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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探讨

2015-03-28李江林柯敏得董雯雯湖北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湖北黄石435002

关键词:教育硕士培养质量

李江林,柯敏得,董雯雯(湖北师范学院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湖北 黄石 435002)

关于我校开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探讨

李江林,柯敏得,董雯雯(湖北师范学院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湖北 黄石435002)

摘要〔〕在我校即将开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际,本文分析了目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基本情况,提出了对未来发展质量保证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质量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4733(2015)06- 0106- 04

doi:10.3969/j.issn.1009-4733.2015.06.027

[收稿日期]2015—03—06

[作者简介]李江林,男,湖北安陆人,湖北师范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柯敏得,女,湖北黄石人,湖北师范学院2013级物理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生。董雯雯,女,河南渑池人,湖北师范学院2014级物理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生。

Abstract :Our school is about to start on the occasion of the educational master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 this article analysies the basic situation of the educational master professional degree graduate education,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in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quality assurance.

我校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是培养我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努力把学校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范大学。我校在获得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及省级重点学科的基础上,又获批成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国务院学位(2014)14号),这标志着我校在建设高水平的师范大学道路上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国务院学位〔2015〕4号)。它为我校“走进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引领基础教育”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和重要契机,它将进一步突显我校的办学特色。为此,我们一定要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作为学校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工作予以重视,要把它作为学校的重要品牌来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生命线的意识,这也是我校成为高水平的师范大学,得到社会认可的重要标志,也必将为我省从教育大省迈向教育强省的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本文将从以下几个重要方面进行探讨,期望抛砖引玉。

一、目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基本情况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规模由最初的国务院学位办(1996)25号文件发布的第一批16所师范大学到国务院学位办(2014)14号文件发布的第九批50所院校,截止到2014年5月,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已达到140个,它覆盖了我国除澳门、香港、台湾以外的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对象也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1996年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只招收普通高中现职教师或管理人员,1997年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招收在职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和中等师范学校在职专任教师,1998年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进一步扩大到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和具有中学教师职务的教研员,2001年增加了小学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2002年又吸收幼教工作者报考,2003年招生对象又增加了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或相当于)的管理人员报考,从2009年开始,国家开通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打破设立之初的原则,招收无教育实践背景的考生)。至此,招生对象涵盖了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者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具有(或相当于)中小学、幼儿园技术职务的管理干部,形成了一个全方位的服务于基础教育战线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体系。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不仅是调整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完善我国学位制度的需要,还是加速我国教师专业化进程,优化我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培养高素质教师的需要。2006年3月,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正式宣布,经过十年的探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将由试办阶段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在新的历史阶段,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总体战略是,加快改革发展、注重制度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打造学位品牌。”[1]

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内涵及其基本特征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许多院校在教育硕士的培养上与学术性硕士(教育学硕士)基本相同,即专业硕士“学术化”,这势必影响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主要是与我们对教育硕士的内涵、特征理解不准确、对教育硕士学位的特殊性认识不到位有关。

我国于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初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就研究生的学位而言,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置了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的职业指向性非常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二者都建立在一定的学科基础之上,又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专门人才的不同需要,具有特定的针对性,有一定的交叉,但各有侧重,不可替代。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才培养目标、知识结构、培养模式及人才质量标准不同。高等教育越成熟,两个体系的划分越明晰。学术学位主要面向学科专业需求、培养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研究的专业人才,其目的重在学术创新,培养具有原创精神和能力的研究型人才。专业学位主要面向经济社会产业部门专业需求,培养各行各业特定职业的专业人才,其目的重在知识、技术的应用能力,培养具有较好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素养的特定社会职业的专门人才,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等。(信息来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国务院学位办在1996年《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我们必须认识到教育硕士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它不是重复建设。

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在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要求、学位论文等方面的标准也不同。教育硕士的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教师职业需求为目标,以教师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教育硕士的研究指向是教育实践,带有明显的实务性,以解决实际存在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问题为目的,其学位获得者要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2]即必须在教育硕士培养的各个环节均要突出它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实务性的基本特征。

三、教育硕士研究生的课程、教材、教法及学生的考核评价

目前培养教育硕士的高校在课程设置上均参照学位办(1996)53号文件制定的参考性培养方案,2012年7月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了修订,提出了新版《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四个模块主要包括了教师职业应该具备的基本教育理论、学科教学理论与实践以及一些供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特点,跨院(系、所、中心)、跨学科选修课程,目的是扩大视野、增长知识,提高文化素养。该方案还阐述了教学方法及对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课程设置基本上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也体现了在教育硕士培养的各个环节均要突出它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实务性的基本特征,值得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和进一步思考。目前最为欠缺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配套教材。教育硕士的教材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许多的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育学硕士基本相同,使得教育硕士的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难以建立紧密联系,理论知识难以内化为教育教学技能和科研实践的能力。“教育硕士的教材要体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要结合基础教育的实际,紧紧围绕教学工作展开,使教育专业理论与职业技能训练紧密结合,体现专业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在具体的教材开发上,师范院校可与中小学校联合,师范院校具有从事理论研究的人才优势,理论水平高,国内外的教育资料齐全,但不足的是对中小学教学实际不了解,缺乏对教学现实问题的认识;而从事多年教学一线的教师经验丰富,了解实际情况,二者联合,有利于扬长避短,编写出鲜活的教材。另外,教材的形式也应多样化,既要有书面材料,又要编制多媒体课件,收集典型案例编制成声像资料,通过多种形式充实教材内容,加强教育硕士教材建设。”[3]

2、缺乏多样化的教学方式。目前大多是教育学专业的授课教师为教育硕士授课,方式与教育学硕士相同,再加上课程多、时间紧,因此主要采用灌输式教学,没有突出教育硕士的特点。我们一定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实施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缺乏多元化的评价方法。评价考核的方式要与学术型硕士相区别,采用“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不能仅用笔试考核,更重要的是考查专业领域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以致用的能力。能够使学生将所学的知识转化为专业行为,实现知与行的统一。

四、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根据教育硕士不同于学术性研究生的独特培养模式,目前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采用“双导师制”,即由高校导师(理论导师)与中小学导师(实践导师)共同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机制。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导师的专业水平,教育硕士导师的选拔和聘用是教育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随着教育硕士招生规模的逐年扩大,目前的导师队伍从数量和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作为同一层次的学位,其对教师的素质要求,很多是通用的。我们需要研究的是专业学位教育对教师特殊要求。对教育硕士教育而言,这种特殊要求简要概括起来就是两条:一是对我国基础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深入的了解,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有一定的了解;二是对教育硕士教育的特点和要求有较深入的理解并能适应之。”[4]所以校内在教育硕士导师的选拔上除了考察其学术水平、学位的层次外,还必须考察以上两条,一定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还要加大对导师队伍的培训力度,建立教育硕士导师培训学校,培训形式可以分为校内讲座和研讨,校外攻读学位和考察、学习与交流。校外导师应聘请长期工作在基础教育一线既有一定的理论造诣又有丰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中小学教育管理人员和学科教学专家,加入教育硕士导师队伍,这项工作应该由地方主管基础教育部门与高校共同完成,发挥管理部门的作用,更加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双导师制的实施过程中来。在培养过程中,校内导师的主要任务是教授理论知识及学术指导,而校外导师的主要任务是注重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校内外导师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校内导师的一些学术活动邀请实践导师参加、校外导师邀请理论导师到中小学进行现场考察等,使双方更好地了解对方的培养方式方法,共同完成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的重任。

五、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

基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和培养目标,在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加强实践环节,建立稳定、高质量的培养与实践基地是抓好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最大的问题是高校与实践单位的联系非常薄弱。高校在这方面应该高度重视,主动探索,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在实践单位与高校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实践单位积极参与专业硕士培养,实践基地的选择、实践导师的选拔、合作协议的签订等都应该在主管部门的主导下进行。基地建设坚持以“创新模式、提高能力、保证质量、合作共赢”为思路,通过“大学——中小学”协同培养机制,发挥基地在教育硕士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提高教育硕士的实践能力与培养质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2015)01号文件公布了 18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我们应该深入实地考察学习与借鉴。

六、教育硕士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相互协调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机制和方式,以适应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经过十年的探索,业已形成了一整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应当牢固树立”开放办学“的意识,进一步吸收社会各界特别是基础教育界的力量参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加快建设培养院校-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密切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教育硕士培养平台,为不断提高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建立稳定的基地。”[5]

1、学校成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质量标准、工作程序等,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成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家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校内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基础教育战线的学科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教育管理人员、地方相关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等组成。主要职责是进一步研究教育硕士培养的规律,对培养的全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价。

3、成立教育硕士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硕士对外宣传、招生,档案管理、教学安排、教师队伍的培训、学术活动安排及其它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参考文献]

[1]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改革创新推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庆祝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十周年[N]. 中国教育报,2007-12-15(3).

[2]时花玲. 教育硕士教育类课程设置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31(4).

[3]范牡丹.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现存问题的分析与思考[J].教育与职业,2009,(11).

[4]叶引姣.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研究[D]. 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5]吴启迪.积极发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大批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优秀教师队伍[R].2006.

(责任编辑:王国红)

Discussion on the education of professional master

degree of education in our school

LI Jiang-lin,KE Min-de,DONG Wen-wen

(College of Physics and Electronics, Hubei Normal University, Huangshi435002,China)

Key words : master of education;education of professional degree;cultivation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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