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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阅读树”有多高

2015-05-14邵火焰

读者·校园版 2015年6期
关键词:电视机老鼠垃圾

邵火焰

在加拿大艾伯塔省南部的卡尔加里市,市中心有一座规模很大的公共图书馆,里面有一间“中文图书室”。女儿替我办了一张临时读书证,我可以随时去那里读书。第一次去时,我就感觉很温馨。图书馆内配有专门的图书导读员,他们就像超市里的导购员一样。我对导读员说我想读刘醒龙的《天行者》,导读员便帮我在中文图书室里找到了这本书。待我坐下来翻阅这本书时,导读员又送来一杯香气四溢的奶茶,说:“先生,请慢用!如果还有什么需要,请随时叫我们!”

一进图书馆,就会看到墙上有一面巨大的电子显示屏,上面用英文滚动显示图书的分类区域。如果不想麻烦导读员的话,你可以通过浏览屏幕上的信息查找自己所需的书。

我去的那几天,每天都有很多人在那里读书: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有七八岁的小学生,还有年轻的父母陪着三四岁的孩子看儿童画册。

在加拿大,从学前班开始,老师们就给孩子们灌输“快乐借书、快乐读书”的观念。除了在学校的阅读时间,孩子们在每天放学前,都会从本班的“图书角”或在学校的图书馆选取自己喜欢的书带回家阅读。在节假日,家长们也会带孩子们去图书馆读书,感受浓郁的书香气息。

加拿大的图书馆从读者第一次入馆读书开始,就为每个读者建立了一棵“阅读树”——它就像超市的购物积分卡,去一次图书馆就积1分,积够10分,“阅读树”就会长出一根枝杈。我一个月内去了12次,我的那棵“阅读树”已经有一根枝杈了。据说,最喜欢“阅读树”的是孩子们,他们见面聊天时,都会互相询问对方的“阅读树”有多高了。

<期号>=2015.06

<栏目>=文苑

<标题>=懒猫百态

<出处>=人间烟火

<摘自日期>=

<作者>=颜元叔

<作者国籍>=

<编译者>=

<正文>=

乱世之人不如狗,治世之人却也不如猫。此话怎讲?有猫为证。大概两三年前,我推开侧门,踏入后院——所谓后院,不过是厨房与厕所间夹的小过道而已——骇然发现垃圾桶里,死了一只大猫。猫的后半身挂在桶外,头及前半身完全栽入垃圾里。是谁胆敢把死猫抛入我家后院,而且功夫如此了得,竟准确投入一尺见方的垃圾桶里!我正在诧异,却见死猫的后脚爪在桶壁上抓了几下。还没有死?赶快营救,否则要被垃圾闷死了。我拾起脚边半截晒衣竹竿,往猫的胯下一拨,想把它从垃圾桶里拨出来。说时迟,那时快,霎时死猫变活猫,活猫变凶猫:但见它虎头蛇腰般,连带各种垃圾,从桶内一跃而出,转眼便上了墙头,上了屋顶,上了屋脊。回过头来,它凶狠地俯瞰我,而后,“喵”的一声,以鄙夷的虎步没入千檐万瓦的苍茫世界。

原来它不是死猫,而是活猫,不但是活猫,更是野猫。趁人不备,溜进我家后院,仅凭自己的本事与机智,“荒野”求生,果腹充饥。我有些歉意,难道人们宁愿把垃圾扔掉也不愿分它一杯羹?台湾富庶,有的是垃圾。我虽不富裕,养活一只猫的垃圾还不缺。“欢迎你随时光临!”我向消失在苍茫世界的“瓦上飞”低声地喃喃着,却也无法忘记它临去时的那一眼凶光、那挑战性的一声“喵”。后来,我太太也到了后院,大概发现我仰望云天,一副憨态,便问我是怎么回事。我说:“我刚才赶走了一只野猫,它好凶啊!”我是在憎恶它,还是在赞美它呢?连自己也莫名其妙。想象那千檐万瓦的苍茫世界,想象那矫健的身姿,想象那无声的跳跃,想象那坚强的求生意志,想象那独来独往的嶙峋骨气……怎么了?我大概是武侠片看得太多了吧。

我谈不上是模范丈夫,不过假日里我喜欢陪太太去菜市场。我们去的菜市场,不是超级市场。去超级市场,必须先住进超级公寓。我们住的公教宿舍,面积只有20多平方米,充其量我们只能去南门市场。大多数时候,我们只从附近的小摊贩那里,买些变色的排骨、眼睛泛白的鱼、阴沟水泡过的青菜、皮厚肉少包开不包退的西瓜等。我喜欢游览菜市场,熙熙攘攘的人群,层层叠叠的菜,剥虾壳的敏捷手指,手起刀落的砍肉技术……此外,在菜篮逐渐加重之时,我也可替太太分担一点。假使菜篮不重,我宁可把两手交在背后,作士大夫状,笑看太太的粗手指捏遍每根豆角,秃指甲敲响成排的西瓜。去菜市场是一件愉快的事,可以目睹台湾的富庶,即使漫步在三四流的市场,心中也觉得踏实。然而,唯一不太愉快的,便是每次把菜买齐后,太太总不忘记踅至鱼摊,为猫买一条臭黄鱼,或者讨一小袋免费的鱼内脏,因为当年那只野猫,已经登堂入室变成家猫,家猫变成驯猫,驯猫变成懒猫,懒猫变成贪猫。它已经到了非鱼不食的境界:若无鱼,你便在它“喵,喵,喵”的抗议声中,依稀听出“长铗归来乎!食无鱼”。

究竟那只野猫,经由何种变化过程,成为舍下的座上宾,我也不甚了了。反正,如今每当饭菜上桌,它若在室外,必定双爪抓住纱门,拍得门框“砰砰”作响;它若在室内,懂礼貌的时候,在桌下左盘右旋;不耐烦的时候,主人尚未上桌,它已高踞一椅,前爪往桌沿一搭,睁开那难得睁开的眼睛,向菜碗观察一通,若是发现鱼虾缺席,则颓然落席而去。当然,好心的太太必定为懒猫准备一碗“鱼腥饭”——此饭似乎尚未列入粤菜馆的“群饭”之中,实在可惜——让它闲逸、完全、尽情地吃了。然后,它就躺在榕树的浓荫之下,整条背摊平在凉爽的水泥地上,整个肚皮摊开在微微的风里。你走过去,用鞋底或脚底轻轻蹂踏它的腹部,它连眼皮也懒得一抬,只是轻哼着:“妙啊,妙啊,妙啊!”

台湾的冬天虽不能称得上冬天,但要冷起来也会让你渴求温暖的阳光。冬天在家里何处最暖?当数电视机上。为何电视机上最暖?若非电视机上最暖,为何懒猫老是蜷睡其上?只要我们一打开电视机,它就往电视机上一跳,我们看电视,它就蜷成一团,睡得甜、睡得久、睡得超然。任你中东大战,任你“水门事件”,任你审判贪污。即使乌来瀑布从电视上泻出,它也合眼长眠,不抖动一根睫毛。有时,我也想到电视机之上,超然地睡一觉。猫白天睡觉,理所当然,可是,这只懒猫之贪睡,白日与黑夜不分。人们未上床,它已就寝;人们已起床,它仍昏睡不醒;人们忙于谋生,它在睡眠中消化食物。除非肚里唱“空城计”,被诸葛亮的男高音唤醒,否则它是一径滞留在梦乡,了无归意。人们在饱餐之后得散散步消化消化,可它是兽,哪懂得“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的人间道理。它的卧榻随季节而变换——正如王公将相有春宫、夏宫、秋宫、冬宫。冬天,懒猫的寝宫在电视机上,固不待言;春天,它便移榻藤椅;秋天,沙发是它的龙床;如今盛夏当头,它的寝宫也移到了磨石地上。人之睡眠,春夏秋冬,只是一张床,就算冬天加毛毯、夏天铺草席,与懒猫相比,亦相去千里。

至于猫的睡姿,更是多样,稀奇古怪,无所不有。我曾经仔细观察过这只懒猫的睡姿,不下百种。举几种最特殊的,以为例证。春夏之交,懒猫睡在沙发上,恰好我的西服也放在沙发上,那只懒猫既以沙发为床,复以我的西服为褥,最荒唐的是它把整个脑袋塞进了我西服的口袋里!究竟它是嫌我家空气不好,以口袋为防毒面具,还是以口袋为眼罩,以免强光刺眼,打扰它的睡眠?我没来得及问清楚,但一时哭笑不得。一声吆喝,它爬起来就奔,结果头部更钻进口袋,几乎被口袋闷死。初夏时太阳小施威力,晒得我头皮细胞跳舞。中午我自学校返回家,发现懒猫在墙脚。那个地方晒不到太阳,由于浇花之故,地上经常阴湿,当然是避暑的好地方。但最令人赞叹的是,那只懒猫把背脊全部嵌入墙与地的直角中,于是,左边两只腿贴在墙上,右边两只腿贴在地上,头部上仰,头毛全露,连尾巴也平镶在墙地之间。可谓因地制宜,把自然条件利用到了极致。我看得发了呆,一时忘了自己站在太阳底下全身大汗,移情作用令我也分享到猫的凉爽。

猫和老鼠本是天敌,但这只懒猫在豢养之下,已经懒得与老鼠为敌。它不仅不捉老鼠,甚至见了老鼠就逃,颇似当年的军阀碰上日本兵。一天晚上,厨房里出现了一只老鼠,中等大小,并不可怕。我把厨房门窗先关上,请太太把懒猫从电视机上抱下来,往厨房一丢,立即关上门,站在外面静静地等着。等了半天,里面毫无动静,我开门一看,懒猫已经睡在贴了瓷砖的灶台上,脑袋搁在煤气炉上。我一气之下,冲了进去,拿起棒子先将猫打起,又向柜下乱戳一阵,终于把老鼠赶了出来。这时,那只懒猫如果还有一点猫性,应该趁机扑过去,替我把老鼠捉住。谁知它竟然急了,跳上碗柜,然后呼呼喷气,作防卫状。待我把老鼠赶上柜顶,懒猫从柜顶一跃而下,钻入柜底,依旧呼呼喷气,作防卫状。我一气之下,不打老鼠,回过头来打猫。太太在门外大概听到猫的悲鸣,便推门进来。于是,猫和老鼠联袂趁隙闯出,落荒而逃。所谓“养猫千日,用猫一时”,而养得太久,居然不堪一用。

然而,在太太的仁慈之下,懒猫又回到我们家。它的体重继续增加,皮毛油光闪闪。我怕有一天它会长得大如猛虎——只怕是没有猛虎的牙齿,咬不碎一根骨头,只能吃太太手中的“鱼腥饭”。无论我多愤怒还是多欢欣地回到家,无论我是仰天长啸还是埋头沉思,那只懒猫总是一径睡在树荫下,睡得那么安然,睡得那么安谧!也许它已成佛做祖,置身滚滚红尘之外;也许它已参透浮生要诀——多吃多睡,因此,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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