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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与整合:论元代以前乌蒙山政区设治及变迁

2015-03-20吴喜

贵州民族研究 2015年7期
关键词:政区乌蒙山南诏

吴喜

(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昆明650500;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72)

秦初,乌蒙山地区被逐渐纳入王朝版图,政区的设置先后经历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等朝代。在1000多年的时间里,乌蒙山区伴随着历代王朝的不同而产生不同变化。

一、先秦时期进入中原视野下的乌蒙山地区

战国时期楚国名将庄蹻,率军进入今西南地区,这是在乌蒙山地区历史上有纪年可考的开端,但未见留下具体的行政区划名称。由于时光久远、加上庄蹻及所部在流离于广阔的西南地区,为求生存,庄蹻及其所部“变服从其俗”,融入西南边疆的各部族社会之中。这样的部族社会,为西汉司马迁所著《史记西南夷列传》所载巴蜀以西、以南的地域,即“西南夷”。[1]“西南夷”一词既可认为是地域名,也可以认为是所指地区的土著民族。对于地处西南夷地域之中的乌蒙山地区而言,可考史实由此而开始。当然,秦汉时的“西南夷”,尚属中原王朝视野下的化外之域。

二、乌蒙山地区蒙闭破除与秦、西汉在的初创设治

秦一统六国后,继续在南方开疆拓土,西南夷纳入其版图,乌蒙山地区进入初创设治。为能镇戍其地,采取了开边郡、拓道路和置吏等措施。据《史记》:“秦时,常頞略通五尺道,诸此国颇置吏焉”。[1]据此可知,秦朝开凿道宽五尺的道路,目的是开通由今四川宜宾经滇东北到曲靖的道路。为能维护这条交通道路,秦朝乌蒙山地区一带设置了官守。另据《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邛笮、冉駹者近蜀,道亦易通,秦时尝通为郡县,至汉兴而罢。”[1]由此可知秦朝也尝试在今西昌等地开道、设置郡县。另《汉书·地理志第八下》说:秦朝在“西南有牂牁、越巂、益州,皆宜属焉”。文所表明,秦朝对西南夷的势力已经扩展到了整个乌蒙山地区,甚至在乌蒙山地区的外围的势力都具备了较大的影响,基本涵盖了今天广义上的西南边疆地区。当然,我们也看到,秦朝短命丧治15年,时间如此仓促,自然无力顾及边地。秦开五尺道一事汉文史料记载较多,且有实物为证。五尺道途经乌蒙山地区的外沿地带,而未深入到该地区的腹区。

简而言之,秦初在乌蒙山地区尝试性的开道、置吏,为后来汉王朝在乌蒙山地区的疆域拓展与开发奠定了基础。

在乌蒙山地区,汉武帝于建元六年(前135年)设置犍为郡,管辖范围包括僰道(治今宜宾)、南广(治今镇雄)、汉阳(治今威宁)、朱提(治今昭通)、堂琅(治今东川)五县。这五县均位于乌蒙山地区的北部,这是文史记载中首次在该地区设置政区。为强化对这一区域的控制,永初元年,西汉把犍为郡的南部地区增设犍为属国,置都尉。[2]“朱提郡,本犍为南部,孝武帝元封二年置,属县四。建武后,省为犍为属国。”[3](P55)两次设置表明汉代对乌蒙山地区设置的深入。值得一提是“属国”的设置表明,汉代在乌蒙山地区的经营中面对势力强大而又叛服无常的部族势力时,务实性采用“羁縻”策略。犍为属国位于“巴蜀徼外”,《史记·西南夷列传》载:“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此皆魋结,耕田,有邑聚……”[1]这一地域主要的民族被称为“夜郎”、“靡莫”、“邛都”和“滇”,这些土著民族无论是语言还是生活习俗,都极大地区别于中原地区。在这些部族社会中土长势力极为强大,为维护他们的政治权力,必然要求获取相对独立的势力范围。由于地处乌蒙山地区腹地的犍为南部五县部民在经济文化的特殊性,汉朝一方面强化这一区域的镇戍,分犍为南部为“属国”,职责是“屯田殖谷,主蛮夷降者”。另一方面,敕封夜郎王等土长,实施羁縻之治。

随着国力的增强,西汉加大经营西南边疆的力度,于元鼎五年(前112年)和元封二年(前109年),在乌蒙山地区的外围设置了牂牁郡和益州郡。借助于乌蒙山区域的通道,开发经营自然地理条件较好的益州郡。随历代王朝经营,益州郡发展为人烟幅凑、经济繁荣的地区。

三、南中大姓的崛起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乌蒙山地区的设治

(一)蜀汉对乌蒙山郡县的调整与南中地区的设治

西汉王朝推行与民同息,发展生产,部分中原地区大姓家族迁移西南地区。东汉后期,在今川南和云贵一带的西南边疆地区被称为“南中”。作为该地区的腹心之地的乌蒙山地区随着历来王朝的经营,也经历从巴蜀地区的附庸到巴蜀地区的中心治地。

秦汉时期,王朝均以巴蜀地区为中心,南中为边地进行经营。随着东汉时期南中大姓的崛起,各大姓家族据地自雄,巴蜀地区鞭长莫及、难以控制。蜀汉诸葛为谋取中原,对南中纳安抚恩威之措,在南中腹地的乌蒙山地区,改犍为属国为朱提郡,“建武后省为犍为属国。至建安二十年,邓方为都尉,先主因易名太守。属县五,户八千。去洛五千三百里。”[3](P55)“以犍为属国为朱提郡。”[4](P439)“朱提郡,蜀置。统县五,户二千六百。朱提(治今昭通)、南广(治今镇雄)、汉阳(治今威宁)、南秦(治今毕节)、堂狼(治今东川)。”[4](P440)由此,乌蒙山地区在地缘政治关系中的地位得到提升。蜀汉以朱提郡为据点,在南中设庲降都督进行管理。《华阳国志南中志》记载:“蜀之南中诸郡,庲降都督治也。”[3](P44)章武二年(222年),蜀汉将庲降都督的治所,由南昌县(治今云南镇雄)改迁平夷县(治今贵州毕节)。[3](P55)这表明,三国时蜀汉政权为完成统一大业,十分重视对后方南中的经营,乌蒙山地区已经成为蜀汉经营西南边疆的前沿之地。为控制这一区域,建兴三年(225年)诸葛亮率军南征,以平定南中大姓和夷帅的反叛。伴随着军事上的胜利,蜀汉对南中的政区进行调整,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将郡治移至味县(在今云南曲靖)。由此观之,蜀汉治理南中是以乌蒙山地区为基地,逐步向南部拓展的。作为三国时期的一个重点经营地,乌蒙山地区无疑得到了较好的发展。然蜀汉对西南的治理由于绑定于诸葛亮的北伐,这一区域也只经历了短期的繁荣而已。

据《华阳国志南中志》:南征以后,蜀汉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将建宁郡的治所移至味县(今云南曲靖)。分建宁、越巂两郡地置云南郡,治弄栋(在今云南姚安县北)又分建宁、牂牁两郡地设兴古郡,治宛温(在今云南砚山以北)。加上原本的越巂郡、牂牁郡、永昌郡和朱提郡,蜀汉在南中共设置七郡。在建宁郡、兴古郡和永昌郡,蜀汉又增设一些新县。由此看来,南征以后,蜀汉调整南中政区的重点在中部、西部和西南部,地处南中腹地的乌蒙山地区继续扼守交通要势政区未见调整。

(二)宁州设置:晋王朝与南中大姓博弈

西晋灭蜀后,以益州辖区过大,于泰始六年(270年)调整南中的建宁郡、兴古郡、云南郡和永昌郡,将南中分出并设立宁州。太康三年(284年)西晋撤销宁州。太康三年,武帝又废宁州入益州(治今成都),“立南夷校尉以护之”。[3](P394-414)不到20年的时间,西晋又迫因南中的诸多大姓及夷民难治,乃复置宁州,“部永昌从事江阳孙辨,上南中形势:‘七郡斗绝,晋弱夷强,加其土人屈塞。应复宁州,以相镇慰。’冬十一月丙戌,诏书复置宁州,增统牂牁、益州、朱提,合七郡,为刺史,加龙骧将军,进封成都县侯”。[4](P441)宁州统治区域的张缩,关键是地处交通咽喉的乌蒙山地区的归属及设治。在这一区域南中大姓数量较多而富有势力,在文化上也领冠宁州。朱提郡(治今云南昭通区域),当地有朱、鲁、雷等大姓,“其民好学,滨犍为,号多人士,为宁州冠冕。”[3](P50)宁州区域的稳定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乌蒙山地区的南中大姓与西晋王朝博弈的结果。为改变大姓控制南中的局面并削弱大姓势力,西晋反复调整宁州的隶属关系及宁州诸郡。

区别于蜀汉,两晋对南中的统治更多采用军事打压为主而不是采用安抚和笼络。这种统治策略促使势力做大的大姓家族脱离中原王朝控制,逐渐形成爨氏独霸南中的局面。

综观秦汉西南边郡治策,均立足于西南边地,注重变通,封降服的边疆少数民族君长为王、长、侯或者邑长,借助其势力羁縻而治。然到了两晋时期,南中政区均较大幅度调整,很大程度是与两晋推行于武力控制有关,尤其是对当地乌蒙山地区部族土长势力分而化之而治,如王逊以“地势形便”为理由,奏准分牂牁郡为平夷郡,分朱提郡为南广郡。[5]咸康四年,又分牂牁、夜郎、朱提、越嶲四郡置宁州。八年复罢并宁州,“以越嶲还属益州,省永昌郡焉。”[4](P441)成汉政权统治蜀地,统治者李寿又分宁州为兴古、朱提、永昌、云南、河阳、越嶲六郡。[4](P441)对南中地区,尤其是南中腹地乌蒙山地区的分治格局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晋王朝想统合这一区域的愿望。但是由于政区调整频率过多、幅度过大。就国家一级政区设置分析,两汉始在西南边地设郡,均属益州刺史部(治今成都)管辖。蜀汉划南中七郡于庲降都督统领,而庲降都督仍隶归蜀汉统治。东晋设置宁州,使云南地区成为益州平行的一个单独的行政区,但因条件尚不具备,以后又废除宁州,将云南诸郡复归益州管辖。[6]尤其是两晋王朝国力衰弱等原因,使得西南边疆未为能较好地纳入与晋中央王朝版图。政区设置的混乱、军事镇戍的无效、地方吏治的破败等必然带给这个地区统治秩序的混乱。

两晋时南中大姓之间发生争斗,兼并战争的战场集聚乌蒙山地区。据《华阳国志南中志》:为躲避战火,南中的汉民或远走交州,或避入永昌郡或牂牁郡,“半亦为夷所困虏。”地方部族势力长期围困宁州治地味县(今云南曲靖)。州城被围既久,“食粮已尽,人但樵草炙鼠为命。”由于遭受战乱破坏,味县等城镇风光不再,相连片区的乌蒙山地区更趋荒凉。南朝封爨氏大姓为宁州刺史代为统治,乌蒙山地区遂被爨氏大姓所割据。

四、隋、唐、宋时期乌蒙山地区的设治

(一)大姓爨氏的衰败与乌蒙山部族势力的发展

从南北朝至隋初,南中仍为大姓爨氏所控制。自北周起改宁州为南宁州(治今曲靖)。隋朝初年于南宁州旧地设南宁州总管府(治今曲靖),又于朱提郡旧地置恭州(治今昭通)、在其北设置协州(治今彝良)。为镇压爨氏首领的反叛,隋朝先后用兵今云南地区,对爨氏大姓造成致命打击,同时也给土著民族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尤其当总管史万岁获罪而一度使南宁州事“置之不问”,《太平御览》称“不收其地,因与中国绝”,意为隋朝放弃了南宁州,爨氏大姓也由此衰落。隋朝的这一举措,使乌蒙山地区的土著民族得以发展。

唐初在今云南等地大量设置羁縻州县。羁縻州县的特点是:“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7]为加大经营的力度,唐初在西南边疆设置多处政区。武德元年唐改隋朝设置的泸川郡(治今泸州)为州。三年设置总管府,四年升为都督府。天宝元年(742年)改为泸州郡,干元元年(758年)复置为泸州,领县五,并羁縻十四州。武德四年(621年),唐于味县(治今云南曲靖)设南宁州总管府。武德七年(624年)改总管府为都督府。武德七年设置曲州(治今昭通)、靖州(治今威宁)。贞观元年(627年),唐改隋代犍为郡为戎州都督府。武德元年(618年)置戎州。贞观六年(632年)设都督府。天宝元年(742年)改为南溪郡,为都督府。干元元年(758年)复为戎州,领县五,及羁縻州六十四。

凭借南宁州都督府与戎州都督府,唐朝对云南地区的统治,逐渐由今云南北部向云南西部推进。唐初经营西南边疆的路径,大致是由今川南一带入云南,重在今川南一带设置政区,如设置泸州都督府及戎州都督府,在今云南东北部则设南宁州都督府(治今云南曲靖)。唐朝对今云南地区的经营,大致是以今滇东北和滇中一带为突破口,逐渐向今滇西等地推进。唐朝采取上述经营策略,与今云南地区联系内地主要是通过经东北部和北部入蜀的五尺道与灵关道有关。武德元年(618年)唐置南宁州,所辖的味、同乐、升麻、同起、新丰、陇堤、泉麻、梁水、降等9县主要在今滇东北。武德四年又置南宁州总管府,管南宁(今曲靖一带)、恭、协(今云南昭通至黔西一带)、昆(今滇池地区)、尹、曽、姚、西濮、西宗(在今云南楚雄一带)等9州。

唐朝在今云南东北部与北部的统治巩固以后,乃将经营的重点放在今滇西地区,以后与崛起的南诏进行争夺,争夺之地也主要在今云南西部。唐朝对今云南东北部的经营,则有逐渐放缓的趋势。

(二)南诏、大理国时期的乌蒙山地区

南诏兴盛时期,其辖地包括今云南全境、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新唐书南蛮传南诏传》载南诏的统治范围:“东距爨,东南属交趾,西摩伽陀,西北与吐蕃接,南女王,西南骠,北抵益州,东北际黔巫”。南诏兼并今滇东后,以兵胁迫爨氏白蛮,迁其20余万户于永昌(今云南保山),促进了这一地区的发展。滇东北则因人口大量迁走,“荡然兵荒”而没落。[8]由于南诏及后来的大理国积极经营,以洱海为中心的滇西经济快速增长,云南社会的重心乃从东部向西部转移。

南诏在其统治地区设置的地方机构,主要是十赕、八节度和二都督府。其建置类似于唐朝内地,即除了十赕、八节度、二都督府等军亊性质的统治机构以外,还设置一些府、州、郡、县等行政机构,但仍以军亊性质的机构为主,各节度、都督兼所在州的刺史,其余州、郡、县亦受其管辖。[7]在今滇东北地区,南诏仅设置以下政区:石城郡(治今云南曲靖),石城郡(治今云南会泽)和磨弥殿等部落。石城郡与石城郡均位于乌蒙山地区的南缘。至于乌蒙山地区的其他区域,则未见有南诏设治的记载,可见南诏对乌蒙山地区的经营颇为忽视。

大理国统治的区域,包括今云南省和川西南地区以及缅甸的东北部、老挝的北部和越南的西北部在内,其统治范围与南诏政权大致相同。乌蒙山地区作为远在滇西的南诏政权的边缘化地带,大理国亦较忽视对这一地区的经营,这种状况延续至五代及两宋时期。对于被边缘化的乌蒙山地区来说,地方民族则获得发展的大好时机,据《蛮书》记载,乌蛮部落组织发展为三十七部,势力较强者如乌蒙部、乌撒部、閟坢部、芒部部、易娘部、易溪部、自杞国、罗甸国、罗氏鬼国等,这些部落的名称其实亦即其统治的区域,各区域间相互联系,对外则相对封闭。滇东乌蛮三十七部,一方面联合起来反抗大理国的统治,并曽攻入善阐城(在今昆明),另一方面彼此也纷争不已。居大渡河以南、金沙江以北地区的乌蛮邛部六姓,也建立自己的部落联盟或局部政权。在这样情况下,大理国很难对乌蒙山地区进行经营和管理。大理国后期,其辖地限于四分五裂,内部争讦亦较明显,时人说:“(后理国)四夷八蛮,叛逆中国,途路如猬毛,百姓离散。”[10]元初人也说:后理国时“酋领星碎,相为雄长。干戈日寻,民坠涂炭。”[11]大理国在其统治范围设置了八府、四郡与三十七部。其中见于记载,与乌蒙山地区有关的有会川府(驻今四川会理南)、石城郡(驻今云南曲靖)、东川郡(驻今云南会泽),这些府郡大都属于大理国时期的羁縻政区,早期在南诏国时期还由拓东节度进行管制,而大理国时期撤销拓东节度,在更为宽松的空间保留对原来的设置,这些府郡也都在乌蒙山地区的南缘,可见大理国的统治并未直接进入乌蒙山的腹心地区。乌蒙山地区作为大理国与两宋相持的缓冲之地,双方均在这里构建军事要塞。宋朝虽忙于北方的战事,但对处于要冲的乌蒙山地区也积极争取,熙宁七年(1074年),宋军进讨泸夷,“乌蛮罗氏鬼主皆震慑,愿世为汉官,镇置西南番部大巡检司”。[12]

特殊的地缘政治关系,导致乌蒙山部分地区时而归宋时而靠拢大理国。大理国为控制乌蒙山地区,对其地的诸多部落采取十分松散的羁縻治策。由于大理国松散的控制,乌蒙山区的“乌蛮”各部纷纷从事割据活动,如东川郡下的部分“乌蛮”投向南宋王朝,而南宋又不能对它们直接控制,从而造成这一地域乌蛮各部处于割据状态。对于乌蒙山地区的政区,大理国则在政区设治的特点上更多表现为让地方民族保留其自身的组织结构不变,以“部”的形式隶属于政区府制下。

“羁縻之治”的“羁縻”,《汉宫仪》云:“马云羁、牛云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唐代司马贞做如此解释:“羁,马络头也;縻,牛缰绳也。”此意在于王朝统治寄希望与通过当地的土长势力来实现对乌蒙山地区的控制,为此,羁縻作为一个可操作的政治概念在乌蒙山地区得到长时段的实践,当地社会逐渐融入于中原文化,王朝国家观念草创形成。由此观之,元代以前的乌蒙山地区作为中原王朝统治深入西南边疆的前沿地带,其开发程度和治理政策经历了一个初创设治到逐步深入的过程,这也是一个中原王朝在治理边疆羁縻制度的不断完善及走向衰败的过程,其成功与失败成为检测历代中央王朝向西部和南部边疆开拓和治理强弱的标志。同时,也应看到,这一时期的设治是元明清三朝对西南地区大规模治理和经营的基础,包括政区的设置与调整,治理政策的制定及其实践,边疆民族对封建王朝建立统治的反馈以及边疆社会发生的变化等均为后续王朝治理创造了条件。

[1](西汉)司马迁撰.史记西南夷列传,卷116[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宋)范晔等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安帝纪卷5[M].中华书局,1965:206.

[3](晋)常璩.华阳国志·南中志,卷4[M].济南:齐鲁书社,2010.

[4](唐)房玄龄,等.晋书·地理志,卷14[M].北京:中华书局,1974.

[5](唐)房玄龄,等.晋书·列传第五十一·王逊,卷81[M].北京:中华书局,1974:2110.

[6](梁)沈约.宋书,卷38,州郡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4:1182.

[7](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地理志,卷43下[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223.

[8](唐)樊绰撰,向达校注.蛮书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2.

[9]新唐书南蛮上南诏传,蛮书,卷6.云南城镇[M].

[10](大理国)护法明公德运碑摩崖[Z].碑文见汪宁生着,云南考古,170.

[11](元)郭松年.创建中庆路大成庙记[A].新纂云南通志,卷192,金石考.

[12](元)刘应李原.大元混一方舆胜览[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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