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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问题探究

2015-08-19尹凤山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5期
关键词:民法保护建议问题

尹凤山

摘要:当今社会,旅游业已经成为市场发展较快的行业之一,它不仅有效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上的收入,而且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随着人们旅游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倡导一个更加健康、文明的旅游休闲理念已经逐步成为社会的共识,使得国民休闲旅游的质量得到显著提高。然而与旅游业蓬勃的发展态势相比,我国在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的立法工作上则表现出明显的不足。由于目前我国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的立法尚不完善,加之旅游消费者权益在旅行过程中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旅游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基于此,本文对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关键词: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问题;建议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旅客输出国和输入国之一,我国旅游业一直保持着平稳较快的发展趋势。旅游消费作为旅游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广泛的生命活力和吸引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满足了人们的精神追求。但与此同时,侵害旅游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也时常发生,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需要通过深入的而研究加以有效解决。

一、加强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的必要性

整体而言,加强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具有一定的必要性。首先,从消费者的需求来看,旅游业的产生就是为了满足旅游消费者的精神需求,因此其合法权益必须受到保护。倘若在旅游过程中,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就会影响旅游消费者的内心体验,不能很好的满足精神需求。其次,从旅游业的发展需求来看,旅游消费者是旅游经济发展的核心,然而由于路由消费者民法权益的不够完善,制约了其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此,加强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第三,促使我国旅游业走上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我国作为一个文明化的古国,其旅游资源相当丰富,其旅游群体也从国内扩展到了国外。加强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能够有效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更好地维护了国内外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使我国的旅游业走上国际化的发展道路。

二、我国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

1.旅游消费者的各项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

旅游消费者的权利包括很多方面,主要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以及消费者损害求偿权等。依据目前我国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的现状,旅游消费者的这些权利均未能在某种程度上得到有效的保障。以旅游消费者的安全权为例,安全是人们外出游玩最关注的问题,也是旅游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旅游经营者在实际的旅游活动过程中要保证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并且旅游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其提供安全的旅游设施、卫生的食物和清洁的环境,然而,实际的情况是旅游消费者的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例如宾馆住宿存在安全隐患、旅游景点的高危项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等。

2.旅游合同相关规定有待完善

旅游合同问题是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研究过程中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首先,《合同法》分则有名化问题急需解决。旅游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具有典型性,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吃、住、行等多个方面。然而,我国《合同法》在分则中并没有把旅游合同列为有名合同,因此在实际教学中只能按照《合同法》的总则来进行操作。其次,旅游格式合同也急需规制。在旅游经济行业,格式合同随处可见,通过这种合同形式的制定能够有效改善繁琐的签约过程,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还节约了成本。然而,尽管旅游格式合同的优势比较突出,但其并未得到广泛的运用,且没有健全法制的规制,对于旅游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利。

3.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不够合理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用于保障旅游消费者权益的专项款项,对于保障旅游消费者的权益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然而,由于我国的旅行社保证金制度不够成熟,依旧存在着缴纳数额应进行适当调整,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形式应适当放宽以及保证金赔偿的情形不够合理的现象,必须加以有效改善。

三、完善我国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立法的建议

1.实施惩罚性赔偿

所谓惩罚性赔偿主要是指为了弥补受害人的损失,遏止和惩罚侵害人,法庭所做出的由侵害人承担的赔偿数额远远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由于惩罚性赔偿具有惩罚性和救济性,因而通过实施惩罚性赔偿对于完善我国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立法具有积极地意义。通过实施惩罚性赔偿能够有效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积极鼓励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的条件下能够通过发了呢的方法和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加大惩罚的力度可以达到威慑侵权人的目的,增加了旅游消费者个人权利保护的屏障。

2.对合同法进行有效完善

对合同法进行不断完善,一是要将我国旅游合同进行有名化,可以通过在《合同法》的分则专章中加以规定,也可以通过制定单行的《旅游合同法》,还可以在制定民典法时加以规定,以上三种途径均可以用于旅游合同的有名化。二是要规范旅游行业中的格式合同。首先要明确格式合同经营者的提示义务,其次要规范格式合同的解释规则,在签约时要以旅游消费者的理解标准来进行解释,第三旅游格式合同要想具有充分的法律效益,还要充分考虑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均要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各项因素。

3.完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对于旅行社而言,其参与人数越多,那么其获取的利润就越大。在具体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数额要以旅行社的营业额为标准收取,可以依据旅行社的类别和拥有的分社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并确定一个金额,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位旅游消费者的权益在受到迫害时能够获得足额的保证金。

四、结语

对旅游消费者的权益进行民法保护,其目的就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不断推动我国旅游业获得蓬勃发展。针对目前我国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旅游管理部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结合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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