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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思潮概念的界定与甄别——以“浪漫主义”等术语辨析为例

2015-04-16

关键词:概念界定文学思潮浪漫主义

王 孟 图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044)。

文学思潮概念的界定与甄别——以“浪漫主义”等术语辨析为例

王 孟 图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摘要]文学思潮概念理论性质的定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尴尬,这是与文学思潮本身的属性分不开的。在发生学意义上的文学思潮,可以作为一种类型概念,是文学类型学的专门术语,而在发展学意义上的文学思潮,是文学史学的专门术语,可以作为一个文学史的时期概念。无论对于文学思潮的研究是基于逻辑类型的研究,还是基于历史时期的研究,任何一种维度的研究最终都应导向对文学思潮本体的深入和全面思考,而不是拘泥于甚至终结于某一维度的研究自身。

[关键词]文学思潮;概念界定;时期概念;类型概念

[DOI]10.13322/j.cnki.fjsk.2015.03.021

关于文学思潮概念的理论性质的定位,国内学界起初是漠视的,虽然在文学史的表述中并不乏 “文学思潮”这样的字眼,但事实上都并未对其作出明确的概念界定,可以说,在运用“文学思潮”这一名词上,当时的整个学界是处于一种混沌甚至混乱状态的,随着文学研究的精细化、严谨化和规范化[1],人们要求对文学思潮予以严格概念界定的意识得以凸显,呼声也日益高涨,于是不少研究者逐渐改变了态度,开始尝试对文学思潮予以理论性质的概念定位,但显然地,由于各个研究主体本身内在的倾向性、思维方式等方面的不同,以及外在的具体历史语境的特殊规约,他们对于文学思潮概念的阐发无疑会因各自切入角度的不同而产生种种异见。

一、文学思潮概念归属的置疑

概括地说,对于文学思潮的定义,学界内部主要存在着“创作本位论”“存在多元论”和“外在抽象论”等不同维度的阐述方式,其中的每一种维度都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但亦都无法避免其相应的局限性,这不能不令人产生质疑——究竟“文学思潮”是否真的能够进行准确定义。如果能,那么该定义所需要的范畴和边界究竟有哪些;如果不能,则显然仅仅模糊的认识文学思潮将妨碍对其研究的深入,那么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

事实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下定义”的困难和尴尬,是与文学思潮本身的属性分不开的,因为就具体的“文学思潮”而言,它既可以作为文学史的时期概念,同时又兼作文学类型学的术语,可作为一种类型概念存在。故而,作为时期概念与作为类型概念的双重身份,无疑造成了对其概念进行精确定位的障碍。不妨以“现实主义”“古典主义”“浪漫主义”“自然主义”“象征主义”等术语为例进行探讨。这些是大家比较公认的可纳入“文学思潮”领域范畴的概念术语,但值得注意的是,它们自身却往往不只是存在而是越出了“文学思潮”的界域范畴,因为它们同时又可以指向相应的文学技巧、文学创作手法、文学精神理念、文学流派气质、文艺运动潮流等,这些范畴之间的关系是微妙的,即它们相互之间是存在联系的,有时甚至是重合交叠的,但是并不等同。所以,当提及“现实主义”“古典主义”“浪漫主义”“自然主义”“象征主义”等术语的时候,不同的人可能会反应出不同的理解范畴,倘若将它们作为一种文学史的时期概念,则它们便在发生学意义上是与文学运动、文学流派一样,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特定产物,归属于历史的范畴;而倘若是将之视为文学技巧、文学创作手法、文学精神理念、文学流派气质、文艺运动潮流的“现实主义”“古典主义”“浪漫主义”“自然主义”“象征主义”等,则又成为了一类逻辑的抽象的文学类型学的术语。因此,当理解各个具体有别的“文学思潮”的概念本质时,首先有必要将它们自身与同列于文学范畴内的其它近似概念予以区别和认知。

二、发生学意义上的文学思潮概念

关于文学思潮的相关概念问题,早在20世纪40年代,美籍学者勒内·韦勒克便在其代表性理论著作《文学理论》中曾明确谈及过,他认为所谓的“浪漫主义”概念,是“一个以埋藏于历史过程中,并且不能从这过程中移出的规范体系所界定的一个时间上的横断面”,而绝不是“一个理想类型或一个抽象模式或一个种类概念的系列”,即它是一个“时期”[1]。换句话说,当“文学思潮”作为一个文学史的时期概念时,是不应当类比于抽象逻辑学上的种类类型概念的,因为后者是被规训定式、整齐划一的。所以,“时期仅仅是一个调节性的概念,不是一种必须被直觉到的玄学本质,当然也不是一个纯粹随意的语言学标签”[2]。据此,勒内·韦勒克认为,对于文学思潮这一概念的认知,不仅包含着“某种规则的观念”,以及“一套规范、程式和价值体系”,更重要的是它“与之前之后的规范、程式和价值体系相比,有自己形成、发展和消亡的过程”[2]。毫无疑问,勒内·韦勒克在进行文学史方法的研究中所形成的这一对文学思潮概念的理论性质的阐述,对于整个学界在文学思潮的理论性质定位研究方面,具有比较深刻持久的方法论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学界对文学思潮概念认知的茫然和混乱。在勒内·韦勒克的一系列关于文学史方法论研究的观点中,至少有3点对文学思潮的理论性质研究有重要参照价值:(1)文学思潮是属于历史时期性的范畴,这是文学思潮的一个重要和基本的范畴属性;(2)文学思潮是历史的一种自然性存在,因而只能被人们所描述、分析和鉴别,而绝不能等同于抽象逻辑意义上的种类概念或者类型概念一般,被人为地操作或者刻意地假定,它难以被一个明确的、统一的、终极的定义所消化;(3)文学思潮作为一个时期概念,主要是指被某种“文学规范系统控制的”“一个整体的观念体系”。

苏联学者波斯彼洛夫在对文学思潮这一概念的性质界定与甄别上,他的主要观点与勒内·韦勒克的看法不谋而合,更确切地说,是对勒内·韦勒克观点的具体化、深度化,尤其体现在他于1978年出版的《文学原理》著述中。书中细致考察了欧洲文学历史上发展的若干个不同阶段,并对“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等的文学思潮进行了集中的研究,主要对文学思潮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等多个规律性问题进行探讨,明确将“文学思潮”和“文学流派”作为文学发展的“阶段”来看待,他亦以“浪漫主义”为例,把对作为时期概念的“文学思潮”和作为类型概念的“文学思潮”进行了相应辨析,他认为“浪漫主义是相应的文学思潮的总和,是某种历史具体的和不再重复的东西”[3],而所谓的“浪漫主义”精神则属于文学类型学表征的一种具体普遍的现象,它可能是激情的,也可能是感伤的。而在直接谈及“文学思潮”这一概念时,波斯彼洛夫的看法是:“文学思潮是在某一个国家和时代的作家集团在某种创作纲领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并以它的原则为创作自己作品的指导方针时产生的”,这样的“文学思潮”将会促进作家集团在创作中的组织性,并对作家个体作品的完善有正面效应[3]。从波斯彼洛夫对文学思潮理论性质的定位论述中,可以这样理解文学思潮:(1)文学思潮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民族国家范围之内,在一个或几个作家集团的具体实践创作中逐渐呈现出来的;(2)文学思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突出的组织创作能力,以及强大的增进作品完善化的功能;(3)文学思潮是有共同创作纲领的,并且其共同的创作纲领是文学思潮形成一种理论自觉的标志和特征,是文学思潮创作集团的组织性和完善性的源头动力。当然前提是,这一共同的创作纲领应当不仅包含着文学技巧、艺术手法和审美理念,还应当包含比较具体详细的创作内容。按照波斯彼洛夫的观点,文学思潮产生与存在的重要标志是将作家集团创作的理论自觉和具体实践彼此相结合,这种对文学思潮的看法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勒内·韦勒克所理解的文学思潮概念的一种具体阐释。

三、发展学意义上的文学思潮概念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从原则上说,文学思潮作为历史时期性概念和作为种类类型学概念,二者是不能混淆的,但事实上,文学思潮中的“历史”内涵和“逻辑”内涵并非全然无法相容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尽管文学思潮是属于特定时代的历史范畴,是历史地产生的,但也是历史地发展的,不能只限于从发生学的意义上理解“文学思潮”,还要从发展学的意义上把握“文学思潮”。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如“现实主义”“古典主义”“浪漫主义”“自然主义”“象征主义”这一系列与“文学思潮”相关的概念,必然是随着文学发展历史中的阶段性进程而不断演变的,它们也相应地在历史发展中改变着自己的形式和内容,并在不同历史时期焕发出各异的历史生命,呈现出不同的历史状态,也就是说,当文学史及文学批评史上出现了所谓“现实主义”“古典主义”“浪漫主义”“自然主义”“象征主义”等一系列概念之后,任何一个时代及其相应文本中其实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上述“主义”的某个侧面或者某些痕迹。所以,从发展学意义上理解“文学思潮”这一概念的理论性质定位,关键在于发现文学思潮发生、发展的一种客观性规律,洞察在某一个特定时代和历史条件下的文学思潮所展现的“完整观念体系”或者“文学规范系统”的思想艺术内涵。而另一方面,需要厘清一点,倘若将文学思潮作为一个文学史的时期概念,并不能遮蔽它同样可以作为一个文学类型学的概念术语存在,即对于文学思潮的研究不仅可以进行时段研究,还可以进行类型研究。事实上“文学思潮史的宏观把握,文学思潮批评的价值评估以及文学思潮理论体系的模型建构,都离不开文学思潮的类型研究”[4]。所以,当作为一个类型概念的文学思潮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时,较之它作为时期概念而言,应该说,共时(横向)和历时(纵向)二重维度都需要兼顾,但应更加侧重于对前者(共时横向维度)的把握,以区别于进行历史时期概念时所侧重的后者(历时纵向维度)的研究,即需要更注重从逻辑上探究文学思潮的本质和特性。

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是基于哪一维度的文学思潮研究(历史时期研究或者逻辑类型研究),任何一种维度的研究最终都要导向对文学思潮本体的深入和全面的思考,而不是拘泥于甚至终结于某一维度的研究本身,只有认识到这一点,对文学思潮的研究方可保持永久鲜活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勒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M].北京:三联书店,1984:306-307.

[2]勒内·韦勒克.文学思潮和文学运动的概念[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28,254.

[3]波斯彼洛夫.文学原理[M].北京:三联书店,1985:27,173.

[4]卢铁澎.文学思潮分类的原则[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156(5):102-106.

(责任编辑: 何晓丽)

Definiti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the concept of literature ideological trend ——Taking analysis of "romantic"and other terms as an example

WANG Meng-tu

(CollegeofLiterature,FujianNormalUniversity,Fuzhou,Fujian350007,China)

Abstract:In definition of the concept of literature ideological trend there are some difficulties and embarrassments, this is because of the attribute of literature ideological trend itself. In genesis, literature ideological trend can be used as a concept of types, and it is a term in literary typology, and in the development research, literature ideological trend is a term of the literary history and can be used as a concept of period in literary history. No matter typology or historical period it is 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literature ideological trend in any dimension will eventually lead to deep and all-round consideration of itself, instead of sticking to or terminating in a certain dimension.

Key words:literature ideological trend; definition of concept; the concept of period; the concept of type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922(2015)03-0110-03

[作者简介]王孟图(1984-),女,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B类(JBS14

[收稿日期]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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