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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准生证“难产”记

2015-05-30

祝您健康·文摘版 2015年4期
关键词:李青街道办计委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陕西咸阳的李青与丈夫计划再生育一个孩子。去年7月初,他们来到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路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符合条件的她满心以为能够很快办好证件,不料却开始了漫长的“跑证”历程。

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各自单位和社区开具的婚育状况说明、生头胎时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医学出生证明……备齐十余份材料后,李青没有想到,手续却卡在了自己的独生子女身份上。

“我出生时父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并凭此领取了多年的独生子女补助,但街道办却认为这个证件不能证明我是独生子女,要求由父母单位开具没有生育二胎的证明。”母亲还好办,但父亲已去世多年,街道办又要求她开具父亲的《死亡证明》,这让她心里着实“有点堵”。

此后,李青按要求来到社区办理一份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的调查报告,却再次“卡了壳”。“社区说,我们并不了解你,不知道你是不是独生子女。即使材料齐全,也无法核实真伪。”几经周折,李青才拿到了调查报告。

陕西省卫计委相关官员表示,夫妻“单独”的一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作为自己是独生子女的身份证明,无须提供其他材料。但据了解,有着与李青类似经历的“准妈妈”并非个例。

(摘自《工人日报》)

主持人语:针对河南的退费风波,国家卫计委回应称: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区)按照中央有关通知要求,对符合政策申請再生育的夫妇不再要求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河南省计生部门表示:不将退费作为发放准生证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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