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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综述

2015-10-29吴晓燕

黑龙江水利科技 2015年4期
关键词:管理处单价管理局

吴晓燕

(新疆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新疆 喀什844000)

1 招投标方面工作

1.1 招标组织机构及制度

为了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招标投标各项工作的要求,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成立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物资设备项目采购工作组。其中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及招标方式,确定评标办法、标底并推荐中标单位。合同管理处负责日常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为组织编制招标计划、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制定评标办法,组织开标及评标活动,组织合同的洽谈、起草、签订工作。

1.2 招标组织形式

自2003年起,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开始招标工作,招标组织形式主要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项目:从2003年7月—2004年12月,经自治区计委、水利厅批准同意由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自行组织编制完成了坝基防渗帷幕灌浆、防渗墙试验项目、35kV 变电所电气设备一、二次设备及补充材料设备等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组织完成了招标工作。

委托代理招标项目:自2005年起,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分别委托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招标代理机构对主体工程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项目进行招标。

1.3 招标分标方案

1.3.1 招标分标方案制定过程

基本原则:

1)按照批准设计规定,根据枢纽工程施工布置和设计周期的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优化施工布置,有利于施工,减少施工干扰、便于管理。

2)合理确定分标规模,有利于招标竞争,控制投资。

3)根据工程的性质、工艺和工序要求,充分考虑人力、物力资源配备的合理性。

4)对具有相同性质的项目或性质不同工序要求紧密的项目,原则上合为一个标段。

5)标段划分在满足工程总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考虑供货时间要求。

基本思路: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材料设备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甲级代理机构,并且满足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范围的需要。特殊情况下,考虑到国内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商、设备监造、安全监测等方面的市场资源状况,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和采购方式。在实施时根据枢纽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分期分批逐步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局部调整[1]。

2005年4月,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了《新疆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并以《关于审查<新疆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请示》(新下局[2005]20、21、22号)分别上报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及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2005年5月6日,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通知》(新计项目[2005]511 号)复函核准此方案,并明确指出同意上报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招标的方案。对个别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单独核准。

1.3.2 具体方案

本工程共分3个标,详见图1。

1.3.2.1 工程施工

划分为大坝工程施工、左岸坝基防渗处理工程施工、右岸坝基防渗处理工程施工、导流洞工程施工、引水发电洞工程施工;电站厂房工程(含设备安装)等20个招标项目。

1.3.2.2 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标

具体划分为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材料采购标。其中,机电设备采购划分为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水轮机设备、GIS、主变压器等28个项目;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划分为拦污栅制造、固定卷扬启闭机清污机及检修设备制造、液压启闭机设备制造3个项目;材料采购标划分为水泥、砂石骨料、油料、钢筋等5个项目,均由业主统一采购供应。

图1 下坂地工程招标分标方案

1.3.2.3 建设监理工程

划分为枢纽主体工程监理、坝基防渗处理工程施工监理、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制造监理3个招标项目。

1.4 招标投标过程

公开招标程序见图2 所示,邀请招标参照执行。

截止目前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通过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项目共72 项,相应的合同金额为11.7969亿元,占签订合同总金额的80%。其中主要建筑物招标统计表见表1。

表1 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招标统计表

2 合同管理情况

2.1 合同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的各项要求,搞好合同管理工作,依据《合同法》及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有关规章制度,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编制了《建设资金拔付实施细则》、《合同编号管理办法》、《经济合同报审、会签、报备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相关处室工作职责,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2 具体过程

合同管理过程流程图见图3。

2.2.1 合同拟订

由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组织相关处室拟定合同条款,合同条款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协商一致的原则。其中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聘请经济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

图2 公开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

图3 合同管理过程流程图

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签订的合同类别包括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监理合同、勘测设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及其他合同共六类,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使用国家颁发的规范性合同范本。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塔管局要求合同类别按28 类划分。在合同条款中除基本内容以外,明确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禁将资金擅自转移,在工程未完工验收前,保证资金用于本工程,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民生问题是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的问题,农民工工资关系到社会稳定,也关系到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的有序进行,针对参与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14 号)、《关于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喀署办发[2008]16 号)及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有关规定,承包人必须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执行相关规定。

3)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各种纠纷关系到发包人,发包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2.2 合同洽谈

由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参加合同谈判的承包方需按要求携带合法有效的证书,如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函件等。合同谈判的全过程要都有原始记录,并在谈判完后填写《合同洽谈会议记录表》。为确保合同的公平性,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参加洽谈人员≥2 人。最终双方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2.2.3 合同会签

主要由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总工办及局分管领导的评审,并把评审意见填写在合同会签单中,合同管理处要根据评审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修改,合同修改评审合格后报局长审定。按照塔管局要求,自2014年9月1日开始启用塔管局财务信息系统中合同会签流程。

2.2.4 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应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的封面还应盖合同“正本”、“副本”字样章。签订完的合同由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统一登记发放。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同时还要做好合同文件电子文档的保存和合同的统计工作。按照塔管局要求,自2013年8月1日开始执行塔管局财务信息系统中报审、报备制度。

截止2014年9月,共签订了429个合同工作,合同总金额为147731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合同105个,设备材料采购合同113个,技术咨询合同79个,勘察设计合同24个,监理合同11个,其他合同98个。

2.2.5 合同执行

1)全面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要求业主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和理解合同文件,各处室要按照处室职能及分工,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工程工地现场的建设管理,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负责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和财务管理,合同和造价管理的依据是已签订的合同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程序上实行监理初审、工程建设管理处审查工程量、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造价管理科审核单价、总工办复核单价的多级审查方式,各部门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严格认真履行合同。

2)严格执行预付款、进度结算报表、物资结算、合同新增工程款项及单价、工程完工结算的会签及支付程序,遵守各类有关资金报送审批时间。工程进度款结算会签程序见图4。

图4 工程进度款结算会签程序图

3)建立工程台账统计、合同统计、甲供材料台账。及时收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动态信息,并委托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编制分标概算及2006 -2010年度价差计算报告。

4)处理新增、变更等问题工作,明确设计变更和新增项目单价的原则,具体是《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作为结算的基础;《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时,则应增加新的单价。

承包人在设计变更和新增项目发生时向监理部申请,做出新的单价分析表,报监理部审查,然后由监理部报建设管理处审核工作内容,由建设管理处转到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审核新增工程单价,审定的新增工程单价按以上逆顺序返回。设计变更和新增项目单价必须在承包人报送工程进度结算报表前确定。

5)处理索赔和反索赔工作。严格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以客观、合法、合理为处理原则,具体事项中的资料满足真实、及时、全面、有理有据等基本要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管局各处室、施工单位及时互相沟通,特别注重上报资料的完整性,避免由于所附资料不完整,造成项目审核周期过长。主要处理导流洞工程、引水发电洞工程等项目的索赔、大坝沥青价差、电站厂房钢材补偿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工作。索赔程序见图5。

图5 索赔程序图

3 结 语

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所有招标项目均已顺利实施完成,整个程序符合《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及设计批复要求,招投标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参加招投标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好评。按照《合同法》的要求,各项合同管理工作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合同会签、签订、价款支付时通过专业审查、分部门把关的管理模式,保证资金拨付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并能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更和索赔,使下坂地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

[1]邹涛. 浅析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J].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12(03):26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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