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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社会史研究中的东海类型——一个问题的引论

2015-04-18

江苏社会科学 2015年5期
关键词:社会史江南共同体

小 田

小 田,苏州大学历史系教授 215123

从地域空间看,江南社会存在数种类型的生活形态。作为江南社会的天然组成部分,东海一方的生活形态自然应该列于其中,在学理上不妨称之为“东海类型”。这一类型长期以来被江南社会史研究者所忽略,需要引起重视。

一、东海类型是江南社会天然的生活形态

关于江南地域范围,自古以来,歧说纷纭,主要论者据以确定地域范围的标准各各不一:或者行政区划,或者经济区划,或者方言系统,或者风土人情……抑或几者的综合。笔者以为,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当然是必须的,但作为标准的这些因素不应等量齐观:一些变动不居的因素,典型者如行政区划;或者模糊不清的因素,典型者如风土人情,不应成为基本的标准。那么相对稳定而清晰的要素是什么呢?自然生态。

美国学者施坚雅(G·W·Skinner)在“确定中国农业社会中区域体系的概念”时,特别提到18世纪菲利普·布茨(Philippe Buache)“独特的学说”:地表由山脉分割的江河流域所构成,山脉是天然的分界线。据此,施坚雅认为,就农业中国来说,以江河流域作为地域的要素是特别适宜的。“虽然各流域区界限的确定包含有一些计算上的问题,但山脉形成的分水岭还是容易鉴别的,以此作为区域分界线就能说明所有地区的地理范围。”[1]〔美〕施坚雅:《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城市研究——施坚雅模式》(1977),王旭等译,〔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52页。江河流域—山脉分界线或可粗略地视之为自然生态;从自然生态要素出发,江南地域景观一目了然:从西部开始,由北向南转东一线,缘饰着山丘,有宁镇山脉、宜溧山地、黄山、莫干山、天目山、龙门山、会稽山、四明山、天台山等;中部核心区以太湖为中心,是苏南平原和浙北平原,地势低平,呈浅碟形。整个江南以太湖为枢纽,上纳山地之水,下泄至东海。宁绍北部虽被杭州湾喇叭口与杭嘉湖南部切开,但同属浙北平原,呈现出与太湖地区基本相同的水乡景观。

整体地看,江南地理格局大体呈环状梯级分布:中部水乡,边缘山丘,东部岛滩;在这些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里,数千年来生息着不同的地方群体,衍为各具特色的生活形态,东部岛滩为其一,是为“东海类型”。毫无疑义,东海类型是江南社会天然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形态。

但揆诸既往的研究,东海类型付诸阙如。在江南史研究中,江南水乡最受关注。这里的民众生活以太湖为中心而展开,于是有所谓“太湖文化”,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江南文化似乎就是太湖文化。由于春秋时代这里曾经存在过句吴和于越两国[2]一般认为,在今天的江浙之间,南起宁绍,北至杭嘉湖,及至苏南,在地理上常被称为吴越之地;见陈桥驿:《吴越文化论丛》序,〔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版。,不少人又将江南文化等同于吴越文化。一旦将作如是观,江南社会从自然到人文而社会,就变得非常纯然:港汊密布交错,农人共话桑麻,苏杭地上天堂,便是全部的江南。其实,这只是江南整体社会的一个部分;所谓的“小桥、流水、人家”只是中心地带的地域影像。在周边山区,草木葳蕤,瀑布飞溅,炊烟袅袅,这些山里人家与中心部位的水乡人家,尽管在自然和人文景观等方面相去甚远,但他们同是江南人家。在经济形态方面,江南内部的差异亦然。近世以来,“近太湖诸地,家户畜(蚕)取绵丝”[3]〔清〕姜顺蛟、叶长扬修,施谦纂:乾隆《吴县志》卷二十二“物产”。;如吴县光福一带,“蚕事尤勤于他处。……惟地无木棉,故纺织则不习也”[4]徐傅编、王墉等补辑:(光绪)《光福志》卷一“风俗”,〔苏州〕苏城毛上珍铅印本1929年版。。习于棉纺织的则是临江滨海的沙地:苏松的太仓、常熟、江阴、松江、嘉定等地皆沙土,广种棉花;浙东“三北”[5]原镇海、慈溪和余姚三县北部,俗称“三北”或“三北平原”,1954年,“三北”被划建为新的慈溪县。见慈溪市地方文献整理委员会编:《慈溪文献集成》第一辑,龚建长序,杭州出版社2004年版。沙地从清康熙时开始植棉,徐玉《春花歌》云:“沙地种树宜木棉,万家衣食出其里”即吟此[6]杨积芳总纂:民国《余姚六仓志》卷十七“物产”。。放眼江南周边山区,自是另一番景象;1930年代杭县凌家桥的经济作物种植自古以来就是如此:“种茶栽竹便成为本区农民主要的副业,全区茶山和茶地计约二万六千亩,竹林亦有一万四千余亩。”[7]郭人全:《杭县凌家桥的土地关系及农业经营》,俞庆棠主编:《农村生活丛谈》,上海申报馆1937年版。至于东部岛滩,少能进入江南史研究者的法眼。第二代法国年鉴学派领袖布罗代尔(Fer nand Draudel)在考察16世纪后半期地中海岛屿时,批评“拘泥于政治文献的历史学家最初总是看不到”的事实:

不但社会生活孤寂闭塞,而且正如博物学家早就指出的那样,鸟兽草木也与外界隔绝。任何一个岛屿不但有独特的风土人情,并且有独特的植物和动物,而这些特征又迟早总会与他人共享。……可是,这些珍奇资源决不意味着富足。没有一个岛屿的生活能确有保障。每个岛屿尚未解决或者解决不了的大问题,就是怎样依靠自己的资源、土地、果园和畜群生活,以及由于做不到这一点而怎样向外求援。[8]〔法〕费尔南·布罗代尔:《地中海与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世界》(第一卷),唐家龙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03页。

布氏在这里一再强调“任何一个岛屿”都具有这样的特征,并非以抽象的概念取代实际的海岛生活,而是意在提醒人们,类如地理、生物、气候等这些自然生态要素,与当地族群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形成了一种“几乎静止的历史,……这是一种缓慢流逝、缓慢演变、经常出现反复和不断重新开始的周期性历史”,是为历史的长时段要素[1]〔法〕费尔南·布罗代尔:《地中海与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世界》(第一卷),第一版序言;参见赖建诚:《布罗代尔的史学解析》,〔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7页。。在宁波舟山鱼场,人们看到的即是这样一部历史:其地质为海珊,并有钱塘江长江之有机物质流入,浮游生物丰富。五、六月间寒暖流交错,水温渐增,乌贼次第来游,形成渔场,分两大区域,北为江苏崇明县,属马鞍群岛,南为浙江定海县,属中街山群岛,南北长达八十里。每年渔期自农历四月初至五月底止,为期仅两月。浙东居民多赖此为生[2]《舟山群岛之鱼场》,《银行周报》1933年第17卷第5期。。单单其中的岱山:

你可不要藐视这仅有三千余万公尺面积的小岛,它是浙江省渔业的唯一根据地,同时,也是年产食盐六十万担的制造场,它负荷着十四五万渔盐民生活的重任,从有历史以来,便一直尽着这种最大的义务。[3][4]圣旦:《岱山的渔盐民》,〔上海〕《光明》,1936年第1卷第8期。

所以,我们在这里看到的岱山盐民生活场景虽说被记录于1930年代,其实“从有历史以来,便一直”是这样的:“海水在高热度的热气中蒸发着,喷出腥湿的浊氛,但他们不害怕头上燃烧似的阳光,也不害怕脚下沸滚般的热水,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在继续不断地工作着。”[4]

很明显,这样的生活形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所谓“命定的自然生活”即指此:“天赋予沿海渔民的是荒僻的岛屿和苍茫的海水,沙多土少的山地,只可栖止,不足养活他们;但有潮汐的海水,却可以供给他们无穷的需求。天铸定的他们的命运,非结网捕鱼过活不可。”[5]吴念中:《我国沿海的渔民文化调查》,《文化建设》,1935年第1卷第10期。海水提供了渔业资源,却不能饮用。在嵊山岛,“泉源不厚,又无树木为之蓄养,如遇多日不雨,饮料即感缺乏”,所以“日用所需,以吃水问题为最大,……其因汲水而启争斗者,时有所闻。”[6]江苏省立渔业试验场编印:《嵊山渔村调查》,1935年;见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二编·乡村社会卷),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583、561页。这是天然的生活形态。布罗代尔强调,自然生态“也是历史研究的一个方面,而且与其说研究地理,不如说研究历史。……在这种情况下,地理不再是目的本身,而成了一种手段。地理能够帮助人们重新找到最缓慢的结构性的真实事物。……这样的地理学就特别有利于烘托一种几乎静止的历史,当然有一个条件,即历史要遵循它的教导,并接受它的分类和范畴。”[7]〔法〕费尔南·布罗代尔:《地中海与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世界》(第一卷),唐家龙等译,第20-21页。东海类型的获得正是遵循地理“教导”的结果。在这样的思路中,岛滩生活的独特价值为之凸显,并作为一种生活形态呼唤史家的重视;实际历史场景的展示当然归于江南史研究者的责任。

二、东海类型是江南史研究必然的取径单位

东海类型的江南史考察更宜于在社会史理路中进行。

如何进行地方史的研究?眼光向下的社会史学者对此进行了更多的思考。有一种地方史讨论仅仅把地方视为地理空间,以为整体中国只是各个地方的拼合。汪荣祖先生认为,这样的“地方史尚未能表达地方史观,或对国史提出地方的看法,甚至仍以中央史观来研究地方史”;而英、法学者的所谓地方史,“多指城乡史,甚至是社区史”[8]汪荣祖:《史学九章》,〔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16页。。专注于草根群体日常生活的人类学,对社区生活之所以情有独钟,就出于表达地方观点的需要:“从生活本身来认识文化之意义及生活之有其整体性,在研究方法上,自必从文化之整体入手。于是,功能派力辟历史学派对于文化断章取义之惯技,而主张在一具体社区作全盘精密之实地观察。”[1]〔英〕马林诺斯基:《文化论》(1940),费孝通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译序”第2页。费孝通先生进一步提示,“如果历史材料充分的话,任何时代的社区都同样的可作为分析对象”[2]费孝通:《乡土中国》(1947),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5页。。社区即日常共同体[3]“共同体”概念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1855-1936)在其名著《共同体与社会》(1881年初稿,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中发明的,着眼于社会的联结纽带,被翻译成英文“community”后,突出了自然空间的涵义。目前,此词的中文翻译有三:社群、社区和共同体,考虑到这一概念的原意、翻译及其演变过程,笔者认为,在中文使用过程中,“共同体”作为母词,更具包容性,含有自然空间、群体关系以及其间的生活意识等意义;为了突出“眼光向下”的特征,社会史不妨称之为“日常共同体”。,一部分社会史学者确实就在进行这样的日常共同体研究。布罗代尔强调,社会史“必须尽可能地注意最小的文化单位”[4]〔法〕费尔南·布罗代尔:《长时段:历史和社会科学》(1965),顾良等译、衣俊卿主编:《社会历史理论的微观视域》,〔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118页。。这一思路最终成就了法国史家勒华拉杜里(E.Le Roy Ladurie)的《蒙塔尤》这样的社会史典范之作:以中世纪时法国南部奥克西坦尼的一个小山村作为考察对象,“试图把构成和表现14世纪初蒙塔尤社区生活的各种参数一一揭示出来”[5]〔法〕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蒙塔尤:1294-1324年奥克西坦尼的一个山村》(1975),许明龙、马胜利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页。按,国内亦有将Le Roy Ladurie译作“勒·罗瓦·拉杜里或勒鲁瓦·拉迪里”的。。

然而,社会史学者很快遇到了与人类学同样的质疑。有学者质疑:微观共同体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和反映宏大社会?这是一个涉及地方史研究的根本学术价值的问题。一部分人类学学者辩称,共同体考察是所谓“社会缩影法”,可以让我们在“典型的”小镇或乡村中找到民族社会、文明、大宗教或任何总括和简化现象的精髓[6]〔法〕克利福德·格尔兹:《文化的解释》(1973),纳日碧力戈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6页。按,格尔兹,即吉尔兹(C.Geertz)。。而费孝通则冷静地对待别人的质疑,坦言“这样批评是可以的,因为显而易见的,中国有千千万万个农村,哪一个够得上能代表中国农村的典型资格呢?”[7][9]费孝通、张之毅:《云南三村》(1938-1942),〔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序”第6页,第7页。局部与整体的矛盾在实际的调查研究中表现得非常突出:“事实上没有可能用对全中国每一个农村都进行调查的方法去达到了解中国农村全貌的目的。这不是现实的方法。”[8]费孝通:《社会调查自白》,〔北京〕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30页。费孝通以其数十年的社会人类学实践最终找到一条“现实的方法”:

我们能对一个具体的社区,解剖清楚它社会结构里各方面的内部联系,再查清楚产生这个结构的条件,可以说有如了解了一只“麻雀”的五脏六腑和生理循环运作,有了一个具体的标本。然后再去以观察条件相同和条件不同的其他社区,和已有的这个标本作比较,把相同和相近的归在一起,把它们和不同的和相远的区别开来。这样就出现了不同的类型或模式了。这也可以称之为类型比较法。应用类型比较法,我们可以逐步地扩大实地观察的范围,按着已有类型去寻找不同的具体社区,进行比较分析,逐步识别出中国农村的各种类型。也就由一点到多点,由多点到更大的面,由局部接近全体。……这样积以时日,即使我们不可能一下认识清楚千千万万的中国农村,但是可以逐步增加我们对不同类型的农村的知识,步步综合,接近认识中国农村的基本面貌。[9]

点→多点→面→全面,即一类型共同体→多类型共同体→地域→中国,从费孝通走过的学术轨迹,我们得到启示:社会史的地方考察也完全可以依循上述路径,而且,以再现实际社会历史场景为基本职志的社会史,面对具体的共同体历史更应不厌其多而繁。从费孝通的“类型比较法”不难看出,其中最为关键之处在于“类型”的确认。正是类型的发现,使其与自然科学的随机抽样大异其趣:

统计学上的方法是随机抽样,依靠机率的原理在整体中取样,那是根据被研究的对象中局部的变异是出于机率的假定。可是社会现象却没有这样简单。我认为在采取抽样方法来作定量分析之前,必须先走一步分别类型的定性分析。那就是说只有同一类型的事物中才能适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定量应以定性为前提。[1]费孝通:《社会调查自白》,〔北京〕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30页。

同样地,江南社会史研究也“必须先走一步分别类型的定性分析”,至于哪些类型,则是再顺理成章不过的,那就是,依据自然生态环境的不同而可厘定为三种基本类型:中部水乡、边缘山丘和东部岛滩,即江南社会的基本生活形态。其中,东海岛滩生活以其迥然不同于其他生活形态的特性,戛戛成为一种类型。舟山的渔民“常年飘摇在风浪里,把性命去挣应得的代价,比之农村的生活,要艰辛许多”[2]邵冠祥:《舟山的渔村》,《诗歌小品》1936年创刊号。。岛民生活程度亦不可与江南水乡和山区同日而语:“舟山各岛上的居民,他们住的大都是比原始时代稍进化的木架屋,和低陋的竹篱扎成的草屋;吃的多是些蕃茹干,他们在一年之中,少有日子吃米饭的;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是怎样底贫苦底受着生活底煎熬!”[3]绥之:《岛民生活一瞥》,《人言周刊》1936年第2卷第45期。在舟山岛,聚落景观别具一格:

大小聚落,多位于一百公尺以下之地……最足注意者,主要聚落,既不在平原本部,亦不在海边,最常见之“位址”(site),厥为山地与平原接触之处。定海县城如此,较大之十余村镇,除沈家门、岑港镇,与县城之码头聚落外,亦如此。小村与独户,概以此为原则。良由本岛山地多平地少,凡有平地,理宜用于生产,毋使为屋宇所占。居民宅于山麓,固也。[4][5]罗开富:《舟山岛》,《地理》1948年第6卷第1期。

舟山岛民的经济活动,以渔盐与耕作为主,依岛屿生态而呈现出鲜明的特征:“耕地为各河谷与滨海平原,面积小而分散,大农制自难存在,反之,小村与独户之多,表露小农之象征”;该岛南北两岸之沙滩和泥滩及附近小岛,皆有盐田,因“各岛间海水之化学成分”优良,其盐田利益不薄;但岛内之棉花,因“土壤本身之缺点”,“其产量较低于大陆各县”[5]。

岛民生活中的某些特殊风俗,乍闻之下,让人匪夷所思。在岱山,“憎恶女孩已成为劳苦父母的普遍心理,所以她们一生下来就有被溺死的机会,……但幸运的是他们惧怕天打,因此从迷信的权力下,许多姊妹得能活下来”[6][7][8]吕紫:《岱山的妇女》,《妇女生活》1937年第4卷第5期。。实际上,能够活下来,却未必是她们的幸运:

从襁褓起到自己能行动止,这时候做母亲的除稍稍照顾衣食外,终日把孩子放在盐田边,自己去工作。特别是女孩,是不会引(起)母亲爱惜的,她们是足够倦劳了,那〔哪〕里能有时间去照顾女孩,她能自己死去,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情,所以她们在盐田爬的时候,爬到远了往往被野狗咬,或跌得头破血流,成为终身残疾的。比起睡在摇篮里的女孩,她们同样是人类呀!为的是她们父母要挣扎吃一口仅能充饥的饭。

……到青春的时候,她们中一部份的命运是转变了!……被饥饿迫着(走上)出卖肉体的路。因为这种生活在物质上的报酬较丰,家庭间无可奈何,往往使女儿媳妇去度此生涯,这种生涯是被经济较宽者所极看不起的下流人。[7]

面对这样的风习,某些不明究里的“外乡人”便在报纸上发表议论,称“岱妇素性淫荡”。但1940年代有调查者诘问:做父母的“何尝不知,但是什么能解救家中的穷呢?”做女儿的难道不知耻辱吗?当然不是!实情是,“她们所得的代价依旧是很低的,不过比比她们父亲劳动血汗换来的一担盐只能卖几毛钱,还要抽捐税是足够可观了!因此养成一般贫苦姊妹出卖肉体的风尚”[8]。

近代中国许多地方都存在重男轻女的心理,都遗存溺婴的恶习,都流行着童养媳的风俗,都处于穷窘的境地,可是深入岱山岛却发现,此地女性生活之不堪远过于他方,至少在江南其他类型的地方难得一见。东海类型的民众生活因此而有了专门研究的必要。谈及舟山群岛的妇女生活,时人认为,虽说“她们的境遇当然是和全中国的多数妇女的命运差不多”,但“岛上特有的生活在黑暗与劳苦里”的渔盐农妇们的生活才是真正值得关注的,因为“她们占着全部(妇女)人数的大多数。……因为她们是落后的,同时她们永被埋在这个孤悬在海外的群岛上”[1]陆洋:《舟山群岛的渔盐农妇们》,《女声》1943年第9期。,就是说,她们以自己的特殊命运诠释了整个中国的妇女的时代命运。

显然地,这是一个从自然生态到日常生活的各方面都独具特色的类型——东海类型,它无法由江南社会的其他类型所取代。社会史是细节的展示,总体上说,东海类型还需要历史细节的充实,由此必然地成为江南社会史研究的取径单位。

三、关于东海类型的问题意识

至此可以认为,无论在地域社会生活实态中,还是在社会史的学理探讨上,东海类型都是我们无法忽略的对象。当我们在这里郑重地将之当作一个问题提出来的时候,中国史学研究中的一个常规思路或许随之出现:我们需要填补东海类型的空白;而“空白”一般之谓,不过是提醒人们在以后的讨论中多增加一个考察类型,多提供一个典型例证。如果仅止于这样的认识,人们也许了解了东海岛滩生活史,却未能实际推动江南社会史研究的发展,也更谈不上对社会史研究的学科推动。法国史家普罗斯特(Antoine Prost)指出:

有很多种方式“推动”历史学发展。最简单的就是填补我们认识上的空白。而空白又是什么?我们总会找到一个还没有人写过其历史的村庄,但是写出第n个村庄的历史就真的填补了一个空白么?它教给我们哪些以前不知道的东西?真正的空白不是还未有人书写其历史的漏网之鱼,而是历史学家还未做出解答的问题。[2]〔法〕安托万·普罗斯特:《历史学十二讲》(1996),王春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72-73页。

普罗斯特的提示让我们在对待东海类型时,应该具备真正的问题意识。首先在认识上,地域社会中的特定类型应该成为认识整体中国的基本取样单位。

一旦关注东海类型,滩涂、海水、岛礁、海船、渔盐场、妈祖等环境要素很自然地成为江南社会的文化符号。事实上在江南社会内部,不同类型的地区存在着不同样式的文化符号。这表明,从认识整体中国的目的出发,基于自然生态要素的紧密关联而成为一体的地域社会,并不合适作为个案取样单位,而更有取样价值的无宁是地域社会中的不同类型。不只是江南,应该说,绝大多数地域社会都应如是观。

地域类型的发现,不仅为我们通过个案认识地域社会、进而认识整体中国提供了一种现实的可能,也提醒我们,没有必要以同一类型的另外一个个案去重复现成的答案,因为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说,那不是真的“空白”,而不过是普罗斯特笔下的“第n个村庄”。杭州湾两岸的盐滩属于东海类型,那里受着海水的灌溉,土质纯咸,成为产盐之区。据研究,这个盐区始于宋朝,不过那时候的产额,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多,而且技术也很笨拙,完全是用锅子烧的。到了晚清咸丰同治年间以后,一部分盐民,才渐渐改用晒板,产量增加了。就余姚盐场说,至1930年中期,因为海滩逐渐填涨,较以前大大扩充,东起新浦沿,西迄廊厦乡,南接六塘,北尽止沙,就中十足有二十五万一千多亩的卤地,划分七区,散处着十万以上的盐民。因为盐户激增,所以厂的设置和板的数额,也跟着突飞猛进[3]叔范:《余姚的盐民生活和盐潮》,《东方杂志》1936年第33卷第2号。。在钱塘江沿岸冲积平原上,散布着许多盐场;蒋梦麟笔下的蒋村代表了杭州湾两岸盐区的普遍情形:“几百年来,江水沿岸积留下肥沃的泥土,使两岸逐步向杭州湾扩伸。居民就在江边新生地上筑起临时的围堤截留海水晒盐。每年的盐产量相当可观,足以供应几百万人的需要。”海滩填涨过程中的“沧海桑田”,让作为个案的蒋村取得了东海类型的意义:

经过若干年代以后,江岸再度向前伸展,原来晒盐的地方盐份渐渐消失净尽,于是居民就在离江相当远的地方筑起堤防,保护渐趋干燥的土地,准备在上面蓄草放牧。再过一段长时期以后,这块土地上面就可以植棉或种桑了。要把这种土地改为稻田,也许要再过五十年。因为种稻需要大量的水,而挖池塘筑圳渠来灌溉稻田是需要相当时间的,同时土地本身也需要相当时间才能慢慢变为沃土。[1]蒋梦麟:《西潮》(1943),〔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0页。

蒋村共同体的经济生活情形,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似乎“别样”的江南,这别样的价值不但因为它是一个典型个案,更重要之处在于,它是特别类型中的个案,代表了一个原先被忽略的东海类型。蒋村之于江南、之于中国的类型学意义,在此获得了普遍的历史认识论价值。

另一问题意识体现在方法上:社会史研究可以借鉴人类学方法。

现代人类学从其诞生之初就常常选择海中孤岛作为观察的地点,因为那里的共同体便于他们进行“简单社会”分析。社会史擅长于日常共同体分析,但自成一体的岛滩共同体却很少引起他们的注意,这应该跟江南史研究中东海类型的缺失不无关系。作为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第一批开放的通商口岸,宁波成为中国最先迈向近代之路的地区之一,其经济社会的近代变迁受到学者们的较多关注,但历史学者也许不太在意,宁波还是江南岛屿最多的地方。在中心城市(宁波)的近代化大潮中,近在眼前的东海岛滩的民众生活状态如何?史家少有关注。了解近代岛民生活状态需要考察特定共同体。以浙东象山的爵溪为例,其共同体格局就与水乡和山区不同。爵溪距象山城20里,面临汪洋大海,房舍约七八百间,面积不及四方里,人口四千多,居民百分之七十以上以捕鱼为生[2][6]大木:《爵溪的渔民》,《展望》1943年第2卷第17期。。在岛滩,“因天时与地理关系,较之内地,则迥然不同。居民迷信神权,每遇天灾人祸,以及不可抗力之事件发生时,惟知祈求神佑,委之天命且性勇敢,而喜冒险,信仰心极强”[3]《舟山群岛及嵊泗列岛渔业报告》,《实业月刊》1939年第3期。。因此,几乎“每一渔村,均有一座建筑较善之庙宇,所供奉者为天后、羊府、关圣三神为主,渔民染疾疑难,求治求解,故神为岛民之主宰”[4][8]《枸杞渔村风光》,《新渔》1943年第8期。。渔民出渔期间,“偶遇大风浪,渔夫家人,皆集庙跪祷,祈神默佑”[5]江苏省立渔业试验场编印:《嵊山渔村调查》,1935年;见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二编·乡村社会卷),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583、561页。。而在爵溪渔村里,还供奉着作为共同体始祖的骑督老爷。据称,明代以前这里还是荒山,称放马山。元末明初倭寇扰乱浙江海边,迨至洪武三年(1370)朝廷遣将来爵溪御倭,于是有城池、烽火台等建筑,当时人称防卫士兵为“骑督老爷”,他们的后裔便成了爵溪人,天后宫也有了这一面红体胖的骑督老爷塑像[6]。与水乡和山区不同的另一面是,岛滩共同体的中心市场不发达。与爵溪同为靠山滨海的象山狮麓乡,只有一个小小的市街,到了市日,附近的村庄会到这里来买点小菜佐膳,因为近海,市日里所卖也是鱼类居多[7]杨成整:《象山狮麓乡民生活》,《工商新闻》1948年第83期。。一直至民国末年,嵊泗岛上竟然“无市集,无商铺,各渔村仅有羹饼、香烟、酒与豆腐可买。”仅有一韩姓商船,从事渔货之运输,渔民购买日用品,则需去隔水相望的嵊山箱子岙[8]。

岛滩共同体生活特别缺少安全感。在一个岛屿上,“滨海之处,除渔人不能不就近建居外,一般农民,似无靠海居住之必要。……对外治安不静之世,靠海尤恐孤立无援”[1]。民国后期正值“治安不静之世”,在宁波岛滩,盗匪劫货架人之事时有发生。据1940年代《宁波人周刊》:

(象山)石浦海外南渔山岛(属三门南田区)近被台州股匪盘踞,势甚猖獗,日前派匪向北渔山渔网户强借粮款三百万元,向住户勒索二百万元,否则倾巢劫扰,该岛远悬海外,政府鞭长莫及,现岛民纷纷挈妇携孺,搬箱带笼,渡海向象南廷昌乡逃避。

(定海)高亭镇江南系一孤悬小岛,住民仅百余家,本月二夜十一时许,突来匪徒十余人,手持木壳,破门而入,大肆劫掠,因本年渔汛不佳,民家均无积蓄,故损失尚轻。匪徒在虞成满、任小国等六家挨户搜劫,历三时许后,始扬帆而去。[2]《定象盗匪,劫货架人》,《宁波人周刊》,1946年第10、11期。

而在此之前的1930年代日伪统治时期,舟山的海盗又是另外一副嘴脸:

随着敌舰的横行,敌人又一手造成了“以华制华”的海盗,四出在海面上掠盗自己亲爱的同胞,间接的帮助了敌人的捣乱。最近在舟山海面上的海盗,据说已经多过一百四十多股,这些使军警也有了“鞭长莫及”之叹了。

……海盗方面,也竟可以向〔要〕他们(——指要求渔民)领买“通行证”,每张索勒费用自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这样就可以避免各种的麻烦。这类海匪枪械常常是很齐全,他们趁着政府力量不及的时候,竟敢“这样丧心病狂”地杀害自己的同胞。[3]扬子江:《救救舟山群岛的渔民》,《战时生活》1938年第14期。

从海盗在近代舟山的横行,我们可以看到东海共同体生活的常态及其在不同时代的历险,这样的常态及其历险在“类型比较法”中的样本意义自不待言,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旦开始岛民生活的共同体史考察,史料问题接踵而来。斤斤于文献资料的历史学者不免捉襟见肘,但文化人类学在这方面有着更为成熟的经验。他们对物质文化史料的利用,对自然—人文生态环境的理解,对口传史料的蒐集,对仪式史料的索解,等等,在在值得社会史借鉴。事实上,近代学者在对岛民生活进行研究时,已经注意到一些非常规史料。1940年代后期在梳理舟山群岛聚落历史时,田野工作者发现:“在东部密实山块内,有两小村位于高约一百四十公尺之处,一名李家,一名桃家;郑家山之南,更有无名小村,高据二百余公尺;是为本岛聚落之最高限。”这种现象颇令人起疑:“在渔盐为利之海岛,而必退据山地,似非常态”,对此调查者意测:“本岛殖民已有相当时日,新者进,老者退,渐至穷山僻壤,亦入居住之域矣。”在这里,聚落本身的位置成为共同体的史料。另一种史料形式为“昔时人居”的数处“古迹”,位于定海县城西侧盐田之滨,调查者判断,此“为滨海不利人居之证。”另以村落称谓作为史料的做法更有人类学的意味了:这里的“三家村”常见李家村、朱家村、黄家村之名,调查者指为“昔日家族迁徙之迹”[4]。

这样看来,要还原东海岛滩共同体生活的情形,并不缺少史料,颇费思量的问题是,面对一些非常规史料,习惯于文献铺排的历史学者如何将这些史料“历史化”?不过所有这些问题,都不是个案的就事论事,它们的产生虽然缘于东海类型的发现,而其创新性解决必将推动整个社会史研究方法的更生。而这,应该是我们更为看重的。

关于东海类型,上文所有结论,从历史研究的角度都还处于开始和暂时阶段,是为一个问题的引论;不断的否定有待于江南社会史研究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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