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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学生的公民自觉

2015-06-18苗培

中国德育 2015年10期
关键词:育才公民志愿者

苗培

“一条运河,一条彩绸状的人间。系在中国的胸前,世界的项颈。在布花的地带,飘扬在杭州。”这是诗人汤养宗在游览京杭大运河拱墅段留下的一段美文。这条古老的大运河流淌千年,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滋润着拱墅两岸秀美的教育风景。

“培养小公民,造就好人生”是拱墅区区域推进公民意识教育一直秉承的教育宗旨。正如美国学者约翰·罗尔斯所说:“社会对儿童教育的关注,是他们作为未来公民的角色,所以,社会关切他们获得理解公共文化并参与公共文化的各种制度的能力,关切他们终身成为经济上独立和自我支撑的社会成员,关切他们发展各种政治美德。”正是基于这些思考,拱墅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围绕权利、责任、规则三个核心要素,对作为未来公民的中小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以此作为关切学生成长、关注未来国家的开始。

知晓权利,维护公正

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教育的核心内容。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只有那些与自身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事例才容易被理解、接受,进而唤醒学生心中的“公民自觉”,启迪学生树立起真正的权利意识。

排列考试成绩并公布名次、被老师罚抄作业、课余时间强制补课……面对这些情况,学生该怎么办?杭州市拱宸桥小学的学生会回答说,应该拿起维权的“武器”。这个“武器”就是拱宸桥小学2002年出台的《学生权利保障公约》,公约里的18条内容对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做了明确的权利界定与保护,像随意调课,查阅学生的私人日记,讽刺、嘲弄或谩骂学生等都被明令禁止,同时还规定学生拥有按作息时间休息、游戏的权利,老师有责任保证和指导学生过好闲暇生活,不得强占学生的闲暇时间用于补课、安排作业,不得强行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和评奖等。

校长王菘舟告诉我们,长期以来,学校和老师一直是教育的主体,学生和老师的关系一直表现为被教育、被呵护、被管理等绝对服从的上下级关系,老师被赋予绝对权威,校方更是习惯单方面对学生提出种种要求,而很少自己主动做出相应的承诺。于是,老师的言行难以受到限制,学生的权利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王校长给我们举了个例子:有个学生没有交语文作业,老师课后把他叫到办公室辅导,接下来是一堂体育课,但老师没有让这位学生去上课,而是一直留在办公室。“这其实已经侵害了这位学生上课的权利,但我们的老师没有意识到。”王校长解释道。

正式基于这种反思,拱宸桥小学出台了这份《学生权利保障公约》。每学期开学,全体教师都要在全校学生面前在公约上签字并张榜公布,承诺尊重学生的权利。公约将学生权利规定得如此详细,使得师生双方更加明晰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既保护了孩子自由发展的天性,也使师生建立了更加平等、和谐的新型关系。

一大早,行知中学教学楼一楼入口处的一个投票箱前人头攒动,走近一看,才知道是同学们正在给“小先生”自治会干部候选人进行投票。全“学”公投、民主选举是行知中学推进学生自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近千名学生都有投票权,“鹿死谁手”全由学生决定。现场,我们看到不少正在投票的学生脸上流露出抑制不住的喜悦和激动,因为今天他们将民主选举出新一届学生自治会的领航人。

千万不要小看这么一个竞选活动,单单投票这个环节,就能让参与的学生认识到平等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每一个人的重要性,感受到手中那张选票的分量进而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竞选让每一个学生感受到了民主参与活动、管理学校的乐趣,学生们投下的一张张选票,折射出认真负责的主人翁精神,校园洋溢着民主、进步的和谐气氛。同时,这次竞选活动更是一次极好的体验教育活动,为学生们搭建了展示才能、显示胆魄的平台,对于竞选者来说,竞选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过程中的体验才是最珍贵的。

自己的干部自己选,自己的事情自己管。“小先生”自治会是在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服务于广大同学们的团体,因此,自治会干部要在学生活动中发挥好组织领导作用,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能代表广大同学进取要求、符合青少年学生特点、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各种活动,并始终站在活动的第一线。

担当责任,益人益己

林肯曾说过:“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信心:人所能负的责任,我必能负;人所不能负的责任,我亦能负。如此,你才能磨炼自己,求得更高的知识而进入更高的境界。”责任意识是成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础。不难想象,只有具备高度责任意识的人才会主动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才会努力学习和工作,才能回报社会。

靖淇姐姐,我要帮你!

你,是父母心中的乖女儿,因品学兼优被保送杭二中;你,是老师眼里的热心肠,关注公益;你,是同学口中的好班长,对大家的付出让人感动……你,是我敬仰的靖淇姐姐。

我是一名牛通社小记者,也是一名志愿者,我也想象你一样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能伸出温暖的手帮助别人。我虽然是个小孩,没什么本事,但是我会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我可以用我的方式去帮助你。

2014年,《青年时报》报道了一直关注公益的志愿者靖淇同学身患病毒性脑炎的消息。德胜小学牛通社小记者何睿得知后,萌生了要用自己的方式帮助靖淇姐姐的念头。上面这段文字便是何睿同学面向全校发出的倡议。

校长田娅告诉我们,德胜小学“志愿者行动”已经在孩子的心中种下了服务他人、关爱他人的种子,这则事例让我们看到了孩子的担当和责任。谈起志愿者,大家会联想到“爱心”“援助”等词眼,他们常常出现在灾区、车站、贫困地区等地方。然而,针对小学生这样一个未成年人群体,开展志愿服务教育必须有准确的定位才能持续有效地推进。考虑到小学生志愿者有别于成人志愿者的特点,德胜小学在开展志愿者行动时,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服务即学习,在志愿者行动过程中,学生服务他人,成长自己,服务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行动即体验,在具体的服务行动中,真切地让学生感受志愿者精神;未来即意义,将教育的重心放到未来,引导学生学会当一名志愿者,为其进入社会成为一名成人志愿者做准备。

比如,在班级里,用志愿者服务岗位代替班干部,在班级内设置不同的志愿服务岗位,同学们用选岗的方式成为班级志愿者。“这个有点像‘人人都是班干部的形式,但是我觉得小孩子不应该有官本思想,不要认为自己是管理者,而要有一种自愿服务同学和班级的思想。我们干脆就不要班干部了,就设置十几个岗位,班与班之间岗位设置会有所不同,同学们想做什么就选什么岗位。”田娅校长介绍到,学校从校级、班级、社区三个层面,通过设置不同的志愿服务岗位,参与一系列的志愿服务活动,将学生的个人公民意识与社会现实相联系,让学生理解社会生活,明确作为一名小公民应有的责任与权利,帮助学生获得公民的知识与技能,提升其社会责任感,健全其公民品质,培养孩子成为自主、能动的小公民。

当然,要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也并非一味灌输就能入心入脑。“生活中的德育就是老师的样子。”这是文澜中学校长任继长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任哥”是文澜学子对这位爷爷辈的校长的亲切称呼,而这个称呼则源起一个“校长打饭”的故事。

任校长亲自给学生打饭,是从2004年开始的。当时文澜中学刚搬到现址,很多学生生平第一次体验住校生活。“那么大点儿的孩子离开爸妈,一星期7天,有5个日夜在学校。我作为校长,应该多担点责任,多关心他们。”任校长想了想,关心学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走到他们中间去,比如去食堂打饭,看看他们吃得好不好。“这些够吃吗?要不要再加点?”这句话成了任校长打饭时的口头禅,他总会趁机和学生聊两句,小到饭菜是不是合胃口,大到作业量多不多,老师有没有拖堂……只要学生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他会马上解决。这样的师生交流互动,让其他老师都很羡慕。受“任哥”感染,自发去学生食堂帮忙的老师越来越多。打饭,就这样从校长的个人行为,成了全校老师的集体行为。

“校长不走近学生,怎么能将教育搞好?”任校长说,既然当上一校之长,就意味着要多一份承诺,一份责任。“校长打饭”带给学生的不仅仅是浓浓的关爱,更是一种做人的准则和做事的态度,真正地让学生在“亲其师”中“信其道”了。

尊重规则 自觉自律

法是位于最后一道防线的社会规则,法治教育是教给学生丰富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学习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来分析解决问题,培养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的教育实践活动。小学更是学法、知法的黄金时段,是树立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的关键期。

不同于学科教育,法治教育的大多数经验、案例来自社会,因此其教育环境应有别于普通教室,通过营造生动有趣的学习氛围来提升小学生参与法治教育活动的学习积极性。拱墅区中小学法治教育基地“知法学苑”就位于卖鱼桥小学文澜校区内,共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入口开篇序语,呈现青少年“知法学苑”简介、中外法治人物介绍和法治书法创作墙;二是“法”字迷宫小广场,俯瞰是一个方篆的“法”字,由普法橱窗、法治漫画和普法三字经铜雕组成;三是普法长廊,由三十二块橱窗组成法治课堂,主要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四是法治书吧,内设普法阅览室和漫画羊皮灯。

心理学家皮亚杰指出,儿童思维是从动作开始的,切断了动作和思维之间的联系,思维就得不到发展。可见儿童是在参与活动中获得知识的。学校认识到,学生不但是“知法学苑”的受益者,更是“知法学苑”建设的主体。于是,学生绘画社团通过漫画的形式来展示《未成年人保护法》,书法社团则以大气隽秀的书法作品来表达对法的理解,篆刻社团以红白相间的篆书印刻下与法有关的词语,普法快板社团将一个个生动的普法故事向队员们娓娓道来。

校长王怡芳告诉我们,这个孩子身边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旨在让孩子们在玩乐中学法,在漫画、手工、书法等兴趣创作中学法。这种将普法工作与学校教育融为一体的模式,为学法内容的不断更新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对家庭教育还起到了辐射作用,一个流淌的、鲜活的、长效的、有众多青少年参与的法治教育基地已初步建成。

芳草萋萋,杨柳依依,书声琅琅流淌在粼粼的大运河里,这书声的源头,便是杭州城北运河畔的育才中学。一所完全的民办学校,在短短十余年内,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民办弱校,成为杭城百姓一致向往的一流名校,靠的便是建校以来一直秉承的“朴素实效”的本色德育。

一进育才中学的大门,迎面而来的便是一块厚重的泰山石,泰山石正面镌刻的便是学校校训:样样落实,天天坚持。看似简单朴素的一句话,但要真正把它落到实处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正是这简简单单的八个字成就了育才,也成就了一批批育才学子。

学生在校学习的过程也是逐渐把学校文化和价值观内化的过程,这虽受学生身心发展特征的影响,但更取决于受教育者有目的地培养。对于育才新生来说,每年七月初的新生见面会,便是立规矩的第一堂课。

每年的新生见面会上,郜校长都要全面介绍育才文化,例如,“育才头”就是育才新生的第一个文化标记:男生一律小平头,女生一律不许扎头花。这个规矩从育才成立的第一天就开始执行,从校长到老师再到学生,无一例外。“我们不奢望每一个孩子都能成长为行业精英,但是希望在他们成长的最关键阶段,由我们在他们的心里种下成才的因子。”校长郜晏中说。他所说的“因子”就是行为习惯。所以他们不谈大道理,而是先从学生行为习惯的小处入手。

许多事情,看似简单,想要天天做好就不简单。育才中学还有项常规的德育工作,叫“一周一仪”。即以一周或数周为单位,对学生提出一个行为规范要求,用一周甚至连续几周的时间,反复抓落实,如不落实,便不停歇。见到老师、长者打招呼,吃饭不浪费,穿校服背双肩包,离开座位推好椅子,发扬弯腰精神(捡果皮、纸屑)等,都是“一周一仪”的内容。有布置就有检查,有检查就有反馈,有反馈就有评价。学校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于是,有了学生之间相互督促与提醒,有了值日教师利用每天的晨间讲话对落实情况进行的全校点评,更有了学生将小事样样落实的坚定决心。

学校不仅给学生立了规矩,也对教师做出了严格的约束。“不接受家长宴请,不接受家长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委托家长办私事,不做有偿家教,不在外兼课,不在校园内吸烟,不在工作日饮酒,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是育才中学教师的“六不”承诺。建校以来,该项承诺无一人违反。“我们的规矩无关对与错,无论学生还是教师,只要选择了育才就意味着认同并接受我们的文化和价值观,这是一种规则意识的表现。”郜校长坦诚地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育才中学不但教会了学生对规则的认知,更帮助学生树立了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

拱墅区将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与行为养成教育结合起来,把一个个社会缩影搬到校园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去亲身体验和感受社会生活的运作模式,让生活的原型成为学习的资源,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和自己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公共活动,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公民习惯,因为正是“在公共生活的实践里,人获得了公民性。”

责任编辑/江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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