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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的问题及对策探索

2015-03-18程晓静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5年23期
关键词:校企院校高职

□肖 斌 程晓静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已深入高职教育人心中。经多年摸索,我国“校企合作”职业教育模式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总体而言,“校企合作”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一些问题。

一、当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形式主义还比较普遍。在教育管理部门的大力推动下,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确实是有了巨大的进步。从各种考核、评比的要求来看,校企合作都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由此,从院校到系部到专业,都积极联系企业,签订少则几十多则上百份的合作协议。但仔细看,很多都是基于院校人脉带来的空头协议,表现形式体现为各种框架协议,笼统宣称双方在人才培养上如何合作,而涉及明确实质合作内容的少之又少。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是因为校方对“校企合作”认识不足,或者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开展,而迫于各种评估、考核的要求,自然就是“来的都是客”,先盖个章再说。二是企业对于“校企合作”的认识不深,也不是很明白这个校企合作能给自己企业带来什么,迫于情面或所谓社会责任等,签了也没什么损失。所谓“剃头担子一头热”,企业在校企合作中难免应付人事、流于形式,自然就是形式大于内容。

(二)合作层次较低、合作内容普遍简单。从当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情况来看,签订的大部分合作协议基本以培养人才为主要合作内容,共建师资队伍、共建实训基地或者共建课程等带有实质性深层次的合作依然停留于纸面,并未成为常态。在人才培养方面,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大都停留在接受学生认知参观、个别学生的顶岗实习等。以较深一层次的定向培养班(订单班)合作来看,许多订单班都是在第五个学期开设1 ~2门企业开设的课程,第六个学期在企业参加顶岗实习的模式,并无更多深入,更无法论及全程参与。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看,大多数仅是在院校评估或者专业考核的时候,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邀请企业参加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平时时间基本难得一见。从师资共建方面看,理想状态是教师下企业,企业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教师下企业往往流于形式,即使个别下了企业,也仅仅是“监理”——站在一边看,或者处理一些文字性的简单工作,真正参与企业生产运营的凤毛麟角。而从企业专家到学校兼职来看,由于机制不完善,能像专业教师一样参与教学工作的也少之又少,大多数限于个别课堂或者一两场讲座。其它如课程合作、教材合作、科研合作、管理合作、员工培训等也普遍停留在纸面,大多数如课程、教材或者科研项目的合作,企业人员的参与基本属于“挂名”。

(三)合作机制不完善。从当前校企合作情况来看,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在“牵线搭桥”上下功夫,但没有制定有效的规定和机制,有关组织、保障、协调、评估的政策缺失,没有形成良好的校企合作运行平台。高职院校方面,虽然有些设立了如校企合作办之类的校企合作管理部门,但大多数仅限于与政府部门类似的“牵线搭桥”,并没有根据校企合作的要求去统筹、引导系部及专业的教学管理及专业建设,大多数校企合作都由系部或专业具体完成。而对于系部或专业而言,基本没有专门设置校企合作管理岗位,很大程度上就成了系主任、专业主任或个别教师的兼职工作。而从目前高校职称评比体系而言,论文课题才是最重要的指标,校企合作怎么样,并不会影响这个结果,因此,对于费时费力又麻烦的校企合作而言,自然是简单做做就可以了。

二、完善合作机制,提升校企合作效果

根据分析,可见主要问题还在于校企合作机制不够完善。整个社会层面的校企合作问题,应当由政府部门加强服务意识,深化对校企合作的认识,尽快出台校企合作有关政策,搭建良好的校企合作运行平台,为校企合作创造良好的氛围与条件。而从高职院校而言,在当前环境下,要想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上有所成就,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沟通,建设校企互动协调机制。学校与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隔行如隔山”,校企双方缺乏了解是双方合作的主要障碍。企业对高职院校的性质、观念及资源缺乏了解,对于校企合作带来的实质利益思考不够。而高职院校也因与企业沟通不足,情报缺失,无法了解行业及岗位的发展变化,使得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错位,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无法应对现实岗位要求。因此,校企合作双方要建设好校企互动协调机制。在合作协议框架下,明确双方沟通协调的接口人员,明确制定相关项目执行计划,定期有计划开展交流沟通,以项目合作的形式来规范合作任务。并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确保校企双方有效协调沟通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二)优势互补,建设校企“供应链”共赢机制。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目的在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目的在于提高企业利润或降低成本。如果双方在对方的基本目的方面存在缺失的话,这种合作肯定无法长久。校企双方要想长久合作,应该借鉴“供应链”管理的思路,双方应着眼于长期利益,形成长期战略联盟,形成利益共同体。供应链的合作伙伴关系要求每一个成员在获益的同时必须对业务联盟有所贡献,具备为他人和供应链提高生产力的能力。对于校企双方而言,就是要明确自己的优势和资源,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合作伙伴进行支持和帮助,成为对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建成校企“供应链”共赢机制。具体到各院校各专业可以灵活实施,某些专业如酒店管理、会展管理、物流管理等,行业存在明显的季节性、节日性,节假日(如快递的“双十一”、“六一八”等)或旺季(如广交会)用人紧张。这些专业应该结合这个特点,在旺季根据企业需要,采取“工学交替”、“订单培养”或“顶岗实习”等模式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并且可以派遣教师下企业挂职或以项目名义带学生团队到企业协助等方式,解决企业旺季用人紧张问题。而到淡季时,可以邀请企业专家到校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课程授课或实训指导、讲座等,深入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中;双方共同成立职教联盟或职教平台企业等,用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联盟体系中权利、义务及利益分配等。通过这些基本动作,校企双方互利共赢的机制搭建起来了,双方更深层次的合作自然水到渠成。

(三)落到实处,建设校企合作保障机制。校企合作的落实与深化,还需要建设好保障机制。双方应该以“供应链”的思维来深化校企合作认识。对高职院校而言,需要在“人、事、物”三方面制定有关政策和办法,为校企合作深入开展保驾护航。在“人”方面,要制定校企合作人员管理措施、教师开展校企合作、下企业的规定,在技能提升、薪酬福利、职称评审等方面支持、鼓励教师开展校企合作。在“事”方面,在具体校企合作项目上,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避免重形式而轻内容、走过场等问题。如完善学生工学交替及毕业顶岗实习有关制度,达到实习岗位对口、实习过程可控、实习管理规范的目标。在“物”方面,要制定有关人员参与校企合作利益分配或报酬的办法,要积极为校企合作项目开展提供有关资源支持。如开展校内教学工厂提供良好的场地、后勤、食宿服务等。

[1]王运宏,徐丽玲. 从形式到实质:高职校企合作优化策略[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

[2]林翔君,张云霞.会展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机制的构建[J].新经济,2015

[3]严霄蕙. 高职物流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与实施[J].物流技术,2013

[4]唐晶晶. 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对我国高职教育的启示[J].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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