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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类节目的创作与展望探讨

2015-12-12林乾龙吉林电视台吉林长春130033

科技传播 2015年11期
关键词:电视展望法制

林乾龙吉林电视台,吉林长春  130033

电视法制类节目的创作与展望探讨

林乾龙
吉林电视台,吉林长春130033

摘要1985年上海电视台《法律与道德》节目的开播,标志着我国法制电视节目以独立的形式登上了荧屏,电视法制节目不仅宣传了我国的法律法规,而且也为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电视节目制作效果的不断提高,法制节目也进入了繁荣发展的时期,现如今经广电总局批准开办的法制频道也在不断的增加,从而深深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但由于我国法制节目理论建设的相对薄弱,使得法制节目在制作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因此法制节目的创作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节目的理论建设,提高法制节目的质量。文章从现如今法制节目创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发,详细的分析和研究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从而提高电视法制类节目的质量。

关键词电视;法制;节目;创作;展望

我国电视法制节目是在我国特殊的历史阶段产生的,其主要是通过电视的表现形式对法律相关的案件进行阐述,对我国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从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并培养人民群众的法律情感,以及弘扬法律精神电视节目[1]。电视法制节目的诞生不仅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而且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具备着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因此,我国的电视法制类节目要想得到健康、良好的发展,就必须要坚持法制的教育,并大力的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我国电视法制类节目的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的生活中树立正确法律观念,知法懂法,从而减少犯罪现象的出现。

1 现如今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创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电视娱乐节目的快速发展,法制节目的收视受到了娱乐节目的严重冲击,面对这种现象,就需要电视节目的制作人在法制节目的创作中不断的创新和优化,自1985年法制节目的诞生到现在,其一直承担者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重任,但是由于我国法制节目建设理论的薄弱,使得我国法制节目在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1法制节目报道的节目大部分为煽情、色情等罪恶的节目

在现如今,许多的法制节目中,节目制作小组为了片面的追求收视率,在题材选取的过程中,并没有选取身边的小事件,而是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无论是在题材的选择上,还是编辑的剪裁中,都选取完全不需要展示色情、暴力的案件,从而使得严肃的法制节目成为了案件再现的过程,不仅没有对我国的法律法规进行大力的宣传,还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反感,从而拉低了电视法制节目的档次,降低了节目的质量,使得法制节目很难在电视节目的竞争市场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1.2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政治色彩较强

随着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不断发展,不仅推进了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而且对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具有非常浓厚的政治色彩[2]。但是随着电视节目的不断改革和深入,我国电视法制节目较强的政治色彩已经无法适应电视节目的变化和需求,使得电视法制节目在创作的过程中受到自身的限制。如在许多的法制电视节目中,所播放的内容与受众的需要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在节目播放的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是非常明显的,主持人的态度也是非常盛气凌人的,使得电视节目非常的同质化和狭窄,从而引起人民群众的反感 和讨厌。

1.3我国电视法制节目重法律轻维权

目前,在许多的电视法制节目中,都是传达犯罪分子受到了什么样的出发,重点强调的是法律的惩戒功能,而人民群众权利的维护和保护方面电视法制节目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讲解和分析,也没有宣传人民群众所需求的法律法规,从而使得人们认为法律的作用就是用来惩戒违法的犯罪分子,无法对自身的权益和义务进行维护,使得人民群众片面的认识法律法规,认为观看法制节目,对自身的利益并没有帮助,导致电视法制节目的收视率不断下降。

2 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创新

2.1法制节目题材的选择由权威叙事转变为人文叙事

现如今,我国许多的电视法制节目都是以报道民事、刑事案件为主,这些案件由于画面的可视性以及现场的还原,使得节目充满了悬疑,满足了部分人民群众猎奇的心理,从而增加了节目的收视率,该种电视法制节目就被称为权威的叙事方法,但是随着电视节目的不断改革和深入,以及电视节目日益激烈的竞争,这种传统的权威叙事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群众的需要[3]。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电视法制节目制作人在节目制作的过程中,就要对案件的叙事视角和立场进行不断的变化和更新,将权威叙事以及常规叙事的手法进行弱化,加强人文的叙事手法。也就是在电视法制节目制作的过程中,制作人不需要对案件的侦破过程进行详细的刻画,不大幅度的表现民警的破案指挥以及技巧,而是努力的探讨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尽可能多的揭示犯罪嫌疑人扭曲的心理,使得观众在观看之后得到震撼的教育,真正的起到报道一案件,教育一片观众的效果,从而提高电视法制节目的质量和收视率。

2.2电视法制节目的形态要多元化

随着电视节目的不断改革和深入,以及电视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电视节目也都在不断的改革和创新中,电视节目与艺术形态也在逐渐的融合,所以电视的法制节目也不例外,必须要根据不断的变化,对节目的制作进行不断的创新和优化,从而适应时代的需求[4]。但由于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理论建设的相、相对薄弱,使得我过电视法制节目相对的落后和单一化,无法提高观众的观看热情。因此,电视法制节目制作人在节目制作的过程中可以吸取和借鉴国外相关法制节目的形态,如模拟法庭、法制游戏等形式多样的制作方法,在制作的过程中摒弃传统单一的制作方法,并将枯燥生硬的讲解转变为生动有趣、通俗的表达方式,从而增加电视法制节目的娱乐性,并使得电视法制节目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从而提高电视法制节目的质量。

2.3借鉴国外的法制节目

在现如今,许多的电视娱乐节目中,都是通过购买其他国家的版权,然后进行翻拍而成的,不仅限制我我国电视节目的发展,而且使得电视节目无法长期的发展下去[5]。因此,在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创作的过程中,必须要本土化的文化进行寻找,找出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类型,不要全面的翻拍国外的节目,然后根据民族特色的需求,对国外电视法制节目的精华进行借鉴,如拍摄的方法,内容的创新技巧等,并融合到我国特有的名族特色文化中,从而对电视法制节目的形态进行创新,并通过不断地借鉴和学习,强化法制节目的专业性和娱乐性,从而使得我国电视法制节目从传统的宣传形态中蜕变出来,促进电视法制节目的快速发展。

3 结论

综上所述,在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制作中,由于法制理论建设的相对薄弱,使得法制电视节目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因此,电视法制节目制作人在制作的过程中必须要根根据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的需求,对电视法制节目的创作进行不断的创新和优化,并借鉴和学习国外法制节目的表现形式和方法,从而提高我国法制节目的质量,促进电视法制节目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尚小虎.电视法制类节目的创作与展望初探[J].东南传播,2010(2).

[2]杨引琴.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创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西北大学,2008(6).

[3]胡一杰.电视法制类节目的传播研究[J].曲阜师范大学,2006(4).

[4]范晓.论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潜在危机与潜质开发[J].华中科技大学,2006(5).

[5]尚小虎.电视法制类节目创作误区及改善策略[J].西部广播电视,2014(3).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5)140-01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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