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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白马少年时

2015-05-05潘云贵

美文 2015年8期
关键词:马里奥

潘云贵

天冷时,总觉得时间变得慢了。重庆的银杏树在冬天落光了叶子,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在这凉薄时节里仿佛祖父母的手臂在晃动。

冬夜里有时也下雨,淅淅沥沥的,敲得屋顶和门窗沙沙地响,没有夏日的声势庞大,只是像昆虫在振动着自己的翅膀。

这样的雨渺小、轻柔,不易被熟睡中的人察觉,好像我们那些睡着的童年和逐渐沉寂的年少。

我常常一个人在夜里跑上天台,站在黑暗的高处,望着底下渐次熄灭的灯火,内心得到的往往不是孤独,而是一种安宁。有时风或雨丝刮到脸上,凉凉的,痒痒的,像沾水的蒲公英或是被濡湿的棉絮贴在皮肤上,我没觉得难受,反而觉得很舒服。我特别想笑。

经常被人问到你能考上一个像样的大学,是不是中学时就过得特别苦、特别累。那段时光确实难熬,我忘不了自己一个人坐在冰凉的楼道阶梯发呆的情景。忘不了感冒时坐在考场中一边答题一边擦鼻涕的自己;忘不了班主任找我到办公室里谈话,问我最近排名倒退的原因;也忘不了数学老师高举着我不及格的卷子,在全班面前数落我的场面。我总是沉默地面对这一切,不敢抬头看谁,只是低头瞧着自己的脚。后来,也经历过一段发愤图强的日子,不断地把上床时间往后延,不断地把起床时间往前调整,不断地背书、做练习、收集错题,不断地从一个老师的办公室走到另一个老师的办公室。很快,在这样高强度学习之下,觉得自己成了一匹在原野上竭力奔跑却异常孤独的白马,觉得自己快撑不下去了。

时间开始变得很漫长,天空也总是阴阴沉沉。高三下学期,班上来了一个男生,坐在我后桌,是一个回原籍学校高考的艺考生。他会唱歌,会主持,会弹吉他,人很开朗,嘴角总带着笑。他是我创作的小说《亲爱的马里奥》中男主角的原型。他知道我会写些小玩意儿,就好像找到知音一样,没事时总拉我去自习室,但不是去学习。他跟我聊的都是方文山和林夕,张口就朗诵几句他们的歌词,后来把持不住,情不自禁又唱了出来。刹那间,各种目光扫射而来,我尴尬地坐到远一些的地方,和他保持距离。后来,我曾给他写过一些歌词,他看完后,总会像私塾先生一样摇摇头,说我写得华美却无感情,并让我继续加油,不要放弃,不要放弃。所以,我也常在《亲爱的马里奥》里和女主角欧阳若愚说不要放弃,不要放弃,你再努力一下就会成功了。过了不久,学校要选校庆歌曲,我写的歌词竟然入选了。那天,我请后座的他吃自助寿司,他很得意地说:“看吧,我就说你会成功的。”但在小说里,努力改变自己的欧阳若愚,最后还是和马里奥错过了。但我喜欢这样的错过,干净美好,淡淡忧伤。我把小说发给一些读者试读,他们都替欧阳若愚难过,说为什么结尾要这么安排。我告诉他们,因为这就是成长,带着柠檬的味道,品尝时是酸酸的味道,却能回甘良久。

前些天,又梦到自己回到那个装满乐器的教室,很多艺考生坐在里面,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唯独见到后座的他一个人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手里抱着自己那个天蓝色的吉他发呆。我悄悄走到他身边,跟他说:“我把你写进我的小说了,在里面你叫马里奥。”他笑着轻拍一下我的头,说:“写屁啊你,干嘛不用我真名?”我说:“我把你写得很帅,里面的马里奥就跟你一样,多半明媚偶尔忧伤,很讨人喜欢。如果用真名,怕读者看完把你抢走,你就不在我身边了。”他笑容清澈,嘴里嘟哝一句:“跟作家做朋友好麻烦。”我暗暗笑着,目光瞥到别处,发现人都走光了,教室空荡荡的。等我转过脸来,发现他也不见了。窗外有树被风摇动着,像一阵一阵的海浪。我的心一下子也空荡荡的,一个人趴在课桌上渐渐睡着了。

最快乐的时光算是高考之后的日子了,整日无事在家,闲云野鹤般活着,想睡到几点起来就睡到几点起来,无聊的话就在镇子上跑。心情好时,碰到几只流浪猫就抱回来,被我妈看到后臭骂一顿,又将它们放归“自然”。多半还是喜欢宅在家里,吃冰镇的西瓜,听自己想听的MP3,看自己想看的电视节目,爸妈也都不管我。初夏,沿海就有些热了,我常常一个人骑着单车去海边,海风扑面,却很清凉。我站在一座海螺形状的白色灯塔下唱歌,大喊大叫,风吹乱我的头发,海鸥飞起又落下,海浪袭来又退去,远处也都是同龄的孩子在光着脚丫享受着“刑满释放”的快乐。遇到台风天,总喜欢搬张椅子放在落地窗边,然后自己坐在上面俯视底下风雨大作的场面,感觉自己就像上帝。台风过境,乌云退去,明亮的光线瞬间就铺满了远近路途。人们纷纷走出屋子,像踩在被浸泡过的奶油饼干上。世界很甜,软软的样子。

插画:彭建德

我们或早或晚也会遇到甜蜜的时刻,产生一种朦胧的情愫。我们会喜欢一个人,偷偷把他或她放在心里谁也不告诉,只想着整天能看到对方的那张脸就好,或者再奢侈一点,可以跟对方并排坐在一起,上课、记笔记、做作业,聊一些事不关己的事情或是到食堂吃饭。彼此心上都糊着一张窗纸,谁也不想撕破。友人以上,恋人未满,这样的年少时光经年之后想起,也总是有种不褪色的美好。

我在大学期间,心里也住进了一个人。我们隔三岔五碰一碰面,下馆子或是看电影。兜里没钱时,就坐在操场上聊天、傻笑,彼此间的关系,心照不宣。每次,当我看着她的眼睛时,就晃若有一条小溪流进自己的身体里。她则像女汉子一样挥着拳头,示意我不许一直盯着她看,并叫嚷着“你不准喜欢我,一定不能喜欢我,我对你可没有感觉。”她很蠢很二,喜欢卖萌,嘟嘴,瞪着大眼睛,翻白眼。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她,可能归结于她长着一张跟陈妍希差不多可爱的包子脸,看着看着,也无法让人生起气来——即便她在我面前,聊着另外一个她喜欢的男生。她聊起他,越来越兴奋。他是环保协会的会长,唱歌很棒;他经常叫她“二货”“小宝宝”;她跟他说过喜欢他的,他好像也喜欢她,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当面都不说;她是多么希望他能说出那三个字……她说着他,一脸兴奋的样子,我才明白她是真的没有把我当成恋人。

有一天深夜,她参加学生社团聚餐回来,宿舍楼的大门都关了。她扯着嗓子喊了半天,宿管阿姨也没起来开门。她便给我打电话,我从北区跑来南区。我们在操场草地上坐了一晚上,她满身酒气,微醉半醒,晕晕乎乎的样子。都说酒后吐真言,我就借机问她是否喜欢我?她摇头,一个劲儿说着不喜欢不喜欢,随即静下来后,又把目光聚到我脸上,用英文说了句“我爱你”。我有那么一瞬间当真了,惊讶地看着她,谁知她又笑着说:“骗你的。”我知道,她确实喝多了。

四下寂静,月光很亮,冗长的光阴似乎凝滞在某段胶片上。她靠在我的肩上睡着了,天凉,露水有些重,我没有喊她起来不要睡,会着凉的。不是我不愿意叫醒她,而是我怕她一醒,我肩头的温存就消失了。

年少时的我们都有清澈的模样,每当回首,冗长岁月仿佛顷刻间成了烟波,我们可以沿着记忆的旧址重回花季雨季中的波心,看风吻出涟漪。

成长从来不是一件小事,它是一个人的史诗,我珍惜自己写下的每一句、每一行。我眷恋成长中天真美好的风景,有着翠色的忧愁。飞鸟掠过,只留下和风中最优雅颀长的身影,那一段光阴如此动人,如同不老的少年。

在我创作完《亲爱的,我们都将这样长大》这部文集后,我感觉自己十九岁到现在的光阴都没有消失,它们在纸上一一重生了,保存着我来时的路径。如果有天自己真老了,还能沿着记忆的旧址回去,看过往烟云,重聚不散。而烟岚底下站着的,是永远年轻的我们。

未来岁月长,我会继续在文字中牵着白马路过你们。

珍重,待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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