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职生法律基础知识教学思辨

2015-03-31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王珊珊

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 2015年4期
关键词:基础知识案例知识点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王珊珊

中职生法律基础知识教学思辨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王珊珊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职学生普法教育的一门重要学科,对中职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中职生自身原因及其他外部因素,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有效性一直不理想。因此,教师要准确把握教学方向,全面整合教学内容,创新运用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法律基础知识课程教学的有效性。

法律基础知识 教学方向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中职“法律基础知识”课程是德育课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目的在于对中职生进行基础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中职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推进素质教育。法律基础知识课程不同于一般法制教育活动,是一门有大纲、教材和固定课时的系统性专门课程。同时,法律基础也不同于学生的专业技术课,以掌握理论和技术为基础,学生看得见、摸得着,易于实践和操作。因此,不断探究中职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创新,努力把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值得每个从教者探讨和深思。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因为这样的困惑而不断总结,结合几年的教学经验,认为增进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有效性应如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准确定位教学方向

法律基础知识课作为一门德育课程,不同于法学专门教育,重点不在于法律理论的阐释,而在于法律观念的引导,目的在于让学生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找到隐藏在具体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的价值取向和内在的法律精神。中职学生入校学习的一个普遍心态是掌握一门技术,对公共基础课往往重视不足。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以引导为主,以实用为原则,打破法律专门教育的系统性,从学生感兴趣的、与学生专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入手,吸引学生注意力,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趣味性,使学生树立起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的观念,将法律知识、法律情感、法律意志内化为法律信仰,转化为自觉的行为,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二、全面整合教学内容

教材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辅助工具,教材内容也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知识信息,但学生对知识的消化离不开教师的讲授和指导,需要教师选择素材,深化分析,加以扩展。因此,教师对教学内容的整合至关重要。

1.把握教材特点。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材有其自身特点,一是理论系统几乎涵盖了我国现行的各部门,对我国整个法学体系进行了高度浓缩;二是案例丰富,通俗易懂,且多从青少年的角度设置案例,学生代入感较强,易于理解相关知识点。但系统化之余就显得重点不够突出,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结合学生实际、结合社会时政、结合专业特点,在具体内容的选择上有所偏向,如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与公民权力、现实生活联系较为紧密的部门法重点介绍,使学生学到的知识能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2.联系所学专业。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材是通用的,但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涉及社会生活各行各业,每个行业都有各自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需要学生在从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因此,法律基础知识的课程除了要讲授基本的公共法律知识以外,还需要针对学生所学专业补充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内容。例如,财经类专业的学生要侧重学习民法、经济法、合同法、会计法等;建筑工程类专业的学生要掌握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条例等。建立学生的法律体系概念的同时,了解行业规范,是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的基石。

3.接轨社会时政。教材作为教辅工具由于内容固定而时效性不足。我国近年来大力加强立法建设,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原有法律法规也有不少修改补充,各地方也会根据需要制定富有地方特色的行政法规,而这些很难在教材中与时俱进地加以体现。因此,教师的教学必须同社会发展形势联系起来,广泛引入社会法律时政资讯,对教材内容进行补充,运用社会发展的生动事例,对学生进行时事政治教育,使学生明白法律政治对他们来说并不遥远,从而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建立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使学生对自身前途及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充满信心。

三、创新运用教学方法

法律条文本身是枯燥无味的,照本宣科会让学生失去课堂学习兴趣,案例教学是达到教学效果必不可少的教学方法,把“死”的知识点变成“活”的案例,学生们就感到津津有味了,再结合其他的互动式教学方法,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1.以教材中的案例为导入或基础。教材中每一个章节内容都会有相应的案例,这些案例紧密联系相关知识点,是学生理解教学内容的基础,先让学生阅读这些案例引发内心感受,再由教师带领共同分析和探讨,符合学生认知事物的规律,能够带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进一步深入的讲解打下基础。

2.引入新鲜案例对教学内容加以补充和延伸。由于中职生普遍存在的学习主动性和自律性问题,很少有学生会主动开展课外学习,接触新鲜的知识领域,但不代表学生没有好奇心。很多学生对教师所讲的社会上正在发生的事情还是饶有兴趣的,会带给他们不同于校园生活的新鲜感,这就要求教师在备课时广采博览,搜寻社会热点新闻、典型鲜活案例,对课本内容加以补充和延伸。例如,《今日说法》《法律讲堂》《普法栏目剧》等栏目中的经典案例都来自于现实生活的真实案例,有些可能就发生在当地,学生能够很容易进入到情境之中,从而产生情感上的震撼和心理上的震慑,自然而然能够消化课本的知识点。在理解掌握的同时,引导学生反思与探讨,真正做到以案析法,以案学法,为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能力架起了桥梁。

3.广泛调动学生互动与参与。中职生往往学习兴趣较弱且不稳定,对于感兴趣的东西劲头十足,可注意力又很容易被其他事情吸引而转移。如果学生在课堂中只是做个听众,那么教师即便有再鲜活的案例,时间长了也很难再引起学生兴趣。所以,课堂中的互动就必不可少,引导学生时时参与,能够提高他们的学习主动性,产生荣誉感和自豪感,对课堂学习才会有持之以恒的热情。具体来讲,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多以提问、启发、引导的方式与学生互动,鼓励学生动脑思考,大胆发言。例如,案例除了教师所讲之外,鼓励学生讲述自己身边发生的、听到过的相关案例,学生能讲出这样的案例就证明对知识点已经理解,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加以分辨,能起到强化教学效果的作用。同时,能够使学生产生共鸣,增强课堂表现的自信心,对于学生良好人格的建立、沟通表达能力的培养也具有积极意义。在案例的分析方面,教师可以结合知识点就案例设置问题,开展探究式的学习,通过学生自主解答问题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同时锻炼了学生主动思考、创新实践、语言表达的能力。久而久之,学生会形成主动参与的习惯,自然会更加配合课堂教学,学习效果更加显著,学习的自信心得以增强,从而形成自主学习的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在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中,教师对教学的定位、对教材的把握、对教学方法的创新都需要与时俱进,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目的不在于让学生死记硬背任何知识点,而在于启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将知识点融会贯通,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法律的权威意识,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有用人才。

[1]杨善铭.学生视野下的中职法律基础教学效果现状、成因及改进的对策——以河源市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中等职业教育,2012

[2]王国平.中职学校法律基础知识课堂教学有效性探究[J].文学教育,2013

ISSN2095-6711/Z01-2015-04-0237

猜你喜欢

基础知识案例知识点
一张图知识点
清律的基础知识
一张图知识点
第四页 知识点 歼轰-7A
案例4 奔跑吧,少年!
随机变量分布及统计案例拔高卷
发生在你我身边的那些治超案例
掌握基础知识
关于G20 的知识点
一个模拟案例引发的多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