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对柏拉图“洞穴隐喻”中教育的几点思考

2015-08-19季永杰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5期
关键词:义务教育正义教育

季永杰

摘要:柏拉图在“洞穴隐喻”中探讨了洞穴中的囚徒被释放,获得与洞内生活完全不同的新知,然后重新进入洞穴的不同结果的思考。柏拉图得出我们需要一种新的教育,一种启蒙,它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的结论。本文就这种教育方式的正当性做了简单的分析,并结合当代义务教育模式的状况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洞穴隐喻;教育;正义;家长主义;义务教育

希腊先哲柏拉图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群人一直住在大洞穴中,从孩提时代他们就一直住在这里,看不到光线,他们一直按照自己认为是“真正的”形状和影子生活。他们创造了一种基于幻想和实践的社会存在,这些幻想和存在与“真正的”事实没有任何联系;然而,他们相信这些幻想,并安于现状。但假设其中的一个囚徒被强制释放,即被强行带出洞穴,释放在阳光下,会发生什么?也许此人开始看不见现在被人告诉他的任何真实的事物,但渐渐地他会看到真实事物本身。在阳光下,该囚徒会逐渐认识到洞穴生活的虚假性。

如果被释放的人回到洞穴中原来的位置,起初他可能会遇到很大的困难,他无法与其他囚徒进行有力的竞争。他们会杀死设法释放他们的人。“矫正”洞穴的习惯是极其困难的,由于需要巨大的努力和力量才能逃离洞穴生活,任何人都难以逃脱洞穴生活,他们沉迷于他们自己的习惯中。

这是一个启蒙的虚构的故事,人们过着洞穴生活,只有通过对纯粹真理的探求和获得,我们才能为社会存在创建正当的结构。我们需要一种新的教育,一种启蒙,它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这种启蒙如何达到呢?柏拉图讲,因为即使“最高贵的人”并不总是想朝向正确的方向,统治者们必须向他们“施加强制”从黑暗向光明攀登。

通过以上我们对“洞穴隐喻”的描述,可以看出柏拉图认为洞内相对于洞外是落后的或者不是良好的生活方式,需要通过一个桥梁将洞外的生活方式引入洞内,来改变洞内落后的生活状况。而这个桥梁,便是柏拉图所看重的教育,而这种教育带有强制性。而这种强制性往往会引发针对自由与正义的探讨。对于自由而言,有些人认为,我有选择学习和不学习知识的权利,有选择接受教育和不接受教育的权利,甚至接受无知的权利的看法,若以强制的教育施加于人,是不是正义呢?正义的理念有很多,有个人的正义和社会的正义,有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等等,但人们以正义的方式获得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的人类的目的,只有幸福符合人类行为的最终目的所有条件。那幸福又是什么,如何获得幸福?贤者言,幸福就是过着有德行的生活,要通过善的知识来获取。反过头来,重新审视在柏拉图洞穴隐喻中,这种带有强制性教育是否能够把人们引向幸福之地。毫无疑问,在柏拉图眼里,此种教育是需要的,也是必须的。一个被带出洞穴的囚徒,在外界看到了新鲜的事物,学到了新的生活方式,获得了开化,并且回到洞中将知识给予传播。洞穴之中的人们得以祛除愚昧,开始新的生活方式,改变落后的生活状况,提升追求幸福的能力。当然柏拉图讲,这个过程充满着困难和惊险。但社会经验表明这个过程,是可以和值得实现的。功利主义认为实现最大多数人幸福就是正义的。从这个角度而言,这种强制性的教育是符合正义观的。

这种强制的教育,提升追求幸福的能力,经过演化成现代的义务教育方式来实现的。然而义务教育自出现便饱受争议。

有一些思想家,如约翰密尔就坚持批判这种教育制度,他们认为义务教育的强制性一方面保障了儿童起始教育机会的平等,另一方面却与儿童的学习权,家长选择子女教育种类的基本权利产生了冲突。然而现代社会中任何一个国家,为了保障国民教育的权利,提高国民对本国政治文化的认同,都会实施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实施,对于现代教育公平和教育权利,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忽视了家长的教育选择权,往往会导致另一种意义上的教育不公平。国家要求公民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这是政府在教育上的底线要求是一条“不言自明的公理”,只要达到要求即可。至于家长通过什么方式让儿童符合这种底线要求,则可以自由选择政府只提供义务教育的标准和要求,设置相关的考试制度即可。家长及可以选择公立学校,也可以选择交费的私立学校。

在此我们会考虑到一个因素,即家长主义。家长主义是为了被强制者的福利、幸福、需要、利益和价值,而由政府對一个人的自由进行法律干涉,或者说强迫一个人促进自我利益或者阻止他的自我伤害。义务教育本身具有强制性,具有家长主义的含义。由于家长主义是为了维护当事人自身利益而限制其自由,其特殊作用方式可能构成对当事人个体利益的一种伤害。就如义务教育的强制性不应该体现在它的办学机构上划一性上,即由政府大包大揽,规定教育方式等,而应该考虑社会各力量的办学积极性,尝试多元化办学机制,充分满足家长的教育选择权利。因而如何限定具有家长主义的义务教育权利的界限,是解决义务教育中出现的公平性问题的关键。所以,拟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义务教育的相关规则的形成要有利益相关群体的参与,政府可以采取广泛的民主参与程序,采取听证等方式,保障规则形成本身真正体现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关爱;

第二,保障个体选择前提的有有益性,义务教育要为个体成员自身利益和幸福的实现为前提。这种方式应该像自助餐厅那样,自助餐厅并不会将所有食物提供给消费者,而且尽可能的将一些健康的食品作为备选食物,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些可选范围内,他们是自由的。

最后,柏拉图“洞穴隐喻”中对教育讨论从未停歇,其中蕴含的理论也颇为深刻,需要从中发掘的也很多。鉴于自身的能力,只能就此表达自己的浅见。对于义务教育而言,我国地域广大,地区政治和经济发展不平衡,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性问题,还会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思考,设计新的制度来应对。

猜你喜欢

义务教育正义教育
国外教育奇趣
题解教育『三问』
从出文看《毛诗正义》单疏本到十行本的演变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背景下教师资源配置研究的三重解读
信息技术走进山区教育,揭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篇章
我国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问题研究
倒逼的正义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