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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市郊区农村的社会重构与边界再生

2015-06-06张文明

上海城市管理 2015年3期
关键词:村落边界村民

编者按:

本期特别策划的话题是“城市化工业化双引擎下城中村改造的长效机制”,有8位专家学者分别从郊区农村的社会重构、失地农民的“夹缝”生活、低效用地的再开发风险、全面提升质量的新型城镇化思维、城中村改造中的社会治理困境以及空间快速扩张时代的遗存保护等角度,进行了建立在田野调查基础上的聚焦性分析,并对于当前解决城中村问题、重构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提供了突破管理障碍的以人为本的城镇长效治理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的城市化一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其城市化进程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本地农业人口向中心集镇流动和外来农业人口流入郊区特别是近郊农村,这一过程使得中国发达大都市的城市化与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的路径存在明显差异。这种“进出互补模式”的存在虽然使得基于本土的村落社会边界逐渐模糊,但是,新的村落文化边界却正在“静悄悄”地形成。同时,本地村民基于集体资产利益分配的考量主动阻止村落行政边界变更并与外来人口进行“地租交易合作”以维系村落经济边界存在的行动使得“村落的终结”[1]不仅难以实现,相反使村落事实上的再建成为可能。

本文选取上海郊区的一个村为个案,对目前城市化过程中郊区农村如何应对城市扩张这一问题,从“重构”与“再生”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试图从一个侧面回答学术界关于“村落的终结”的讨论。

一、流动的村庄:一种可能的社会结构

F村位于上海市B区西北角,东与长江口隔江相望,南与宝钢相接,该村截止2009年底总人口3666人,其中本村人795人,外来人口2871人。目前有耕地604亩,粮田136亩,常年菜田285亩,林地180亩,其他3亩,田地与农舍和四家企业交错分布。

(一)本地村民的迁出

在城市化和市场化双重因素的推动下,村民陆续走出村庄,进入城镇谋求发展,在近20年的时间里,有三分之二的村民在城镇从事非农工作并购置房产,实现了非农化的转移。据村民介绍,这种转移始于20世纪90年代,高峰是在2000年到2010年的十年间。这正是上海以开发为特征的快速城市化时期,其特点是中青年人离开村庄开始陆续向城镇转移,留下来的主要是年老体衰的老人以及办厂兴业的中年人。[2]由于受到村民知识水平等的限制,他们较多地集中在中心镇生活和工作,进入中心城区和外地的非常少。据2009年的统计,村民在乡镇内企事业单位务工的有220人,到外乡镇、市内及市外务工的有65人①。关于村民进入中心集镇居住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是因为征地拆迁的集中迁移。该村的土地在2005年有一次大规模的征用,用来扩建上海申特型钢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辅助用房,共征用四组的耕地11 076.3平方米和七组的耕地1666平方米②。第二,主要是因为村民大规模进入中心集镇工作带动的迁移。“我们没有地了,村里又没有活干,一般嘛,就在镇上的私营企业里干干活,有关系的有技术的进宝钢,还有的在市里面打工。那时候房子便宜,就在镇上买了房,主要是上班方便,生活也方便。”③

(二)外来人口的迁入

由于距离镇中心较近,交通方便、房租便宜等原因,外地来上海以及城镇打工的人更愿意迁到这里来居住。一位当厨师的四川籍外来人员作了如下描述:“来这里已经四年多了,在Y镇一个饭店里当厨师,这里的房租便宜,一个月两三百,比工作地方的房租便宜多了,而且这边老乡也蛮多的,现在就是和一个老乡一起合租的。”房租的收取是按月和面积计算的,在F村是10元/平方米/月,房东一般都是居住在本村的上了年纪的人,也有的是在镇上居住的年轻人,每个月回来收一次房费就匆匆离开。村党支部书记认为:“总体来说他们进来好处是多于坏处的,充分利用了空置的房屋,同时也让村民获得了实际的好处,每年我们村的房租收入也不少。”在本村劳动力大量外迁、农村土地撂荒的背景下,外来人口大量承包土地,开展农业活动。在村中从事专职农业活动的绝大多数是外来人员,占村中从事专职农业活动人员的95%。他们基本上承担了整个村的农田耕种任务,承包的面积多则几十亩,少则五六亩,承包的时间长短不一。承包的土地一般用来种植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较多,水稻等粮食作物较少。一位浙江籍菜农在谈到来F村种田的原因时说道:“在老家种蘑菇价格低,收入少,销路也不好,后来通过老乡的介绍到了上海,在蘑菇成熟的季节专门有人来收购,卖得很快,而且收购价格比在老家高,不愁卖不出去。所以我们老两口在这里一干就干了七年。”

从数字来看,截至2009年底,外来人口在数量上是本村人的3倍多④。他们白天在周边工厂、城镇、村外工作,晚上回到村内,大部分外来人员的居住时间都有3年以上⑤。调查中发现,每户村民家里约有4~6户外来人员居住,基本上是一间房居住一户外来人,他们以亲属或同乡为单位居住。农户的房子基本上是两层楼,住在楼上的人一般都会在屋外搭一个简易的铁架楼梯,以方便上下楼。甚至有的外来人员为了节省成本,尽可能地利用村中可以居住的房屋。在访谈中我们遇到一位湖南籍的外来人员,居住在F村的历史达十年之久。根据他的描述,现在他们一家居住的房子,是当地人以前的猪圈,因为面积大,条件不太好,成本比较低,就选择了这个地方作为一家五口人的安家之地。

综上所述,在本地村民外迁、外来人口内迁的过程中,传统村落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异质性与流动性特征——本地村民住户10年只增加了68户,而专职农户则减少了27户,外来人口十年增加了将近30倍。在这里本地村民与外来人口的这种交错变换的关系,就如“由竹竿和橡皮带所组成的框架结构,任何时候任何一个有弹性的皮带和一个竹竿的变化都可以使整个框架瓦解。人类行为的平衡,也是由类似这种人际关系网络所组成的。每一点都代表着单一的个体,而每个个体的变动都在这个体系中发生影响,反之他也受其他个体变动的影响”。[3]本地村民的外流和年龄结构的衰化致使村落固有的基于共同体认同的社会边界日益模糊并走向终结,村庄的村落度[4]不断降低。艾弗里特·M·罗吉斯认为“农村社区随着迁往城市的人口比例增大,其重要性在下降。农村社区未来的变迁包括:由于外界影响加强,农村社区将丧失自主性;由于人口的实质性减少,社区相对变大,居民对社区的心理认同越来越薄弱;由于团体之间竞争社区权力和影响,主要机构之间的联合行动减少”。[5]但是,与此相对应的一个现象是,具有同乡性质的外来新社会群体正在逐渐形成,随着他们居住时间的逐渐延长以及与本地村民“地租经纪关系”的日益强化,致使日益衰败的村庄有了新的活力。众所周知,村庄社会结构的主体是活动着的人,人在社会结构中生活,受结构的制约,并在结构中建构自己的世界。而主体的变换,其相应的一套结构体系及制度安排也随之发生着转换。传统村庄虽然逐渐呈现“空心化”的态势,但是随着外来人口的入住使得村庄又得到了客观的延续。

二、村落社会边界的重构

社会边界主要由基于血缘、地缘的社会关系构成。在传统村落内部,由于流动性低而且受农业活动局限性的限制,村民之间的同质性较强,社会关系紧密。但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村民逐渐从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转移到二、三产业,职业结构和居住区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并促使社会阶层发生分化,这种社会阶层的分化又带来了乡村社会人际关系的变化。

(一)亲缘关系的内聚

亲缘关系是村民人际关系中最为原始的一种关系。“亲缘关系是人类社会关系中相对于地缘关系、业缘关系而独立存在的亲属关系,它包括由生育带来的血亲群体和由婚配带来的姻亲群体,在社会结构中属于传统的先赋关系范畴。”[6]在传统村庄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我们可以看到亲缘关系是无处不在的。一般在超出个人或家庭能力之外的事情或生活上发生困难需要求助的时候,大都向外请求帮助,这时亲戚作为首选对象。但是在F村,我们发现这里的亲缘关系仅局限于由生育带来的血亲群体,村民们在遇到困难时,大都向自己最亲的人请求帮忙,比如子女或父母。

“没什么人情味了,都是自己顾自己了。亲戚平时都不来往的,只有办喜事才来的。”

“没什么,有事给外面的儿子打电话,都能解决了,别人一般不叫的。像装个电表、粉刷墙这些活都是他们回来帮忙干的。”

由此可见,亲缘关系的维系更多地局限于血亲关系范围之内,其它诸如旁系、族亲之类的亲属关系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正变得越来越弱。对此有村民认为“亲戚平时很少联系的,大家都很忙,不像以前大家都住在一起,下班了也可以聊几句的”⑥,可见,村民的外迁和职业的非农化成为影响村民日常交往的很重要的原因。村民的外迁导致家庭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现居住在村庄的家庭大多数是空巢家庭,青壮年子女因工作迁出村庄,留下年老的人在村庄生活。调查发现F村的社会支持体系是以核心家庭内部成员为主,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日益呈现出“原子化”的趋势。村民第一时间依靠的是家庭力量来应对外界的风险,更多强调应依靠自身力量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家庭关系成为主要的社会支持系统,传统的依靠亲戚及邻里的互助体系正在逐步瓦解。由于社会支持系统的萎缩,传统的社会支持网络不断退回到家庭这一内核中,家庭关系日益成为日常生活支持体系的首要力量。

(二)邻里关系的生疏化

“邻里,就是一组户的联合,他们日常有着很亲密的接触并且互相帮助。……在日常生活中,当某人家有搬运笨重东西等类似的家务劳动,需要额外的劳力时,邻居们一起来帮忙。如果经济拮据,也可向邻居借到小额贷款,不需利息。此种互相帮助的关系,并不严格地限制在几户人家之中,它更多地取决于个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不是按照正式规定。”[7]这是费孝通对“邻里”的界定,他认为“地缘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8]村庄里地缘关系最突出的表现是邻里关系,邻里之间的互帮互助,是传统村庄重要的支持系统之一。这种关系在F村也正遭遇空前的萎缩。

“平时一般不跟邻里打交道的,一周只有一天休息,在家做做家务,打扫一下卫生,交往面比较窄,毕竟都是外地人,邻居也不认识。大家都很忙的,关系很淡漠,也互不找谁聊天,没时间。不像我以前在家里,邻居们在一起好热闹的,关系也比较好。”

“一般不聊天的,大家都是各干各事,也没什么人交往。现在外地人比较多,年轻人都出去了,年纪大的在农村里,平时就在家看家收房租,有时间去棋牌室打打牌。邻居们都是各干各的了,也不怎么聊天了。”

“在农村里还好点,全都认识,但住在外面的全都不认识,跟他们打交道的也很少。”

从以上资料可以发现,随着大量青壮年人口的流失,村庄延续性角色的缺席便成为常态,这使乡村的“熟人社会”特质日益弱化,呈现出“由于缺乏足够数量的行动者而无法维持系统均衡的‘病态”(帕森斯)。吴重庆认为,这种主体的缺失,可以称作为“无主体的熟人社会”。[9]F村虽然形态上还是聚居社区,邻里之间依旧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熟人,但目前乡村社会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定居城镇、外来人口入住以及由此而来的村庄生产、生活多元化,导致邻里关系逐渐生疏化,村民之间的异质性程度增加。

这种村落“社会关系的内卷化”导致村落的社会边界日益模糊,村民们不再进行过去互帮互助式的生产合作,越来越不适应以串门聊天打发时间的传统消遣方式,更加期待土地换取更好的生活,这些都促使村庄从“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变。[10]而伴随着村民职业的变化,传统村落的人与人的关联度不断下降,社会边界被不断地突破,开放程度日益增大,呈现出“终结”的状态。

三、文化·经济·行政边界的再生

如前所述,在F村基于本土的社会边界随着村民职业的变化正在逐渐模糊,但是,与此并存的村落文化边界、经济边界以及行政边界不但没有像社会边界那样模糊起来,反而由于村民的理性介入而更加清晰,并且这几种边界在短期内很难被打破,这使村落形成了事实上的延续。

(一)村落文化边界的延续与重建

F村的流动过程与“城中村”的形成有所不同,不是相关研究中讨论的“侵入”与“排挤”的过程,而是“出”与“进”的自然互补过程,本地村民的迁出主要是在城市拉力作用下的职业性和行政性迁出,而外来人口的迁入正好补充了这种人少地空的局面,这一过程比较自然,没有发生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争夺资源的矛盾——这为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和“定住化”创造了条件。外来人口的进入主要是通过老乡关系到该村居住和劳动,他们作为“陌生人群”进入到日渐空心化的村落社会中,随着数量的增加和居住时间的延长,村落因为人员外流而日渐衰退的传统文化惯习得以延续,并在“城市优位主义”的背景下强化了村落的新集体认同。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英格尔斯认为,外来人员与本地居民接触的经验也会促使外来人员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形成。在该村,由于本地居民的缺位及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员之间的“地租依赖”关系的存在,致使二者之间的关系比较融洽,外来人员对传统的重视正在逐步唤醒本地居民的传统文化记忆,同时,外来人员由于群体性移入而带来的传统文化惯习(与本地的文化惯习没有什么不同)的现地化植入,也对村落新归属感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平时打打招呼,需要帮忙的,就叫他们帮帮忙,有时候也帮他们联系医院啦什么的,他们小孩结婚上学什么的也会去祝贺一下。这边村里都是老人了,这种事越来越少了,外地人重视这些事,我们也去凑凑热闹。他们有好有坏,大多数是四川人和安徽人,但毕竟坏人是极少数的。他们来了,我们空着的房子就有收入,可以补贴家用。”

“以前他们这边本村人口袋里有钱,但是很小气的。比如哪家老人去世了,只放一天就悄悄地抬出去了,连个鞭炮都不放的。他们看我们外地人的场面后改了很多了,也会办得越来越隆重了,有的人家还会披麻戴孝地搞几天呢。”

另外,外来人员的同乡背景下的“文化韧性”以及城市郊区这一空间局限也事实上使村落的认同感得以强化。

“我们和老乡比较熟悉,住在一起大家有个照应,毕竟出门在外,要靠朋友老乡,家里有什么事情,老乡们都来的,过年不回家大家就凑到一起热闹热闹。上海这边没有老家热闹,如果老乡不在一起就挺没意思的,人多了就和家乡那边差不多也挺热闹的,他们上海人有时候也过来凑热闹。”

“这里就是农村啊,我们在这边不像城市那样高楼大厦的,人家也看不起我们,我们也不愿意进城,就在这边生活工作挺好的,大家(上海本地村民——笔者注)都是农民也没有瞧不起我们。平时在家里洗洗衣服,睡睡觉,偶尔也去镇上逛逛街,我们都是和老乡或厂子里的姐妹在一起玩。”

调查中,随处可见三三两两的年轻妇女坐在院子里聊天,有的做着手中的针线活,有的手中抱着小孩。表面看,村庄俨然是一个由熟人组成的传统农村社会。

(二)经济边界的理性选择——地租交易

李培林认为“村落的经济边界是基于经济活动和财产权力的网络和疆域,村落的终结往往肇始于经济边界的开放”,[11]也有人认为“除了考虑农业产值比重,还要考虑农村经济组织实体的存亡,也即,只有当农村经济组织实体解体时才能说经济边界已经解体”。[12]在这类研究中,对于村落经济边界的关注更多强调一种集团性组织的活动,而本文认为考察村落经济边界的存在与否更多应该考察“农民个体间的交易活动”,[13]但是这种交易活动却与“农民的实际社会区域的边界由他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决定”[14]不同,而是更多强调交易媒介——货币化的土地。由于国家一系列关于宅基地及农业用地产权的规定,村里目前还拥有土地和宅基地的农民已经清楚地认识到这些“资本”的“租借”将带给他们源源不断的收入,并且他们已经开始有意识地通过“讨价还价”等手段抵御城市化的“开发”。

“我们这里,很多搬走的和没搬走的,一般大家都有房子租给外地人,虽然房租便宜,但是这些收入比城保什么的多多了,而且可以一劳永逸啊。只要我的房子在,这个钱总会进帐的。”

“我们现在都不想动迁了,动迁给的房子如果很多还行,现在他们(开发者)也学精了,他们会计算面积和人口的,我们也讨不到什么便宜。如果就分到一套房子换个社保,我们就更不容易生活了。现在很多原来动迁走的都后悔了,他们的低保哪有房租多啊?在镇上有房子也不一定能租出去,那边房租贵,外地人宁愿多跑路也要到村子里来租房子。我们现在在镇上有房子,村里老房子租给外地人,收入挺稳定的。”

“我家的菜田租给外地人,他们(租)住在我家楼上,我有两份收入啊。我这么大年纪了,子女都在市里,我一个人的钱(租金)和农保生活挺好的,我不要子女帮忙的,有时候还帮帮他们呢。将来我死掉了,这里就让他们(子女)来接。”⑦

由此可见,这种“地租交易”模式可能使村落的经济边界得以长时间地维持。人们在这种交易的过程中都会理性地维持自身利益,一方面希望以最低的价格保证生存空间的稳定,另一方面希望稳定的收益保证生活的延续。本地村民与外地村民通过交易活动的“最大化理性”使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共同发挥了维持村落经济边界——货币化的土地得以长时间存在的作用。格兰诺维特认为“在这样的交易网络中,为了使交易关系持续,交易行为遂顺,也是为了取得良好的商誉,让别人产生信任,扩大自己的交易网络,互动双方都会自制,欺诈行为因此受到制止,经济秩序(经济边界亦得以维系——笔者注)也因此能够维系”。[15]而对这种微观的互动,徐晓军称为是交换的两个方面:网络性交换的非网格化,非网络性交换的网格化,流动后农民日常社会生活中的表现是“让正式关系带上了更多的人情味,同时也使非正式关系具有更多的理性”,社会成员通过人情+利益的机制“整合”在了一起。[16]

(三)行政边界的维持——集体身份

村落的行政边界,主要是指村落的建制以及建制内的人口构成状况,这一概念强调更多的是制度化的村落,即集体身份。Christopher Ray认为集体身份在农村发展的地域方法中处于重要地位,“这使我们将主动性概念化为社会团体,可标志与其他人的不同,使我们提高类似于‘在团体中的意识”。[17]Ray解释道,主动性是个体很好地融入一个社会群体并造就一个整合度高的整体的必要条件,而这个整体性在面对任何可能的入侵都会有极强的抵抗力。目前,在上海郊区农村很多地方都无法推行村改居制度,即使是在已经高度城市化的近郊农村,很多还保持着村的建制,其原因就是因为集体资产处置的障碍,这种障碍的产生正是因为村民基于“集体身份”的维权行动。在村民看来,集体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现实利益和潜在利益,他们甚至有目的、有计划地在维持这种身份。这种基于主动性的整体维持成为村落行政边界得以维系的主要基础。

“我们现在这样好得很。村集体这些年成立公司发展经济,收入有了很大提高,我们虽然拿到一点点,可是也受益啊。现在房子维修啊、家里人生大病啊,连人死他们都要来的,这些钱都是村民的钱,有些不好直接发给我们,他们就得想办法照顾我们啊,要不老百姓可不答应。”

“现在村里也在搞分红什么的,据说不太容易搞,搞农龄什么的,反正不管怎么样,村子这些年赚了不少钱。他们虽然也乱花,可也要看看老百姓的眼色啊,早晚他们也得发给老百姓,这些钱都是老百姓的。”

“我觉得在村里挺好的,什么都有人照顾,他们要想办法给我们安排工作的。村集体搞了那么多工厂,不都是老百姓的?他们不安排老百姓谁会答应?邻村就挺惨的,他们都改居了,没人管,就去上访。我家女儿女婿的户口都不迁出去,将来分红、安排工作都有份。”

由此可见,在F村,村民基于利益的身份维持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改变,这种身份维持的行为与李培林提出的“户籍制度”障碍不同,这种维持表现了清晰的主动性,而且越是在近郊农村越显得明确和有意识。带来这种意识倾向的原因非常简单,上海城市扩张过程中多年来的“土地经济”使得近郊村落的集体经济实力急剧膨胀,而村民却没有在这种膨胀的过程中获得集体资产的利益分配,他们把这种“分配”寄希望于“将来”越来越制度化的管理方式改革,而如果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维持目前的村民身份。这种有意识的“市民化”抵抗使得村落的行政边界很难被打破。

众所周知,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研究农民在土地上进化与发展的历史”。[18]因此,我们认为土地集中体现了农民的集体认同——土地具有多重属性,主要有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其中,经济属性在生存资料的生产和集体劳动的进行过程中形成了村民的集体认同感。如前所述,在F村土地的生产功能虽然以“货币地租”和“集体身份”的形式存在,但是它却事实上在“交易”的过程中使土地的价值深入人心,使村民的集体认同得以强化;文化属性在生活方式的确立和社会交往系统形成的过程中使本土价值观得以建构。在F村,我们可以看到外来人员正在延续村落社会的传统生活,而这种传统生活的再建构过程可能正是新的本土价值形成的开始。从二者之间的关系来看,文化属性是联系农民与农民身份之间的纽带,是形成村落集体认同的唯一载体,是乡村诸多边界存在的基石。如果农民对土地的集体认同感依然存在,无论这种认同是基于何种理性,那么以土地作为基础的乡村文化边界、经济边界以及行政边界都将长期存在。

四、重构与再建的二元逻辑困境

关于农民的终结和村落的终结已经成为近年来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这些话题之所以引起讨论主要是因为全球化、城市化以及世界工厂已经成为后发国家实现现代化和应对发达国家资本扩张的主要命题。德国《野猫》杂志2008年8月号(第82期)刊登《超越农民国际》一文,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覆盖全球,列宁和毛泽东所说的“工农联盟”及其代表的革命道路已不再适用,因为农民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再存在: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农业劳动越来越成为雇佣劳动;农业在经济中所占分量越来越小;越来越多的农业工人为世界市场而生产;越来越多的农业劳动力开始居住在中小城镇;日益增长的农村无产阶级在农业劳动、临时雇佣劳动以及非正式的服务工作之间不断变换——这种农村无产阶级已经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大不相同。上述因素造成了今天“农民的终结”,代之而起的是“新无产阶级”的兴起。[19]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宣告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民的灭亡”。对他而言,人类的大部分不再直接从事生活资料的生产这一事实是“新石器时代以来阶级关系的最重大转变”。孟德拉斯也提出了“农民的终结”。[20]他认为,传统意义上的自给自足的农民已经不存在了,目前在农村从事家庭经营的是以营利和参与市场交换为生产目的的农业劳动者,这种家庭经营体从本质上说已属于一种“企业”。一言以蔽之,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正走向终结。

从以上的相关研究来看,其更多强调农民作为农业劳动形态的主要从事者的身份已经发生了改变,所以认为农民已经终结。李培林对中国农民是否终结的思考致使他选择了大都市广州郊区的农村羊城村,并且,他回避了农民的话题转而讨论村落(作为一种社会结构的共同体——笔者注)是否处于终结的边缘,讨论应对的是城市化的话题,而忽略了对于全球化和工业化的讨论。在我国,目前讨论农民的终结似乎有些为时尚早,因为城镇化的比率还无法较清楚地界定前述《超越农民国际》的观点,所以讨论村落结构变动情况是一个不错的视角,而这种讨论可能在城市化高度发达的地区更加具有参考意义。但是在我国,无论讨论二者中的任何一个问题都必须注意三个二元结构的问题:第一,应该注意城乡所有制的二元结构问题;第二,应该注意城乡居民身份的二元结构问题;第三,应该注意城乡生活质量差异的二元结构问题。这三个二元结构目前看,都是村落无法终结的现实阐释,并呈现出下面三个基本判断。

首先,在我国目前城市化过程中遇到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所有制的问题。无论城市化还是工业化,所需要的主要资源是土地,而目前在城市化过程中所遇到的“土地农村集体所有的问题已经成为城市扩张难以逾越的鸿沟”,随着村民对这一权利的日益认识和维权行动的日益整体化,城市对乡村的侵吞脚步必然会逐步放慢,而村落和城市的界限将会清晰可见。这或许可以被认为是村落延续的天然屏障,马克思曾详细阐述了俄国农村公社“固有的二重性”:集体所有制和私人生产同时存在。俄国发生的革命能够阻止农村公社的灭亡,即一旦集体因素在特定的历史环境(西方资本主义危机)与工人阶级的革命同时发生,它们或许成为一种新的公社化(共同体化)形式的起点。

其次,农民在我国一直以来是一种身份而不是一种职业,这种身份的差异性并不是因为居住空间的不同而造成的,而是诸如社会保障等的制度差别。目前看,即使是在上海这样高度城市化的区域,如果不是因为动拆迁等提出的“土地换保障、土地换身份”等原因,也很难对郊区农民提供与城市完全相同的社会保障系统,更不要说对外来农民提供平等的身份,而这种情况正在随着社会急剧的老龄化变得更加遥遥不可及。

再次,城乡巨大的生活质量差异也成为农民流入城市终结自身的障碍。在上海的郊区目前一个极为鲜明的特点就是形成了近郊外来人口集中带,由于城市高昂的生活费用,使很多外来人员不得不集中在城市的近郊农村过着钟摆式的生活。而这种生活形态的形成也是近郊农民与外来人员“地租交易的合作”造成的,这种合作目前看已经越来越得到郊区农民的认同,因为这种格局的存在已经成为影响他们生活的很重要的因素。所以,目前看,从郊区农民的具体利益及外来人员的生存形态看都较好地使村落从空间上和文化上得到了重构和再建。

说明: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农村新型社区化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课题号:13BHS022)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课题号:13&ZD043)之子课题《在地农民的内生发展与就地城镇化》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参考《F村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户数、人口及从业人员情况表》,2009年12月。

②参见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shbsq.gov.cn.

③本文中出现的访谈均来自中国社会出版社2014年11月出版的张文明《上海农村调查》一书,后文不再具体标注。

④参见《F村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户数、人口及从业人员情况表》,2009年12月。

⑤据夏兰兰针对21位村民的访谈记录。

⑥据夏兰兰针对21位村民的访谈记录。

⑦参见张文明:上海市委组织部课题《上海农村专题调研》研究报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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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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