠视。所谓女色是祸,只不过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男性推卸责任的一个借口。从士大夫阶层到市民阶层,莫不如此。

三、做出百般娇体态,生成一片歹心肠

小说话本中,经常出现这样一些已婚女性,她们因为贪恋奸情,不惜横生事端,闹得合家不宁,更有狠毒者甚至伙同奸夫屈害丈夫性命。例如,梁圣金与周得私通,引得公公与丈夫起疑,为了能脱身回娘家与周得“做一块儿”,她捉只猫将胸前抓破,却在丈夫面前反诬公公想要行奸。任珪本是大孝之人,此时也“被情色昏迷”,几乎和父亲反目(《任孝子烈性为神》);眼看奸情被佛郎撞破,计庆奴竟毫不犹豫地将丈夫的儿子——年方七岁的佛郎勒死(《计押番金鳗产祸》);谢小桃先是撺掇奸夫,要他打死自己的丈夫曹伯明,后来又以赃物陷害,累得曹伯明官司缠身,吃尽苦头(《曹伯明错勘赃记》)等。这些女性全都是因为恋奸情热而丧失了理智,丧失了人性。她们个个心狠手辣,毫无夫妻恩义。话本让她们最终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是可以理解的。即便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婚外情依然是不道德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本来婚外偷情酿成大祸,男女双方都有责任,然而话本中谴责的对象主要是女性,她们贪淫不贞,“偷鸡猫儿性不改,养汉婆娘死不休”,不仅害了丈夫,也害了那些偷情贪淫的男人。《刎颈鸳鸯会》中就这样议论道:“于今又有个不识窍的小二哥,也与个妇人私通,日日贪欢,朝朝迷恋,后惹出一场祸来,尸横刀下,命赴阴间,致母不得侍,妻不得顾,子号寒于严冬,女啼饥于永昼,静而思之,着何来由!况这妇人不害了你一条性命了?”可见话本站在男性的立场,将过错归咎于女性,而男性则似乎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四、妇人之言,亡国祸家

武王伐纣时曾列举纣王的罪状:“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④意思是说牝鸡司晨是一种灾祸,纣王专听妲己的话,以致祸乱国家。这大概是“女人祸国”论调的滥觞。《诗经·大雅·瞻卬》更是对女人祸国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指责:“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匪教匪诲,时维妇寺。”⑤在诗人看来,女人简直就像猫头鹰一样不祥,她们多嘴多舌,这是祸乱的根源。人主宠信她们,必导致国家倾败。此后,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女人祸国”论不断发展,不断被强化,听信妇人之言,其后果大则亡国,小则祸家,这已经成了男权社会的权威观念,上至统治者下至百姓小民无不将其奉为圭臬。

宋元小说话本对“女人祸国”的观点也是认同的。《新桥市韩五卖春情》头回中,就历述周幽王、陈灵公、陈后主、隋炀帝、唐明皇等人贪爱女色,“致于亡国捐躯”的故事。此外,话本的诗词中也经常提到这一类典故,如:“两脸如香饵,双眉似曲钩。吴王遭一钓,家国一齐休。”(《曹伯明错勘赃记》)不过,作为市井细民的言说,宋元小说话本主要还是描写普通市民的日常生活,这一类女色误国的典故,一般都出现在话本的头回中,其作用是为正话作映衬:听信妇人之言既能亡国,当然也能祸家。有些话本就描写了听信妇人之言给家庭带来的灾祸。《错认尸》中,乔俊买妾周氏回家,其妻高氏不能相容,要他带妾别居。乔俊没奈何,只得另赁一间房屋与周氏住,以致后来一人独居的周氏与小二通奸。话本认为是高氏开启了祸端,指责道:“高氏启口说出,直交乔俊:有家难奔,有国难投。正是:……妇人之语不宜听,分门割户坏人伦。勿信妻言行大道,男子纲常有几人?”话本的观点很明显:女人的话是不能听的,若听妇人之言,则有家道败乱之祸。在话本看来,正是高氏见识短浅,处事不当,将乔家一步步推向了毁灭。她明明听闻周氏与小二有奸情,却仍盲目自信,将小二留在家中;女儿被小二奸骗,高氏发觉后采取了极端的处理办法,杀死小二,并沉尸河中;无赖王酒酒认出了小二的尸体,企图以尸讹诈,高氏一顿臭骂,将王酒酒骂了回去,全不考虑这样做的后果。王酒酒告到官府,最终导致高氏妻妾母女俱死于狱中。对高氏行为的失当,话本再三直接批评指责,态度十分明确。

在男权社会,话语权完全掌握在男性手里,这给男性推卸罪责提供了极大便利。而诿过于女性,指责女性,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正如有研究者指出:“建立美女与恶政间神秘的对应关系,让女性做男人政治失败的替罪羊,这是男权社会的有计划的预谋。……女祸观念已从庙堂走入寻常巷陌,妻贤夫祸少,恶女败其夫,普通男性也为家业不兴、个人不幸找到了绝妙理由。”⑥女祸观念明明是荒谬的,但却在男权社会大行其道,因为它符合男权社会的需要。

四、结语

作为宋元市井细民的言说,小说话本中确实反映了新兴市民阶层的一些进步思想,但在女祸观念上,却缺少这种进步性,市民文化与上层文化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许多小说都流露出女祸意识,这当然是应该批判的。但我们也要看到,女祸观念是男权社会的产物,是男尊女卑的性别压迫的体现。波伏娃曾感叹:“东方的妇女史,如印度和中国,实际上是一部妇女长期受奴役的、固定不变的历史。”⑦在男权社会,女性被压在社会最底层,遭受不幸;而另一方面,性别压迫带来的两性对立也让男性自食其果。不过男性并未审视自身,他们只是表象地看到女性给他们带来的灾祸,于是对女性加以歧视、指责,女祸观念就此产生。弱者总是动辄得咎,横遭指责,这在人类社会绝非个别、偶然现象。宋元小说话本流露出女祸观念,只不过是因为在中国的男权社会,男尊女卑这种根深蒂固的既定思维和无处不在的传统文化影响了整个社会,市民阶层也未能例外而已。

我们应该做的,不是责备,而是反思。宋元小说话本的女祸观念完全是一种不自觉的意识流露,唯其是不自觉的,才愈加显出性别压迫的严重。数千年来,两性关系几乎停滞不前,互相尊重、互将对方看作主体的和谐的两性关系始终未能建立起来。即便是今天,女人的活动虽然不再囿于家庭,但社会权力、社会资源仍然掌握在男人手里。“男女平等”的口号,恰恰反映了男女不平等的事实。“时代发展到今天,‘男女有别’‘男尊女卑’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地盘踞在意识形态的方方面面,看不见的文化歧视仍然压抑着女性的发展,人类和谐美好的两性关系仍然只是一种理想。”⑧倘若这种理想永远只能是理想,那将是人类的悲剧。

① 本文论及的宋元小说话本以欧阳健、萧相恺的《宋元小说话本集》所录为准。

② 此处原缺一字。

③ 鲁迅:《唐宋传奇集》,鲁迅全集出版社1941年版,第125页。

④ 阮元校刻:《尚书·牧誓》,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3页。

⑤ 程俊英:《诗经注析》,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923页。

⑥ 张建丽:《冯小怜“女祸”论》,《华夏文化》2011第1期。

⑦ [法]西蒙娜·德·波伏娃著,陶铁柱译:《第二性》,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92页。

⑧ 王晓骊等:《传统男性文学中的女性形象》,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35页。

作者:易水霞,文学硕士,九江职业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献典籍;金建锋,文学博士,南昌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文献。

编辑:杜碧媛E-mail:dubiyuan@163.com

基金项目:2014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宋元小说话本的女性意识研究”(编号:ZGW1423)。校级重点课题“宋元小说话本的女性意识研究”(编号:jjzd-12-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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