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的实现路径探析

2015-08-19张雪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5期
关键词:缺陷

张雪

摘要:环境污染事件挑战着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表明了环境法的有效性不足,其根源在于政府的环境责任存在缺陷。本文从平衡政府权责分配、完善目标责任制度、环境道德责任法律化的完善三方面对政府环境责任的完善提出建议。

关键词:环境责任;缺陷;权责分配;目标责任制度;道德责任法律化

我们倾向于将环境问题归结于企业的短视行为和“市场失灵”,但是根源在于政府的环境责任存在瑕疵,同时基于信托理论,政府亦应当成为主要的责任主体。为此,笔者从政府的环境责任的缺陷入手,对完善政府的环境责任提出个人建议。

一、政府环境责任的概念

政府环境责任是指以公众环境利益为指向,法律规定的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权力,以及因违反上述义务和权力的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

二、政府环境责任的缺陷

1.政府的环境权责失衡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虽然对政府的责任进行了细化,增加了政府责任条款的比重,但仍存在“约束企业有余,规制政府不足”的瑕疵。表现为:对相对人的法律规定较为详细,强调相对人的义务本位,约束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定有限,重政府权力轻政府的责任与义务。原因在于立法理念存在偏差,环境法一直被定位为监管者监管法,环境管理理念根深蒂固,政府将其置于环境责任第三方的位置,而不是环境责任的主体方。

2.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存在缺陷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以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设定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规定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环境目标,并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的一项管理制度。新法虽然增加了目标考核的规定和限期达标制度,这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使得目标责任制度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是对未完成环保目标、限期未达标的情形缺乏相应的规定,这使得其效力减损,不利于地方环境质量的改善。

3.政府的环境道德责任法律化形式单一

新法将“引咎辞职”写入法律中,将有弹性而无强制力的道德责任法律化,在一定程度上为防止道德责任代替法律责任提供了依据,但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引咎辞职且道德责任法律化的专项法律缺乏,为此有必要对道德责任的法规化进行完善。

三、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的实现路径

1.平衡政府环境权责分配

首先,转变立法理念,将环境法定位于“监管监管者之法”。一切权力都应受到监督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而构建“监管监管者之法”是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依法行政的应有之意。将规制行政相对人为主到以规制行政相对人和政府并重,而且要更加侧重规制政府的行为。

其次,增加政府义务的条款比重,合理配置政府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我国的环境立法只有注重对政府义务的规定,凸显政府的义务本位,使政府认识到其在环境责任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或角色,使政府认识到环境监督管理不是一项职权而是一项义务,不履行或怠于履行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才能增强其责任主体意识,使行政主体树立行政权的边界意识,才能杜绝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现象的发生,提高环境质量。

2.政府目标责任制度的完善

(1)确立对环境质量不达标时政府的民事责任。政府作为为地方环境质量负责的第一人,当环境质量不达标时理应对本辖区的居民承担民事责任。

(2)确立对限期不达标的地方政府的罚款制度。这是运用经济手段对环境质量限期不达标的地方政府处以经济制裁。在这一方面,西方的经验可为我国的制度建构提供借鉴。例如,在欧盟,针对成员国在环境保护方面违反欧盟法的行为,欧委会在对成员国违规现象提出通报批评或警告后,相关成员国须及时回复,并在欧委会书面警告之后两个月内准备应诉。如果成员国的回复和整改不能达到法律的要求,欧委会有权诉诸法律程序,对违规国家进行经济处罚。

(3)确立对环境质量限期不达标与中央财政投资联动制度。对环境质量限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处以经济罚款,可以起到预防和惩罚作用,但是不乏局限性存在,罚款与项目给地方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相比,还是微不足道的,为此有必要确立将地方的环境治理与中央的财政投资挂钩,使具有“经济人”本性的政府作出理性的选择。

3.环境道德责任的法律化的完善

“生活中一切有德之事均由履行责任而出,而一切无行之事皆因忽视这种责任所致。”政府由于其自身特殊的角色,理应对后代人和其他自然客体尽更多的道德义务,况且道德责任的法律化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法应势而立,法应时而立,为此在环境法领域,我国应加紧制定《政府环境道德责任实施条例》,如条例对下列行为进行规制。即负有环境保护责任的人员:①造成轻微后果时,应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其他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道歉。②因失职行为而发生严重后果时,应当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并引咎辞职。

猜你喜欢

缺陷
浅谈提升企业现金流管理水平的措施
公路施工路基缺陷加固技术的应用探讨
且虔诚,且宽容
园林绿化植物应用现状与展望
印度电商为两大“缺陷”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