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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不能只简单算“亏盈账”

2015-05-30

新传奇 2015年7期
关键词:劳动部个人账户养老金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养老基金开源增值改革,在职职工缴费负担不是太重、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不是太低,这种养老愿景下,不仅能汇聚社会养老改革共识,养老金的账也不会再是一本简单的盈亏账。

养老金并轨尘埃落定,社会上有“月薪1万元,养老金缴满30年27年才能回本”的说法,引发养老金“交的比拿的多”等质疑。有专家表示,这一算法不对,并对此做出精算:60岁退休,计发139个月,约合11.6年,领到这个月数就不亏,超过就赚了,与27年相去甚远。但我国养老金单位缴费率偏高,政府财政支出偏低,缴纳税费应当降低。

养老金的“盈亏”争执

近年来,不断会冒出计算养老金盈亏的新闻来,譬如“养老金多缴5年退休工资反拿少,早退休更划算”、“多缴5年保费会在不超过3年的时间‘回笼,延退并不是本亏损的‘经济账”“养老金11连涨背后:退休早领钱反而多”……包括此次“养老金11.6年就能回本”与“领27年才不亏”的争论在内,既给人以算计养老的沉重感,又显现出算偏题之后徒劳无益的一面。

无论是“粗算”还是“精算”,诸多算法都只是“静态”推导,既没有联系到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质量和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提高,人类预期寿命延长的因素;没有考虑到未来经济环境变化而引起的养老金实际购买力的升降;也没有观照到未来工资上涨从而变相使养老金替代率降低等问题;还没有顾及养老改革会逐步深化,不可能就此止步……理论计算出的养老金亏盈结果,在这些变量因素面前显然会失去价值。

建立社会化养老制度以及养老金并轨,根本目的在于应对老龄化社会风险,实现老有所养,并且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夕阳红”阶段能够公平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从这个意义出发,关于养老金的账宜算大账不宜算“小账”。在我看来,这里所谓大账,有两笔与民众息息相关,一者:在职职工养老金缴费比例重不重,是否影响到了当下的生活质量;二者,退休后所领取的养老金能否保障基本生活,使生活质量不至于降太多。

之于前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明确提出了“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说明保险费率偏高,适当调整已经进入政策视野。之于后者,目前的养老金尤其是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调节幅度,虽然近11年来每年以10%的增幅上调,但尚缺乏科学依据,并不能完全反映工资或物价上涨对养老金购买力的影响。有专家建议,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可以选取通货膨胀率特别是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涨幅为挂钩指标,同时还应与在职职工的工资水平挂钩。

所以,从民生需求的角度出发,如果要给养老金算账,不妨算算上述“一头一尾”两笔账,从而促进养老保险费率更加合理,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更加科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养老基金开源增值改革,在职职工缴费负担不是太重、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不是太低,这种养老愿景下,不仅能汇聚社会养老改革共识,养老金的账也不会再是一本简单的盈亏账。

从登场就伴随着分歧

这不是中国第一次站在养老金制度抉择的十字路口。

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決定》,养老金制度作为国企改革的配套,进入顶层设计。

当时全世界有两种基础养老金制度,一种是有120年历史的现收现付制(DB制),笼统来说就是“向现在在工作的人收钱,养现在的老人”;一种是为了克服前者弊端、由世界银行专家设计的个人账户制(DC制),并于1980年代在智利等拉美国家付诸实践,简单说就是“每个人自己存钱养自己”。

两种制度各有利弊,DB制的好处是运行成本低,弱点是当老龄化社会老人越来越多时会出现麻烦。DC制看上去更公平、更具激励性,但缺乏共济性,也不能避免受托管理个人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失误的风险。智利政府后来不得不建立新的统筹基金,保障低收入人群的老年生活。

在1990年代初的中国,个人账户也是有争议的新生事物。当时负责改革顶层设计的国家体改委受世界银行的影响,主张应该搞个人账户。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劳动部(人社部的前身)则与主张DB制的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接触较多,反对个人账户。为此,时任劳动部长李伯勇数次在会上“顶撞”时任副总理朱镕基。

最后中央决定在社会统筹的基础上引入个人账户,1995年将“统账结合”制度写入了中央文件。

随后,在个人账户与统筹缴费的比例上,两大部委又产生分歧。

体改委认为应该搞占工资总额16%的大个人账户;劳动部则主张“大统筹、小账户”,理由是大个人账户制极易形成个人账户空账,造成巨大的制度风险。据时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建伦回忆,当时体改委和劳动部争论得非常厉害,“拍桌子、瞪眼睛地争”。

部委间相持不下,中央也拿不定主意,于是让各省去搞试点,自行决定个人账户大小。

最早建立个人账户的城市是深圳特区。据《中国社会保障》杂志记载,1992年时任深圳市劳动局局长张文超带队赴新加坡考察,学习引进了新加坡的公积金个人账户制(新加坡的个人账户并非只是养老金账户,而是集各种社保功能于一体)。深圳当时的设计是统筹基金占比5%,个人账户占比16%(个人和企业各缴8%)。

上海后来复制了深圳方案。但采用小个人账户的地方也不少,比如北京。有的地方,个人账户更是小到4%。

到1996年时,中央发现势头不妙,各地因职工工作调动引发的养老金缴费和计发争议不断。“当时到了什么程度,湖北省和武汉市的账户大小都不同,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之间的职工流动都出问题。”时任体改委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司司长宋晓梧回忆说。

于是国务院决定紧急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经过激烈争论,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将个人账户统一为缴费工资的11%(个人8%,企业3%),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可继承。社会统筹部分企业交20%。文件还统一了养老金计发办法。

宋晓梧参与起草了统账结合的方案,他还记得当时的争论之激烈。他个人本不同意在基本养老里搞个人账户,认为中国的储蓄率已经很高,从金融的角度没必要搞。“有一次会上,有领导批评我说,宋教授,你现在不是教授了,是行政官员,你现在的任务是贯彻中央已经确定的方针政策,而不是发表个人学术观点。”在调任体改委之前,宋是劳动科学院常务副院长。

至此,中國首创的统账结合制度在现实中落地,但麻烦才刚刚开始。

东三省试点的失败

2001年,一场做实个人账户的“辽沈战役”在老工业基地辽宁启动,随后吉林和黑龙江也加入试点。至2001年6月,辽宁省个人账户空账达到200亿元。辽宁试点的具体办法是缩小个人账户规模至8%,做实的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分账管理。资金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75%,地方财政补助25%。

2001年,中央财政为试点对辽宁的新增补贴额为7.2亿元,2002年增加到14.4亿元,此后一直保持不变。数据显示,至2010年,中央财政因做实个人账户对东三省增加补助101.2亿元,地方财政增加补助47.9亿元。

东三省试点时,关于做实个人账户的路径问题,财政部与劳动部又产生了分歧。劳动部认为,是社会统筹部分的历史欠账导致了个人账户的挪用和空账,应该先补社会统筹的历史欠账,即“老人”的养老金缺口和“中人”的过渡养老金。而财政部认为,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应该直接补进“中人”的个人账户。

后来中央的补贴主要进了“中人”的个人账户,地方财政则补了一部分社会统筹的历史欠账。但后来发现,统筹部分的历史欠账缺口未补,使得已做实的个人账户又不得不被挪用。

东三省试点一度看到曙光。辽宁做实的个人账户从13亿元起步,到2008年达到了430亿元。

但随后老龄化来临,压力不断加大,2013年东三省参保职工抚养比分别达到1.53、1.34和1.07,也就是说,接近一个年轻人养一个退休老人。

另一方面养老金发放水平连年提高,从10年前的人均约七百元上调到约2000元,把财政转移支付的增幅远远甩在后面。

到2010年,辽宁地方财政已经兜不住,国务院迫不得已,特批辽宁向已经做实的个人账户“借支”。至今累计已借支700多亿元。随后黑龙江和吉林等省也开始挪用个人账户,由此,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事实上宣告失败。

(《新华每日电讯》2015.1.28;《南方周末》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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