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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军民融合重大战略思想的科学内涵

2016-01-05孙艳红

国防 2016年7期
关键词:军民融合国家

孙艳红

习近平军民融合重大战略思想的科学内涵

孙艳红

内容提要:习近平军民融合重大战略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发展的重要指导理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指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关于军民融合重大战略思想的科学内涵,主要应从战略选择、问题导向、发展目标、基本要求四个方面把握。从战略选择看,把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从问题导向看,我国军民融合发展还存在思想观念跟不上、顶层统筹统管体制缺乏、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滞后、工作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从发展目标看,是要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从基本要求看,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强化大局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战略规划、强化法治保障。

军民融合战略思想科学内涵[习近平]

作者:孙艳红,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副研究员,空军大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立足世界发展大势与国家安全发展大局,提出了“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建立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等重要思想。习近平军民融合重大战略思想,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军民兼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发展的重要指导理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指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军民融合重大战略思想,需要从战略抉择、问题导向、发展目标、基本要求四个方面准确把握这一思想的科学内涵。

一、战略抉择

习主席从世界经济发展和新军事革命的大局出发,深刻洞察我国经济社会和军事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出发,提出“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习主席的这一重要论述,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对军民融合进行了深入论述,是对党的军事指导理论的创新发展。

立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习主席指出:“研究军事问题,首先要科学判断世界发展大势,准确把握世界军事发展新趋势。”当今世界,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国际战略竞争和矛盾加剧,局部地区地缘博弈更加激烈,外部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大国之间较量越来越转向以科技为先导、以经济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竞争,国家综合实力愈发成为维护国家战略利益的关键环节。国防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维护国家安全要求有更加强大的战略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习主席立足国家安全与发展全局,多次强调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性,指出“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是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重要途径”,并逐步将之上升为国家战略,指出“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关乎国家安全发展全局,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有利于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的高度,统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调整安全发展战略和模式,全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统筹力量加强科技创新,夺取科技和信息优势,促进国家经济、军事、教育等全面发展,壮大综合国力;同时根据国际安全环境的变化及本国的国情与军情,加强国防建设发展力度,以快速稳定的经济发展和不断提升的综合国力带动国防实力的增强,以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实现强国梦强军梦。

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道路和模式的新探索。习主席从国家发展的全局角度提出,要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在世界局势大发展大变化的情况下,我国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发展已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化的趋势更加明显;经济社会处于重大转型过程中,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政策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世界新军事革命快速发展,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面临的新挑战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倒逼国防和军队改革加速推进。在这种情况下实现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的战略目标,必须立足国情军情,探索新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有助于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度探索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道路和模式,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探索新的发展道路和模式的重大创新。

全面提升国家军事能力和部队战斗力的关键环节。习主席指出:“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强国家战争潜力和国防实力。”军事力量为国家利益服务,为实现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必须纳入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也就是说,军事力量发展不能只在武装力量系统或国防系统内运作,必须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进行总体筹划。而军民融合作为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的发展模式,就是要将军事发展纳入国家发展目标,将富国与强军作为不可分割的目标体系纳入整个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军事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等的战略关联性、互动性越来越强,而国防建设也具有更强的政治性、战略性、国际性,与经济建设的联系更为密切。可以说,在现代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实现强军目标、加强军事能力、提升军队战斗力,都离不开国家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支撑。因此,只有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做到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才能动员整个社会的力量,特别是在海洋、网络、空天、电磁等领域和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持和保障国防建设,从而长远提升国家的军事能力和军队战斗力。

二、问题导向

近年来,国家和军队以改革创新的思路,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队人才培养、军队保障和国防动员以及重要新兴领域等方面的实践探索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仍然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随着军民融合发展理论与实践探索的不断深入,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思想意识、体制机制、政策制度等方面阻碍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成为制约军民融合的重要瓶颈。正如习主席所指出,“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还存在思想观念跟不上、顶层统筹统管体制缺乏、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滞后、工作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更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问题牵引,拿出思路举措,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问题的解决,正确把握和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使两者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只有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之所在,坚持在解决问题中深化发展,才能推进军民融合发展走向深入。

思想观念跟不上。习主席多次指出,要实现军队能打仗、打胜仗,思想观念至关重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战斗力标准”,“要破除思维定势,树立与强军目标要求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目前,虽然军民融合思想已深入人心,但妨碍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和部门仍然习惯于现有状态;有些领导和部门固守部门和集团现有利益,担心原有利益受到损害;有的也希望推进改革深化发展,但不了解制约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矛盾问题在哪里、该如何推进发展。例如,在推进军民融合改革过程中,政府和军队、军队和地方企业、军队内部各单位之间,还存在利益协调和责权划分不够清晰的问题。军队推进军民融合常常把希望寄托在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军队提供优惠政策上。而地方政府及企业参与军民融合的重要目标就是追求经济利益,对于有利于地方经济建设、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企业利益的领域,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就高;反之,积极性就低。以上种种思想观念上的原因,导致军民融合发展内在动力不足,若不能及时更新,将会严重制约军民融合进一步发展。

顶层统筹统管体制缺乏。习主席指出,搞好军民融合,要“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军民融合式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军民融合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关系到军地双方、各个系统、诸多领域、众多部门,涉及军地各有关部门的重大利益格局调整。构建中国特色军民融合管理体系,需要依托一个权威性的顶层协调管理机构,形成一个军地共同参与,纵向贯通、横向兼容、政令通畅、运行高效的军民融合管理体系,从国家层面实现对军民融合的统一领导。但是,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军民分割、自成体系、封闭运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还没有形成党政军一体化的军民融合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军民融合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容易各行其是,缺乏相互衔接和配合,重复建设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和战略统筹,军地之间、政府部门之间在国防建设需求的沟通上还不顺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军民融合发展,资源有效配置不能实现最大化。

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滞后。目前,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法治保障也存在一些问题,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相对滞后。针对目前法治领域存在的问题,习主席深刻指出,“有的法律法规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不够,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还有就是立法过程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立法实际上成了一种利益博弈”。从军民融合法治保障现状来看,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大多数并不是专门针对军民融合本身,尚未形成一个结构合理、全面系统、配套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一方面,存在明显空白,一些重要的顶层法律尚未制订或出台,对于军民融合创新发展至关重要的军民两用技术转移、科研资源条件共享、相关权益分配等方面,也缺乏明确的政策制度保障和依据;另一方面,交叉重复问题比较突出,已经出台的一些政策法规和文件相互之间协调不够,对同一问题存在多头立法,存在不衔接乃至相互冲突的现象,有的法规政策过于强调原则性而指导性不强,有效指导军民融合发展实践不够,等等。

工作执行力度不够。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轨、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转型的大背景大环境下展开的重大改革实践,将本身正在发生剧烈变革的两个庞大体系有机融合在一起,复杂性、挑战性前所未有,艰巨性、风险性前所未有,必须不断增强军地各级的贯彻力和执行力。习主席指出:“正确的战略需要正确的战术来落实和执行,落实才能出成绩,执行才能见效果。做任何一项工作,我们不能浅尝辄止、虎头蛇尾,而要真抓实干,善作善成。抓而不抓,不如不抓。”近些年来,虽然军队、政府、企业等各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热情很高、干劲很足,但具体工作中还存在执行力度不够、效果大打折扣的问题。有的职能部门思想不够开放,管理僵化守旧,在融合工作上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甚至出现了中央高度重视、实际部门干劲十足、个别职能部门无动于衷的“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一些部门和单位坚持从自身利益出发衡量军民融合,“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只要融合工作动了自己的“蛋糕”或者不能满足利益预期的,就消极应付、敷衍推诿甚至阻挠抵制,致使一些融合建设项目搁浅。

三、发展目标

习主席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军民融合发展,总的是要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并针对建立这一格局明确指出,要“努力构建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这对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军民融合提出了总体发展目标。

(一)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是有效破解军地之间自成体系、实现军地深度融合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指出,要“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军民融合式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针对当前体制机制,习主席深刻指出,军民融合发展中存在“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并提出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

在组织管理体系方面,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规定:“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工作运行和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十三五”期间,结合国家和军队深化改革的稳步推进,我国自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军队各级相关部门,将逐步建立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军民融合组织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分工明确、纵向贯通、横向协调的职能体系。

在工作运行体系方面,习主席反复强调,要“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具体来讲,将在国家层面实现军地双方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更加重视发挥军事需求的牵引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有效运行市场机制,注重发挥市场作用;进一步打破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各种制约,逐步破除“民参军”和“军转民”面临的障碍壁垒,鼓励和吸纳社会上的多元力量、多种资源参与国防建设。

在政策制度体系方面,要做到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一方面,按照“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立法”,加快军民融合综合性法律规范的立法步伐;及时清理和废止过时法规,确保开展军民融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军民融合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和完善有利于军民融合的引导激励、利益补偿和优惠政策,充分激发军地各方参与军民融合的内在动力。

(二)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近年来,军地各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丰硕成果,军地资源共享程度不断提高,一批军民融合产业蓬勃兴起。但正如习主席指出,当前,我国军民融合发展仅仅是“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因此,“必须同心协力做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既要发挥国家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努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塑造这一新的格局,一是要坚持全要素融合,改变重有形轻无形、重硬件轻软件、重体系轻要素的观念做法,促进信息、技术、人才、资本、设施、服务等要素在军地之间双向流动、渗透兼容,形成整个国家的全部生产要素、全部资源在两大体系之间自由流动的生动局面。二是要坚持多领域融合,由原来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队保障、人才培养、国防动员等领域的融合向基础设施、海洋、空天、信息及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边海空防管理等重要领域延伸;由主要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向多元经济成分延伸,由经济、科技、教育等行业向全社会覆盖,由传统安全领域向新型安全领域拓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军地大联合、全方位大融合。三是要坚持高效益融合,坚持国家主导、市场运作,改变单纯靠行政手段推进工作的习惯做法,通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多元力量、优质资源服务国防建设,做到一份投入、多份产出,实现经济效益、国防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基本要求

2015年3月12日,习主席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的讲话中,指明了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阶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强化大局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战略规划、强化法治保障”的具体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军民融合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强化大局意识

习主席指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强化大局意识,军地双方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推动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习主席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他在部署改革任务时指出:“一定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以积极主动精神研究和提出改革举措。”强化大局意识,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就是政府、军队、企业等各方各利益主体都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大局出发考虑问题,摒弃小团体、小单位利益。从政府方面讲,要把增强国防实力、保证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和平劳动和安宁生活作为第一责任;在制定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时,主动将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进去,创造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融合发展的政策环境。从军队方面讲,要破除“自成体系”“自我发展”“自给自足”的传统观念,强化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观念,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大胆利用市场机制,将军队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对于军工企业来说,要改变“等、靠、要”等思想意识,在军用技术开发之初就考虑其民用前景,以便尽快将其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对于民用企业来说,应充分利用其自身的资金、技术、资源和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增强参与国防事业的能力和信心。

(二)强化改革创新

习主席指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强化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早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把“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三大任务之一,写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2015 年11月的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习主席再次强调指出:“要着眼于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跨军地重大改革任务,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强化改革创新,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首先要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是改革的基础和关键。在经过30多年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之后,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凸显,顶层设计在改革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如习主席所指出的,“我们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案,是因为要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仅仅依靠单个领域、单个层次的改革难以奏效,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增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协同性”。特别是在军民融合领域,许多改革决策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和战略全局,影响着国家安全、军队战斗力提升和保障能力提高,影响着国家经济建设整体布局、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按照改革设计部署,我国将逐步建立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和组织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分工明确、纵向贯通、横向协调的职能配系,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组织保证。

强化改革创新,必须以国家科技创新带动国防科技和军事装备建设,努力确立起军民融合的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创新体制机制。习主席指出:“要把军队创新纳入国家创新体系,大力开展军民协同创新,探索建立有利于国家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军事创新体系纳入国家创新体系之中,实现两个体系相互兼容、同步发展,使军事创新得到强力支持和持续推动。”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逐步打造军民共用的科技资源基础,发挥国防科技力量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国防科研机制与国家其他科研机构的开放与合作。

强化改革创新,还要以国防科研生产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改革为龙头,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部署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改革国防科研生产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加快军工体系开放竞争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加快制定有利于实现军民双向互动、互相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展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投资体制、武器装备采购体制、军事代表制度等多项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竞争的体制环境,以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三)强化战略规划

习主席指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强化战略规划,拿出可行办法推动规划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力”。搞好战略规划,从总体上对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进行设计和论证,以战略规划主导军地资源配置,以资源配置引导军民深度融合,对于新形势下提升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质量效益、推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2年,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编制了《统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十二五”规划》,开启了以战略规划牵引军民融合发展的进程。规划发布后,习主席对规划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要抓好《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加强军地协调配合,加强宏观调控和资源统筹,加强监督检查,把规划落实到实处。”2016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把“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并提出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具体规划。201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十三五”规划也正在制定中。

强化战略规划,首先是要把军民融合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科学设计和合理布局,形成发展的规划路线图,并进行科学的论证评估,用以指导实践,从而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当前,应结合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上下衔接、完善配套、操作性强的规划计划体系。通过规划计划的协调融合,真正从顶层把军民融合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统起来,统筹协调军地双方的力度和集约使用资源,以取得最佳的军事和经济效益。

(四)强化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并提出“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的建议和主张。习主席强调指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强化法治保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快军事立法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立法”。

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政府行使这一职能,必须依照相应的法律进行。同时,无论是筹划军民融合战略产业,还是统筹利用军地资源,或是实施融合重大工程,都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协调各方面的职权和利益,这就必须体现国家意志,而推动法规制度建设是体现国家意志的最主要方式之一。因此,必须强化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军民融合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构建起结构合理、门类齐全、衔接配套的军民融合法律体系。

首先,要从立法层次进行规范。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军地立法需求。依据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总体设计,对军地立法需求进行整体论证、综合归类、通盘考虑;在国家和军队的立法规划中,合理安排各项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立法项目。

其次,修改制定基本法律,完善军民融合统筹管理的法律规范。重点是适时修订《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增设规范军民融合发展的管理体制、制度机制,以及国防动员与突发事件处理的相互关系等问题;研究制定军民融合发展的龙头法,以进一步从法律的层面明确细化中央、政府、军队、企业、中介机构等军民融合主体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相应的运行关系、融合方式、收益分配等内容。

最后,要用法治的理念和思维推进军民融合改革创新。习主席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引领和推进作用。”围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改革重点,加强法律法规的前瞻性设计,充分发挥法治在制度构建中的地位作用,以规范引领和推动改革持续健康深入发展,着力破解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并及时把改革成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做到改革进行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到哪一步。

[1]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解放军报.2015-03-12.

[2]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解放军报.2014-08-31.

[3]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读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2014-08.

[4]习近平主持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解放军报.2016-03-26.

[5]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读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2014-08.

[6]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解放军报.2013-03-11.

[7]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8]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

[9]习近平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解放军报.2015-11-26.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新华社.2016-03-17.

[1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12]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讲话.解放军报.2014-03-12.

[13]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12-05.

[14]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解放军报.2016-03-14.

[1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何荷)

ISSN1002-4484(2016)07-00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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