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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往事

2015-12-11冉茂一

延河·绿色文学 2015年11期
关键词:板车女友游泳

1

白天,无意中在某个很火的论坛看到一个帖子,题目为《山城记忆》。帖子里罗列了一些已经被拆迁的老城区。我从小生活的那个小地方,竟赫然在列。这个ID名为爱在渝州的发帖人还很细心,配了好多老照片。重庆的旧模样,以陈旧的色泽从电脑屏幕里透出来。看着那些老照片,我忍不住开始想象自己当年的摸样。我激动地对正在厨房做饭的女友嚷道:“快来看,这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算一算,我们在一起三年多了。热恋期间,我曾经给她谈起过我的童年,谈起过我生活的那个小地方。对于女友来说,那个关于她爱人的地方,只存在于我的口述中和她的想象中,都不能像照片来得那么具体和直观。女友是外地人,大学考到了重庆。吸引她来这座城市读书的原因不仅仅是麻辣鲜香的火锅和绚丽璀璨的夜景,还有一本叫做《失踪的上清寺》的小说。她以前如此评价过重庆:“这是一座能让人沉进去热爱的城市,绚丽的夜景是上帝最好的馈赠。”她还开玩笑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选择和我在一起。她的愿望是毕业之后能够留下来,做一个重庆媳妇。半分钟之后,女友走了过来,两个乳房贴着我的后背,目光顺着我的手指而移动。“这棵树,看到没,我以前从上面掉下来,摔断了锁骨。”“看到这栋房子没有,一楼是棋牌室,我妈老爱去那里打牌。”我边指着屏幕边说。女友把嘴巴凑到我的耳边打趣地说:“亲爱的,稳住,稳住,别哭了。”我叹口气说:“哎,看到这些照片,我才意识到时间过得太快了。”

晚上,女友看完韩剧,把身子慢慢地向我挪过来。我正用手机刷微博,走马观花地看着屏幕上那些无聊的明星八卦和虚假新闻。她将头靠在我的肩头上,像是在监视一般地盯着我的手机屏幕看了一会儿,央求般说道:“亲爱的,再给我说讲讲你童年的事情,我还想听。”她这么一说,白天看到的那些老照片条件反射般出现在脑海里。不一会儿,竟像是出现在眼前一般的真实。

女友的要求还很苛刻,要我讲一个即惊心动魄又和我有关的故事。为了讨她欢心,我努力的在脑海中搜索着生锈般地记忆。不得不说,这的确是道难题,我顾忌的东西还很多,丢脸的不能讲,荒唐的不能讲,初恋更不能讲(女友是个大醋坛)。

2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大概五六岁左右,或许更小,反正还没有念书。我们家住在一栋三层高的单位宿舍里。这是一栋六十年代修建的仿苏联式的建筑,经过几十年的“风雨洗礼”,有一部分墙体已经脱落,露出内部的猩红色的砖。每层楼一共有八间房,每间不到二十平方米。就在这么逼仄的屋子里住着一家三口,甚至更多。公共的厨房,一层楼两间。公共的厕所,也是一层楼两间。平时一般是四五家挤在一间十平米的厨房里淘米做饭和聊天。有时你到我家串串门,我到你家喝喝茶,日子就这么过下来。90年代的人都相对比较朴实,把邻里之间的感情也当做情感世界里的一小部分。我小时候就吃遍了各家的拿手菜,印象最深的是隔壁杨伯伯的回锅肉和姜爆鸭子,至今一想起,我都忍不住要吞口水。再加上住在一起得大多数都是一个厂的工友,感情就更深了一层。可是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住在大门偏右的天林叔。天林很少和其他人打交道。并不是因为天林不合群,这全懒他的工作。其实,他并不是厂里的工人,只是附近山上的一个农民。他有一个铁做的板车,在厂里冻库车间帮人运一些水产品谋生。日子久了,也在厂里申请到一间宿舍。他每次运完货回来的时候,大家不是已经开始洗碗了,就是出去打麻将去了。他自然没有机会和其他人说上几句话,也没有机会去别家尝尝鲜。

天林叔是离过婚的单身汉,具体是什么时候离得婚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我记事起他身边就没有过女人。后来我想,也许天林叔不需要女人,只爱他的板车。后来热心肠谢大妈都替他着急了起来,帮忙介绍了几个女人,可惜最终都没成。不是嫌他没钱,就是嫌他长得不好看。天林书长得的确不怎么样,一张黑黑的长脸配上一双小的可怜的眼睛确实没有什么亮点可寻,而且还是一个蒜头鼻,头发也少得可怜。远看上去,就像是六十年代的难民。他一年四季的穿着几乎不怎么改变。天冷点,一身褪色的迷彩服配上一双些许脱胶的解放鞋。天热了,就穿一件迷彩色的背心,把裤脚卷起来,露出黝黑健壮的小腿,依旧踩着那双脏兮兮的解放鞋。迷彩几乎成为天林叔独特的符号。我是后来才听说,天林以前差点成为一名军人,由于某些原因,最终和他的军人梦失之交臂,这几乎成为了他一生最大的遗憾。我难以想象天林叔穿着军装意气风发的摸样,因为这很难和眼前的他联系在一起。即使他现在仍然穿着迷彩服。可以预见的是,天林的相亲注定会失败。哪个女人能接受一个穿着脏兮兮的劣质迷彩服,不修边幅皱纹深得像柳树皮一样的男人。那双总是汗津津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元钱一包的山城牌香烟一点燃,呛人的烟雾必定将那些女人熏得不敢靠近。

傍晚我做完作业出去找小伙伴玩的时候,时常看到他坐在自家门口专注的择菜。干瘦黝黑的脸写满疲惫。那些菜好像和他一样,都没有精神,微黄的叶子轻轻地低垂着。通常休息的时候他会把板车停在过道的一角。我和小伙伴会趁他不在的时候,偷偷地站上去,当跷跷板玩,一上一下的,感觉整个地球都颠倒了。我曾经就站在上面,享受着一起一伏的快感,幻想自己飞入了浩瀚的宇宙。他一旦听到声响,便会从屋里子跑出来,把我们赶走,末了,还要嚷上一句:“你这些小鬼,这可是我吃饭的家伙啊。”

我们始终还是怕他,毕竟他是大人。等他走后,我们还是会爬上板车乱蹦乱跳。后来,他的板车逐渐成为了我们大家公共的玩具。

3

天林有一个儿子,比我大八九岁左右。我们都叫他浩哥。对于小孩来说,看到比自己高大强壮的人,大概都会认为对方身体里有无穷无尽的力量。不得不说,那时我们都很崇拜浩哥,觉得他又高大又帅气。常常抱个篮球在我们面前晃悠。那个时候他的手臂上已经有肌肉突显了,加上汗液的滋润更加的有魅力了。曾经有人说过浩哥打完篮球的样子像乔丹。当时我还不知道乔丹到底长个啥样。后来看到乔丹照片之后,才发现说这话的那个人真会拍马屁,这也反应了那个时候我们对浩哥崇拜到了什么程度。不仅如此,还有人说他像刘德华,也有人说他像马拉多纳的,说他像超人的也有。我们这层楼的男孩子几乎都想做他的弟弟,天天追着他屁股后面喊:“浩哥好,浩哥好。”只要他对你点头或者笑一笑,你或许就能成为他的弟弟了。这样你在学校就不怕被别人欺负了。

在我们那片居民区,浩哥可谓是货真价实的孩儿王。像什么踢球,游泳,钓龙虾,样样在行。反正只要是群体活动,带头的都是他,也必须是他。我们那帮小孩,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就特别有安全感,好像天塌下来了也不会害怕。

后来,浩哥变成了我的救命恩人。

那一年的夏天,重庆热得出奇,对于从小被太阳晒到大的重庆人,也有些招架不住了。从我妈摇动蒲扇的频率上来看,就知道今年重庆要用42℃高温向中国证明它才是三大火炉之首。人们见面首先不是问你吃饭没有或者你到哪儿去,而是抱怨天气。“终于体会到了唐僧取经的不易了,尤其是过火焰山那一集。”“是哦,冷水放在凉席上都要不到三分钟就开了。”等等。虽说语言上有点夸张,但人们只有用这样戏谑的方式来宣泄对这个天气的不满。

那个时候,空调还没有普及,可是光靠电风扇来抵挡炎热显然只是徒劳,吹出来的风带着热浪,灼得皮肤火热难熬。于是大家都想到了游泳。当玩伴告诉我将要结伴去长江边游泳的时候,我着实犹豫了一下。就在犹豫的刹那,一股热风迎面袭来,让我的额头又平添了几滴汗珠,在下一秒,我就答应了。

一起结伴去河边的一共有十二个人。带头的还是浩哥。这个时候,人群里又有人嘀咕说浩哥是游泳健将,有他在我们不用担心会被水淹死。

不用想,河边游泳的人肯定不少。为了避免遇上熟人,我们专门挑选了一段很少有人去的河段。很少有人去的原因是那里水很急。大家一想,有浩哥在,心里的顾虑也就没有了。

我其实游泳技巧不好,在游泳池都游得不怎么利落,更别说大河里了。以前父亲带我去游泳池学了几天,见我没什么长进。父亲也失去了信心,不再花时间教我游泳,只叮嘱一句:“千万别下河游泳,不然我打断你的腿。”后就不了了之。看着小伙伴们一脸兴奋地脱衣服,我还是有些犹豫。毕竟这不是游泳池,这是长江。父亲的那一声叮嘱又回响在耳边:“千万别下河游泳,不然我打断你的腿。”我的身体僵在江风里动弹不得,像是被人施了法术一般。

“赶快下去呀,怕什么。”身体被浩哥推了一下,离水更近了。

长江的水,红红的,被风吹过来有些苦腥腥的味道。

身边的伙伴也开始起哄说我是旱鸭子,上不到岸。我盯着强大的压力,走进了水里。冰凉的感觉从脚底往上爬,最后终止在颈部。

前面下水的小伙伴们都游出老远了,浩哥才不急不慢地慢慢走进水里,一边用河水拍打身体,一边眯着眼睛看水面上的情况。看上去像一个老练的救生员。

不一会儿,水面上传来了小伙伴的欢呼:“有船过来了。”这简直就是一个让人振奋的好消息,一群人的集体欢呼被江风吹向远方。我突然想起来了,之前听他们说过,有船过来就会带起波浪,这个时候你只要游过去,就会有种乘风破浪的感觉。水性好的人,是绝对不会错过这种好机会的。

一直在一边淡定做准备运动的浩哥也开始动身,朝着船的方向游泳去。看着浩哥也朝着浪花游过去,为了不显得脱离群体,我也只好硬着头皮向前去,放佛退后一寸都是耻辱。

我的蛙泳勉强还能游上一段。再加上我游得慢而且小心翼翼,看上去还像一个会水人。

“游得挺好的嘛。”小伙伴的鼓励给了我莫大的信心。

波浪是什么时候打过来的,我就不知道了。视线里,当蔚蓝的天空被略显浑浊的江水代替时,内心的恐惧也像江水一样在蔓延。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死亡的距离近在咫尺。那个时候我的双脚被水里的漩涡抓住,拼命地往下面扯,我感觉整个身体就快被撕碎了,连着喝了几口水之后,我的体力越来越弱。大伙们谁都不敢动,或者说都在等待着救世主的出现。

当然,这个救世主必须由浩哥来扮演。

就在我挣扎地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浩哥游了过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救了我一命,同时也让大家对他的崇拜达到了顶峰。

因为当时我的意识有些模糊,浩哥救我的过程我记不太清楚。事后,不止一个人跟我描述过我被救的过程。我也不知道到底哪个说得才最接近事实。不过,我还活着,这就是一件好事。

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浩哥的妈回来过一次。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农妇,从穿着上看比天林叔体面不到哪里去。她穿着老土的碎花连衣裙,素面朝天,皮肤黑而粗糙。看到她,我第一个联想到的词语就是贫穷。她回来是为了和天林叔商量儿子工作的事情。那时浩哥已经初中毕业,但已无心再念书。天林叔想找前妻拿点钱,打点一下让儿子进入一个好的单位。等儿子的工作有了着落,端上铁饭碗,日子自然会好过一些。那天我在家里看动画片,不断听到摔碗摔杯子的声音,清脆的破碎声突兀的从窗外飘进来,混入卡通人物甜甜的笑声里。

折腾了一段时间,最后浩哥还是没有找到工作,整天吊儿郎当地逛荡在街上。要不是就呆在游戏厅里。似乎那个年代,有些调皮的孩子都混迹在游戏厅,这好像成为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时我们对浩哥的崇拜感早已荡然无存,并开始转变为恐惧。有一天,我们学校附近发生了一起恶性斗殴事件。两伙人在学校后门外的小坡上火拼。冲在最前边的就是浩哥,他用钢管将对方一个人的脑袋敲开了花。在星期一的早会上,校长特别叮嘱我们放学回家路上要小心,不要在外逗留。过了几天,我又看到浩哥,他在老粮店旁边的一块空地上抽烟,喝酒以及说荤段子。粮店旁边那块空地之前堆放了厂里的一些废弃的铁油桶,时间久了,那些油桶就被各色人等偷了出去,“变废为宝”。渐渐的,这块空地就成为了社会青年聚集的最佳场所。他们把各种管制刀具藏匿在墙体的缝隙里。到了晚上,人们一般都会绕开那条路而行。

又这么过了一年了。浩哥的痞气越来越重了。他的头发变黄了,是那种金黄,在太阳下反着刺眼的光,脖子上突兀的出现了骷髅头的项链,走路的时候手甩到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脚外八字,眼神里充满了不屑,看着让人心里发毛。浩哥早出晚归,有时候凌晨才回来,父子俩常常吵架,有一次还发生了抓扯,好在邻居们及时的劝阻才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那天,我爸爸摇着头说,天林的儿子早晚得出事。

我妈白了我爸一眼说,人家出不出事,管你屁事。

没想到,事情还是出了。

4

那是一个下午。浩哥在外面招惹的仇人找到了这里。他们一共七八个人,染着不同颜色的头发,叼着烟气势汹汹的样子,让人不敢靠近。带头的叫徐长江,是这一带小有名气的混混。他有一个老大叫毛三,80年代末靠非法走私赚了一笔钱。收手之后,他并没有洗心革面,而是用钱养了一帮打手,做起了收保护费和敲诈勒索的勾当。徐长江就是毛三引以为豪的金牌打手。办事利落,下手还狠。后来,邻居们都用同情的口吻感叹道:“浩儿怎么就惹了那一帮人。”当徐长江站在门外,用极其下流的语言侮辱浩哥的时候,浩哥竟没有还半句口。也许意识到势力的强大,浩哥以往的威风早已不在,躲在家里不敢出来。那伙人不停地踹门不停地咒骂:“陈浩,你他妈的有本事就出来,你打伤我兄弟的事,我跟你没完。”说完对着木门又踹几下,老旧的木门发出几声沉闷的回音听起来像是呻吟。对方一点也不着急,抽了一轮烟,换了一个人继续踹门,继续骂。屋子里还是沉默得没有一点动静。那伙人突然着急了,找了一块砖头对着门大喊:“你他妈的在不出来,我砸锁了。”浩哥被逼上了绝路,他深知对方说得出就做得出的狠角色,实在没法,抄起一根长板凳就出来和那伙人厮打了起来。他一个人那里是七八个人的对手。没多久他就被人用砖头敲破了脑袋。这场打斗已经演变成一场流血事件。对方很是兴奋,徐长江说,要废掉浩哥的一只手,让他长点记性。这个时候,天林叔恰好回来了。看见自己儿子被别人打,急眼了。这个平时从来不和人争执的老实人,想都没想赤手就冲上去了。浩哥一看到自己父亲冲了上来,心里对徐长江等人的愤怒上升到新的高度。他大吼一句:“日你妈的。”不顾正在流血的脑袋,冲上去就是两拳打得其中一家伙鼻子见了红。对方见势不妙,从腰间抽出事先准备好的钢管对着浩哥脑袋又是几下,“铛铛”几下血飞溅出来,浩哥当场晕死过去。天林叔彻底愤怒了,他飞奔过去,抱住打浩哥那个家伙,想把他推下路边的堡坎。结果却被对方四个人夹住了手脚,接着腰上就接连挨了几下,直接给打跪下了。

警察来的时候,那伙人早已经逃之夭夭。

半个月过后,我常常看到浩哥头缠纱布站在过道里抽烟。一口接着一口,吸得很深。我总是从他身边快速走过,绕过他爸那台锈迹斑斑的板车。

大概过了一年,浩哥居然疯了。这个结果似乎是大家都没有想到的。对于浩哥疯掉的原因,大家众说纷纭,但官方的版本是被敲中了要害,活生生给敲傻了。

几年后,这里旧房改造被拆迁了。这里住的人也就散了。

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天林叔。听说他为了给浩哥治病欠了不少钱,现在不拉板车了,跟了一个工地的包工头。不过他的疯儿子我到在车上看到过几次。或许是长期服用含激素的药物,他的脸像是被注水一般的浮胀起来。他歪着脑袋流着口水目光呆滞的望着前面。他就这样站在马路边上,一动不动,或是轻轻挪动两步,背影上看像极了中风病人。人们都刻意的躲着他,好似他是一件让人恶心的赃物。看着他这个样子,我过了那么一会儿才想起他曾经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一一浩哥。

5

“这场打斗改变了浩哥的人生,真残酷。”当我说完句话的时候,女友轻微地鼾声传了过来。她靠在我的手臂上睡着了。她修长的睫毛和红润的嘴唇,让我忍不住亲了一口。

我关掉灯,整个空间立马被黑暗占据。我在心里说,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吧。

◎冉茂一,1991年生于重庆。有作品散见于《中国校园文学》《山东文学》《美文》等刊。

责任编辑:王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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