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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售后回租风险及应对措施

2015-10-21朱敏

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5年8期
关键词:承租人售后资产

朱敏

摘 要:本文分析了售后回租的业务特征,指出了融资性售后回租面临的风险,并提出有效控制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因此,当事人(公司)会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也就是说,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行为与过程就是融资。而售后回租就是企业常用的一种融資方式。

售后回租是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这种业务对买卖双方的发展都有显著优势,它使设备制造企业或资产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最重要的是,对进行售后回租的企业来说,这种租赁方式减轻了由于设备改造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避免支付大量现金,而租金的支付可以在设备的使用寿命内分期摊付而不是一次性支付,使得企业不会因此产生资金周转困难。

总之,融资租赁是企业资产与金融资金相结合的一种新型融资业务,它以“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它是一种集销售和融资为一体的特殊形式,是企业筹集资金的新型方法。

一、融资租赁交易方式特点

(一)交易业务的双重性

交易双方在业务上具有双重身份。一方既是资产销售方又是承租人,一方面企业通过销售业务实现资产销售,取得销售收入,另一方面又作为承租方向对方租入资产用于生产过程。另一方既是资产购买者同时又是出租方,企业通过购买对方的资产取得资产所有权,同时又作为出租方转移资产使用权,取得资产使用权转让收入。可见售后回租是融资产销售和资产租赁为一体的特殊交易行为。

(二)资产价值转移与实物转移相分离

在交易过程中,出售方对资产所有权转让并不要求资产实物发生转移,可以不间断地使用资产。作为购买方即出租方,则只是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并没有在实质上掌握资产的实物,因而形成实物转移与价值转移的分离。

(三)资产形态发生转换

售后回租交易是承租人在不改变其对租赁物占用和使用的前提下,将固定资产及类似资产向流动资产转换的过程,从而增强了长期资产价值的流动性,提高了全部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既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困难的问题,又盘活了固定资产,加速资金再循环。

(四)资产转让收益的非实时性

交易中,卖主(即承租人)不得将售后回租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予递延,分期计入各期损益。资产的售价与资产的租金是相互联系的,因此,资产的转让损益在以后各会计期间予以摊销,而不作为当期损益考虑。

二、融资性售后回租面临的风险

(一)金融风险

国际上通常将金融风险划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四大类。售后回租风险是其业务内外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作为一种金融活动,售后回租必然摆脱不了金融风险的共性问题。出租人的信用风险:售后回租本质上是将融资压力和经营风险转移给了出租人,例如,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承租人出现道德危机等都会导致租赁公司不能按时收取租金。市场风险:这是整个金融行业最难克服的问题,来自企业外部,具有不可控性。法律风险:如税收政策的变化对左右售后回租业务的影响较大。操作风险:企业缺乏运营经验和专业人员,不能科学估值租赁物,没有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等都会使租赁公司陷入风险。其中前三者属外部因素,后者是内部因素。

(二)经营方面的问题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许多问题。经营理念错位,把售后回租作为转贷业务来做;只看重承租人的信用,不考虑租赁物的价值、风险、收益。市场定位存在偏差,租赁公司一般倾向于选择成熟的大型设备行业和有政府背景的企事业;前者是周期性行业,存在系统性风险,后者是垄断行业,多是无法处置的公益性资产。租赁公司主要集中面向外资企业、政府背景公司,而真正需求的市场——中小企业很少。许多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不足,以短期限的负债来运营长期限的资产,导致资产负债奇高、经营净现金流长期为负。此外,“假租赁真放贷”现象经常出现。

(三)银行对租赁公司的授信存在问题

首先是流动资金贷款占比大,但由于流动资金贷款用途没有对应具体项目,不符合监管部门受托支付的要求,增加了信贷资金被挪用、混用的可能性,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 其次,售后回租占比较大,许多金融类和新成立的公司普遍采用此业务。但不重视租赁物,难以发挥一般租赁业务中物权保护债权和直租中资金用途的监管优势。再次,授信租赁公司的业务基本都不在本地,不利于调查、核实,银行只能依赖于租赁公司。最后,部分贷后管理欠缺,一些客户没有实现专户管理,某些贷款资金支用模式与贷款新规存在差异,不符合监管要求。

(四)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目前中国正面临国际金融格局调整下国内金融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机遇,中国金融机构正通过正确分析金融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其对包括金融资产在内的各种资源的配置能力和整合能力,促进中国金融的转型。中国融资租赁业已经迎来蓬勃发展“大时代”,但是政府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及时跟进。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与商业银行、信托、保险等传统金融行业还有较大差距,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一些地区,比如上海、天津、北京,都有了地区政策,但是现在国家层面政策还没有,这不利于融资租赁业今后的健康发展。

三、降低融资性售后回租的风险途径

(一)全流程建立风险控制措施

售后回租业务发展的前提是完善的风控措施。租赁公司要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全面的风险评估,要对承租人进行持续跟踪管理,建立全流程风险控制系统和内控评价措施。租赁公司必须全面分析承租人的业务经营情况,重点分析承租人的有效资产是否能覆盖总负债,流通现金是否能覆盖到期贷款,同時要防止用款企业出现重复融资和融资过度的情况。租赁公司要对售后回租的融资资金进行监管,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监管方式。另外,租赁公司应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育模式,建立有效的监督奖惩机制。

(二)转变经营理念

进行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要转变经营理念,将租赁物的选择、评估、可处置性、残值回购作为重点工作,重视物权管理和处置。另外,将售后回租的市场扩大至中小市场,充分发挥售后回租手续简便、审查范围小、租金支付方式灵活的优势,夯实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长期发展的基础。租赁项目的选择不能集中于个别行业,如系统性风险较大的周期性行业和带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项目。

(三)加强银行融资租赁业务的风控管理

从三方面着手:一是评估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风控水平,主要考察指标有杠杆率、盈利率、资产负债率、经营现金流等;二是评估承租人的偿债能力和项目风险降低措施,如负债水平、担保措施等;三是评估租赁项目,包括项目价值、项目所有权、项目处置性等。

(四)加大对融资性售后回租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首先,中央政府应出台专门针对售后回租业的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地方政府出台推动租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其次是我国财税部门必须制定专门针对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最后是相关部门应出台保险政策、信贷政策等综合优惠政策支持,在承租人和出租人所办理的保险中体现政府的专门政策支持,信贷政策要满足这一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所需的巨大融资需求。

四、小结

2008年以来的全球金融危机,对全球流动性形成巨大冲击。目前我国经济处于重大转型期,金融市场的原有格局将会发生变化对于中国来说,未来资金格局的变化仍然需要从国民经济结构、分配格局的变化趋势来把握,那就是从逐步提高消费率,降低投资率,降低出口的顺差和扩大内需这样一个背景展开,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企业应该正确定位自身发展,实现“以融物达到融资”的目的,强化对承租人的现金流能力和还款能力分析,充分发挥融资性售后回租在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企业转型、促进产业振兴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国的金融行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春颖.论融资性售后回租[J].经济视角(下),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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