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奴隶制时代东西方立法思想比较研究

2015-08-19张珊珊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5期
关键词:自然主义

张珊珊

摘要:本文以古印度和中国作为古代东方立法思想的代表,与古希腊和古罗马为代表的西方立法思想做比较。文章从立法思想与宗教的关联和立法思想中所认为的法律最主要的作用两方面对古代东西方的立方思想作比较研究,以求揭示古代东西方立法思想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区别。

关键词:立法思想;神权主义;自然主义

一、奴隶制之下的东方法律

东方古国是世界法律文明的摇篮,东方的法律文明先于西方法律文明千年之久。从原始社会脱胎的东方古国产生了世界上最早的法律制度。

1.古印度法

公元前20世纪,来自中亚的雅利安部族征服了南亚次大陆的原始居民达罗毗荼人,建立了奴隶制国家,史称“月种”王朝,又称“吠陀时代”,它以种姓制度为社会基础,按婆罗门教习惯法实施统治。其法典包括《摩奴法典》、《述祀氏法典》等法典,其中《摩奴法典》为古印度法的集大成者。

2.中国夏西商时期的法

公元前21世纪到公元前1世纪为中国的奴隶制时期。从夏商两代是北方黄河流域相继建立的两个宗室国家集团联盟政权,处于中国古代早期法治文明的正式形成和初步发展阶段。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建立周朝,史称西周,它在总结夏商两代先后覆灭的教训的基础上,确立了“以德配天”、“明德慎刑”的政治法律思想和“礼乐刑政”综合为用的法治文明。

二、奴隶制之下的西方法律

古希腊和古罗马法律作为西方法律文明的代表,不仅在当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对后世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它们的很多法律思想沿用至今并为世界各国所崇尚。

1.古希腊法

古希腊各奴隶制城邦和希腊化时代的法律被称之为古希腊法。古希腊是欧洲最先进人阶级社会和最早产生奴隶制国家与法的地区。古希腊法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因为它不是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而是古希腊各奴隶制城邦国家多种法律的组合,同时它还包括希腊化时代出现的法律。

2.古罗马法

古代罗马的历史一般分为三个时期。王政时代,这是古罗马社会的原始氏族时期,是古罗马法律思想萌芽阶段;共和时代,此阶段罗马人在学习和借鉴希腊法制基础上制定出了成文法典,使罗马政治和社会生活走上了法制的轨道;帝国时代,分为前期与后期,帝国前期是罗马的“和平时期”,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相应的立法也很发达。帝国后期,史称罗马法编纂时期,此阶段对于保存和传播罗马法起到了重大作用。

三、东方的神权主义与西方的自然主义

在夏商周时期,鬼神观念非常发达。人们对鬼神非常敬畏,并且通过各种祭祀活动体现出来。“夏道遵命,事鬼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这是孔子的观点,可以说夏商周三代人们都把鬼神放在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上。古印度法在发展过程中,先后经历了婆罗门教、佛教、印度教的结合,这三种宗教一脉相承,引起古代印度法律的多次变迁,也构成了古代印度立法思想的发展史。不过比较而言中国夏商周时期的神权立法仅是打着神意的旗号制定与推行,其法律本身仍为世俗性的法律;而印度法在与宗教教义的结合中相互渗透,立法思想以宗教教义为核心具有典型的神权思想。

自然主义,指的是古希腊时期一种古朴的哲学思想。而自然主义法律意识系指古希腊早期思想家用看待自然界的观念和方式来理解法律现象,将法律现象视为一种自然现象。古希腊人认为,“法”就象自然界事物的生成一样,如同自身周围的山川河泊、鸟飞兽走一样自然同时也象神灵崇拜、礼仪典祭一样自然。罗马法以自然法观念为核心,在法律文化方面,就法律文化的深层结构而言,最深刻的影响是希腊人的自然法思想成为古罗马法律思想的直接思想渊源。因此,一定意义上说,古罗马法律思想史实际上是一个学习、传播、应用希腊自然法思想的过程。

四、东方的专制主义、希腊的理性主义、罗马的实用主

古代奴隶社会,没有形成近现代意义上的宪法、行政法等独立发展的法律部门,但已经发展出了某些具有国家根本法性质和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就整体特征而言,东方亚非国家的奴隶制法是维护以君主为首的奴隶主专制统治的工具,维护君主制政体,保障少数奴隶主阶级对立法、行政、司法、祭祀等大权的绝对控制。印度《摩奴法典》宣布:“对大地的古老宝藏和矿藏,国王应得一半,因为他是他的人民的保护者,因为他是大地的主人。中国亦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说。表现在君臣关系上,即严格维护等级制度和中央对地方的绝对控制。

希腊法律的发展与希腊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发展息息相关。在希腊,世界上最早一批政治法律思想家,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及斯多葛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们把很多法律思想纳入庞大的哲学思想体系进行哲学论证,构造成政治学、哲学、伦理学和法学密不可分的思想体系。他们把法律与理性正义道德联系在一起,提出法律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行正义与善德的制度,希腊立法思想中的这种理性特色,是希腊特殊实践活动和社会心理特征的反映。罗马人同样拥有务实精神,但罗马人没有将自己的法律理论附属于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其他科学之中,而是将法律问题独立出来,单独探讨,由此发展了历史上第一次从其他科学中独立而自成体系的实用主义法学——罗马法学。罗马时代的务实主义精神还表现在发展为规模庞大、体系完备、内容丰富的罗马法,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关系都被转化为权利义务关系而得到法律的保护和调整。罗马的务实特色造就了由无数法规条文构成的罗马法体系,使罗马法得到了适应情势的调整更新,达到了精深完备的程度,但却使法理学的发展停滞于希腊文化基础上而无所造就,理论贡献甚微。

虽然古代东西方各国在立法中所遵循的立法思想不同,所形成的法律思想各异。但就立法思想的发展来说各个文明的奴隶制国家都无法逃脱阶级与历史的局限。

猜你喜欢

自然主义
从《爱弥儿》中探寻卢梭的自然主义爱情观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创作的独特风格
浅谈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对现代教育的启示
自然主义教育观适应性研究
从《竹栅门》看国木田独步自然主义倾向及其特点
《野性的呼唤》中的自然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