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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税务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现状分析

2015-03-18□赵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5年23期
关键词:税务课程体系实训

□赵 萍

近年来,现代服务业飞速发展,税务专业也不断发展壮大。尤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中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大幅增加,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不断更迭演进,这些都使得税务专业人才需求激增,出现很大缺口。然而传统的税务专业课程体系缺少实践导向性、整体性和连贯性,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以课程体系改革为切入点的税务专业整体改革志在必行。

一、课程体系与高职教育定位不相匹配

课程体系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也是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专业课程教学的全局,从整体上看,它比单独的一门课具有更大的重要性。目前高职院校的税务专业课程设置主要有两个途径:一种是从传统高校继承并加以简化的课程体系,另一种是从中职中专相近专业升级改装而来的课程体系。照抄照搬的结果不可避免地造成当前的课程体系完全没有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出现了高职课程与普通高等教育、中职教育和社会培训、进修班等模糊不清的状况。

不同于高等教育,高职教育的侧重点在于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其课程体系以岗位综合胜任力为核心,而非强调知识的原理性和前沿性,追求知识的理论价值;不同于中职教育,高职学生不能单纯止步于掌握某一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职业技能,更要做到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不仅可以胜任初级岗位,也能胜任中级岗位以及满足多行业的更高要求;不同于岗位培训,高职教育要为学生的成长和成才负责,要体现知识技能的系统性,体现素质能力的宽基础性,不能单纯满足于“能上岗”,应围绕某一专业所需的相关知识、能力和品格等,使学生具备从事某一专业多个岗位工作的职业素质。

当前高职院校税务专业课程主要开设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法、经济法、税务会计等,以理论课和理实一体课居多。课程体系设置没有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课程设置方面,仍以传统理论课程为主体,从基础课到专业课,实现知识的系统化。体现职业性的课程不足或者缺乏整体的职业规划设计,没有形成以职业综合素质培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很多课程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实践课也基本在校内进行,甚至于跟理论课一样在教室进行“书面式”的实训训练。二是从课程内容上看,仍以知识的传承为主线,面向理论体系,课程内容并非是按照职业活动和工作过程环节来编排,也缺少仿真模拟环境,不能达到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与培养,以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比如税法课程,很多高职学校采用的是传统法律条文讲授的形式,不能很好地将税务事项与企业经营过程紧密结合起来,不利于学生在实务中娴熟地处理企业涉税事务,形成实践技能。

二、课程体系与人才发展需求不相适应

高职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必须秉承教育的宗旨,达到“育人”的目的。因此其课程设计不可不“以人为本”,本着为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着眼于人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人的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高职院校受设课理念、课时数量、办学条件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课程体系并未与人才发展完全契合,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受“高就业率”所吸引的“高招生率”常常使得部分学校将课程设置的重心向方便学生工作就业方面转移,主要围绕“岗位技能”,注重与物质利益相关联的技术训练以及各种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而相对较少地关注学生的职业道德形成、内心世界的发展、人格的健全等,忽略微观职业意识,职业情感和价值取向的培养等,较多地关注职业技术能力培育忽略职业技术伦理教育,缺乏对学生在职业生涯中“真”、“善”、“美”的思想引导,而这些都是学生在未来从事涉税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本素养。

税务专业是一个高容量的,涉及行业较为普遍的学科,其培养的人才必须能够适应瞬息万变的商业模式,精通各行各业的税收法律条款,并且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较高的理解力与创新性才能胜任。从目前形势看,高职类院校在税务课程体系的设置上普遍存在着行业知识积淀太少,素质教育课程质量不高,课程形式单一,专业知识不成体系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比如专业课传承的是旧有的模式,存在一定的重复和疏漏;关于不同行业纳税事项和税收治理缺少较为全面的分析和介绍;素质教育课程不能与专业特性相匹配,多半流于形式等等。

三、课程设置结构不完备,需要整体优化

当前税务专业课程体系多数是按“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传统节奏开展,课程间相互割裂,衔接度较差,培养目标存在着部分重叠,也存在着盲区和空缺。课程的设计者常常缺乏专业实际经验和课程设计的基本素养,对高职院校的教育定位和培养目标的理解也不够深入,因此课程设计不能全面审视教学目标,不能站在整个专业发展的高度,实现课程的整体系统化与全局性优化。课改一般分散进行,一名教师只是针对一门课程改革,只见个体,不见体系。而在教学实施过程中,不同的教师也不能完全按照课程大纲的要求授课,增删内容的现象时有发生。每个教师的工作重心定位于所教授该门课程的知识传授和能力训练,对课程内容的整合优化,课程与课程的过渡与衔接都考虑得非常有限,直接造成了课程结构内容的松散,部分知识出现前后重复,不易实现对税务和会计综合素养的培养,形成税务技能型应用人才培养的有力支撑。从结构上看,课程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专业课与人文课比例失调。人文课设置不足是高职院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常规的理解认为,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必须要掌握较为全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因此这方面的课程较多,而且多数是从普通高校课程演变过来的,具有一定的基础,课程建设较为轻松,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性做法。而对于培养学生基本职业道德,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职业态度、职业情感,形成健全的职业价值观和审美观的课程则较为边缘化,缺少历史传承,课程开发构建必须与行业紧密结合,因此需要投入较大的精力,难度较大。因此“重专业,轻人文”是一种普遍现象。

(二)理论课和实践课分配不合理。从理论上说,实践课的开设需要更高的物资条件支持。除了必要的实训场地,教学物资、设备之外,仿真模拟环境的构建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校内实训常常需要购买仿真教学软件,比如仿真的纳税申报平台软件,仿真的企业会计综合实训软件等,因此一些高职院校受自身条件限制,往往理论课程设置较多,实训课程较少,使得学生用于理论和实践的时间划分失衡,不利于实践能力的形成与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校外实训课程流于形式。受专业性质的限制以及当前校企合作机制不合理,企业资源开发有限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虽然有些企业采用了“2 +1”或者“2.5 +0.5”的办学模式,在校外实训的一年或者半年并没有达到良好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税务专业与企业的会计信息联系紧密,有时候会涉及到商业机密,因此很多企业不是非常愿意接纳税务专业实习学生,一部分顶岗实习不能保证专业对口,专业对口的学生去企业顶岗实习也很难接触实质性业务,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写写实习报告而已。而且一般企业的涉税事项比较复杂,企业办税人员通常也较为忙碌,接纳实习生的企业基本是让学生做一些粗浅的跑腿工作,整体的实训效果欠佳。二是校外进行的顶岗实习,目前还处于比较松散的管理状态,校外实习指导基本上没有规范的授课计划和详细的授课内容,更无具体的考核标准。学生接触什么,完全取决于企业当时的业务状况和顶岗实习指导老师的心情,多教少教甚至不教没有明确规定,校外实训几乎流于形式。

[1]戴士弘.职教院校整体教改[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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